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还在下,到处都是能没过人大腿的雪,虽然有知青和壮小伙们出门扫雪,也不过堪堪扫出几条能容人走的小道,很快又被雪花覆盖了。
杨家这边算是挨着老庙山比较近的,庄户人家不多,没人会在这种时候出门,廖凯他们走了以后,这边不会有人来。
季天泽也清楚,所以他很大胆上前逼近几步,几乎要凑到温九凤身上去。
“还是说你有把握能干掉所有发现你异常的人?”
温九凤后退点靠在墙上,抬起眸子看他,“听季知青这意思,是想跟我耗一辈子?”
季天泽顺势将她困在墙边,低下头凑近她,“黎明前的路有些孤独,还无法跟其他人说,有人陪伴也不错。”
他这话已经接近于调·戏了,但这么冷的天,下着大雪,寒风呼号,他并没有暧昧的心思,他就是想知道这小寡妇到底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模样。
初见时是他刚下乡那会儿,小丫头还是大队会计家里不怎么出门的小闺女,就偶尔来地头送几次水。
他略扫几眼,小丫头就缩着脖子跟兔子一样跑了。
再后来是她跟杨大志结婚的时候,即便是普通的革命同志仪式,该有的礼不能少,晚上下了工,大家伙儿也都去杨家吃席。
那时候小丫头的眼神一直放在杨大志身上,带着羞羞软软的光,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也让好些光棍小伙子偷偷嘀咕着开始想媳妇。
等杨大志人没了以后,小寡妇就成了一道幽魂一样的风,飘飘荡荡去供销社上班,再浑浑噩噩回家做饭,几乎不在大队里出现。
俩人真正说上话的时候,就是温九凤穿过来那一天,她整个人虚弱到脸色苍白如透明,他拽住她胳膊的时候,感觉她胳膊还没有自己手腕粗。
她那两声小哥哥让季天泽确实不自觉开始多注意她,但没想到这小寡妇就跟失忆了一样,再见他还是会蹦着逃跑的兔子。
他总觉得不太对,兔子还是那只兔子,可跑的感觉跟以前不一样了。
于是忍不住逗弄,她有时候会怂,有时候又比电视里那些杀手还冷静,永远娇娇软软的,但那些甜软里的温度从来都不一样。
这逗弄不免就变了意思,他开始忍不住总把目光和注意力往这小寡妇身上放。
以前他讨厌身边那些永远往上扑的女人,重生后他避开原来那些恶心的事儿,也不会在男女之情上浪费任何时间。
但现在他竟然觉得,娶个媳妇也不错?
季天泽见她脸颊被冻得通红,下意识双手撑住墙,将人密实挡住,于是距离更近了些,他身上的压迫感也更重。
“要不咱俩处对象试试?”
温九凤微笑拒绝,“我没打算处对象,就算有打算,你也不会在我的选择之内。”
季天泽脸色沉下来,“所以你只打算杀了我,我就纳闷了,我对你有任何不好的地方吗?”
“目前没有,但我讨厌麻烦,你越靠近我,我就越想……”温九凤习惯了谨慎,没把‘杀’字挂嘴边,只用小手轻轻指了指季天泽的胸口。
季天泽立刻抓住她的手,冷笑,“你倒是够大胆的,你知不知道,要是让人看见你那天拿了啥,就算别人找不到证据,有一丁点可能,你都会被打成间谍重点观察一辈子!”
新蓝国对武器管控极为严格,又因为被外国针对,这些年不管是外敌潜入,还是有人吃里扒外,间谍一直都是国家最重视的问题。
老百姓手里有枪,除非温九凤能忍住永远不露出任何异常,否则国家的态度一直都是宁枉勿纵。
温九凤抽了抽手,没抽出来,她虽然穿得很厚实,最里头甚至还穿上了保暖内衣,但她特别怕冷,小手早就被冻得冰凉。
这人明明穿得没她多,手心却很暖,让温九凤有点羡慕。
“还有,你既然不打算跟我处对象,你怎么能摸我!”季天泽压低声音继续道。
他上辈子身为金字塔顶端的存在,纸醉金迷见得多,这人有钱到一定程度,不管什么年代,对底限和道德的克制都没那么高,他算是有见识的了。
可他也没想到一只兔子敢用这样撩拨的姿态对一个男人,咋的,他看起来像个好人?
他一只脚懒懒后退,压低脑袋,两个人几乎鼻尖对鼻尖,“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九丫不想跟我处对象,是想让我成为你的是非?”
温九凤:“……”这人这么自恋,咋不上天呢。
上辈子身为狗比大佬鱼塘里的鱼,虽然没吃过猪肉,可猪跑见过太多次。
秦晋那个狗比念叨着他只把自己当妹妹,却总会当着她的面跟人吃猪肉。
有时候他也会对温九凤动手动脚引人误会,让那些鱼找她麻烦,再以救世主的模样救她,满足自己变态的拯救欲。
后来大概都知道他有这样的爱好,欺负她的人就更明目张胆,动手动脚的也不少。
因此温九凤对两性之间那点事儿,从来不放在心上。
没被人破身,不过是因为大家很清楚在秦晋心里,他妹妹就该是完美无瑕的,谁跟她上床谁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