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一进境内,季念就有了高原反应,顾城还好,他的身体素质很好,有些轻微的耳鸣,但不影响什么。担心季念的身体,在金珠镇落了脚。
在喧嚣的城市待久了,来到这种小乡村会感觉跟自然都拉进了不少。
他们来的时候是傍晚了,近几年的旅游资源开发,村里也逐渐富裕了起来。可以看到村口停了不少跟他们一样来旅游的车,村民很热情地接待了他们,指引着方向。
太阳落下地平线,昏黄的路灯亮起来,街道上车水马龙,非常热闹。顾城开车带着季念拐进右手边的一条小街道,一家两家都客满了,太小的客栈两人自然是不愿住的。
亚丁路快走到头了,在一个十字路口,顾城把车停在了路边。他让季念坐在车里休息,他去路边的酒店看看还有没有房。
他走了以后,季念闭上眼睛休息。很快就有警察来,告诉她不能停车,顾城也回来了,还是说没有房。不由得有些怪自己,怎么没有当时就预定好呢?
警察那边催得紧,顾城开着车继续上路,就是往前开,再绕个圈回来。季念安慰他,没事,自己则是拿出手机浏览了起来。
最终定了家,就在不远处。泰和大酒店,是家新开的,外墙是藏族碉房风格,还可以免费提供停车位,算是很不错了。
等办完入住手续,放下行李,时间已经不早了。
晚上八点多,季念敲响了顾城的房门。
“来了。”
见到是季念,顾城笑着问:“怎么了?刚服务员说有药,给你送到房间了。”他还在关心季念的高反。
“我没事,之前进来我看见对面有家牦牛肉餐厅。”暗示很明显,顾城点头:“你等会儿,我换了衣服带你去吃。”
他此时咳就下身围了浴巾,露出八块腹肌跟人鱼线,线条肌理明显,没由得季念咽了口水,看着他的喉结又想到之前的那个话题。
咳,怎么有点热啊这。
她眼神慌乱地扫描着四周,不时给自己用手扇扇风。顾城换衣服没避着她,还好像就是给她看的,动作挺慢,嘴角带笑。
原来,馋我身子啊。
她都快看呆了,虽然手捂着了但很明显并不严实,再加上主人的客观心里元素,是想看的,捂着也不过是掩耳盗铃。
季念怀疑,她可能中了一种叫顾城的毒。
这毒驱使着她走向顾城,然后,四目相对的时候,她晃过神。脸上浮现出痛苦挣扎的神情,她到底在干什么啊!
“原来宝宝比我还急啊?”距离近,为了营造良好的氛围,还特意凑近在季念耳边。他好听的声音一下就如电流般击中她,腾地耳朵就泛着红,软了很多。
“我我没有,你快穿上哎呀。”她指着顾城穿了一半的裤子,咳,脸也红了。
他怎么以前没发现,这姑娘还有点萌呢?轻笑,然后利索地穿好,整了整衣领,依然是帅气的形象了。
季念的眼睛都不知道往哪儿看了,索性闭上。
“你你好了没?”她声音有点颤抖,却也带着小女儿的娇羞,顾城感觉自己就跟让电打了一样。
跟随着内心的想法,他走近了季念。兀的,手腕一凉,季念急切地睁开眼睛,看到顾城那染上了一丝□□跟柔情的脸。
他将季念的两只手按在身后的墙壁上,不让她动弹。隔着一层薄体恤,季念能听到顾城有力的心跳,洗过澡的身体带着皂香淡淡的味道和男性特有的炙热进入季念的鼻腔。
“我好了,但是,我现在就有点饿,怎么办?”他炙热毫不掩饰的眼神就撞入了季念的眼里。
她脸色绯红,再也不愿看他,低着头说:“那那我们赶紧走吧。”说着,就要挣扎,心脏砰砰直跳。
“宝宝,你个小骗子。”他嘟囔一句,换了个姿势,抱着季念,头就靠在她的肩膀上,带着诱哄,道:“叫哥,叫哥我就放过你。”
季念便乖乖地叫了声:“哥哥。”
顾城说话时的音色都有些颤:“真乖,哥哥再抱抱。”季念就由着他抱,馨香进入他的鼻息,该死的。
作死。
不过顾城不放过一丝让顾城脸红的机会。
他认真地看着她,说:“宝宝,之前答应你的,你现在要不要讨回来?”后面的语调上扬,嘴角带着邪笑。
季念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戳着他的身子就说:“不矜持!”然后觉得有点亏,小手真的就去试试了,还没到他的喉结部位,指尖一凉。
被截胡了,顾城笑着说:“哎?怎么能这么说呢,不矜持也只有面对你的时候才有嘛。”然后他就带着季念的小手,触碰到了那个部位。
季念不敢用力,轻轻地碰了碰。
“硬硬的。”她这么评价。
惹得顾城一下就哭笑不得了起来,捉弄她一般:“还有更硬的。”
后面季念就不搭理他了,留下一句:“我外面等你。”就出了门。隔着一层门,她才大口大口喘着气,刚才的顾城太可怕了。
再出来,顾城已经衣冠楚楚,俨然一副君子模样。
啊tui,就是个斯文败类。
店里客人不多,季念点了火锅牦牛肉。
接待的服务员是位藏族的小姑娘,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瘦瘦小小的,穿着黑色基调的藏族服饰,脸颊黑里透红,是高原人在强紫外线下特有的肤色。
火锅还没摆上来,她拿来碗筷跟茶杯,笑着示意他们请便,她就下去了。
顾城看季念好像很喜欢吃火锅哎,哪怕被辣得吐舌头,一个劲喝水,也要吃。
没有等太久,就上来了。
两个人都是第一次吃牦牛肉。
切成正块儿的牦牛肉盛在白色的小碗里,泛着粉嫩的红色,汤水里飘着月牙形状的白萝卜,几粒红色的枸杞,斜切成片的白色葱段和黄灿灿的姜块儿,闻起来很香。
季念没受住诱惑,夹起一块儿牦牛肉放进嘴里,鲜嫩有弹性,很好咬也很好吃。
看她吃得很香,顾城也尝了尝,确实味道不错。顺便给她擦了擦嘴角。
晚上,走在南方的街上,有跟北方完全不同的意境。
南山南,北秋悲。
南风喃,北海北。
五迷三道的街灯,四下无人的夜,城市在匀称呼吸,越不过秋水界,天空没有星和月。
季念一直很想去小酒馆看看,那是民谣的家。
她去,他便陪着。
很奇怪吧,她明明没什么故事,但偏偏爱民谣。
都说民谣有三:爱情,故事,远方。
听者有三:平庸,孤独,落魄。
“民谣很穷,但小酒馆的酒很贵。”
南方的街上有不属于它的繁华。
“有一个地方叫做稻城
我要和心爱的人去那里
看蔚蓝的天空
看白色的雪山
看金黄的草地
看一场秋天的童话”
我要告诉他,如果没有住在你心里,都是客死他乡。
在成都玉林路的小酒馆,在那座阴雨的小城里。
稻城也有一家小酒馆,店里深夜开店半夜打烊。没有激荡的音乐,没有奶茶水果茶,只有民谣和酒。喝下去的是酒,吐出来的是故事。
店名叫“流浪客”。
老板娘是个很美颜的女子,穿着一身红裙站在那里就像朵娇艳的红玫瑰,美得炫目夺彩,美得明艳动人。她看起来不到三十的年纪,肤白胜雪,调得一手好酒,却总是懒懒地站在柜台前,望着窗外,徜徉在自己的世界里。
这是近几天来季念发现的。
她总是在傍晚就来这里,点上一杯清酒,喝完老板娘就会帮她再续满。她对她好奇得紧,耳边传来驻唱歌手迷蒙的嗓音,带着一把吉他。
她问老板娘,驻唱在这里多久了。
老板娘瞥了他一眼,将手中的烟点燃,冒出星星火花,声音凉薄但又因为常年抽烟的原因,染上了似浓郁的烟嗓。
很有味儿,季念想。
老板娘说他从这个酒馆有的时候就来了,一直待在现在。
酒吧驻唱的工资本来就不高,他却执着,一直在这里。老板娘还说她当初同意,就是觉得这个男人很特别。
那晚,季念跟老板娘聊了很多。几天的观察下来,她发现这里只有老板娘没有老板,一个单身女人在小镇上开着一间小酒馆,还是那样明艳动人的女人,谁能不想她身上发生的故事呢。
虽然好奇得紧,但她没问。到了时间,门被推开,顾城逆着光来到她面前,季念有些迷茫地眯了眯眼,看到是他一下蹦到他身上,像只树袋熊。
顾城笑着点点她的脑袋。跟老板娘结了账,那个明艳的女人眼里透着回忆的光,她笑着说:“曾经也有一个人。”
后面的话她没说,但顾城明白,他对她点点头,抱着季念出了小酒馆。
傻姑娘啊。
所谓民谣,非南既北,
北上吹笛,南下与你。
隔天,他们就再次出发了,经过一天的路程,抵达目的地——稻城亚丁。
秋天的稻城亚丁,不似冬天缺乏生机,也不像春天色调单一,更没有夏季的天气突变多雨。
此时的稻城变成了一个彩色的季节,红草地红的深沉,杨树林黄的明亮,松柏则一如既往地绿色常驻,还有紫色,橘色的植物点缀中间。
秋天宜人的风和蓝天白云的悠闲,更凸显出山川的雄姿与湖泊的柔美。
都说这个季节适合在清晨和夜晚观看神山的如梦似幻,是传说中的人间仙境。
尽管这场自驾游是用“眼睛在天堂,身体在地狱”来形容的。光吐他俩都吐了很多次,不过对于季念来说能拍到这美景一切都值了,还是跟顾城一起来的!
一路南下,他们去洛绒农场租了马前往牛奶海。站在印迈勇的土坳上,周边是一圈乳白色的环绕物组成的,里面是碧蓝的雪水,岸边的水面略深,水下是古老植物的沉浮,稍往里就是浅绿色的湖水了。
亲眼见到的总比照片来得震撼多。
季念穿着厚厚的冲锋衣带着针织的毛线帽,还被顾城围上了围巾,整个人跟海面上时而飞过的海鸥一样,向往自由。
白白胖胖,可可爱爱。
顾城比她穿得少多了,男人的体格强壮很多,扛冻。他还觉得穿多了浑身不舒服,季念说他就是耍酷,哼!
顾城也只是宠溺地看着她笑。
微风吹动着水面,阳光透过云层的折射在水面上闪烁,湖泊如宝石般变换着光彩,时而深沉,时而耀眼,飘忽不定。
水中倒映着两个人彼此相依的倒影,矮矮的、小小的。
带着咸湿气味的空气顺着海面扑面而来,季念微微仰仰头,发丝在海风的吹拂中飘扬,闪着金亮的光。
她此时是靠在顾城身上的,一仰头就能看见他流畅的下颚线,眼睛幽深地看向前方,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怀里充满了她香甜的气味。
季念窝在他怀里,抱的更紧了些,软软地开口:“顾城,我好想和你就这样天荒地老啊。”
他有些意外,低头在她的额上亲吻一下,旋即将她抱的更紧,沉静冷毅地道:“只要我不死,这条命都是你的。”
季念能感受到顾城冷毅的声音下那颗炙热的心,她甜甜地笑了。
吻额头是虔诚的意思,季念之于顾城,是他的幸运神一般的存在。他虔诚如信徒,甘之如饴,倾尽一生。
第16章 不负信仰
稻城的红草地也是必须打卡的地方。
而且据说想要更好地体验名族风情,来这里是最好的。因为在这里更容易遇见当地的老百姓,他们通常会来这里漫步。
虽然看着没有网上图片那么大一片,但是风景怪好的。
季念一来到这里就拿出相机开始拍了,顾城坐在一旁的石头上开了瓶水,喝了起来。
一路上舟车劳顿的,他口干舌燥得不行。看着季念这么兴奋的样子,一时半会儿也拍不完,他就坐在这里等她吧,顺便看看美景。
季念一直觉得拍照是很好地留住记忆的方法,但是近距离地用心与红草地接触,更有一番别样的感受。
放下相机,蹲下来,更仔细地观察着它。
一株株红草跟彩云之南的“狼毒”很是类似,差别仅为红草的植株更为细小罢了。
那红色,不是含苞待放花儿的嫩红,也不是花儿盛开时的果红色。苍劲中透着自在,壮美中透着自然,像极了一位虚怀若谷的老人在经历了酸甜苦辣咸的人生后,正悠闲自在地欣赏着万物的天泽。
这种带给人一阵了然的美,是只有经历过许久的演变才能形成的。
秋风轻抚着白杨树叶,发出飒飒的声响,同时也将季念的发丝吹起,搞得她略有些大的帽子就那样脱落了掉在红草地上。绚丽如锦的红草地灼灼欲燃,就像天边的一抹红霞静卧在小山村前。
她追着风去捡帽子,圆圆的脑袋一点一点,有点像小浣熊,恰巧她今天穿的又是棕色的冲锋衣,这么看就更加显眼了。
等拿到帽子,已经湿漉漉的了。她拍了拍,有些泄气,怎么就飘到水塘里了呢?这个风是真不给面子啊!
这下再欣赏的心情也没了,拿着帽子就开始远眺顾城在的方向。目标锁定,她便像个被抢了糖的孩子来找爸爸妈妈告状一样,憋着嘴巴极其委屈地来找顾城了。
见她拎着帽子过来,风沙迷了眼一样,眼眶红红的,顾城连忙把水递给她。虽然已经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情,憋笑也很痛苦,但是!自己的女朋友要自己哄的!
他一把将季念拉到自己的怀里,柔声安慰着:“宝宝不难受啊,我把我的给你戴。”说着就腾出一只手要把自己的帽子摘下来。
怎么这么呆萌呢?简直是犯规啊!然而季念小姐心思并没有放在他说的话上面,一心一意就顾着看顾城的美貌了,眼睛亮亮的,明显就是在犯花痴!
河水静静地从中穿过,在高原阳光的照映下泛着波光。山间静的可怕,顾城把帽子戴到季念头上,还拍了拍。眼角的笑纹让那双桃花眼带上一丝狭长,更有几分魅惑的存在。吸引着季念慢慢靠近,他的面孔在季念眼里逐渐放大。
那张俊脸上表情丰富,先由惊讶继而转为错愕,由在她靠近的那一刻反客为主,掌握了主导权。那双带笑的桃花眼见证着季念眼里透露出的情意,他轻轻闭上眼睛,更加享受起这个吻。
不远处,一片沼泽中的“狼毒花”,像火辣的吉普赛女郎,在风中舞起撩人的探戈。
这几天他们走了不少地方,打算在色拉村落脚。那里离红草地不远,步行过去就可以,沿途的风景美不胜收。傍河色拉村是藏民的聚集地,如果有幸能被热情好客的村民邀请去做客的话,实乃人生一大幸事。
都说傍河的日出和落日都是让人无法拒绝的美。这个时间出发的话,正好可以看见日落。
当日光照进河里时,天边的彩云和红霞也一并让它倒映进河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