和离后夫君说他重生了——碎大石
时间:2022-05-26 07:23:03

  他自小就跟着主子,当然清楚这位从小就不爱读书习字,唯一认真背了书的那几年,便是小时候跟夫人一起读书的那几年,夫人十岁了,男女有别,不能同小子们一起读书了,他家伯爷也就开始放飞自我,舞枪弄棒了。
  这不,两人同府了,自家伯爷又开始装腔作势的练字了。
  收了尾,林楚墨看着这一纸的大字,莫名觉得心情不错。
  他看向来福笑着道:“是夫人来叫我吃饭了?等会儿你可要说是我在练字,才来晚的。”
  来福抿了抿唇,如实道:“夫人说既然伯爷觉得杀伐气重,那便这个月都各吃各的,莫要犯了忌讳。”
  林楚墨微微一愣,蹙眉负手来回走了两圈,最后做在椅子上,拍了拍大腿,“她说的对,是应该各吃各的,莫要去了主院冲撞到他。”
  来福看自家主子嘴上接受的坦然,可眉眼满是失望的神色,又道:“夫人让主子后日同她一起赴长公主的赏花宴呢。”
  果然,此话一出,来福就见林楚墨的眼睛就亮了起来。
  “赏花宴?”
  “这样好,这样好。”林楚墨笑着搓了搓手,“这样人多,我们就又能一起相处吃饭,还不会冲撞到她,还是灵夕聪明。”
  说着,林楚墨笑嘻嘻的又坐回椅子上,喜滋滋的点了点膝盖,许久叹息了一声,满意道:“灵夕心里,果然还是有我的,想要同我一起的。
  之前她都不喜欢参加宴会的。”
  之前旁人办这个宴会,那个宴会,他也会收到各种帖子,每每他都会先让人打听打听灵夕去不去,灵夕去了,他才会抽空去,不然那些文绉绉的看看花,念念诗的宴会,他才懒得参加。
  还记得一次,他换了衣服练了好久的武了,听说灵夕去了赏莲别苑,他怕赶不上见她,连衣服都没换,就马不停蹄地赶过去,想要偷偷见一见她,却没想一路寻她,恰巧看见她落了水。
  想也没想,便跳进湖中用最快的速度将她救上来,又想到自己没换衣服一身臭汗,刚才挨着那么近肯定寻到她了,于是将她送上岸之后就立马跑了,生怕给她留下个不修边幅的坏印象。
  跑回家后,他才想到,身上的汗臭味应该早就被湖水冲散了,应该多留一留,同她说说话的。
  来福见自家主子坐在那边,一会儿开心,一会儿懊悔的表情,怪不怪地关上门,只要扯上夫人的事情,他家爷就会成这个样子。
  还有,他觉得伯爷刚才说的话,可能是想太多了,可他却不敢说。
  第二天一早,林楚墨就率先钻进马车里面,等着灵夕。
  “伯爷,夫人还没用早膳呢,您这也太早了。”来福看着端坐在马车里的主子,忍不住道。
  “你懂什么?”林楚墨挥了挥手,“你走远些,我自己慢慢等。”
  不早点上马车,他怕自己等会儿见到灵夕了,又不敢靠近了,只有早些来,坐在这里把腰坐僵了,等会儿灵夕上来的时候,他就不会第一时间想着跑了。
  想到这,林楚墨狠狠锤了一下自己的腿,恨铁不成钢,“都怪你!”
  分明有好多次同灵夕说话的机会,就是这腿不争气,不听使唤。
  不知等了多久,林楚墨正准备打开帘子问一声时,蓦地,与灵夕那双如水的涧眸相触,他仿佛撞进了一汪清泉里面,心脏蹙然收紧,就连呼吸都不会了。
  她就坐在自己旁边,他瞬间觉得自己手脚都不知道该如何动作,只能僵硬地端放在那里,随着马车的摇晃,林楚墨终于找回了呼吸,可每一下呼吸都能够感受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香气......
  他稍稍往窗边靠了靠,再这样下去,他可能要溺死在灵夕这个温柔乡里,心跳的好快,他第一次上战场杀人时,心都没有跳的这么快过。
  终于到了地方,林楚墨看着灵夕下了马车,而自己在马车上放松了好久,僵硬的手脚才稍稍回暖,心里暗骂自己不争气,没有把握住机会同她说说话,叹息一声跳下马车,竟然再见她站在不远处等他,还对他笑了。
  他不由自己的也露出了一个笑容。
  灵夕果然是人美心善的小仙女,她心里还是有自己的。
  不过前防万防,还是没有防住姨母那张嘴,他几乎告诫了自己身边所有人,不要在灵夕面前说荤话,可姨母还是说了......
  只感觉自己脸色发烫到一直到耳根,什么叫“这皮肤柔嫩的,楚墨日后可要轻着点。”,她哪的皮肤不娇嫩?别说轻着点了,他连说话都要做足了心里准备,更别提碰了。
  但若是碰了,以他的手劲儿不管再轻定然也会留下红印子,若是他没控制好......林楚墨瞬间察觉出自己身体的异样,赶忙匆匆离开,坐到椅子上连喝了好几口凉茶,才将那窜上来的无名火压下去。
  不敢想,不能想,他这种龌龊思想就不能用在小仙女身上。
  在看到灵夕接过他的签,帮他书写之后,林楚墨觉得自己一直处于被幸福冲击的半晕状态,喝了几杯酒之后,他更是觉得晕的找不着北。
  只觉得灵夕投重箭的样子憨态可爱,投不中时的沮丧神情,也是娇憨的勾人,林楚墨只觉得她哪哪都好,做什么都好,投中投不中都很好。
  果酒专醉心醉之人,林楚墨最后的记忆就是同灵夕一起上马车回府。
  “来福!来福!”醉酒醒来的林楚墨喊道。
  “主子?”
  看了眼自己身下的床榻,林楚墨揉了揉脑袋,“夫人呢?”
  “夫人把你送回来就走了。”来福挠了挠头,补充道,“兴许是伯爷喝了太多酒,夫人不喜。”
  “那以后就不喝了。”林楚墨表情懊恼,“不喝了。”
  见来福还在那里,林楚墨问道:“怎么了?”
  来福嘿嘿一笑,把身后藏着的花样图纸拿出来,“那边又帮我们把夫人画的首饰花样的图纸接过来了,主子你以后又要开始匠人生活了,这次要好好做,然后告诉夫人她设计的收拾花样都是你复原的,说不定气就消了。”
  林楚墨一愣,然后笑了笑,“拿来我看看,三年不做这个手生了,我之前路过苗地也看到不少首饰新颖的方法,也学了不少,这次要好好多钻研钻研,给她做的漂漂亮亮的。
  但是告诉她首饰是我做的就不必了,她似乎不想让旁人知道这件事,咱们也就当做不知道。”
 
 
第13章 男主视角(还是看看吧)
  整整十天,林楚墨都抱着自己的工具箱子,研究制作灵夕花的镯子,不是他吹,整个大周朝有的制作饰品的工艺,他都了解了七八成。
  灵夕画的首饰花样好看归好看,但实际上很难复原,需要好多种手法杂糅在一起,匠人的工艺技术又都是吃饭的保密手艺,自然不可能随意外传,就导致一开始,没有匠人愿意接下灵夕那些复杂的花样图纸。
  没办法,他总不能看着她失望,于是下定决心开始自学。
  灵夕从十一岁开始画花样,他便从十四岁开始学制作,还花了大价钱,让不少守着独门技艺的匠人教他,拿出练武的劲儿,他学的认真非常,毫不夸张的说,他也算是首饰匠人集大成者。
  就是这个名头不大好听罢了。
  也正是他复原的都是比较难做又复杂的首饰,所以经过他的手做出来的首饰灵夕也不会送人,都是自用。至此,他学习做首饰的劲头更足了。
  终于将一个金丝镶嵌的半玉手镯做好,林楚墨开始了每天例行的事情,便是去正房外面的花园逛一逛,每天靠近正室一小步,他便成长一大步。
  万事真就讲究相生相克,在外面他也是能混出一个混不吝名头的混世魔王,在家里,他就是管不住这个腿,每每靠近她一些,就紧张的发汗,心跳的都快要蹦出喉咙。
  这样不行,林楚墨在上朝的时候,站在那里想办法。
  同时在听到商榷关于蛮族赔偿的条例的时候,狠狠地又插上了几句话,敲了敲竹杠,若不是他们破坏了他的大婚和洞房花烛,他也不会像现在这般进退两难。
  下朝后,他追上了姜景山。
  “岳丈!”
  姜景山停下步子,“昌平伯有何事?可是小女的事情?”
  “岳丈,我得了一大块鹿肉,我与灵夕只有两人吃不掉,她最近又想吃暖锅,不如等会儿我让人将鹿肉送到您府上去,明日我带着灵夕去回府叨扰一顿可好?”
  笑眯眯地摸了摸胡子,姜景山瞬间便明白了林楚墨的意思,他这是在找机会让灵夕回娘家,“本就是一家人,何来叨扰不叨扰的说法,灵夕贪嘴,倒是让你费心了,明日你们来便是。”
  林楚墨连忙躬身道:“不费心,不费心,照顾林夕是应该的。”
  回到府里,林楚墨鼓起勇气去了正房前的花园,嘴上念念叨叨,踌躇不前,练习等会儿怎么开口。
  “灵夕,我送了岳丈一块鹿肉,我们明日回去吃暖锅吧?”
  不行,不够简洁。
  “夫人,暖锅,尚书府。”
  不行,太简洁了。
  “夫人,最近天寒,想吃暖锅么?咱们回尚书府吃鹿肉暖锅吧?”
  哎呀!林楚墨挠了挠头,万一灵夕直接说不想吃怎么办。
  就在他抓耳挠腮之际,见到了不远处姜灵夕走在廊上的背影,脑子一热直接翻过栏杆寻了上去,拦在了她面前。
  愣了好久,他才道:“我今日上朝,遇见了岳丈,他问我们最近可有空,岳丈得了些鹿肉,问我们要不要一起去吃暖锅。”
  ......
  事情是办成了,可一直到坐上去尚书府的马车,他心里都有些惴惴不安。
  这种惴惴不安一直持续到灵夕让他同康路伯打招呼,变成了无奈。他不想同康路伯说话。
  京城有不少纨绔,斗鸡斗狗打架的,他愿意来往,但是这种后院成群,整日流连青楼的纨绔,他不想来往。他林楚墨可以被叫混世魔王,可以被说是泼皮,但绝对不能被说是色痞。
  男人清清白白的名声,也是名声。
  但是,既然灵夕让他去,如何他都会去的。
  刚一下马车,他便被康路伯手里搂着的姬妾头上的发钗吸引了注意,他没见过这样的工艺。
  潦草的同康路伯定下午后去他府上拜访的事情,他便开始构想,要用怎样的手段才能做出那种样式的发钗。
  从尚书府离开,去了康路伯府之后,对方热情的让他招架不住。
  “林哥,人我已经帮你准备好了,就在偏殿,还有烈酒暖香助兴,保证伺候的你舒舒服服的。”康路伯笑的猥琐。
  林楚墨微微蹙眉,在推门前顿了步子,转头问道:“穿衣服了么?”
  “穿了。”康路伯一愣,然后挤眉弄眼,“自然是亲自拆开,才有意思,若隐若现才是魅惑。”
  “你让她多穿一些,打扮的好看一些,首饰多戴一些,弄好了再叫我。”林楚墨坐回正殿的椅子上淡淡道。
  康路伯瞪了瞪眼睛,半晌才惊讶道:“原来哥是喜欢这样玩,您放心,我马上安排。”
  林楚墨才不管他误会了什么,继续喝茶。
  不一会儿,康路伯便过来催促,“林哥,快些进去吧,虽说天气寒,可过一会儿还是会出汗,出汗了就败坏了兴致了。”
  林楚墨越听越觉得这康路伯不是一个能够交际的人,蹙眉走进房间,便瞧见今天见到的那个姬妾被用绸子束缚的严严实实,两个手腕被绸带束缚着挂在窗幔处,冲他笑的妩媚,活像只蜘蛛精。
  无事她的媚眼,林楚墨靠近她,取下一个他没见过工艺的朱钗,然后转身便离开。
  只留下目瞪口呆的几人。
  夜半处理完公务,他对着烛火细细研究这个朱钗,拉着来福道:“你觉得这里是怎么做的?我今日也问了许多老匠人,他们都没有见过这工艺。
  纵然我在苗地,也没有见过这种。”
  来福瞅了一眼,随口道:“连伯爷都没见过,自然不是大周的手艺,在这大周地界,伯爷什么没研究过。”
  “对,应该不是大周的手艺,若是研究好了,倒是可以将上次做不出来的首饰给做出来。”林楚墨一边研究一边道,说完这话,他便愣住了,抬眸看着来福,“我刚刚是不是说,这不是大周的手艺?”
  来福点点头。
  林楚墨瞪着眼睛道:“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姬妾,是怎么会有不是大周的首饰的?”
  来福也瞪大了眼睛,“细作?!”
  “明天我得再去康路伯府一趟,探探虚实。”林楚墨负手来回踱步,“明日我去的时候,你从正室那边借个丫鬟同我一起去,莫要让灵夕误会。”
  第二天下了朝,他就去康路伯府,旁敲侧击了许久,才问出那个姬妾是通过马伯六这种专门撮合不正当关系的人介绍买来的,又抽走那姬妾一个发钗之后,林楚墨便离开。
  偷偷派人通知了大理寺的人去查查那个马伯六,确定了那人也可能是细作之后,便在隔日配合了抓捕。
  抓捕当日,林楚墨看见发间光秃秃,什么都没有戴的姬妾,动了动手指,将她的镯子卸了下来。
 
 
第14章 男主视角(这个得看看)
  监牢里康路伯抱着林楚墨的腿哭天喊地。
  “林哥,林爷,你也知道我就是好色了一些,但是绝对做不出私藏细作的事情呐!借我一百个胆子我也不敢呐!林爷,你可一定要救救我!”
  抽了抽腿,没抽出来,林楚墨不耐烦道:“他们问清楚了就放你出去了,身正不怕影子斜,莫要多担心。”
  “真不会有事儿?”康路伯惴惴不安。
  “你没做过,便不会有事,松开!我去那边看看。”林楚墨一边抽着腿一边道。
  康路伯连忙放开了他,“快些去看看,可别让那个人乱说话攀咬了我,林爷,只要这事能过去,以后我后院的人,就是林爷你后院的人!我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别!”林楚墨脸色微变,警告道,“这种话你再说一次,我保证你能在这里多住一个月。”
  “林爷!林爷!我错了!您就原谅我吧!”康路伯又开始哭天抢地,准备抱住林楚墨的腿。
站内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