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我姓陈,村子里的人都管我叫陈大能,大姐咋称呼?”陈大能今年才三十七岁,这一声大姐他喊得心甘情愿的,毕竟要是这大姐真能批量从他这买猪肉,他叫这大姐一声大娘都没问题。
“我姓邵。我在县城中学对面那来了个小吃店,明天就开张了,你明天七点前能不能把肉送到?”
“那必须能,大姐你就放心吧。”
“行,明天五花肉送十斤给我,猪板油要五斤,下水跟猪头你要是有的话也都给我带上,我都要,还有就是大骨头,我买了这么多就免费送了呗,反正你搁着堆着也没人要。”
陈大能没成想邵春娥是这么大的主顾,她这一要,一头猪就去了五分之一的肉,飞快的在心里算了这一趟能卖多少钱后,他大方的同意了:“大姐爽快我也爽快,行,没问题。”
作为一个杀猪匠,大骨头汤跟猪下水他们都吃腻了,就跟邵春娥说的一样,大骨头又没肉,一堆卖一毛钱都没人稀得要,要是这些大骨头能笼络住邵春娥这个大主顾,那就不是白送。
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邵春娥付了猪肉的钱拿着店主白送的大骨头回了家。
莫莉已经起来了,给顾锐峰的拖鞋已经勾好了,她在用淡粉色的毛线织开衫,她织的是交错贝壳花,这个花好织,从早上到现在的功夫就已经织了一个巴掌那么大的块儿了。
邵春娥回家便张罗着煮大骨头汤,上一回砌来做暖房宴的大灶还在,锅也在厨房放着,邵春娥把锅架到灶上,把骨头汤跟姜片葱花依次放进锅里,架上火慢慢的炖着,要把大骨头汤的精华炖出来,咋也得两三个小时。
这两三个小时里邵春娥把给晓晓做的小被子都絮完了,在这之前她已经给晓晓做了两套被褥了,这一套做好就是第三套。
邵春娥缝了最后一针后咬掉线头:“我这几天抽空给晓晓做个虎头帽虎头鞋。”
邵春娥的手艺还是不错的,上一世晓晓穿上邵春娥做的鞋子跟帽子出去都是会被路人夸赞的,等有了豆豆以后她们带豆豆出去还被人拦下询问过在哪里买的。
“行啊,给我们再绣个小花鞋做个小裙子,以后抱出去到街上,肯定是整个县城里最靓的崽。”
邵春娥脑海里都有她孙女穿着她做的一身漂亮衣服出门被人家羡慕的画面了,她霎时间兴致十足:“行,没问题,到时候她的裙子衣服我都给绣上花。”
“我给她织毛衣,到时候你做的小裙子配上我做的毛衣,让她从出生起就活在大家伙的羡慕之中,成别人家的小孩儿。”
婆媳俩越想越高兴,白云鹏进院正好听到婆媳来说的最后一句话,白云鹏推门进屋:“我给她买小皮鞋。”
白云鹏他爹跟他哥都宠他,这些年来没少给他钱,白云鹏都用不完,给小孩子买双鞋对他来说跟买颗糖的区别就在于买鞋子贵那么一点而已。
邵春娥也不跟他客气:“那行,我们晓晓就等着穿她叔叔买的鞋了啊。”
白云鹏乐了:“名字都取好啦?晓晓这名字真好听,一听就文雅秀气。”
白云鹏这一句话哄得莫莉跟邵春娥都高兴了起来。
“我听你丁婶说你在赶作业,写完了?”
邵春娥不说这个事还好,一提起白云鹏就觉得悲伤难过:“还没有,还有两张试卷。”
临水县就一个高中,但校长确是从省城调过来的,一心抓政绩,对学生的学习跟道德品质抓得很严。
上行下效,日子最难过的就是白云鹏他们这些人了。
两个月的寒假,光卷子就有二十张之多,这还不包括其他的。
“还有几天开学?”
“明天就去报道了,后天正式开学。”白云鹏吸吸鼻子,今晚又得挑灯夜战了。
“那我先去做饭,吃完你就回去写作业去,写完了好好睡一觉。”邵春娥放下针线就去厨房了,白云鹏去给她烧火。
正月十五在南方要吃汤圆,在北方却要吃元宵,汤圆是用糯米粉揉面包的,元宵是糯米粉滚出来的。
汤圆好煮,元宵煮不熟就是一团面。
邵春娥把昨天做糍耙剩下的花生芝麻馅还有,放上糖撒上一把面粉用猪油揉成芝麻团,盆里的江米粉洒上点水,放上芝麻团后使劲儿摇晃盆,很快芝麻团上就裹上了一层层的江米粉,等裹到鹌鹑蛋大小的时候就捡起来放在一边。
莫莉下炕走动,溜达到厨房:“妈,我要吃炸元宵。”
“都做,都做。”
锅里烧油,五层热放入元宵,等元宵炸到金黄又鼓起来了也就好了。
一个个炸好的元宵放在事先准备好的无水的盘子里,发出一声声悦耳的闷响。
莫莉顾不得烫,从筷子盒里拿了两双筷子出来,一双递给同样眼巴巴的白云鹏,白云鹏拿了筷子迫不及待的夹了个元宵放进嘴里。
第一口感是脆,紧随其后的是糯跟甜,而后才是烫,可再烫也舍不得吐出来。
两人热得直呼气,邵春娥翻了个白眼:“你俩还是三岁小孩儿啊?烫不知道吐出来?”
莫莉把嘴巴里的吞下肚:“太好吃了我可舍不得。”
白云鹏把筷子上的半个塞进嘴里,点头附和:“婶儿你真厉害,啥都会做。”
白云鹏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体验。
他奶奶做饭味道不出彩,能糊弄就尽量糊弄,小时候饿得急了白云鹏也扒过锅台,那一次被他奶奶打得特别狠,手都肿了。
后来他哥做饭也是瞎糊弄,能吃饱就行,而且他哥比他还急,有时候面条都煮不熟,味道倒是不错。
至于他爸就更别提了,白云鹏看到他进厨房就想躲,别说扒锅台了,没跑都是看在父子情分上。
越跟邵春娥相处白云鹏就越羡慕顾锐锋,他妈妈多好啊,人温柔又漂亮,做饭还好吃,简直就说他梦想中的妈妈的模样!
炸了一半元宵后邵春娥又煮了一盆,煮的口感跟炸的完全不一样,糯软中又带着一丝清甜,元宵的汤也格外解腻。
白云鹏又在开始遗憾了,他爹要是早点遇到邵春娥该有多好。
那时男未婚女未嫁,他直接就能当邵春娥的儿子……
等等,男未婚,女未嫁?
白云鹏的眼神刷的一下就亮起来了……
作者有话说:
昨天家里停电,十点多才来,更新晚了,希望大家谅解一下,么么哒感谢在2022-06-23 03:18:38~2022-06-25 03:25:23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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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4章
白云鹏这思绪一发就不可收拾了, 他家老白他敢保证是个好男人,自他妈去世后这么多年里一直都洁身自好,就连身边的蚊子都是公的。他跟他哥也绝对不会成为老白再婚的阻力。
白云鹏越想越觉得这件事情可行。他看了眼邵春娥, 决定打从今天起一定要在邵春娥面前多夸夸他家老白。
对于白云鹏的想法, 三人吃了饭后,邵春娥把之前就留出来的炸元宵给亲近的人家送了点, 等她到家时桌子上已经摆了不少东西,都是别人家送的回礼。
丁南珍家送的是一嘟噜香蕉,有四五个。
邵春娥拿到莫莉那屋分莫莉吃:“这香蕉可难买了, 莉你快起来尝尝。”
合江这边不产香蕉, 香蕉都是从南方运过来的,这玩意儿特别的贵, 有时候都是论根卖的。
香蕉香甜的气味蹿进鼻腔,莫莉睡不着了, 坐起来掰了一根递给邵春娥,邵春娥也不矫情,剥了皮就往嘴里吃, 莫莉也吃了一根。这年头的香蕉味儿特别的浓, 不涩口也不会像后世打了甜蜜素的那些香蕉一样甜得太过分。
“天越来越暖和了, 再往后走天气就越暖和了,水果也就多了。”冻梨冻柿子跟苹果味道确实不错, 但再好吃也架不住天天吃不是?莫莉现在就特别馋新鲜水果, 看见香蕉她十分欣喜。
一根香蕉下肚, 莫莉整个人都舒爽了。
“等有机会咱问问丁婶儿香蕉是搁哪儿买的,咱们到时候也买两斤尝尝。”
“行。”吃完香蕉莫莉睡午觉去了。
晚上睡醒的时候邵春娥在擀面条, 她们今天吃大骨汤面。
熬了一个下午的大骨头汤汁呈奶白色, 萝卜被煮成了透明装, 又鲜又浓,莫莉吃了一大碗手擀面,又喝了两大碗骨头汤,骨髓也没少吸。
白云鹏把锅里剩下的面条跟汤都吃完了,回去的路上一个劲儿的摸着肚子打嗝。
临睡前邵春娥把绿豆跟黄豆放在盆子里,撒了水盖上毛巾放到炕头去发豆芽,炕上暖和,第二天早上邵春娥起来一看,豆子都在鼓包了。
风很大,裹上头纱戴上围巾,婆媳二人跟要去报道的白云鹏一起去店里,两人刚到店没多久陈大能就跟他儿子来送货了,卸了货,给了钱,陈大能父子一连笑意的走了,邵春娥开始清洗。
她们到店里时还不到七点,光洗肉就花了邵春娥一个多小时。
邵春娥拿出一挂100响的鞭炮在店门口点燃,在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中,邵春娥跟莫莉的店铺正事开业了。周围的邻居都出门来看,莫莉这会儿也不着急进屋,就站在门口跟邻居们唠了一会儿磕。
卤肉是放在屋子外面卤的,二十分钟,独属于卤肉的霸道香味就传了开来,在二楼的钱爱华打开楼上的窗户看了一眼,不一会儿就哒哒哒的跑了下来。
邵春娥跟莫莉在炉子边摘菜。
钱爱华往门口卤肉的锅里看了一眼,跟婆媳二人搭话:“大妹子,你们做的啥啊,咋这么香呢?”
钱爱华不缺钱也不缺享受,就好一口吃。这临水县大大小小的餐馆都被她吃过了,在百货商店对面的饭店也有卤肉卖,但那味道跟她现在闻到的根本就没法比。
光闻着,就让钱爱华口齿生津了。
邵春娥从炉子边坐起来,在围裙上擦擦手:“卤了点猪头跟下水,大姐你吃得惯不?”
钱爱华的眼睛刷地一下就亮了,她前年跟她男人去省城,在省城的饭店里吃了一次卤肥肠以后她就一直惦念着那个味道,临水县那家饭店的卤肉还行,卤肥肠那味道简直是没法吃,钱爱华又不会做,因此哪怕再想吃,她也只能在去省城的时候吃一次打打牙祭。
这会儿听到邵春娥有卤猪下水,钱爱华高兴极了,就这会儿飘出来的这个味儿,就能知道卤肥肠的味道差不了。
“吃得惯,我最喜欢吃肥肠,我们家那口子喜欢吃猪耳朵,一会儿都给我来一斤。”还没化冻,她男人的建筑队没法干活儿,都在家猫着呢,她男人没事儿就喜欢嘬两口,有猪头肉下酒他还不知道要咋乐呢。
猪耳朵下酒,那是越过越有啊!
钱爱华的目光又看向莫莉:“你们家的服装店也开业了?我听我儿子说你家有羽绒服卖?让我瞅瞅啊?”
李胜刚跟白云鹏是好朋友,白云鹏有一件羽绒服的事情早在李胜刚面前显摆好几次了。李胜刚是钱爱华唯一的一个儿子,他想要一件羽绒服咋也得满足不是?钱爱华等着楼下这家店开门都等了好几天了。
“有有有,婶子过来看吧。”
穿过中间的小门,钱爱华跟莫莉来到了服装店。
啪的一生,莫莉拉着墙上的灯,五六盏50瓦的灯泡把服装店照得亮如白昼,洁白的墙面,一件件的衣服挂在墙上,两面墙,男女分开挂,在屋子的中央是两个两米长的晾衣架,上边都挂满了衣裳。
隔断柜的角落莫莉用布围出了个试衣间出来,隔断柜边上的墙上还挂了一个穿衣镜。
这个年代的服装店还不讲究装修,很多地方都是一个小店面,店的两边的衣服挂的满满当当的,想找出一件好看的特别考验人的眼光。要么就是像以前供销社那种挂在橱窗后想要哪件拿哪件给看的那种。
像莫莉这种店面装修得简洁明亮的少之又少。
因为这装修,这家店的的逼格在钱爱华的心里刷地一下就拔高了。
莫莉对钱爱华的心理活动半点不知,她指着左边墙角晾衣架上的羽绒服对钱爱华道:“婶儿,这就是羽绒服,这边都是男款的,那边是女款的。”
钱爱华的目光在男款羽绒服那边停留了一瞬,丝毫不带犹豫的往右边走。
自古以来女装都是比男装要漂亮的,莫城寄来的这一批羽绒服也同样如此,不仅颜色漂亮鲜艳了很多,就连前面的款式都好看很多,钱爱华的手停在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上:“这件有没有我穿的码?”
钱爱华已经四十五了,但身材保持得不错,她个子有一米六五左右,体重大概一百一,除了肚子上有些许赘肉外其他的地方都很完美,这种身材的衣服是最好买的:“你手上那件就可以穿,婶子你可以试一试,这有穿衣镜。”
莫莉的手朝镜子指了指。
冬天穿得厚,莫莉这屋的暖气开的足,钱爱华脱了身上的棉衣套上白色羽绒服,在镜子面前照了又照。
“这棉袄跟羽绒服就是没法比,这羽绒服才穿上身就暖和了,不想棉袄,刚刚穿上的时候冰凉冰凉的。”钱爱华也爱俏,这白色的衣服把她前两天刚刚去省城烫的头发衬得更好看了。
“那是呗,絮个棉袄才多少钱啊,羽绒服多少钱啊,一分价钱一份货。婶子穿这件衣裳好看的很,跟二三十岁的小姑娘似的,这要是在大街上遇到我都不敢认。”
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被人夸赞年轻,钱爱华也是一样。
一件羽绒服五十五块钱,钱爱华价都不想讲,她穿着羽绒服又回到女款那边继续看,拿出一件红色的来试:“红羽绒服也好看,瞧着就喜庆。”、
这个年代的人,就没有不爱喜庆的,钱爱华又喜欢白色,又喜欢红色,但选择题是小孩子做的嘛,大人选择全都要:“这两件羽绒服我都要了。”
钱爱华照着镜子,忽然觉得自己腿上的大棉鞋跟羽绒服特别不配:“莫莉啊,你这有啥能陪羽绒服的裤子不?给我瞅瞅啊。”
羽绒服其实特别百搭,配大棉裤也蛮好看的,但顾客有需要嘛,作为老板自然是要为顾客服务的:“婶儿,这是南边那年流行的牛仔裤,特百搭,配羽绒服不错,你试试看。”
莫城的眼光还是可以的,他没有一味的都拿现在流行的喇叭裤,莫莉拿出来的这条牛仔裤是浅蓝色的小脚牛仔裤,版型有点像哈伦裤子,钱爱华从试衣间出来,对这条裤子倒是很满意,对脚上的棉鞋又不满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