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准确地来说是放寒假的我和休了假的他应该是全家最闲的那个了。
应该。
“拜托露易丝,我可是因为知道你来了哥谭才特意调休了五天假期来陪你的啊!你居然嫌弃我!”迪克作西子捧心状。
“谢谢你,辛苦你。”我敷衍道。
“走吧走吧,去逛逛。”迪克说,“布鲁斯可是把帮你填充衣柜的任务交给了我。”
我捧着脸:“为什么不让品牌那边送购物手册过来,我们直接选好送货上门呢?”
一般情况下宅属性拉满的我对出去逛街没什么向往。
“因为你的亲亲妈咪告诉布鲁斯不能让你长时间宅在家里哦。”我的好大哥这样说道。
我就知道,迪克和我老妈更亲一点。我只不过是迪克和老妈的忘年之交中的电灯泡!
不过逛街这种东西是会上瘾的,虽然出门前的我把出门看作是洪水猛兽避之不及,但是出门之后我就飞快地改变了我的想法。
有什么事情是比逛街更快乐的?
有,那就是在逛街的时候纠结于同款包包哪个颜色更好看的时候,迪克——我的好大哥拿出了我爸的黑卡说:“all in.”
钞能力的快乐之一:我全都要。
迪克万岁!老爸的黑卡万岁!耶!
逛街的乐趣在于“逛”,买东西的乐趣在于“all in”。
于是我快乐地带着迪克从地下室的超市开始逛到了这个商城的最顶层。
在此期间,我负责试衣服,迪克负责在店内的休息区沙发上坐着看杂志,然后在我试衣服出来的时候说“好看”。
然后,买下之后的送货上门/服务真的非常赞。
不用拎着战利品可以美美地逛街真的很快乐。要知道,大部分时候让女孩子打住了逛街的欲望的,是拎东西拎到手酸。
钞能力的快乐之二:送货上门。
两个多小时的扫货加逛街确实是有点累了,虽然说我还能再逛一个下午,但是人是会渴的,也会饿。
我提议去一楼咖啡店喝点东西休息一会,迪克复议,我们愉快地进入了这个名叫“咖啡”的咖啡店,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咖啡店里放着轻柔舒缓的音乐,室内的装修风格有种各类混搭的感觉,不过还挺好看的。点的饮品也上得很快,窗口这个位置的视野非常好,能够清楚地看到对面正在被恐怖分子抢劫的银行。
……?
我看了迪克一眼,见他也皱着眉头看着窗外,才确认自己没看错。
“……能去帮忙吗?”我迟疑地问。
迪克站了起来,对我摇了摇头,“你在这呆着,我过去看看。”
说完没等我回答他就两步窜了出去。
街上的人很自觉地找到了藏身掩体的地方,熟练地让人心疼。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隐约听到了机车的轰鸣声。
我觉得我不能就坐在这干等,我要去看一眼。
虽然迪克让我在这里呆着,但他并没有等我回答就走了——没回答就是没答应。
吩咐店员保留这个位置之后我走出了咖啡店的门,还没过马路就看见银行的卷帘门全被放了下来。我没在街上看见迪克,他应该是进去了。
不知道这个银行有没有什么能够翻进去的天窗或者后门什么的。
我决定绕一圈看看。
——
防弹玻璃加卷帘门把这个银行包得严严实实,也没有什么天窗。
我只在后面用厚钢做的后门上面看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通风管道口,以我的身材爬进去刚刚好。
不过通风管道的线路通常情况下非常复杂,我不知道我要怎么样才能在里面找到迪克。
就在我掀开管道口准备爬上去的时候,关的死死地的后门传来了要打开的动静。
这个里没什么人和建筑,如果出来的人是里面抢劫银行的恐怖分子,那么我这就是直面危险打入敌人老巢——找死。
门开了。
从门里出来的人带着一个红色头罩,穿着夹克,裤子上别着双枪,身形非常眼熟——是像前男友一样化成灰都熟悉的那种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