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盆碗莲,叶瑾足足新鲜了七日有余,直到她已被允许出院子走走,方才将碗莲赏给了秋菊。
不觉间,寒冬已近了,风吹起身上厚实的披风,猎猎作响。
“想看水仙,”抛开碗莲的第二日,叶瑾站在院中,突然低低说道,“不要那些假的,要真的、开了花的,一大簇嫩黄新白,想必好看得很。”
彩云看向其他人迟疑着没吭声,倒是一旁秋菊年纪小,心直口快道:“夫人,水仙是春天开的,便是温房里养,也养不到现在。”
“这样么。”叶瑾点头,没再提,只是瞧那神色,显见又不高兴了,当晚更是将饭食摔到桌上,说她没胃口。
收拾狼藉的间隙里,彩云有些忡愣。
这一病后,夫人忽然变得喜怒无常起来,随着时间推移,越发严重,仿佛过去那个温和体恤的清丽身影终于在病中被消磨殆尽,只剩下一个尖利任性的影子。
若一直这般下去,夫人又能继续受宠多久呢?
彩云不敢想。
当晚,顾筠来了。
自从叶瑾身体渐好,得了御医点头,他便重新搬回了林曦院,白日出门做事,晚上回来搂着叶瑾睡觉。
顾及她大病初愈,敦伦之事他始终未提,两人还算相安无事。
不过,今日一回来,他立马察觉到了屋内的微妙之气。
“怎么了?”他示意彩云跟他出来,询问道。
彩云将白日夫人想看水仙而不得的事情说出来,然后有些胆怯地低头。
春天开的花,冬天想看,夫人这不是在无理取闹吗。
不知侯爷又会如何作想。
在彩云的害怕中,顾筠面色平静地回了屋里。
“不过一盆花,值当你连晚膳都吃不下?”他坐于榻边,朝着背对他看书的女子道。
“说得轻巧,成日被关着的又不是你。”叶瑾翻了页书,头也不抬地刺了他一句。
“等你身上好全了,再带你出去,”顾筠走上前,抽.出叶瑾手中的书,见她兀自低着头,又伸手去抚那鸦羽般的发,“水仙而已,替你寻来便是。”
叶瑾不理,却也未躲开发丝上的手。
顾筠目光扫过女子没有表情的面容,俯身将她抱起:“夜深了,安置罢。”
帷幔落下,烛光晦暗,他去扯她的腰带,被不轻不重地踹了一脚。
“少烦我,等你寻来水仙再说。”身下女子挑眉道。
“是吗,”顾筠贴近,挺直鼻尖贴于她的侧颈,轻嗅对方身上夹杂着极淡苦味的馨软香气,手上换了个方向,扯了旁边的柔荑向下,“倒也可应你,只是需得预先收上三分息。”
叶瑾轻轻抽了口气,然后朝他翻了大大的白眼。
窗外冷风呼呼吹,屋内却是温暖如春。
打了水洗净手,叶瑾回到床上,男子掀开被子将她裹进去,犹带烫意的身躯同她亲密相贴。
“睡吧。”丫鬟熄了烛火,一片黑暗中,身后人在她耳边道。
叶瑾没应,只看着眼前的黑暗,任凭耳边的呼吸声逐渐变得平直清浅。
自从楚楚告诉她,顾筠答应放自己离开,一个想法突然从心底发疯似的冒出来——既然顾筠腻了楚楚后,会给笔分手费遣散出去,那未来某天,她是不是也能走上楚楚那条路呢?
也许她和楚楚以前都想岔了,侯府后院前头那些旧人,不是全都被卖了、死了,而是因为失去宠爱,被遣散打发了!
豁然开朗都不足以形容当时叶瑾的心境。
她总拧着,想逃离,顾筠当然不会腻,但如果她变成了一个令人生厌的女子,他还会如一日地来找她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让一个男子始终保持兴趣,很难,但让一个男子讨厌,那还不容易么!
借着生病的由头,叶瑾放任自己将心中的压抑情绪发泄,生病生出心理疾病可太正常,她会一点点试探,一点点让自己变成一个令人讨厌的人,贪婪、喜新厌旧、阴晴不定、尖利刻薄,她很耐心地往自己身上增加筹码,只看彩云她们的表现,就都已觉得她性情变了。
所以,顾筠,还要多久,我才能令你感到厌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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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一滴都没有了,躺平
谢谢不食、坐上来自己动的营养液,贴贴~
第四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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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 一则有关清平侯府的传闻在京城里传得沸沸扬扬。
顾侯爷以黄金百两,买了一盆开花的水仙。
这才眼看着要入冬,却去买.春天开的花,听闻此事的百姓们无不摇头, 只觉达官贵人的喜好果然不同寻常。
“听说是给一个侧室买的, 只为博美人一笑呢。”茶馆内,有那消息灵通之人小声和亲朋好友说着。
侧室?一个妾, 值百两黄金?
究竟怎样国色天香的美人, 方能教那顾筠做下如此事?
茶余饭后, 众人对清平侯府那位宠妾议论纷纷, 而对于外面的传言猜测,叶瑾一概不知——她只知道, 未出七日, 一盆开得正好的水仙被秋菊抱着又轻又柔地放在了她的书桌上。
甫一放好, 秋菊便摸出自己随身的帕子, 将花盆上根本不存在的浮尘细细擦过一遍, 又取来花洒小壶, 围着花盆绕了半圈, 方才犹豫着朝土里洒了少许水。
“瞧你宝贝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盆金子呢。”夫人显然心情不错, 伸手用指尖点了点嫩黄的花蕊,打趣她道。
“这水仙可花去一百两黄金, 夫人竟不知么。”秋菊道,说完便见旁边彩云暗中瞪了她一眼, 想必又觉得她对夫人不敬了。
“原来如此。”叶瑾点头, 一副神思早已被花吸引走的模样,她细细端详着那娇美可爱的花瓣, 足足欣赏了一炷香的功夫,方才再次拿起了手边的书。
“夫人,水仙性毒,不可在身边放太久。”彩云劝道。
“无碍,这不还开着窗呢,晚上关窗前抱到外间便好。”
叶瑾摆手,就这么一会儿看看书,一会儿赏赏花,眨眼间,一上午过去了。
丫鬟们忙着摆午膳的时候,顾筠回来了。
今儿个倒早。
正坐在窗前赏着花等开饭的叶瑾漫不经心地想。
“近来无事,朝会早早散了。”像知道叶瑾在想什么,顾筠张开双臂,一边任由丫鬟脱下身上蟒服,一边道。
换了身轻便衣裳,他走到她身旁,目光扫过桌上的水仙,问她,“如何,这花可还喜欢?”
叶瑾神色淡淡,无可无不可地应了一声。
因为加了人,春兰再次跑出去取膳,彩云她们也自觉退到外屋,一时间,周围只留下二人。
叶瑾头也不抬,只自顾自地摆弄面前的水仙,而顾筠在她身旁坐下,目光落于她的发间:“这副首饰倒尚能入眼。”
乌黑如云的发丝之间,钗上东珠熠熠生辉,正是他前段时间送她的那套东珠头面。只不过,她向来不爱戴他赏的首饰,越是贵重,越会压箱底,今日怎突然愿意戴上了?
“成日无聊,突然想戴,便戴了。”
叶瑾垂着眼,浓黑纤长的睫毛投下小片阴影,白皙面庞衬着发间东珠,清贵雅妍,风姿动人。
她不适合太过艳丽张扬的打扮,这副模样倒正正好。
顾筠若有所思。
如此琢磨的结果便是,叶瑾收到了一套羊脂玉首饰,从簪子到耳坠再到手镯,应有尽有。
在丫鬟们惊艳的目光中,叶瑾拿起手镯端详,温润纯净,触之轻绵,哪怕对着烈日也看不见一丝最小的瑕疵。
她想了想,褪下原本的镯子,给自己换上。
当夜,顾筠回来时一眼扫见了她手上的镯子,眉头微动,立在原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叫来丫鬟,取了那对羊脂玉耳坠亲自给她戴上。
“如此才对。”
端详片刻,在叶瑾不耐烦的目光中,他微微颔首,轻声道。
自此之后,顾筠像是打开了某扇大门,时不时便会给叶瑾各种珍宝首饰,而他送来的东西,叶瑾会挑几个顺眼的戴上,不喜欢就让丫鬟们压箱底。
这日,闲极无聊,叶瑾坐在妆台前自己搭首饰,可惜挑来挑去总不满意,最后猛沉了脸,连发间最近很喜爱的翡翠簪也不要了,拔.出来用力扔进妆匣中。
“翻来覆去就那些东西,”她皱着眉,盯着妆匣看了一会儿,回头问,“我的水仙呢?”
早在许多天前,叶瑾便看腻了那盆水仙,让人把它搬出去了。
“夫人,水仙已大多开败了,今早看,仅剩下一朵。”秋菊回答。
“将它摘来,我要用。”叶瑾道。
唯剩的一朵水仙被簪到了鬓间,白色花瓣中一点嫩黄,清透好看,叶瑾原本阴下的脸终于缓缓放了晴。
“顺眼多了,就该簪花,而不是带那些劳什子首饰。”叶瑾道。
于是,时隔将近一月,又一则有关清平侯府的传闻在京城传开。
那位宠妾最近爱上了簪花,并且只簪枝头刚摘下的鲜花。
这数九寒天的,上哪去找那么多鲜花?
别说,顾侯爷还真有办法。
他雇了能工巧匠,在侯府后院建了座暖房当花房,又派人四下高价收集各色开得正好的花,据说嫌品类不够,还派人去了南边一趟,如此,美人总算每日能在发间簪上鲜花了。
要不说,人家是侯爷呢。
听到传闻的人无不感慨,对那位据说国色天香的美人愈发好奇了。
冬日无大恙,一件小事都能传上半天,顾侯爷给爱妾建花房的逸闻硬是被谈了大半个月,方才有了止息的势头。
然而,没等人们彻底忘了这件事,那位宠妾,她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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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卡文,我是什么品种的废物呜呜呜,昨晚写到12点,今早六点爬起来继续写,上班也在写,中午没睡也在写,下午开会还在写……然后删删减减,总不满意,最后就写了这点(失去梦想.jpg)
谢谢昒昕的地雷,蹭蹭TAT
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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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久负盛名的多宝阁。
当家掌柜的夫人亲自端了果子和热茶, 放在正拿着一对耳坠打量的女子面前。
“这是上好的南红玛瑙,特意从西南调来的货,成色最正。”她殷勤介绍。
女子“嗯”了一声,放下耳坠, 拿起旁边的头冠。
“我家点翠乃是京城一绝, 夫人喜欢可戴上一试。”掌柜夫人再介绍。
女子点头,放下头冠, 又去看玉佛。
如此这般, 断断续续看了不下二十件, 对方始终不紧不慢, 掌柜夫人已说得口干舌燥,大冬天硬生生出了一头热汗。
所有拿得出手的物什都已摆了出来, 她可以拍着胸.脯保证, 有些奇珍便是宫里头的公主娘娘们也不一定见过, 谁想眼前这位眉眼好生冷淡, 仿佛她拿出来的, 都是些糊弄人的破铜烂铁。
眼角余光扫过一直在旁边喝茶的男子, 见对方面上不见半分不耐, 掌柜夫人用手帕擦去额角的汗水, 心中暗叹一声, 百闻不如一见。
这幅情境,若教京城那些恋慕顾侯爷的女子知道, 还不知道要碎掉多少芳心呢。
正想着,那位难伺候的祖宗终于慢条斯理放下手中那一件珍宝, 不再动了。
“累, 不看了。”女子对着满目琳琅,皱眉不耐烦地吐出一句。
“可有看上的?”顾侯爷问。
在掌柜夫人无限殷切的目光中, 女子拿起一颗在众多珠光中显得格外灰暗的蓝色宝石:“这个是从哪里来的?”
“这是从一个西洋商人那就得的,虽不如玛瑙翡翠,却也勉强有许意趣。”掌柜夫人答道。
这么漂亮的天然蓝宝石,却被按照现下的审美磨成了圆润的模样,根本在扬短避长,当然不能和玛瑙翡翠比。叶瑾思考片刻,将它连同一块怀表放在了自己的手边,然后端起茶盏开始饮茶。
“回头将单子送到侯府。”见她没再挑,顾筠开口吩咐掌柜夫人,对方连声应下。
回府路上,顾筠侧头看向正拿着怀表把玩的女子,若有所思。
竟新鲜起了西洋物件。
于是,转过天,叶瑾的书房里多了座西洋钟。
叶瑾:……
这都多久了,他不烦,她都烦了!整天折腾些作得要死的破事,看着众人陪她一起折腾,她是半点都没感到痛快!
西洋钟这东西,在这个时代据说可是西洋贡品,是仅供皇室赏玩、真正有价无市的东西。
而在看见西洋钟的那一刻,叶瑾忽然明白了一件事——顾筠此人,他是真的有钱,非常非常有钱,所以她折腾了半天,在人家眼里不过九牛一毛,根本不值得在意。
只能说,她大意了,低估了这个时代顶层贵族的豪奢。
顾筠发现,自从得了西洋钟,近来爱使小性的女子竟就此安分下来,仿佛把能新鲜的都新鲜了个遍后,她终于折腾累了,整个人透着股说不出的颓疲。
作为朝夕相对的枕边人,这股颓疲很快从白日延续到床榻间,扰得顾筠都不得劲起来。
某个晚上,又一次草草结束,叫水梳洗过后,顾筠拥着女子,看她恹恹半阖着眼细细平气,不知为何,忽然想起了初遇时对方粗衣素钗的模样,那时她身上有团火,在暗夜中灼目般明亮。
不知不觉,竟快要一年了。顾筠微微恍然。
不可就快要一年了。自从被西洋钟打击到,叶瑾颇有些技穷之感,偏偏又琢磨不出来新招,简直烦不胜烦——这已是她能做到最过分的事了,再过分的不是没有,可她干不来。
一时无法,叶瑾又实在累,干脆就此躺倒,爱谁谁,老娘不干了。
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叶瑾如何都想不到,她作天作地,顾筠淡定处之,回头她开始摆了,他反而有些不对劲起来。
这日,午后静谧,彩云从花房搬了盆山茶过来,叶瑾便坐在窗前,挑了本诗词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