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的婚事已经传遍了整个公社,成为这两天家家户户谈论最多的事情,甚至还有好事的专门蹲在公社委员会附近,看看两人是不是真的来办结婚。
许多人都在传,董思思是因为跟自己婶婶斗气,这才说要嫁给了陈默。甚至有人说,两人半点不般配,别说早晚离不离的问题,说不定去领证之前,董思思就要后悔了,连公社委员的门口都迈不进去。
放着一堆家底好的小伙子、有前途的知青不嫁,嫁给个凶神恶煞的穷鬼?除非董思思脑子进水了。
董思思远远就看到了那些探头探脑的人,嫌弃地哼了一声:“这些人真无聊。”
也就是在这个落后的年代,什么娱乐活动都没有,所以人才会这样吃饱了撑,特地过来围观别人领证。
陈默马上说:“我去把他们赶走。”
“不用。”董思思说,“让他们看呗,酸死他们。”
董大小姐对自己人一向不错,从不亏待。
以前在她手下干活的员工,不管是基本工资还是年终奖,都是业内最高水平,所以每年招新时,很多人挤破脑袋都想进去。
对普通员工都这样,对陈默就更不用说了,好歹明面上是她男人,就像中午他要把自己的肉给她,她也会让他夹回去自己吃。
进了屋关上门,怎么对他,是她自己的事,哪怕这男人又傻又笨,但在外面,其他人可没资格对他指指点点。
董思思心想,不就是说她不喜欢陈默么?简单。
她牵起了陈默的手,抬头冲他笑了笑,眉眼弯弯,又撒娇般地往他身上靠了靠。
任谁在这个时候只要看她一眼,都能看到她脸上开心又略带羞涩的笑容,眼里都是幸福的光,像落了满天星河。
别说其他人,就是陈默明知道她是做样子的,也几乎要相信她是爱他的,理智在沉醉和清醒间摇摆,像是踩在棉花上,整个人晕乎乎的,分不清东西南北。
就这样一个简单的牵手,让所有附近原本打算看戏的男人们,瞬间酸到了极致!
“怎么会?怎么会这样!”
“那陈默是给董思思灌了什么迷魂汤吗?”
“我不懂,那煞星到底有什么好的!”
……
就这样,在这些人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陈默和董思思走进了公社委员里。
从公社到生产队,干部们的思想觉悟都比普通村民高不少,也都抱着做人民公仆的心态。
这年头讲究自由恋爱,别说像陈默和董思思这种只是跨了个生产队,别的地方还有人跨城乡,跨南北,跨了半个华国谈恋爱呢!
“你们看,咱也不说远的,就兰工和他媳妇,不就是跨了半个祖国嘛,不一样过得好好的?还生了兰翔兰心两兄妹。”
“就是,所以你们也别想太多,日子都是自己过,不是过给别人看的,不用在意其他人说什么。要是有做得过分的,你们直接来公社这里就成。”
干部们一边给陈默和董思思办手续,一边宽慰两人。办理手续也没花多少时间,干部把证填好,盖上公章,交给二人。
陈默郑重地接过证书,仿佛那不是一张纸,而是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直到两人从公社出来,陈默脸上还挂着幸福的笑容。
他眼里带了点期待,问:“走了那么久,你是不是累了?”
董思思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这男人,居然还耍起小心眼来了。她明知故问:“干嘛?”
陈默努力掩藏着心里那点小心思,强自镇定地说:“要是你累了,我……我背你。”
这点距离其实也没什么,董思思是大小姐是作精,但还不至于连走一点路都要人背,这里本来就没健身房,她一向都有健身的习惯,现在也只好走路当运动。
今天早上让陈默背,那是故意要气他那神经病伯娘而已。
“我不累——”董思思起了捉弄的心思,故意拖着调子说,果然看到了男人脸上闪过一丝失望,稍稍一顿,又眨了眨眼,瞳仁里都是狡黠,“不过如果你想背我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陈默的眼神又亮了起来,长腿一跨,直接站到她跟前,转过身,蹲下,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他回过头看着董思思:“想背。”
董思思忍不住笑了一下,趴了上去,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地说:“那就勉强让你背吧。”
少女的气息洒到他的耳蜗里,温暖又湿润,陈默的耳根唰地一下就红了。
董思思哈哈大笑了起来,拍了拍他手臂:“走吧,纯情少男。”
*
两人回到陈家村,村里不少人都养了狗,之前董思思嫁过来之前很少出门,就是因为直到农村人家大多养狗的,而她那便宜叔叔因为有鼻炎,所以家里没养狗,她才不用担心。
这年头养狗都没有拴住的,到处跑,但一看到陈默,就都纷纷避开了,像是看到了什么猛兽一样。
董思思把下巴搁在陈默肩膀上,懒洋洋地说:“可以啊,人形驱狗机。”
这词对陈默来说很新鲜,但他大概听懂了。
从前只有他亲自养大的旺福会亲近他,很多人说他“狗都不理”,也更加坐实了他煞星的名号,说心里不在意是骗人的,只是在意也没用,所以到最后也就麻木了。
但现在,他很高兴自己“狗都不理”,因为他媳妇怕狗,只要有他在,狗就吓不到她。
还没到家门口,兰翔就从自家门口探出头来,朝两人用力挥手:“默哥、嫂子!你们回来啦,快过来快过来!”
陈默背着董思思走进了兰家,今天他们两人去领证,兰家夫妇知道经过昨天晚上,对面陈继东夫妇肯定是跟这小两口闹上了,所以他们今天也特意早点回,还是让这小两口过来吃饭。
陈翠香正好端着砂锅经过,看到这小两口,调侃了一句:“唉哟,阿默知道疼媳妇,不错不错,到地了还舍不得放下来。”
兰志凌也笑着说:“好事儿,这样感情才好。”
陈翠香哼哼两声:“你当年背我可没背这么长的路。”
兰志凌无奈:“那我不是力气没阿默大吗?”
兰翔兰心哈哈大笑,陈默从耳根子红到脖子,这才把董思思放了下来:“我、我给三姨搭把手做饭。”
“哎,别别别,”陈翠香连忙拒绝,笑着说,“你好好陪思思得了,三姨还缺你这一手吗?”
兰翔也说:“哥,你托我办的事儿,我可都办好了,你跟我过来看看。”
兰心挽起董思思的手,笑眯眯说:“嫂子也一起过来看看吧,默哥可用心啦!”
董思思朝陈默递去询问的眼神,陈默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早上拜托兰翔,去赶集的时候,看看有没有鹅苗。”
本地养鸡养鸭比较多,因为鹅比这两种家禽都要贵,大伙儿能吃上肉就不错了,农村里没几个人挑着贵的吃。
兰志凌见董思思一脸不解,解释说:“阿默想得周到,你们不养狗,总要养点别的来看家。”
董思思一下子就明白了,南方这边看家一般是用狗,但在华国别的省份,也有不少地方养鹅看家,甚至有的地方还代替警犬,配合警察一起巡逻,保护地方安全。
兰翔走了三个镇,特意挑了五只个头大的狮头鹅苗,全都给买了回来,放到了院子里。
狮头鹅是最大的鹅品种,一般都能长到十二三公斤,要是养得好,最大的能到二十来公斤,展开翅膀后长度能到将近两米。
而其中,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因为鹅眼的构造特殊,所有东西在它看来,都是微小的,所以它非常有自信,总觉得自己一口下去吞掉对方,干架从不退缩。
因此,大鹅的战斗力,可比狗强多了,牙尖嘴利,一嘴巴咬住后拼命拧,能疼死个人。有它的地方,村霸的名号绝对落不到狗子头上,别说狗和小孩,大人看到成年鹅,都不敢轻易惹的。
兰翔气哼哼地朝陈默说:“哥,我今天在二楼可瞧见了,今天你和嫂子出门之后,那俩狗东西在你们屋前面鬼鬼祟祟,要不是你换了门锁,他们肯定要进去偷东西了。”
董思思皱了皱眉:“这两人还真是贼心不死。”
几个人已经走到院子外面,陈默看了一下鹅苗,估摸了一下,说:“以后我带这些鹅去滩涂,让它们在那儿找吃的,能长得快一些。”
他自己亲手做的门,挑的是山上能找到的最结实的木头,门锁也是他自己亲手弄的,有信心不被伯父伯娘撬开,但他平时要出门干活赚钱,媳妇留在家里,要是那两人天天过来骚扰,肯定会坏了她心情。
有了这些鹅,到时候他在自家屋前围圈栅栏,让鹅守着,伯父伯娘如果一靠近,就会被鹅咬,也就不会来烦他家了。
滩涂是海边的潮浸地,在潮汐下,一些细小的鱼虾螃蟹,会被冲到滩涂上,沉淀的泥土也很肥沃,要是能在滩涂上放鹅,可比喂饲料糟糠强上不知多少倍。
平时没人这样放养鸡鸭,是因为滩涂不是什么人都能上去的,边缘没什么可吃,要是走得靠里面了,万一人陷在里面,像沼泽那样,那就有危险了。
陈默倒是不怕,因为他有经验,附近十几里地的滩涂带,他都非常熟悉,如数家珍。
晚上大家一起吃饭,董思思夹菜只夹离自己最近的,陈默之前就发现了她这个习惯,于是一开吃的时候,就先替她夹菜,引得兰家几口又是一阵调笑。
兰翔打趣道:“嫂子,咱哥这就属于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董思思抿唇笑了笑,陈默又闹了个红脸,瞪了兰翔一眼:“就你话多,我捧手里才不会摔着。”
他媳妇太瘦了,背着都没感到多少重量,他要是这都抱不稳,他直接一头撞到豆腐里去得了。
兰翔朝他挤眉弄眼,在遇上嫂子之前,他默哥什么时候脸红过呀?出门后就是整一个大冰坨坨,回到他伯父家又是哑巴软柿子,狗都吃得比他好。
陈翠香又朝董思思说:“思思,这也快过年了,我看,你俩过来跟咱们一起吃得了,也热闹些,不用对着陈默那伯父伯娘。”
她没有问陈默,因为她知道,这小两口里,拿主意的肯定是董思思,就算她问了陈默,陈默也是要看董思思的意思的。
董思思也喜欢兰家,干净、温馨,于是点了点头:“好。”
陈默高兴地说:“谢谢三姨,我待会儿把屋里的腊肉拿过来,之前我抓了兔子放在海洞,还没拿回来呢,明天也一起送过来。”
陈翠香故意板起脸:“你这孩子,拿三姨当外人呢,还怕三姨家里不够吃的?”
这年头哪家的钱粮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就算兰家把陈默和董思思当成家里人看待,陈默也不愿意白吃的他们的,否则良心过意不去。
可他嘴笨,三姨都这么说了,他要怎么劝三姨呢?
就在他绞尽脑汁想办法,打算先假装应下,然后回头偷偷把肉塞给兰翔时,董思思就开口了。
她笑吟吟地看着陈翠香,说:“其实是三姨做菜太好吃了,我想吃红烧兔肉,陈默他就只会烤兔子。”
“哎呀你这孩子,真会说话!”陈翠香笑着说,又朝陈默说,“这下三姨不收都不行了。”
董思思这么一说,就不是陈默给兰家送兔子了,而是他媳妇想吃红烧兔肉,所以他请陈翠香帮忙做,一句话大方又得体,还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吃过饭之后,陈默和董思思准备回对面,陈翠香想起明天算是他们结婚第三天,于是问:“你俩明天回门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这个问题下午陈默就问过董思思了,于是他说:“不回了,后面再回。”
结婚后,夫妻一般是在第三天回门,也有七天、一个月后再回门的。
董思思那叔婶,在公社里也是出了名的奇葩,而且董思思爹娘也早都不在了,其实回不回,大家都理解,陈翠香倒是想着不回更好,不然回去少不了受点气。
但她毕竟不是这小夫妻的亲娘,而且要是不遵循传统,就总有喜欢说三道四的,拿这点事在茶余饭后乱说。
“也好,到时候你们回去之前,要是缺点什么,就跟三姨说,三姨给你们准备。阿默你也别跟三姨客气,三姨和你兰叔,跟你爹娘是什么关系?还跟我们客气就不对了。”
陈翠香又说:“从前你一个人的时候,让你过来你不愿意,怕什么拖累我们,但现在你娶媳妇了,你一个小伙子,很多事情没经验,想不周到的,最后委屈了媳妇可不好了哦。”
现在媳妇就是陈默的软肋,这话简直把陈默拿捏得死死的了。
果然,陈默点了点头:“三姨,我知道了。”
陈翠香终于放心了,这才放这对小夫妻回去。
*
陈默和董思思并肩走着,五只小鹅跟着他们后面。
刚才他没有告诉陈翠香的是,他和媳妇会去董家村,但不会带任何东西,因为去那儿不是为了回门。
董思思转过脸,看着陈默:“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吗?”
陈默想了想,问:“明天早餐,你想吃啥?”
董思思一愣,忍不住笑了起来。
奔走了一天,中午又没睡觉,她有点困和累,挽着陈默的手臂,把大部分重量都挂在他身上:“呆瓜。”
她又说:“都行,你看着做。”
反正他厨艺不错,对她口味,刚才在兰家说他只会烤兔子,也不过是场面话,为了让陈翠香把兔子收下。
她本以为陈默会对她好奇,会想知道为什么她能救人,想知道回董家村不为回门,那应该是为了什么。
可这男人什么都没问,不管她说什么,他都不会拒绝,对她千依百顺。
“方美娟不仅对我很差,对我娘也是。”董思思慢慢地说,“方美娟想用三百块就打发我,想得太美了。”
原身就是被叔婶虐待致死的,原身亲娘身体差,跟这家人也脱不了干系。
她占了原身的身体,用了原身的家财,原身的仇,当然也是她来报。
死亡不是最痛苦的,活着受苦才是最大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