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起方糖的话。
*
大学时,方糖参加迎新晚会。她不想去,可参加晚会签到算分,只能踩着点去了。
方糖一到现场,听到热烈的欢呼。她正疑惑,抬头往舞台看,就看到背着电吉他的倪乒乒在台上唱viva.
潇洒,恣意。
半长的头发随意束起,零落的发丝搭在肩颈上。
那样的线条,是破风的斜度,亦是缤纷的心动。
自那之后,方糖便开始打听那日唱viva的人是谁。为了他,还进了学校的吉他社。
可惜,她进入社团,他就和校花谈起了恋爱。
方糖练得一手好吉他,却只会弹伤心的旋律。
后来,倪乒乒毕业。
她也将这段隐蔽的心动,一并和吉他封存起来。
*
倪乒乒还在愣神。
梁德旖想,他知道这些前因吗?还是他和霍之冕一样,全然不记得这些?
试了音,方糖冲梁德旖招手,“元宝儿,来试试话筒。”
“还是那首?”梁德旖问。
方糖点头。
元旦时,画廊有内部晚会。方糖得知梁德旖唱歌不错,拉她合出了一个节目。
反响挺好,邴明月表示,明年继续。
梁德旖轻拍了下话筒,台下的倪乒乒举起手机,点下录制按钮。
她唱了一首《Fly me to the moon》。
她一袭连身长裙,丝绒质感。流光倾泻,深绿色的天鹅绒染上金色霜雪。
长裙轻摆,发梢摇曳。
歌声慵懒,唱腔随性。却有种让人不舍得错过。
在场的员工也停下了脚步。倪乒乒原本只看手机屏幕,视线逐渐转移,落到她身上。
他突然明白霍之冕为何留恋于她。
台上的梁德旖,让人移不开眼,连发丝都会发光。
她动人的不仅是眉眼,而是一种气质。
倪乒乒恍然想到了多年前的霍之冕。
那时的他,也有类似的神情。
水仙临水照镜,爱上自己的幻影。
倪乒乒轻叹了一口气。
歌声依旧,她咬字清晰。
Poets often use many words to say a simple thing.
(诗人总用繁复词句说着简单的事情)
It takes thought and time and rhyme to make a poem sing.
(吟唱诗歌需要大量的时间去押韵)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梁德旖身上,无人注意,门口多出一人。
林达站在阴影里,体态修长,面容不显,一双浅褐色的眼眸格外招人。
他听机场人员说,霍之冕出国了。没带女伴,只带了表妹。
以霍之冕的行为模式,他应该会把梁德旖放在倪乒乒身边。
林达想了想,反正长夜漫漫,偶遇一两次,也挺有意思。
于是他就来了。
林达抱臂,倾听台上人的歌声。
多好听算不上,可就是让人没办法忽略,也没办法离开。
林达有些好奇到底是谁。他站得远,看得不甚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