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和穆行之合作的人也都是卖了宋氏的面子,如果真的有天他和宋以茉分手了,或者是他一直无法进入宋氏,那些无情的商人就会默认,他只是个靠皮囊讨宋家千金的一个玩物。
但是现在不同了,一旦他可以成功入职宋氏,进到了宋氏的核心管理层,就等于宋国向他称霸了几十年的洛北商界宣告了,之后宋氏的江山未来的宋氏终将会落在自己手上。
这样哪怕是自己之后不跟宋以茉在一起了,有着在宋氏管理层管理过的经验,任是哪个商界的人也要敬他三分。
控制住他想笑的情绪,穆行之现在不用装,就只是这个虚弱的样子就让宋国心生感激,确实没有自己替宋以茉挡的那一下,现在躺在这里的人就不是自己了。
穆行之还记得当时情况紧急,他离得远确实有可以闪开的机会,但宋以茉和李苓烟挨得很近,烟花直冲着她们过来。
他本想拉走李苓烟,她已经受过足够多的伤害了,他欠她的他不能再看到她受伤,可李苓烟的眼神让他知道,这一切好像是早有预谋。
大脑快速的反应,他默认了她的做法,拉住宋以茉的手腕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撕心裂肺的疼痛袭来的时候,看到并无大碍的宋以茉他竟然又一丝安心。
直到昏迷穆行之都没想清楚,自己为什么当时会有那种想法,但在他刚才听到宋国告诉他,他可以入职宋氏的时候他明白了,他是在为了自己的未来高兴。
“嘶~”
宋以茉因为听到了宋国的决定高兴的过了头,忘记了自己的手臂还在被陈劲上药,不自觉的一抬,手臂重重的碰到了棉签,带着透明液体的血迅速把棉签染红,也把宋以茉疼的流出来泪。
宋以茉从小是没吃过苦的,小时候哪怕破层皮对宋家的佣人来说都是大事,现在这种情况就更不用说了。
宋国心疼的瞪圆了眼,怒冲冲的吼着陈劲:“你怎么上药的,不知道下手轻一些吗,你要是不行,就赶紧换别人来。”
看到吓慌了的陈劲,宋以茉心中也不好意思,他刚为穆行之做了那么长时间的手术,又被叫来给自己包扎,还因为自己的不小心挨了骂,忙替他说话:“爸,没事的,是我自己不小心碰到了。”
“要不要换个人?”宋国弯腰仔细看着宋以茉的手臂,又看了看陈劲的满头大汗:“果然是嘴上没毛办事不牢,老刘是怎么办的事?这就是他给我找的人?”
在宋国强大的压力面前,陈劲确实有些吃受不起,他做手术一向稳准著称,此刻正是简单的上药清创,竟然手开始微微发抖。
宋以茉离得近,当然看到他拿着棉签有些发抖的手,看着自己爸爸慢慢逼近的目光,她一把抓住陈劲那只手:“我就用他,爸你别说了,我感觉这位医生非常优秀,他应该得到我们的尊敬。”
陈劲抬起头,看着宋以茉目光灼灼,外面都传言这个宋家的千金是个刁蛮任性的性格,但今天一看好像并不是这个样子,她拉着自己的手紧紧按住,藏在了她的身后,长这么大他还是第一次被一个比他矮这么多的女孩子保护,心头不知名的情绪开始发酵。
烧伤的痛不是一般人可以忍受,尤其是宋以茉这种没经历过什么磕碰的娇小姐,但怕宋国再去凶陈劲,整个处理过程她还是咬着牙坚持下来了。
“会不会留疤。”宋以茉看着被纱布包扎着的手臂,比起手臂上的痛感,显然心里的担忧更让人难受。
陈劲还是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块糖,放进她刚才按住她手的手里:“相信我,绝对不会让你的手臂留下一点疤痕。”
床上的穆行之被迫看到了整个过程,就算是闭上眼也能听到他们交谈的声音,麻药劲慢慢过去,手上的感觉已经恢复了些。
他以为自己对宋以茉没有半分感情,可在他不知道时候,自己手死死握住病床边的床挡,金属的床挡被他的指甲扣掉了漆。
第12章 难忍12
看着病床上穆行之,宋国却不允许她留下来照顾,宋以茉知道护理人员会更专业,但她就想守在穆行之身边,毕竟他是因为自己才受的伤。
“我留下来照顾他。”她执拗的说着。
终究是拗不过女儿,宋国不得不答应了宋以茉的要求,知道她从小认床,离了熟悉的环境就休息不好。
宋国哄道:“乖孩子,那你先回家换身衣服,再洗洗干净,在家好好睡上一觉,养足了精神明天再来照顾小穆。”
这次宋以茉没有拒绝,她确实太累了,手臂上伤口的疼痛和长时间的精神高度集中,让她有些身心俱疲的感觉。
宋国请的金牌护理已经赶来,他便招呼着老吴带宋以茉回家。
蹲在穆行之的病床前,看着他刚做完手术面色惨白的脸,宋以茉已经哭肿的眼睛又含出泪水:“阿行,我明天一早就赶过来。”
刚才莫名的气还未消掉,看到凑上前的宋以茉转不了头,穆行之只能闭上了眼。
宋以茉只当他是因为自己的大意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她也是自责又懊悔着,后面的话全都咽进了肚子。
站起身,宋以茉擦去了眼角的泪水,扯着宋国的衣袖:“爸,那我们先回去吧,你也要回去休息休息。”
宋国:“闺女,你先回去,我跟小穆聊聊。”
宋以茉再说什么,但是宋国招了招手:“老吴,带着茉茉回去,让刘妈照顾好她,不要睡太晚了。”
宋国的决定没有人可以干预,宋以茉跟着老吴回了老宅,他站在窗边看向楼下的停车场,23层的高度让人小的如同蚂蚁,宋国毕竟也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巧的折叠眼镜盒,带上眼镜还是看不清楚。
“还是老了,眼睛看不清喽。”宋国笑着,没有了平时和穆行之在一起时的严肃,现在反而是更像是位邻家老头。
揉了揉发胀的眼睛,宋国挥手让护工先出去。
走到穆行之的病床边,他趴在床上头转向一边已经太久,宋国问他:“脖子酸不酸?我给你换一边吧。”
穆行之本想拒绝,可还没恢复的麻药劲只让他头微微抬起,就好像是在说他等这句话很久了。
现在能让这个商界巨鳄做伺候人的活,除了宋以茉估计也只有他了,可穆行之心里没有半分感激,只有无限的害怕,他不知道宋国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搬了个椅子放在病床边宋国坐下,离得这么近穆行之才发现这个铁腕老总真的老了,染过的黑发已经长出短短一节,能看的出新长出的发根是白色的,浑浊的眼睛里有些猩红血丝,眼角还有藏不掉的皱纹。
宋国一只手搭在病床上:“小穆,今天我真的要谢谢你。”
此时的宋国再也不是了那个称霸商界的人,而只是一个普通的父亲,墙上的钟表在一圈一圈转着,就像人的生命在不停的流逝。
宋国:“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她就是我的全部,我快47才有了这个孩子,再有几个月我就整70了,我还能陪茉茉几年?她是我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宋氏和她比起来一文不值,但宋氏是她可以依仗的靠山,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只要宋氏在一天我的宝贝就可以开心快乐无忧无虑的过一天。”
说到这里宋国笑了,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笑,他现在拖着苍老身体努力的每一天,都是在为了假若自己有一天不在了,自己女儿还可以继续过现在这种生活,女儿是被他宠着长大的,他舍不得让她受一点委屈。
听到这里,穆行之有些动容,宋国说的这些纯粹是一个父亲对他女儿的爱,但他和宋以茉之前好像根本没有爱这种东西,或者是说只要单方向的宋以茉爱他。
穆行之并不知道为什么从上学开始就有很多女孩子喜欢自己,可他的眼里从来没有这些,最开始福利院老师告诉他,乖的孩子才会被人领走,但他过早的独立讨不到大人的欢心。
后来去了学校,他开始拼命的学习,他相信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只要自己努力总有一天可以出人头地,他放弃了学术研究只想感受一下有钱人的生活。
果然那一天到了,他以全额奖学金考进了莒平大学金融系,别人不敢做的梦想被他实现,却遇到了那个傻乎乎的女孩,之前的生活经验里他以为,人们生活在一起都是为了各取所需,但和宋以茉在一起不是这样,因为她什么都不需要,反而是自己需要她。
他想不明白也想不懂,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会觉得和宋以茉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那么窒息,他好像已经变成了一个演员,喜欢都是表演,却在不知道的时候越陷越深。
宋国拍了拍穆行之的病床,唤回了他远走的思绪:“小穆,好好对茉茉,等你病好我带你逐渐熟悉一下宋氏,你们也商量个日期订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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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里
宋以茉刚洗完澡,把缠在手臂上的保鲜膜解开,手臂上血液瞬间流畅的感觉,引发的伤口又开始隐隐作痛,但除掉了一身难闻的火药味,心情也算好了不少。
刘妈为宋以茉收拾好了卧室,把吹风机插上开始替她吹头发,就像是照顾自己孩子一样嘱咐:“小姐时间不早了,吹干头发早些休息吧。”
可宋以茉不这么想,对着梳妆镜眼睛瞪得溜圆,忽然想起刚做完手术的人身体虚弱,应该吃些滋补的食物。
宋以茉:“刘妈,你能教我做个鸡汤吗?”
都不用问,今天发生的事情轰动了整个老宅,刘妈在这干了一辈子又怎么会不知道,比起会不会被董事长骂,她更担心的是自己从小带大小姐的安危,看到宋以茉回来安然无恙的时候,那刻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下。
她知道,自家小姐就是想为她那个男朋友做鸡汤,再优秀的人和小姐在一起,他们都会感觉是贪图宋家的家世,但看到穆行之挡住小姐身前那一幕,确实让她相信了那个人是真的喜欢小姐。
之前宋国怕外面的食物不干净,所以就在老宅附近建了自己的农场和菜园,专门雇人了打理着,就算是现在已经凌晨两点,刘妈一通电话,没一会时间就有人送来了刚杀好的活鸡。
宋以茉跟刘妈学她拿手的参鸡汤,平时一个连瓶盖都不需要自己拧,下车都不用自己开门的小姐,现在却在拿着菜刀剁鸡,鸡肉的血水溅在她脸上,让宋以茉忍不住作呕,但她还是拒绝了刘妈的帮助,不管怎么样她都要亲自给穆行之做这顿饭。
宋以茉切菜被刀划破了手,吓的刘妈赶紧去医药箱拿来碘伏和创口贴,但回来却看见自家的小姐用水冲了冲,把血冲净后包了张卫生纸,继续小心翼翼的切。
她不是第一次给穆行之做饭,之前她发现穆行之喜欢吃牛肉,就特地在家做了番茄牛腩想要给他一份惊喜,原本那天穆行之说会早点回来,但菜热了一边又一遍还是没有等到他的身影。
等到最后,宋以茉累的在吧台睡着,开门声将她吵醒,是穆行之回来了。
她满怀期待的端给他看,想要再去把她的惊喜想再去热一下,却被他厌恶的眼神打碎。
她还记得他那天似乎很累,语气异常的冰冷:“你能不能像个小孩子一样,我最讨厌番茄了,是看见了就会恶心的程度。”
从那天开始,不管是在老宅还是在公寓,餐桌上再也没出现过番茄,他不喜欢那她就也不喜欢。
砂锅慢腾腾的冒着热气,宋以茉就坐在那里看着,她还是满怀期待,想象着她的阿行吃她亲手做的菜的样子,想着想着倦意慢慢上来了。
一口冰美式下肚,透心的寒意加上她最讨厌的苦味,这无疑是她最难忍受的感觉了,但提神醒脑确实有用,只是喝了一口她就清醒了。
除夕夜的那锅鸡汤熬了多久,那一晚宋以茉就在旁边坐了多久,直到鸡汤熬好天也亮了,没有休息她叫上老吴去了医院。
宋以茉到的时候,穆行之不在病房里,被护士带着去做了其他检查,病房里只剩下了那个护工。
拿着保温桶,宋以茉想盛出来一碗,等穆行之检查回来了,凉一凉正好可以喝,却被桌子上的番茄蛋花汤吸引了目光。
宋以茉问旁边的护工:“这是你喝的?”
护工当然知道宋小姐的大名,连忙回答:“小姐不是,我是干活的哪敢呀,这是穆先生喝的。”
听了这话,宋以茉有些生气,认定了是这个护工毛手毛脚,连病人喜好都不去了解:“我男朋友最讨厌吃番茄,你怎么可以让他喝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