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她杀不了柳三问。
她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有几次她能控制了,眼看就要杀了柳三问,匕首却刺不进去。
顾九湘嘲讽道,“可那柳三问却觉得我对他用情至深,舍不得杀他。”
原书中,确有几处顾九湘杀男主却未成功的情节,九湘看的时候差点没把手机丢出去,原来是这个缘故。
顾九湘仍在继续:“我绝望了。”
“在又一次夺回身体的控制后,自杀了事。我死后才知道,我原来是一本小说中的人物。”
“我也是那时候才明白,我以前为什么没有灵魂。按照白薇的话说,我是一幅完美的作品。或者说,我只是彰显男主成功的一个完美东西。”
这是她一直杀不了柳三问的原因。
原来,原身女主想过反抗,只是被迫用死亡反抗。
那些死去的虐文女主,是不是也想过杀男主,却受限于男主光环,只能选择以死亡反抗?
九湘一只胳膊搭在扶手上支着头,静静地听着原身顾九湘的宣泄。
“我是因恨生的灵魂,恨不散,魂不消。”
“直到你出现改变这一切。”
“九湘,谢谢你帮我报仇,解脱我。”
顾九湘的声音不复初听时的阴沉,反倒带着活泼。透过声音,都能想象到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女子。
可是被柳三问毁了。
“你要走了吗?”九湘问。
九湘心中生出不舍。
顾九湘道:“是的。恨散魂消。在你杀柳三问时候我就该消失的。可我知道你要做什么,我想知道你会做到哪一步。”
所以她拼了命的留下来,默默看着九湘发出一道道利于女子的旨令。直到自己不能再留下去时,才贸然现身道谢。
“我以前从未想过,这个世上居然会有如此美好的一面。”
顾九湘语气真诚中带着遗憾:“或许以后这个世上会更美好,但我看不见了。”
能留这么长时间,已经尽了她最大的努力。
“九湘。”
“再见。”
第21章 惨遭亡国的公主
八个月后,新的律法经过一次次删改修订讨论后,终于成功面世。
上面不仅将逼女子为倡编入律法,也增加一些其它的保障女子权益的条文,比如禁止买卖孩子,禁止典妻,禁止强迫女子成婚,禁止溺杀女婴......
杜依兰有幸参与编纂律法,她是选贤大会中为数不多出身乡野的女子,一双眼看的比其它大臣都要多。
禁止典妻,就是杜依兰提出的。
典妻,把女子当作一个生育的工具,被拿去典当租赁,而这些被典当的女子得为人生儿育女,甚至玩弄。
而工具的主人,则是女子的丈夫,所得银钱全归丈夫所有。
这样的事情在杜依兰以前生活的地方,很普遍,普遍到杜依兰以前虽同情这些女子,却不觉得这种行为是对女子的一种压迫,直到她遇见了九湘。
杜依兰说:“若不是陛下,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醒悟。”
杜依兰更感谢九湘及时颁布的女男分治政策,就是这条政策,使得她逃离火坑,得以在朝堂中为自己、为世间挣扎着的女子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新律法的推行并不顺畅。
阻碍不是来源于朝堂,它来源于民众。
九湘有建立了一个女子组成的朝堂。表面上女子风光无限,仿佛周国境内没有阻挡她们脚步的东西。事实则不然,做官的女子终究是少数,周国的组成,有一半都是男子。
而这些男子身上,有着根深蒂固的、一时间难以拔除的男尊女卑思想。
而新律法的颁布,保护了女子的权益,损害了男子当前的利益。
比如典妻。
许多男子家贫又懒散,只能依靠不间断地典当妻子来谋取利益,以换生计。新律法的推行和实施,代表他们无法再用这一手段来赚取银钱。
更重要的是,他们敏锐地察觉到了新律法带给女子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