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孟平恢复了认真,在餐桌上握住周攒的手:“既然我说了要陪在你身边,就不会走。”
周攒回握住,用力地点点头:“好。”
那段时间,他们过得很快乐。
周攒每天去上课的时候,郁孟平都会去接送她。
学校离周攒租的房子很近,步行十几分钟左右,以前周攒一个人走这条路的时候总是走得很快,但现在两人一起,什么都变得很新鲜,就连三月的伦敦随处可见早樱,也从普普通通变得绚丽无比。
她非要拉着郁孟平随处看看逛逛,经常临上课十分钟的时候,才不舍得分开,匆匆跑去教室。
郁孟平就在她身后喊,让她注意自己的脚,别再扭到。
天气晴朗的时候,郁孟平就会买一份报纸和一杯黑咖啡,在UCL的主图书馆前面的草地上坐着看会儿财经。
金色的阳光照在他微弯的脖子上,飞着一层绒暖暖的光。
但他后来又觉得那地方人太多,有些吵,就直接去了周攒教学楼旁边的咖啡厅里等着。
一般情况下,周攒早上的课都在10点半的时候结束,她上完lecture,穿过低矮的楼顶,从五楼楼梯下去。
她不想坐电梯,因为下课的时候等电梯的人太多,她来不及。
之后直接从学生中心的G楼出口向右转,小跑几步,就在咖啡厅外面见到了坐在里头的郁孟平。
就算是再休闲的打扮,郁孟平也不像十七八岁的小年轻了,他很成熟。
食指勾起在玻璃上敲了敲,她气喘吁吁地冲着郁孟平笑。
出来后,郁孟平理了理她的头发,说:“别着急,周攒,我们有的是时间。”
之后又把手中给她买的果汁递过去:“解解渴。”
周攒发现,郁孟平越发仔细贴心起来。很难想象在2014年,他们刚在一起的时候,他会为她这样做。
当然,这些事情她也越来越接受得理所当然,喝了一口饮料,连同盖子和瓶身又被他接过。
“终于可以走了,你都不知道我坐在里面看他们学习有多煎熬,好像回到初中时候那样。”郁孟平牵着周攒的手往外走,有种别样地懒散。
周攒揶揄他:“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你小时候肯定没用功过。”
郁孟平这个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恰好侧面证明了我学习完全靠的是脑子。”
周攒毫无顾忌地轻声笑。
“我们去哪儿?”她又问。
“不是说想吃墨西哥菜?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好像有一家味道不错,今天正好去试一试。”
“好。”
那家店在千禧桥附近,他们没有看地图,周攒和郁孟平在一起的时候是从来不看路的,只跟着他走。
等来来回回都走到死胡同的时候,周攒已经完全放弃他,向电子地图求救。
她指着手机上的路线给他看:“我们完全走反了,白走了这么多路。”
“不可能,”郁孟平不死心,抹不开面子地替自己挽尊。
最后还是收走了周攒的手机:“别看了,今天天气这么好,我们就当随便走走。”
周攒也没和他生气,说好啊,反正她也不饿。
只当是春风不燥,晴云微漾。
直到下午两点,他们才找到那家开在犄角旮旯里的小店,已经有很多年头了,他们去的时候正好是最后一桌。
还是很幸运的。
大概是周攒离回国的日子越来越近,还没走,她已经开始怀念起伦敦。
郁孟平除了陪她上下课之外,两人一有空就去伦敦的各种剧院打卡,西区剧院的《歌剧魅影》《哈利波特》,皇后剧院的《悲惨世界》等他们都去看过,当然阿加莎的经典剧目《捕鼠器》,周攒更加没有错过。
看歌剧之前还发生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郁孟平住在周攒那儿以后,随身携带的衣服不多,都是休闲装,等要去看歌剧的时候才发现他连身像样的正装也没有。
周攒二话不说,就带着他去萨维尔街买西装,有很多英伦明星在那儿定制手工西服。
她拉着郁孟平进的还是整条街上最有名气的Huntsman,他们家的设计都很古典,西装的轮廓与众不同。
周攒替郁孟平选了一件成衣,本来还想全定制一套,但店员说前后需要花费一年的时候,他们所剩的时间不多,周攒便选了半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