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走了前任留下的猫——袁与年
时间:2022-08-09 06:30:12

  庄斐为难地挠挠头:“我回头想一下吧。”
  “好、好,不急。”
  由于要买些碗碟之类的,两人直接前往了杂货市场。
  从前这些东西大多是庄斐买包配货附带的,各类考究的花纹整得像皇家宴会厅。汤秉文本以为她会嫌弃眼前这堆过分朴素的印花,没料到,她一眼便看上一个印着猫猫脑袋的。
  “是不是有点像森林?”庄斐颇为惊喜地举着它给汤秉文看。
  汤秉文认真地端详着:“森林的脸好像比它大了一圈。”
  “干嘛啊。”庄斐不高兴地推了他一下,“不许说女孩子的脸大。”好似从前嫌弃森林胖的那个不是她一样。
  汤秉文火速噤声:“知罪。”
  “这个是成套买的哦。”老板不知从哪又翻出一堆同花纹的碗碟,“家庭装,一家三口用刚刚好。”
  “小的更可爱欸。”庄斐拿起迷你的儿童碗,简直爱不释手。
  “但森林的食盆我已经帮它带着了。”汤秉文有些为难,“再买一个有点浪费。”
  “我不管,我就要买这个。”虽然话音刚落,庄斐便意识到现在付钱的不是她。
  她正欲把话收回时,却见汤秉文拿过一整套碗碟,面色从容:“那带着吧。”
  “浪费怎么办?”离开货柜时,庄斐戳了戳他小声道。
  “偶尔给森林换个花样,说不定它会更有食欲。”
  于是以类似的借口,庄斐又挑了一堆亲子款的牙刷杯、毛巾等等。这些商家实在有够“狡诈”,亲子款的东西总是设计得格外可爱,深得庄斐的心。
  除了第一次,汤秉文没再有任何异议,在这个均价不超十元的杂货市场,表现得颇有大款的风范。
  杂货市场自然是什么都卖,两人逛着逛着,不知不觉走到了卖服装的地方。这些衣服土得各有特色,看得庄斐直皱眉,想着自己就算再穷,也宁愿去买平价快销,而不会来这里。
  然而她不知道,汤秉文身上大多数衣服都来自这里。或许因为他会挑,或许因为他的身材气质不赖,穿在他身上竟看不出半分土气。
  “走吧,逛到头了。”庄斐简单扫了一眼这些衣服,便拉着汤秉文准备走。
  汤秉文顺势跟着离开,回身时忽然看到了什么,拉着她快步上前:“秋秋,你来看。”
  这家店多卖些帽子、手套、围巾一类的衣物,汤秉文站在那筐围巾前:“你觉得我戴哪个好看?”
  这些围巾被散漫地扔在一起,一条叠着一条,看着皱巴巴的,摸上去有些剌手,想必面料很是差劲。
  “不要,我们还是走吧。”到底老板在旁边,庄斐没好意思赤/裸/裸说出自己的嫌弃。
  可汤秉文却没打算离开,他随手拿起一条灰色的,将它抖平整些:“这条怎么样?”
  一条平平无奇的纯灰色围巾,说难看自然提不上,但也没什么设计感。庄斐不置可否地一撇嘴,老板倒热情地搭了腔:“喜欢就试试,戴上去就知道啦!”
  “那我试试,你看看好不好看。”汤秉文将围巾递给庄斐,说着开始解脖子上那个。
  新围巾刚刚搭上脖子,老板忽然微妙地咳了两声,含笑别开了眼。汤秉文尚有些不解,直到在余光里看到了镜中的自己时,飞快将自己裹了个严实。
  “帅哥,拿着呗,你戴着多好看啊,还能挡挡。”老板眼上的笑意尚未散去。
  “那……”汤秉文将目光移向庄斐。
  然而庄斐也一脸尴尬,只想赶快逃离,她随意地摆摆手:“买吧买吧。”
  “麻烦你帮我把这条包起来吧。”汤秉文将手里的红围巾递给老板,他暂时不是很想再解一次。
  结账时,庄斐一如之前在旁等候着,却见汤秉文笑着看向她:“你来付。”
  “我?”只想跑的庄斐没多问,匆匆付了钱,便抓着他快步离开了这里。
  直到走远了些,庄斐才拽停了他,在没人留意的角落里,帮着把他刚刚随意围起的围巾整理了一下,打了个漂亮的结。
  “谢谢你送我的围巾。”汤秉文笑道。
  庄斐一怔,这才明白他的意思。她拧眉看着这条围巾,一看就是很快会起球的面料,但是戴在汤秉文身上,居然又怪好看的。
  “好吧,你喜欢就好。”庄斐无奈地认了,这大抵是她有史以来送过最便宜的礼物。
  二人拎着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走出杂货市场,穿行在两侧尽是露天摊贩的道路上,走得颇为艰难。
  要不是汤秉文的带领,在昌瑞待了二十多年的庄斐,都不知道还有这处地方的存在。
  “秋秋,等一下。”走着走着,汤秉文忽然又拽停了她。
  他停在一处露天花摊前,地上散漫地放着不少花,不过看起来都挺新鲜,一簇簇娇艳得格外惹眼。
  “老板,你说搬家买什么花好?”汤秉文开口道。
  “搬家啊……”老板扫了一圈面前,“这个,牡丹花,寓意大富大贵!或者这个,杜鹃花,寓意吉祥繁荣!还有这个,蝴蝶兰,寓意幸福美满……”
  老板口若悬河挑了一堆,汤秉文将选择权移给了庄斐:“你喜欢哪个?”
  都是些看着略显艳俗的颜色,不过大抵是心情舒畅的关系,看着竟也没有那么刺眼。庄斐纠结了一会儿,一抬手:“杜鹃吧。”
  “好。”汤秉文点点头,“老板,麻烦你帮我包一束杜鹃,一束玫瑰。”
  “玫瑰?”庄斐低声重复着,疑惑地看向他。
  尚且带着水珠的两束花被递到汤秉文手里,他将那束玫瑰转交给庄斐:“等会我们再买个花瓶吧。”
  庄斐看着怀里鲜红欲滴的玫瑰,轻轻摩挲着花瓣:“玫瑰也是……为了搬家买的吗?”
  “为了你买的。”汤秉文答得很坦然。
  其实像玫瑰这种物什,算是颇为廉价的示爱方式了。庄斐收到过堆满后备箱的玫瑰,也收过汤秉文那支孤零零的、蔫巴了的玫瑰。
  但怎么好像汤秉文送的,就是比别人送的好看一点呢?
  有了这束玫瑰后,庄斐的手就再也拿不起别的东西了。汤秉文大包小包拎了近十个袋子,而她专注地抱着玫瑰,同他一起走进地下停车场。
  这里的停车位分外狭窄,副驾驶有些不太好进。庄斐站在过道上,耐心等着汤秉文将面包车挪出来。
  背后忽而传来脚步声,庄斐习惯性地扭头望去,惊讶地看见表姐从不远处走来,手里晃着一枚车钥匙。
  家里一众亲戚里,庄斐和表姐的关系还算亲近。一声招呼尚未开口,母亲的身影陡然从表姐身后显现:“秋秋?”
 
 
第39章 
  面包车将将从车位里驶出一半, 便生硬地停下。庄斐不自在地退后半步,眼看着母亲的目光越向自己,透过前玻璃看向那辆车内。
  “这就是你离家出走的原因?”母亲讪笑了一声, “车不错啊。”
  身后传来脚步声,汤秉文从车内走出,毕恭毕敬地一欠身:“阿姨好。”
  “又见面了。”母亲的目光不过落在他身上半秒,便又移到了庄斐面上。
  身为局外人的表姐觉着有些尴尬, 向庄斐投去讪讪的目光,而汤秉文微垂着眼,余光里也尽是庄斐。
  被众人注视着,庄斐只觉得烦躁同难堪,她深吸一口气:“妈, 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回家了。”
  “回家?”母亲若有所思地重复着,“你要回哪个家?”
  “反正不是你和爸爸住的家。”庄斐梗着脖子道, “你们不是已经和我断绝关系了吗?”
  “秋秋。”母亲长叹了一口气, “你能不能理智一点, 别总是小孩子心性。”
  而庄斐最讨厌的就是这一点,所有她个人的意志、她向往的自由, 在他们看来全是不值一提的小孩子把戏。
  “反正和你们已经没有关系了。”类似的对话已经重复了数遍,庄斐再没有耐心去为自己辩解,扭头拉着汤秉文的手就往车上走。
  “庄斐!”
  母亲带着怒意的呼声从背后传来,汤秉文闻声停在原地, 却被庄斐不管不顾地推到几乎一个踉跄,被迫继续向前。
  表姐终于再也没法袖手旁观,小跑着跟上前, 强行揽过庄斐的手臂:“秋秋,等会儿陪我去喝下午茶呗?”
  “我不去。”庄斐不好意思甩开她的手, 但语气却分外强硬。
  “怎么不给人面子的呀,我们姐妹俩都半年没见了吧?”表姐晃了晃她的胳膊,“就咱俩喝,二姨等会就回家了。”
  庄斐的态度缓和了些许,略略回头看去。母亲不自在地轻咳了两声:“随便你吧,反正你也从不晓得听大人的话。”
  “好啦,咱们走吧。”表姐说着,将庄斐拽向另一个方向,目光同汤秉文不小心对上时,她尴尬一笑,“这位……呃,这位帅哥,不好意思啊,我就先把秋秋带走了。”
  汤秉文面色沉静地一颔首:“嗯。”
  父亲的发家,不仅带动了这个小家,连同母亲的大家也都富了不少。不过比起从小就过着好日子的庄斐来说,表姐还是在乡下经历过一段苦日子,但好在她自己够争气,再加上庄斐母亲对她母亲的帮持,现在也过得颇为滋润。
  在那破旧的面包车上颠了几段路,坐上豪华舒适的轿车时,庄斐竟还些不自在。外套在面包车上说不定被蹭脏了,她干脆将外套脱下,担在了椅背上。
  “就时代大厦附近那家,叫什么……C打头的,我忘了怎么念,你去过没有?”表姐边开车,边兴冲冲地问道。
  “没有。”庄斐摇摇头,她很久没和朋友挖掘各个小资餐厅了。
  看她兴致似乎不高,表姐主动提议道:“那你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去的,按照你的想法来也行啊。”
  “就你说的那家吧。”庄斐淡淡地应了一句。
  接下来的路途,表姐没再多说话,轻车熟路地带着庄斐来到了那家甜品店。
  大面积的玻璃装潢让人以为误入了阳光房,内里的桌椅均为未经修饰的原木,再加上一丛丛的绿叶鲜花,坐在里面总觉得自己像一株向阳生长的植物。
  菜单倒没什么特别的,表姐兴冲冲推荐了半天,偏偏庄斐都没什么胃口,最终,嗜甜的她只点了杯焦糖玛奇朵。
  “好不容易把昊昊送去他奶奶家,我才得闲出来放松放松。秋秋,听姐姐一句劝,你以后结婚了一定要迟点要小孩,多享受享受二人世界。”表姐一边品着蛋糕,一边开口道。
  结婚尚且在她计划之外,生育便是更远的事了,庄斐敷衍地点点头:“嗯,我知道。”
  “不过呢,婚后生活虽然有一堆琐事,但也有很多幸福的事。你想啊,每晚下班回去总有人守着你,日常想做什么都有人陪在左右,生病了也有人第一时间照顾你,真的挺好的。”
  表姐已经结婚五年有余,当年还是庄斐去当的伴娘,但两姐妹偶尔单独出门玩时,表姐一向很少和她提及自己的家庭同另一半。
  庄斐无奈地笑了:“姐,你想说什么就直说吧。”
  被拆穿的表姐不自在地用手指卷着发尾,两眼望着盘里的蛋糕:“也没什么啊,不就是听二姨说,你答应了人家的求婚,然后……”
  “没有第一时间拒绝,是我的错。”庄斐坦然地接下话茬,“但我也不觉得,当下没拒绝,我就永远没有反悔的权利了。”
  “是、是……”表姐认同地点点头,“结婚当然还是要看自己的意愿。不过,二姨说那个人条件挺好的,也给我看过照片,长得挺周正的呀。”
  无论在何人看来,高景行都是几近完美的结婚对象。家庭条件优越,学历工作上乘,外貌身材优良,行为处事得体,真一条条算计下来,指不定还是庄斐高攀了。
  “但我不喜欢他。”偏偏这就是最致命的问题。
  表姐苦笑了一下,半晌后道:“那刚刚那个呢,刚刚那个是你喜欢的对吧?”
  庄斐的拇指摩挲着杯壁,点点头,声音不大却很坚定:“嗯。”
  “话说……你是不是从来没去过二姨老家?”表姐突然换了个话题。
  庄斐确实没去过母亲老家,她甚至连乡下都没去过,打小的亲戚朋友都是城里人,哪怕不少是从乡下上来的,也一早在城里定居,逢年过节也不定回乡。
  她对于乡村的全部记忆,都是来自于电影,以及母亲的口述——口述她老家那些村民,因为贫困而多么蛮横。
  “没有。怎么了吗?”庄斐不太懂表姐提及此的用意。
  “你从小含着金汤匙长大,可能很难想象我小时候过的日子。你有没有见过因为一百块钱闹出人命的?我猜你想都想不到。”
  话已至此,庄斐多少明白了表姐的意思。她有些烦躁地抿了口咖啡,很想回到从前每次和表姐出门玩时,只用聊聊衣服,聊聊妆面,聊聊新剧新电影,聊一切令人开心自在的话题。
  “我也没说穷不好,其实我当时绝大多数的亲戚啊、邻居啊,人都挺淳朴憨厚的。但人总是对金钱有渴求度的嘛,为此不择手段,也难保不会发生。”
  庄斐苦笑了一下:“那你是觉得,他是那样的人,对吧?”
  表姐同她四目相对着,思忖了少顷:“我对他的所有了解,都来自于二姨,我自然不会果断地给他下什么定义。
  “只是我总会想起我小时候听过的一个故事,是我们村里的一件真事儿。说是我们村有个男的,在城里打工认识了个姑娘,那姑娘可爱他了,不顾家里阻拦和他结了婚。姑娘家里也宠她这个独生女嘛,就准许那男的倒插门,还把他安排到自家公司工作,预备着当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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