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姝猛地一拍额头:“完了,她分不清。”
沈佑霖看她的眼神悲怆:“完了,她陷进去了。”
大喜的日子,两人把姐姐气得够呛。
除开小插曲之外,沈佑霖和虞姝的世纪婚礼只能用「完美」来形容,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凡是提及婚礼话题,都会把两人的婚礼拿出来说道一番。
——
虞姝是在研二的时候怀孕的,孩子的到来在两人的计划之中,虞姝一边忙学业一边养胎,她怀孕没遭什么罪,因此整天依旧风风火火穿梭在校园里,可把沈佑霖每天吓得够呛,天天跟个保姆似的拎着大包小包,鞍前马后地伺候着。
虞姝抚摸着隆起的肚子和孩子说话:“啧,茉茉啊,你真是赢在了脐带上,每天都是全国最顶级的教授给你做胎教。”
因为知道是女孩,两人商量后决定随虞姝的姓,取名虞茉。
虞茉踢了她一脚,算作回应。
沈佑霖亲眼看到虞姝的肚子凸起了一下,连忙安抚地摸了摸:“别踢你妈,等你出来,爸爸陪你踢球!咱爷俩对着踢!”
虞姝被他的傻样逗笑了,捂着嘴笑个不停,大肚子也跟着颤动。
——
某市的天桥上,宽大墨镜挡了半张脸的算命先生拦住了一位失魂落魄的中年男人:“这位善人,我看你天庭饱满,是天生的富贵命嘞!”
男人苦笑了一下,他刚刚失业,被公司辞退,母亲还在医院需要做手术,手术费用高昂,不是他能肖想的,他已经在筹措着卖房子了。
可房子一卖,他和妻子吃苦受穷没关系,可孩子还小,房子卖了,读书都成问题,以后可怎么办?
“先生,您算错了,我是天生的穷苦劳碌命。”男人的语气礼貌客气,并不将他视作骗子,都是为了生存罢了。
男人无奈的摇了摇头:“真是抱歉,我实在没有钱可以给您,再见。”
算命先生看着他离开的背影,摸着下巴上新长出来的胡茬,摇着头拖长了语调说:
“努力生活的人,福气总不会辜负。”
第168章 番外 工具人的春天(一)
我叫路人甲,是一个集可靠与适用为一体的居家旅行必备工具人。
几乎每一个知道我名字的人,都会震惊于我的名字竟然如此随意,其中的大多数都会问上一句:“你爸妈怎么想的?”
这道题我会,但我通常不会作答。
我爸妈怎么想的?他们为了赶时髦,根本不在意我顶着这个名字,别人会怎么看待我。
我出生在一个西南深山里的直过民族,所谓的直过民族,就是没有经历过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千百年的演变,从原始部落直接过渡到现代社会。
太奶奶曾和我说过,大概在我出生的二十多年前,山里突然出现了一批打扮怪异的人,他们自称探险家。自从那群人来到寨子里之后,生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们修了直通外边的公路,运来了水泥红砖块,开始在空地上建房子,还建了一座学校。
这座学校从建立那一天起,就没有收过一分钱。校长带着老师们将上到八十岁下到刚回走的人,都劝进学校里,教认字、教汉语、教社会常识和一技之长……
这些人花了很长的时间,让寨子里的人们接受他们、接受他们带来的新东西和知识。
这是个很艰难的过程,最初所有人都对他们抱有敌意,甚至连基本的沟通都十分困难。
在他们到来之前,我的祖祖辈辈过的都是吃喝睡觉种地打猎然后结婚生娃的简单生活,只需要满足最基本的生存条件,一辈子过得都很简单,但是都快活。
到我出生的时候,孩子必须进学校学点东西,已经成了家家户户的共识。
我的父母,就是在现代社会的冲击下长大的,他们听从父母的安排,和彼此结了婚又生下了我,同时又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和追求与日俱增。
寨子里不是没有吃螃蟹的人,有一些胆大的离开去了外边的世界,好几年都不曾回来,消息也少得可怜,因此,我的父母尽管做梦都梦到自己已经走出了深山,但依旧不曾踏出这一步。
直到,第一个离开寨子的人回来,带着一车又一车的红砖和水泥回来,建了一栋比学校还要好看的楼房,让所有人都红了眼。
我的父母,也是众多红眼人中的两位。
他们抱着刚会走路的我,去参观了那栋新建成的楼房。这房子真的很好,不漏风不漏雨,地上没有泥不说,地面上还有花花绿绿的图案。
“看见果娃那样子没?胖得都不成样子了。”
“能不胖吗?刚刚你没听见他说的,他在外头天天吃肉,鸡鸭鱼猪牛羊,换着吃。”
“我也想吃。”
“谁不想吃?”
肉很好吃,所以他们把我扔给爷爷奶奶和太奶奶,带着对每天吃肉的憧憬,走出了深山。
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寨子里的孩子,都是在上小学时才会起一个汉语名字,也会在这时候,正式上户口。
爷爷觉得起名是件大事,就费了不少人情、送了不少礼出去,辗转联系上了我的父母。
他小心翼翼地从学校校长的手里接过老式电话,粗着嗓子「喂」了好大一声。
我的父母埋怨他嗓门大,一点都不时髦。
爷爷知道打电话是需要钱的,并不和他们废话,说明了意图。
“就叫路人甲吧。”我那位久未谋面的父亲不假思索地说道。
我的母亲也在一旁附和:“这名字好!新潮!时髦!”
我上学这件事,被当成了大事,我的父母甚至第一次让人带了东西回来,是几件衣裳和一个新书包,还有一些肉干。
肉干很好吃,甜滋滋的!好吃得我差点哭出来!
实际上,确实哭了出来。
之后的十几年里,我的父母都音信全无,我在学校里一天天厮混着,什么都学了一点,但什么都学不好,在这期间,我送走了太奶奶、爷爷、奶奶,还有我们家养的大黄狗。
奶奶去世之前,还一直念叨着父亲的名字——可惜,我找不到他了,从太奶奶生病的时候,我们都在找我的父母,托人带话给他们,不是找不到他们,就是说他们已经知道了,但知道了,就是不回来;
给他们打电话,但以前的电话,也已经联系不到他们了。
我稀里糊涂地从学校毕了业,拿了一本不伦不类的毕业证。
家里连条狗都没有了,毕业当天,我就收拾了行李,跟着要回家休假的老师一起走出了深山。
这是怎样的一个世界啊!
飞机、火车、高速公路、山川湖海、高楼大厦……
置身其中,一切都比影视图片震撼千百倍。
我到了父母所在的那座城市,一时找不到他们人在哪儿,就找了个小饭馆,当起了学徒兼服务员,这里包吃包住,我过上了天天吃肉吃到饱的美好生活,而且住的房子虽然窄了点小了点暗了点,还要和人住一间,但是这房子不漏风不漏雨,而且什么时候都有热水洗澡。
真好!
我每天都在上班,除了宿舍和饭店、菜市场,几乎没有去过其他地方。
大约过了两年,我终于通过同乡,找到了我的父母。
我爹在赌场看门,我妈在发廊搔首弄姿——我嘞个大槽的!
我想不通,他们为什么变成了这个模样?
在这座城市里,找个能赚钱养活自己、能吃上肉的工作,很难吗?
我的师傅为我解答:“光吃喝活着不难,难的是,抵挡不了这无孔不入的诱惑。”
见我不了解,他叹了口气,和老板请了一天假,带我去吃自助餐,我第一次吃到那么多好吃的东西,原来肉和肉之间,也是天差地别的!我一走出自助餐厅,就吐了出来,就吐在人家大门口。
来往的人都捂着鼻子匆匆走开,看我的眼神尽是鄙夷。
师傅带我去买了新衣服,我第一穿这种衣服,新的,合身的,颜色鲜亮的,还没有补丁和破洞。
那天我没回员工宿舍,师傅带我住了一晚上快捷酒店。
他说这种酒店很便宜,一晚上也就198块钱。
可是当年,我一个月才赚六百块钱。
酒店的枕头很软,床垫很软,被子好轻但是好暖和,到处都干净亮堂,连空气都是甜的香的。
我从来没有睡得这么舒服过!这里就是天堂吧!
第169章 番外 工具人的春天(二)
如果没见过天堂,就不会觉得地狱的日子难过。
第二天回到员工宿舍,我看着昏暗逼仄的房间,闻着室友的汗臭味和脚臭味,睡着干硬的床板,不停地叹气。
脑海里一遍一遍地回想师傅说的话,他说:“这是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你所见到的只是冰山一角。人追求更好的物质条件,这没有错,但要从正途上获取。”
这题我会,学校的老师教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我也是接触过外面的学校才知道,我们的学校和大多数学校不一样,别的学校教知识,我们的学校更多的是教人明理、教人怎么在现代社会养活自己。
我决定了,我要赚钱!我要赚更多的钱!我要住大房子!我要睡软床!我要天天吃自助餐!我要娶八个老婆……呃,这个是开玩笑的。
至于我的父母,让他们见鬼去吧!
之前找他们,不过是想确认他们还活没活着,起码下次回去扫墓的时候,给爷爷奶奶太奶奶一个交代。
现在,我不知道怎么交代了。
我立志要赚钱,过了两年,饭店倒闭了,我失业了。
而我没有任何积蓄,钱都花在了吃穿上——人一旦想过得好一点,欲望就变得没有了止境。
老板曾经语重心长地和我说:“人的痛苦,等于能力与欲望之间的差距。”
这里说的老板,不是饭店老板,而是带我走向人生巅峰的沈家七少爷,沈佑霖。
我和他第一次见面这件事,是一件挺大的意外,差点出人命的那种。
我在每天都想吃火锅但是吃不起的痛苦中挣扎着,久而久之,我变态了!
电视里说,长大以后,你会变成你最讨厌的那类人。我当即决定成为一个仇富的人!希望一切还来得及。
我抓心挠肝地想吃火锅,几经挣扎后,我决定去抢点钱,听说学生的钱好抢——
我不抢一顿火锅,我就抢两块钱,买几个馒头就行,我……我两天没吃饭了。
不知道算幸运还是不幸,我选中了我现在的老板。
他当时还在念高中,但小小年纪,已经成了气候,他比唐僧还要唐僧,在那昏暗的小巷子里,我他念经超度,放下了手里生锈的水果刀,立地成……没成佛,成了他的小弟。
我们在火锅店里互诉衷肠、称兄道弟,干了二十瓶啤酒。
第二天,他就翻脸无情地把我扔给韦伯调教,让我度过了无比痛苦的两年时间。
这两年,我脱胎换骨,他也从未成年混蛋,长成了大混蛋。
这两年我跟着韦伯在老宅,见识到了最顶级的富有和荣耀——见过了,反而不觉得稀奇了。
在这期间,我也了解了一些他的往事,也就明白他为什么会拉我一把——我们都是父母不在意、不想要的孩子。
他十八岁那年,从家族的巨大财富中得到一小笔钱——这一小笔,是指和家族庞大的财富相比。
也没多少,满打满算,也就一百个亿。
噗——
也就,一百,个亿。
你听听,这是人话吗?
这不是人的话,居然是我说出来的?!
他生日之后,我这位特别助理,终于走上了岗位,发光发热!
我兴奋地搓手手,发誓要跟着老板大干一场——然后,我就成了工具人。
成了,专职装逼打脸的工具人!
我的老板,他不爱搞事业,只爱搞事情。
他酷爱角色扮演,装成各种没权没势的小人物去体验生活,如果有不长眼的人羞辱他,我再及时跳出来,带着浑身金光闪闪的装备,以及对他卑躬屈膝的敬畏态度,衬托他的高贵和不平凡,我时刻扮演一个合格的龙套。
他对此乐此不疲,而我也是,因为我优秀的演技,每次他都会给我不少奖金。
哦-没有什么比赚小钱钱更令人开心的事情了。
我曾问他为什么会沉迷这种游戏,他说文学创作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我无法反驳。
某次,他在一家西餐厅做服务生,遇到了流浪的窦娥。
那时候的窦娥,是一条流浪狗,浑身的皮肤病,身上全是脓疮伤疤,毛都掉光了。
他去倒垃圾,遇上了翻垃圾吃的窦娥。
窦娥看到他,停止翻动垃圾的动作,蹲到一旁,露出萨摩耶的标准微笑,让他先倒垃圾。
他骂了一句傻狗,把要倒掉的牛排冲洗干净,又觉得扔在地上不干净,拿了一个盘子喂给它吃。
因为盘子的事情,有人和餐厅经理告状。
在他吃饭的时候,餐厅经理站在一旁,看着他面前的盘子说:狗东西,吃饭用得着盘子?知道这盘子多贵吗?!
“不知道。”我老板很淡定地答道。
“你他妈一辈子都买不起一套!”
“哦。”
然后,他砸了那家店所有的贵重瓷器。
如果不是我带着保镖及时出现,他不知道会被多少人群殴。
他砸舒坦了,然后反转来了。
这家西餐厅,是他四堂姐和朋友开的,这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了。
此后一年,沈四小姐每次都用白眼瞧他。
说道白眼,王者必然是我的老板娘,那白眼翻得,取众家所长,还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但我发现,她每次朝老板翻白眼,都带着三分娇三分媚色。
“啧,每次看她翻白眼,我就觉得真带劲儿。”老板某次喝醉酒曾经如是说,“看她翻白眼我都能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