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林晚还是很喜欢这个家,虽然小,却很温馨。
林晚一进门,奶奶就上前拉着她的手,问长问短,看来看去:“哎哟,一个月没见,我孙女又瘦了。”
爷爷看着她慈祥地笑:“老婆子净瞎说,晚晚从小就这么瘦,你又不是不知道。”
奶奶瞪了坐在老式木椅上拿着旧报纸的爷爷一眼:“就你那老眼昏花的眼睛,看什么都一样。”
爷爷便笑笑闭了嘴。
林晚看着两位斗嘴,忍不住笑开了花,奉承道:“爷爷奶奶说的都没错!”
老两口听这话就更加开心了,奶奶转过身就进厨房忙活,爷爷继续看他的旧报纸。
很快,桌子上就摆满了林晚爱吃的菜,清炒土豆丝、糖醋排骨、红烧肉等等。
林晚朝屋里四处还有门口看了看,不见他们的影子。问道:“我爸我妈还是不回来吃吗?”
奶奶摆好筷子,一边将盛好的饭递给她,一边说:“他们忙完再回来,我给他们留饭了,等下送过去。”
林晚点了点头,拉开饭桌钱啊的椅子坐下:“那我等下给他们送过去。”
在爷爷奶奶的碎碎叨叨下,林晚满足地吃完了午餐,肚皮都撑得鼓鼓的,下了桌跟爷爷奶奶打了声招呼,就提着保温饭盒往早餐店跑。
林志刚和杨娟的早餐店在离家十来分钟的街上,有两层,小时候一楼是店面,二楼用来堆一些杂货还放了两张床,那时为了照顾林晚,她也是跟着父母住在这里的。
爷爷奶奶身体不太好,也有工作要忙,便没有麻烦他们。
而且,早餐店离正辉小学更近一些,上学更方便。
那时候,他们一家三口吃住基本上都是在那里,只等下午忙完了才回家。
后来渐渐生意好了,一楼的铺子完全不够用,所以把二楼也征用了,放了几张桌子,一家三口才回祖屋住。
早餐店因为位于集市边上,客流量还不错,而且味道是出了名的好,所以她家的包子常常很多人排队买,以至于林志刚和杨娟常常忙得晕头转向。
虽然已经是中午,店里的客人仍然很多,林晚到了店里把保温盒给他们,帮忙招呼了一会儿,让他们有时间把饭吃了,就跟他们说要去买手机,往街上的手机店走。
林志刚在她走了几步才反应过来,在后面喊:“晚晚,我钱都没给你拿呢,你怎么买?”
“没事,我还有,不够的话再问你们要。”林晚边走边说,声音爽脆。
她也不太懂怎么选,只选了个玫红色好看的翻盖手机,交了钱办了手续就出了门。
还好她比较节俭,攒了些零花钱,过年的压岁钱爸妈也不收回去,都由她自己支配,所以没问林志刚伸手要这笔钱。
林晚一向乖巧懂事,有自己的主意,他们在钱这方面对她很放心。
其实学校很多同学都买了手机,林志刚和杨娟早就打算给她买一部,但她都不要,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每天就待在学校,没有什么要联系的人,也没有其他人要联系她。
教室和宿舍两点一线,想给家里打电话了回家就好,或者用公共电话打也很方便。
再者,她也不想因为有了手机在学习上分心,一旦有了手机,她也担心有些不熟的人联系,太麻烦,也浪费她宝贵的学习时间。
别人的一秒就是一秒,她恨不得掰成两秒甚至四秒来用。
栗城一中在教室不可以带手机,但放了学在宿舍还是可以用的。
之前不想买,而现在不同了。
她有了想买手机的理由。
那个理由就是,陈绩。
出了手机店,她第一个想要打给的人就是他,只可惜那天只记得给他留家里的电话,忘了问他要他的手机号码。
林晚在镇上逛了逛,看看她从小长大的地方,感受小镇上浓烈的生活气息。
冬天的阳光暖洋洋的,老街的两边茶馆都爆满,很多老爷爷在太阳底下喝着茶,打着手里的排,时不时抽一口老烟,吐出的白色丝一样的雾很快消失在空气里,化作浓浓的烟味。
林晚抱着可以偶遇到陈绩的心态,走遍了镇上集市的大街小巷。
一路上从小看着她长大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见她,都热情地跟她打招呼。
“晚晚回来啦,你可越来越漂亮了!”
“这姑娘,长得可真水灵!”
“你爸妈可真有福,不仅成绩好,懂事乖巧,还长得这么好看!”
“真是女大十八变,我都快认不出了!”
林晚都礼貌地跟这些熟悉的面孔回谢谢,简单地跟他们打了招呼问候,其他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也就没再在街上晃悠。
接下来的几天,她都没有等到陈绩的电话。
说来也奇怪,正辉镇明明也就巴掌大的地方,怎么连个想见的人都偶遇不到。
直到第四天,她跟奶奶一起出门买菜,在菜市场的水果摊旁边,看到了陈绩高大熟悉的身影站在海鲜店的门口。
林晚眼里闪过一丝欣喜,正要喊他的名字,却看到了周棠走到了他身边,手里提着个塑料袋,可能是买的青菜之类的。
两人低头看着水里的海鲜,离得很近,头几乎要靠在一起,周棠的手拉着陈绩的手臂,俨然一副小情侣的样子。
林晚的心,在看到周棠的那一瞬间收紧。
她移开胶着的视线,挽了挽奶奶的手,随便买了几样菜就回家了。
到了家,林晚把菜放桌上,借口跟奶奶说要学习,就把自己反锁在了自己的屋子里。
“晚晚,你这买的什么呀?不是说好要买点葱的,怎么没有?”奶奶的年纪大了,耳朵不好,声音就特别大,有些震耳膜。
林晚隔着门应道:“啊?不是都在那吗?”
奶奶的声音有些抱怨的语气:“没有啊,你买那么多蒜苗干什么?”
林晚这才反应过来,应该是刚刚一着急拿错了,又怕奶奶发现什么,赶紧找补:“哦,奶奶,我想吃你做的蒜苗炒肉了。”
奶奶才笑着嗔骂了道:“你这鬼丫头!”
林晚把数学作业翻出来放在书桌上,拿着笔,眼睛盯着书本,而脑袋却还停留在刚刚那幅陈绩和周棠亲昵的画面。
或许,她本来就是痴心妄想。
或许,她本来就是多余的人。
几滴眼泪从她晶莹闪亮的眼眸里不请自来,顺着她白皙微微泛红的面颊流下,啪啪掉在面前摊开的书页上,印刷的题目瞬间晕染开,纸上很快有几个凸出发皱的大圆点。
“叮叮叮叮”
家里的电话铃声响了,林晚想着不可能是他,坐在凳子上压根没动,她也没这个心情。
电话铃声响了好一阵,奶奶的脚步声才传出来:“这丫头,前几天接电话这么积极,现在响这么久都不接。”
“喂,谁啊?”奶奶接电话的声音,想不听见都难。
“啊?找晚晚啊?你等一下。”奶奶把电话放一边就开始朝里面的林晚喊,而林晚听到奶奶接电话的时候说自己的名字,马上就开始用纸巾胡乱擦了眼泪,擤了擤鼻涕。
怕声音有异样,拿起桌边的杯子喝了几口水,又照了下镜子,确认没有破绽以后,才打开门出去。
奶奶讲电话递给她,看她的眼神有些奇怪,但总归没说什么,继续厨房继续忙活了。
林晚小心翼翼地拿起话题,期待着那个熟悉的声音:“喂。”
“林晚,我是陈绩。”第一次通过电话听到他的声音,他低沉的嗓音从听筒传过来,仿佛更增加了一层质感,有一种别样的魅力。
即使她刚刚才因为他偷偷掉眼泪,但在听到他声音的那一刻,好像她就已经原谅他了。
甚至,她还自责自己,总那么敏感,总那么玻璃心。
林晚偷偷呼了一口气,强压住内心的欣喜:“嗯,我知道。”
说完又怕怕陈绩觉得自己太过冷冰冰的,又接着说:“我听出你的声音来了。”
电话那头的他顿了顿:“没什么,我和周棠在菜市买菜,想起来你可能在附近,就给你打个电话。”
“哦,我在家呢,要我现在出来找你们吗?”林晚其实想说现在就出去找他们,但又不想显得自己太过主动,而且刚刚看到那一幕,她又纠结地觉得自己不想再看到,便试探性地问了这么一句。
陈绩周围有些嘈杂的声音,可能是在菜市太吵了,他似乎是换了一个安静的地方:“也不用,就问问,我们都买完了。”
林晚将话筒放得更近了一些,好像舍不得他的声音流失,要尽数放进自己的耳朵里一样,嘴上却只木木地说了句:“好。”
又是几秒的沉默。
林晚正绞尽脑汁想着要说点什么,陈绩先开口了:“那个,明天天气好像不错,我们准备去爬青云山,你要去吗?”说完像是怕林晚误会或者拒绝一样,又补充道:“就我们三个。”
“好。”
林晚想不出多余的字,只想对他说一个“好”。
只要能见到他,一起去做什么事情他都愿意。
只要是他提出的提议,不论是什么,她都会答应。
电话里头有些过分的安静,林晚这才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对了,我买手机了。”
林晚将手机号码告诉陈绩,两人约好明天在山下集合。
挂了电话,林晚很快就收到了一条短信。
上面显示是陌生的号码,但林晚一看,就知道是他。
因为他是第一个知道她电话号码的人。
【林晚,这是我的手机号码,你存一下,明天见。】而这,也是林晚收到的第一条短信。
她快速将发信人的电话保存起来,备注:陈绩。
不需要别的花里胡哨的名称,就这两个字,在她这里,便足够特别,足够有分量了。
第14章 你的手给我
虽然这才上午,爬山明明是在明天,林晚就开始着手准备要带的东西,琢磨着要穿什么衣服。
打开衣柜,她才发现自己有多绝望。
平常在学校大都穿校服,这要出去,才发现自己没什么好看又方便的衣服可穿。
她好不容易配了套裙子,上面搭一件小香风的厚外套,勉强算看得过去。
但想了想还是脱了下来,平常没穿过,不太自在。
本来每次跟陈绩在一起,甚至只是跟他说话,她都会变得不像自己,拘谨又安静。
而且这套也不太适合爬山。
想了想,最终还是选了自己舒服的明黄色加厚卫衣和卫裤,一双白色运动鞋和白色鸭舌帽,虽然也不是太满意,但也就只能这样了。
下午,林晚出门买了几瓶水、水果还有一些零食,把他们都装进自的黑色书包里面,还顺便装了些自己平常要用到的杂七杂八的小东西。
林晚收拾好准备回书桌前继续做功课,刚坐下,还觉得少了什么,站起来朝厨房翻箱倒柜地找东西。
她想做一盒饼干,这样陈绩明天就可以尝到自己做的点心,想想就感觉很幸福。
而她之前只见过杨娟做过一次,还是很久以前了。
她努力地回忆着,照着记忆中的的样子去做,意料之中,第一次就失败了,饼干完全不成型,就像一堆烂泥。
不过好在她很会总结失败的经验,在做第三次的时候,总算成功了,还用模具做成了小熊的形状。
她都不舍得多尝几个,就找了个好看的饭盒装起来,用密封袋封好装进书包里。
那一夜,林晚晚上一点才睡着。
一想到第二天要跟陈绩去爬山,脑子里就忍不住蹦出各种画面各种猜想,越想兴奋,直到后面实在撑不住才迷迷糊糊睡下。
林晚早晨六点就起了,天离亮还远着呢。
而他们约的时间是早上十点。
她再次检查了下要带的东西,做了会功课,吃完早餐才九点。
林晚给陈绩打了个电话,告诉他等下她就出发了。
她其实存了点私心,想把自己人生第一部 手机的第一个电话,打给他。
等林晚到山脚下门口的时候,还差五分钟十点整。
她其实早就可以过来了,但又不想去得太早显得她不矜持,当然也不能太晚让他们等,所以算是掐了时间过来的。
她到的时候,周棠和陈绩也刚到,陈绩穿着薄薄的黑色运动服,他把拉链直直拉到脖子上,两手插到裤兜里,比平常更多了一丝随意散漫。
周棠则穿了一身玫红色的运动服,胸前的logo和陈绩的一样,样式也差不多,看起来像情侣款的。
两人头上的鸭舌帽,也是一样的男女款。
见林晚来了,周棠朝她热情地挥了挥手,然后上前挽着她的手臂:“林晚,就爬个山,你带着一大包东西干嘛呀?”
林晚这才注意到,陈绩两手空空,只挂了个单反在肩上,而周棠只斜跨了个巴掌大的小包。
她瞬间觉得有些尴尬:“我带了些吃的,怕这山上太贵了。”
“哈哈,真会精打细算。”周棠拍拍她的肩膀,有些被她的话逗笑了。
陈绩好似替她解围一样,用玩笑的语气说:“也是哦,我怎么没想到,还是林晚想的周到,不能被资本主义占了咱的便宜。”
“给我吧。”他走到林晚跟前,目光示意她把包拿下来让他背着:“总不至于我两手空空,让你个女孩子背这么大包吧?显得我多没风度。”
林晚讪讪地笑了,将背包取下来,抱着递到他手里。
周棠的眼里,似乎有种别样的东西一闪而过。
陈绩将她还带着体温的包,单间跨在肩上,随意又帅气。
周棠走在前面,陈绩走在中间,林晚则跟在他后面,她看着前面的人背着自己的包,心里甜甜的,嘴角忍不住偷偷上扬着。
青云山位于正辉镇的北边,离镇中心大概三公里的样子,走路半个小时到,是正辉镇最高的一座山,海拔1588米,只不过还没完全开发出来,游客不是特别多。
三人说说笑笑地就开始今天的爬山之旅。
周棠平常在学校很干练,当班长从来都很称职,常常自己抱着一大摞书本或作业,没喊过累,她心里暗自佩服周棠家世这样好的人,还没有大小姐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