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少一个好吃懒做,成天只会指手画脚的事儿精,会消停很多吧?
但一定不会这么热闹。
老春问:“是不是又给李怀信挤兑了?”
一早狠狠难受了一下,第一次打心眼儿里说:“我一点都不讨厌李怀信。”
老春莫名其妙:“什么?”
“他这个人虽然很讨人厌,但是我一点都不讨厌他。”相反的,还萌生出一份至亲的浓厚情意,他们这一大家子人,贞白、李怀信、老春、小圆子、还有萝卜丁大的小贞观、夺舍狗身的冯天,加上她自己,历经生死磨难,从陌生到熟悉,好不容易在不知观安顿下来,组成一个大家庭,过着闲云野鹤般闲得蛋疼的日子,逐渐忘却那段悲催的过往,不问世事,惬意至极。至多为了最平常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拌嘴,又在百无聊赖中看“鸡飞狗跳”,却一直都是整整齐齐的一家人,这些人当中少了谁,她都舍不得,因为每个人都缺一不可。
春耕夏耘,秋收冬藏。
现在正是秋收之节,开春种的瓜果蔬菜都熟了,李怀信在屋里收整一番,扫去满脸阴郁,出门北拐,行过铺着落叶的林间曲径,远远就看见一道纤痩的身影在地里忙碌。
李怀信不知不觉间放慢脚步,近乎看出了神,直到那人敏锐地转过头,遥遥与他对视,李怀信才隐去眼中那抹浓烈到近乎哀愁的眷恋,扬起嘴角,如沐春风那样笑。
贞白缓缓站起身,宽大的袖袍挽到胳膊,露出纤细冷白的两截手臂,脚边放着一兜刚挖出来的红薯,沾着湿黏的泥土:“今天没去镇上?”
李怀信边走边挽袖子:“不去了,来给你帮忙。”反正秋收农忙,村民们也不得空闲来他摊前算卦,一天到晚挣不了俩个钱儿,他何必去浪费时间,况且,他的时日不多了,所以要把余下的每时每刻都留给贞白,“你先歇会儿,我来挖。”
李怀信夺过她手里的锄头,熟练的将红薯藤撩开,开始刨土。贞白便退到一边,静静看着他,看着他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本贵为皇子,在太行道养尊处优,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十指不沾阳春水,过惯了锦衣玉食的日子,却在不知观一点点学会了自食其力。
贞白时常觉得,薄待了他,不该让这么金枝玉叶的人清苦如斯,所以她之前是不愿意他下地干活儿的,地里又脏又累。
其实第一次务农的李怀信也曾觉得苦,可他尝过了苦头,那矜骄到龟毛的性子却罕见的没有抱怨,反倒在夜里搂着贞白说:“今天才知道什么叫粒粒皆辛苦,原来干活儿这么累。”
贞白轻声道:“累就别干了,你尽管在家歇着,不用听一早嘀咕。”
“我管她背后怎么嘀咕呐,给她脸了,”李怀信从来不在乎旁人,正色道,“正因为知道累,以后我才要多去给你帮忙。”
贞白一愣,心里狠狠软了一下。
然后头一年春耕,李怀信在太阳底下累得跟狗似的,却一天都没偷过懒,着实让一屋子嫌弃他的人瞠目结舌,对其刮目相看。
贞白却是见不得他吃这份苦的,执剑的掌心本是一层薄茧,不足半月,那双改握锄头的手就生了厚茧。但是李怀信浑不在意,心甘情愿说:“我跟你来这里,不图什么荣华富贵,就图你能对我好个全。”
一席话入了心,贞白哪能不对他好呢,恨不能为他摘心揽月。
到如今第十三个年头,他做这些农活儿早已游刃有余,没多久便挖出来一箩筐红薯,再拎到山泉边冲洗干净。
月华下,他一袭白衣蹭了泥,银冠熠熠生辉,衬得整个人鲜活而璀璨。
李怀信坐在石板上,索性拔了靴子,挽起裤腿,双脚泡进溪流中,刚下水,立刻嘶嘶喊凉,倒一点儿不像个而立之年的人。
他似乎变了很多,又似乎一如既往,贞白说不上来,因为朝夕相处的变化总是难以觉察的,这些变化往往出于某种潜移默化,比如他不挑食了,能吃秋收的豆子了。
“秋凉了,山里的泉水寒气重,”贞白说,“回去用热水泡吧。”
李怀信不想回去,想跟她独处,伸手去拉人:“家里太吵了,老春也不知道是不是岁数大了,总爱唠叨,还有一早和小圆子,这些年养了个小的,成天叽叽喳喳个没完,话忒多。贞观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看见什么都好奇,非要拽着你问东问西,我每次听到他那堆愚蠢的问题就头大。咱俩还是在这儿躲会儿清静吧,这水适应一下就不凉了,你也下来泡会儿。”
贞白顺他的意,挨着他坐在石板上,脱了鞋袜下水。
她的体质特殊,不会像李怀信一样觉得这水冰凉。
山间静谧,听着流水潺潺,李怀信开口:“我明天也不去镇子摆摊儿了。”
“嗯。”
“后天也不去。”
“嗯。”
“大后天也不去。”
“嗯。”
“以后都不去了,我不赚钱了。”
“好。”她也从没要求他下山去赚钱,只是他之前说不想吃软饭,她便由着他折腾了。
“你不问为什么吗?”
贞白就问:“为什么?”
李怀信就笑,拽着她的手,用指腹轻轻摩擦她掌心一颗薄茧,说最温存的话:“我想多陪陪你,想一直陪着你,哪儿都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