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于婉茹肯定不同意,这年头农村买个收音机还是挺奢侈的,她们家现在俩寡妇,这么招摇不好。
自行车区域还挺空旷的,售货员不见踪影,就只有一排六辆崭新的大梁自行车贴墙放着, 没瞧见女士自行车。
温九凤没了继续参观的心情,车是骑不了类型, 人也是不想接触的类型。
她冲季天泽点点头,“我还要赶车,先走了。”
季天泽嗯了声,可能是喝了酒的缘故,声音并不像上午的清朗,反而带着点低沉和尾音,听起来平添几分暧昧。
温九凤听得耳尖发烫,心头狂跳,转身离开的动作都不像平时那样慢吞吞的了,大跨步离开的样子像是碰见猎人的兔子。
她不是害羞,是害怕。
疾步往公共汽车站那边去的时候,温九凤忍不住回想起上辈子,穿过来以后她已经尽量少想过去了。
那些记忆并非什么美好的东西。
狗比大佬姓秦,单名一个晋,末世前是互联网行业的大佬。
温九凤上学的时候,在暑假打工的蛋糕店电视上,一档财经采访栏目见过他。
采访中狗比人模模狗样,沉默寡言,言简意赅,带着上位者独有的冷漠。
到了末世,可能是放出了心底的野兽,秦晋反倒不冷漠了。
他的异能是冰系和雷系,都是强攻异能,在异能者大佬里面能排前三。
见到他本人的时候,秦晋坐在一辆敞篷越野上,靠在一个短发御姐怀里,慵懒闲散,唇角擒着一抹浅笑,像个温柔的好人。
所以当温九凤在狼狈中被他以非常装逼的出场方式救下时,还是有过一点小心动的,也因此她答应进入对方的队伍。
结果入了队第二天,她就见识到了,这是只披着羊皮的畜生。
她起夜时,推开卫生间的门,这狗比在卫生间跟俩妖娆的长发美女玩双飞。
见她目瞪口呆楞那,秦晋还有空笑,问她,“要加入吗?”
温九凤哪儿见过这阵仗,当即红了脸狂摇头。
“那就滚出去,别打扰我们快活。”秦晋翻脸不认人的话是笑着说的,只是踹上门的动作非常豪放,差点撞到温九凤的鼻子。
解决完膀胱问题,温九凤失眠了大半夜,有点羞恼,也有点怵。
人在放纵欲望的时候大都不设防,她怵秦晋在卫生间看她的眼神。
那带着审视、执着、阴沉却又强行压抑的目光,这么说吧,比起来,季天泽充其量只能算是有狗比潜质。
她第二天就想离开队伍,秦晋笑眯眯答应了,然后让人将她绑到丧尸堆里,让队伍里的强者控制着丧尸往她跟前来,逼着她打丧尸。
她那天累晕了,被秦晋给扛回去的,直接被扔到屋里仅剩的床垫子上疼醒,换到末世前那就是犯罪现场。
没啥暧昧的,秦晋只拿脚尖轻轻踢了她脸颊几下,跟末世前一样言简意赅——
“听话,我保你活,不听话,除非你能证明可以自保,否则后果你承担不起。”
他居高临下看着温九凤,目光里的疯狂让她吓得只能缩在角落里,听着他冷冰冰保证,“无论如何,我不会让你死,但这年头,生不如死也不费劲,你说呢?”
温九凤啥也没说,乖乖听话,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都擅长审时度势。
但她现在已经证明过了,她想死,谁也拦不住,而且她还有本事让狗比大佬和他那些鱼都生不如死。
看起来无害的幼兽狠起来,并不比猛兽差。
她带走了狗比大佬三分之二的物资,还带走了支撑他保持理智的替身妹妹。
哎呀,反正不是个人,应该能活下去,再找个替身,继续变态的活着,一辈子都为了这回的损失心梗。
想想温九凤唇角的小梨涡就露出来了,她上辈子最开心的时候大概就是自己的死亡。
她其实是个很随遇而安,没啥脾气也没啥性格的姑娘,但她一直都活得很清醒。
因为折磨而爱上那狗比的斯德哥尔摩症状,是绝不可能出现在温九凤身上的。
要么死,要么舒坦地活着,她可以为了后者隐忍,却不会为了前者苟且。
“哎呀,这不是上午的温同志吗?我跟你说啊,我家二儿子真的不错,你考虑考虑啊,要不咱们约着见个面?”大咧咧的女声打断温九凤的愉快。
温九凤下意识缩着脖子歪了歪脑袋,怕对方唾沫星子喷自己身上。
意识到自己撞到别人肩膀的时候,温九凤一边小声道歉一边冲说话的大姐笑着摇摇头,“谢谢大姐,我暂时不考虑改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