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骁接过百花蜜,跟杨思甜告别后,领着车队就回皓城了。
伸了个懒腰,杨思甜呼吸着这里独有的百花香,看着略显破落的家,手摸了摸钱袋。
她算了一下,收到祁连城的百花醉定金二千五百两,再收到墨玄的一千两酬金,之前付给陶轩老板酒瓶定金一百三十两,临出发前,她让二哥把余下的一百二十两也结清了,余下的酒瓶三天后将会运到百花村,现在手里共有三千二百五十两。
要是村里的普通人家,看着这三千多两要乐开花了,这数目,可以顶别人至少五年收入。但是比起杨思甜心中构想所要做的,离得还太远。
把银票拿出来,她心疼地用脸贴了又贴:“宝贝,没想到,没把你焐热,就要送走你了。”
看着远去的玄王府车队,杨思甜一下就想起了那双摄人心神的眸子,与那晚,跟那个人在屋顶看到的满天星光。
摇摇头,压住心中的胡思乱想,看着正在为自己忙前忙后的家人们,她给自己暗暗打气:加油啊,杨思甜,你可是来做事业的,不要为男色所迷。
明天开始,就要履行赚取三千两的五日之约了,她得好好规划一下。
她扯开嗓子,大喊道:“哥哥!”
三位哥哥不约而同地跑过来:“甜甜,怎么了?”
神秘地眨了眨眼,她伸出手,要三位哥哥合拢过来。
宋丽清回头看见,四兄妹围在一起,好似说着什么悄悄话,时而哄堂大笑,时而拍手叫好,说到激动处杨乘风还给杨思甜一个大大的拇指。她温婉一笑,看看她的孩子们,多有爱哪。
现在正是下午,杨思甜脚伤了,在家没事干,就想出门逛逛。
爹娘去地窖看百花酿了,二哥、三哥代她去查看芦荟长得怎么样了,现在家里只剩大哥杨泽寒照顾她。
“大哥,不如你扶我出去走走呗。”杨思甜感到很郁闷,伤哪里不好,非要伤到脚了,现在出门都要靠别人。
杨泽寒拿出从玄王府带回来的粉色狐裘,披在妹妹身上:“逛逛可以,但不能太久,天寒。”
看到那件狐裘,杨思甜又沉默了几秒,安静地由着哥哥扶着她走出家门。
天气比起在皓城的那段时间,略有回暖,拢紧狐裘,杨思甜觉得一点都不冷。家旁边有一条小道,途中经过几处邻居的地方。
走着走着,看到隔壁的孙二娘正在给花树浇水,她满脸灿笑地打招呼:“孙二娘!”
女子穿着富贵,孙二娘一时间认不出这是杨家小妹呢,她胖乎乎的脸很喜庆,应道:“哎!我道是谁?这不是杨小妹吗?到了都城才十来天,回来样子都不同了,俺都认不出你来咯。”
“没有没有,孙二娘,您跟孙大叔还好吗?”杨思甜看到,孙二娘身后,孙大叔正在做木工,像是做桌椅。
“挺好挺好,就是你孙大叔不争气咯,每天做这种小玩意,木头墩墩的,才挣那么几个破钱,哪像你们杨家,一出都城,就是为王爷做事,光耀得很!”
对于杨家到皓城,为墨玄做工这件事,现在在百花村已经是街知巷闻,大多是羡慕加嫉妒得很。
这孙大叔、孙二娘一直没有孩子,自幼看着他们四兄妹长大,小时候他们也经常到孙家玩,老两口是真心疼爱他们,也是发自内心地为他们高兴。
这是从原主里提取到的记忆,而杨思甜来跟孙二娘寒暄,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孙二娘,现在有一单生意,不知道孙大叔接不接?”
一听有生意,孙二娘也不问,直接喊道:“孙老头,过来!过来!”
孙大叔应声而来,跟孙二娘胖胖的身子形成强烈的对比,孙大叔瘦瘦高高的,眼神清澈淳朴,一看就是个老实人。
“孙大叔,孙二娘,我打算盖一间客栈,不知道孙大叔接不接这个活?”杨思甜在回村前就构想过了。
准确来说,根据百花村的条件,她想做一家民宿,不过对古代人来说,“民宿”这两个字还要她花时间解释,不如说是客栈,大家都明白。
自从百花宴过后,百花村的名字已经被间接打响了。自此之后,来游玩的人只会越来越多,她要抓住这次东风,趁早规划。
记忆中,孙大叔就是村里木工的第一好手,平时除了种花,就是做一些木头家具或者小玩意帮补家用,孙家的房子当年就是他自己一个人建的,杨思甜有细细观察过。虽然旧了,但仍然坚固结实,比他们家好多了。
孙大叔喜出望外,平时接的都是些小订单,这杨小妹一来就要他建房子,他年轻时就是在皓城做这个的,甜甜真是找对人了。
“小妹,你要建在哪里?现在的房子要拆吗?”村里的人,没多少人知道杨思甜赢了吴家三亩地,杨大叔以为她要将现在的旧房子拆了重建。
“不,孙大叔,我要建在那块荒地上。”
杨思甜一说荒地,二老就知道是哪里了,这百花村随处皆是种花的好土地,只除了那三亩。
“这不是吴家的地吗?”孙二娘疑惑道。
“被我给买了。”杨思甜不想直接跟村里人说自己打赌赢了三亩地的事。
毕竟现在吴家还是地头蛇,要是说他们输了土地给杨家,到时候吴家认为失了面子,暗地里给他们制造麻烦就不好了,虽然她不怕,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