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访记录中没有min的身影。
她想了想, 将空间整个儿锁上。
心里还是有些赌气的,暗骂了一句,迟来的深情根本无用。
林达从旁端详,“你怎么了?脸色忽喜忽悲的,看起来像是发疯的前兆。”
梁德旖毫不客气给了他一巴掌,男人捂着胳膊喊痛,“告儿你啊,这是人身伤害,不留我吃个午饭我是走不了了。”
梁德旖才不理他,直接去屋内拿了花瓶灌水,将铃兰花放了进去。
林达又凑近,看着那一束精巧的铃兰花啧了两声。
“不是吧,谁送的?”林达问。
“赌约吧。”
说出这三个字时,梁德旖觉得喉咙又腻又痒。
心底的悸动根本不听使唤。梁德旖也觉得自己没出息。
“那不算,这种小偷小摸的勾当都没眼看。”林达很是不屑。
被他一说,梁德旖也觉得确实有那么点道理。她硬下心肠,将铃兰花从花瓶里拿出,重新放回了门上。
她哼了一声,“小偷小摸不算。”
林达跟在她身后笑,梁德旖也太可爱了。
*
自那束铃兰被“遗忘”在门口后,接下来几日的铃兰都有了署名。
小小花束里放上纸条,写上了霍之冕的大名。
纸条的反面还抄写了一些诗句,都是艾略特的。
比如“谁是那个总是走在你身旁的第三人?我数的时候,只有你和我在一起。”[1]
又如“时间和晚钟埋葬了白天,乌云卷走了太阳。向日葵会转向我们吗?”[2]
梁德旖依旧忽视,权当是门上多了片风景。
不过,她还是隐隐期待,这个不解风情的人,到底会哪些诗句。
梁德旖忙着工作和采访,竭力将霍之冕抛之脑后。
可这人不是她想忘就忘的,存在感突然变得极强。
她上班走得急,总忘记吃早餐。赶到画廊时,梁德旖看到有一道颀长的人影踩着自行车过来。
真的就是自行车,爱马仕的自行车。
远远看去,整条街上就那车那人最扎眼。
梁德旖怔在原地。
几日不见,霍之冕清减了些。他停好车,从车头的藤框里拿出一份早点递给梁德旖。
“没吃饭吧,特地给你买的。”他说。
梁德旖没有伸手。
霍之冕大概也料到了她不接,于是他叫住刚准备进画廊的前台,拜托她将早餐放在梁德旖的桌上。
前台女生和梁德旖很熟,梁德旖拼命给眼神要她别接,可她也反递出一个求饶的表情,拿了早餐,快速闪进了画廊。
于是此地又只剩下梁德旖和霍之冕了。
霍之冕也没多说什么令人尴尬的话,他只说“明天我还来”,便踩着那辆昂贵的单车离开了。
梁德旖站在原地,又拿出手机,翻到曾经自己在高三时随手写下的动态。
“好饿啊忘记吃早饭了,想喝糊米酒,想吃豆皮。要是有男朋友能开车来给我送早餐就好了。不行不行,开车要求有点高,踩着单车来就好。”
她看了看手机,又看向远处的霍之冕。
她不是把空间关了吗?怎么这人还能继续隔着时空投递她的小心思呢?
可男人的行为笨拙又好笑,甚至连神情都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讨好。他好似害怕她说出拒绝的字眼,甚至都不等她的回答,便踩着单车离开。
看似背影优雅,其实是想把她的回答甩在身后。
一如那次她去他家拿蛋糕,拿完蛋糕后她先落跑。
这次,换成霍之冕了。
梁德旖好气又好笑,心绪复杂往画廊走。经过前台打卡,前台女生双手合十求原谅,“对不起啊元宝,不是我拒绝,是霍之冕给得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