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香啊!”
舒欢拿了筷子开吃,随口问道:“今天姨父不回来吃吗?”
“嗯。”沈婉素盛了一碗冬瓜排骨汤给汤,“你姨父今天有应酬,会回来比较晚。”
“哦。”
舒欢端了碗尝了尝,味道非常鲜美,汤清宜人,冬瓜煮的烂烂的,呈半透明状,排骨也很糯软,恨不得都骨头都吞掉。
“对了,舒欢。”沈婉素突然说,“下个礼拜二就是你生日,我打算给你好好过一下,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生日?
她的生日不就是沈婉素的死期吗?!
怎么会这么快?
她只是隐隐约约记得沈婉素是在原主生日那天出事故的,所以她从来不过生日,作者也就提了那么一嘴,但是没想到这么快啊!
而且她身份证上写得明明不是这个时间啊?
舒欢正喝着汤,乍一听这个消息,猝不及防被呛了一下。
“我……咳咳咳!”
“怎么了?没事吧?”
沈婉素连忙抽了张纸递过去,轻轻抚着她的背。
“没事。”舒欢抹了抹嘴角,又喝了口凉白开,“太激动了,自我妈去世以后,我就没过过生日。”
沈婉素心疼又怜爱地看着她:“没事,以后小姨会陪着你过一个生日的。”
舒欢抽了抽嘴角,强颜欢笑。
那也得先过了这一关才行啊!
第10章 狗男人
沈婉素可能是除了母亲之外对原主对好的人,然而这份温暖也极其短暂,沈婉素去世之后,秦守明立马揭开人面兽心的假面,原主的生活也从此万劫不复。
如果这次沈婉素真的没有躲过去,那就真的大了麻烦了,跟秦守明同个屋檐下是不可能的,未成年,没学历,没工作经验,自食其力是做不到的,去福利院年纪大了没人要……
真是扎心。
而且,沈婉素对她也是真情实意的好,这种感觉……让人上瘾。
吃过晚饭,舒欢先回了房间,对着试卷上面的手机发呆,连微博都刷不进去了,看了几个沙雕视频之后,便心情沉重地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迷迷瞪瞪地快要睡着的时候,忽然听到门外有动静,舒欢拿了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将近12点了。
秦守明才回来。
“怎么喝成这样?满身的酒气。”
“手机不要乱扔。”
“……不要吐这里。”
一阵砰砰乓乓、碰碰撞撞之后,终于慢慢重新安静下来。
舒欢下床,起身想去客厅倒水喝,客厅开着昏黄的落地灯,主卧的房门是关着的,估计都已经睡了。
舒欢轻手轻脚的,正打算端着杯子回去,突然看见沙发边的地摊传来手机的震动声。
谁把手机落在这儿了?
舒欢弯腰捡起手机,屏幕上赫然写着一个女人的名字——时瑶。
是了,这两天忙着怼叶真真,倒把这个小三给忘了。
如果沈婉素去世,最高兴的应该是她了吧?
秦守明喝得烂醉,这个时间点打电话话过来,显然安不了什么好心。
要是她真的怀孕,这个时候是该急了。
舒欢想了想,按下了接听键。
那边迫不及待地传来一声刻意甜美的声音:“明哥,你到家了吗?”
舒欢:“……”
这声音未免做作了点吧!
还明哥?之前不是叫秦总?
“不好意思。”舒欢一边压着声音,一边转身往阳台走,说,“我姨父已经休息了,请问你有什么事?”
那边愣了愣,过了一会儿,声音正恢复正常:“原来是小欢呀,我是时瑶,我们见过的,还记得吗?”
舒欢嗯了一声,不咸不淡道:“叫我舒欢就好。”
叫什么小欢?跟你有那么亲近吗?
看样子秦守明没少提她,不然只见过一次面的不会反应这么快。
“明哥怎么样?他今天喝了许多酒,说来都怪我,我作为助理,饭桌上还让他为我挡了许多酒……”时瑶故意顿了顿,“我挺担心他的,想打电话问问他怎么样了。”
舒欢说:“时助理不用费心,我小姨照顾得很好,你还有什么事吗?”
那边沉默了一秒。
“那就好……那我就不打扰了。”
“好的,时助理再见。”
舒欢正要挂电话,那边突然说:“等下!”
“……怎么了?”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我有只口红不见了,我男朋友刚送我的,想问是不是落在明哥车里了。”
舒欢:“……”
这个暗示也太明显了吧?口红这么私密的东西落在已婚男士的车里,这稍微有脑子的女人都会多想。
看来她有些按耐不住了。
“等我姨父明天去公司以后,你可以亲自问问他,由我转达,我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万一我小姨多想就不好了。”
时瑶顿时有些尴尬,讪讪笑道:“想不到你年纪轻轻,想得倒是挺周全的。”
“时助理过奖了,时间不早了,再见。”
挂了电话以后,舒欢站在阳台吹风,将近凌晨一点,整个城市静谧又幽暗,舒欢只觉得隐隐地不安。
这一夜,舒欢睡得并不安稳。
一晚上都在面前雷鸣,她早早地醒来,蜷缩在被窝里,窗外的夏雨又急又密,霹雳哗啦地砸在窗棂上,惹人心烦意乱。
没过多久,房间里飘进来一股白粥的米香味,沈婉素这个贤惠贴心的女人,一大早就起来熬粥、煮醒酒汤,就怕宿醉的男人胃不舒服。
可惜的是,她的付出既栓不住这个男人的胃,更栓不住他的心。
秦守明,不过就是个没心肝的男人。
过于他根本就不想离婚,一个温柔妥帖的妻子,一个风情万种的情人,再偶尔心血来潮的时候调戏调戏小姑娘,多好,多惬意,古代帝王般的享受。
可是时瑶必然不会甘心的,她迫不及待地想要鸠占鹊巢,想要霸占这个华丽的鸟笼子,而笼子里的沈婉素面对一切却茫然无知,几天之后,更会不明不白地丧失性命。
如果沈婉素去世,眼下来说她应该是最大获益者,虽然小说作者没有接待最终如何,可是这之间有没有联系呢?
沈婉素是在原主生日那天取蛋糕的路上出车祸的,因为当天下暴雨,交通状况极差,凑巧的是摄像头也坏了,最后连肇事者也没有抓到。
怪的是,秦守明竟然也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狗男人!
命运对善良的女人,丝毫不会手下留情!
舒欢一脚蹬开空调被!
她偏偏不信这个邪!
吃完早饭之后,借着下雨的缘故,舒欢又蹭了一把秦守明的车。
秦守明当然没有意见,继续跟她有说有笑的,看不出在两个女人之间左右为难的样子。
车子发动后没多久,舒欢就低头找时瑶说的口红,几乎没费多少功夫就找到了,是某金光闪闪的大牌口红,非常惹眼,位置放的也不隐蔽,上位之心昭然若揭了。
“诶,在这里。”
“怎么了?找到什么了?”
秦守明疑惑问道。
舒欢捡起口红晃了晃,脸上带着不谙世事的天真,笑着说:“时助理的口红呀!她昨晚打电话过来不小心被我接到了,说是把口红落在姨父车里,让小姨帮忙找找,我寻思太晚了,就没打扰你们,现在找到了,姨父一会儿带给她。”
秦守明一愣。
时瑶她想干什么!
三更半夜打电话过来,是故意想让沈婉素接到吧?
还找口红,亏她想得出!看样子平时太纵容她了!
秦守明若无其事,“喔,那这事你没告诉小姨吧?”
“没啊。”舒欢对着他眨了眨眼睛,“万一小姨吃醋怎么办?女人可是很小气的,怎么能让其他女人的东西侵占到自己空间呢?你说是吧,姨父?”
这下秦守明彻底愣了,没想到一向乖巧无知的侄女会说出这般话来。
可转眼一想,十六七岁的姑娘也不小了,整天幻想情啊爱的,也正常。
秦守明:“舒欢说的没错,那就别让她知道了,免得她多心——时助理还说什么了?”
舒欢把玩手里的口红,漫不经心地说:“别的也没什么了,就是时助理她很担心你,说你帮她挡了很多酒,很自责,怕小姨照顾不好你……姨父,我感觉时助理对你的关心很特别呀!”
秦守明:“我是她老板,她身为助理关心我不是应该的嘛!”
舒欢甜甜笑道:“也是,毕竟姨父你是给她钱花的人。”
“……人小鬼大。”
几个来回下来,秦守便对时瑶心生不满,持宠生娇,惹是生非,不是个安分的女人,没有之前省心了。
然后贱的是,他又觉得舒欢让他另眼相看,之前只是觉得她长得乖巧白净,年轻好看,如今看来,又不像以为的呆笨胆小,倒是另有一番趣味。
第11章 撩个汉子
“……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应该编造谣言,传播谣言,更不应该一时冲动动手打人,由于我的无知和任性,给舒欢带了很大的精神上的伤害和生理上的痛苦,在这里郑重地向她道歉……”
陆也带着一个少年从学校操场走过,全校学生一排排站在操场上,就像菜地里还没长齐的小白菜,探头探脑地,想要看清台上在念检讨书的人的长相。
“……我这种行为在同学间造成了极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毁坏了舒欢同学的名声,也辜负了老师对我的期望。同学之间本应该互帮互助,互相学习,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
教学楼的屋檐、草地里的树墩还有各个教室里都安有音响,
全校实时直播,全方位立体环绕,忏悔生振聋发聩。
“……我再一次恳请舒欢同学和段宜恩同学的原谅……”
现在是课间操时间,班主任都去了操场,陆也已经提前给季升何发了信息,应该一会儿就会过来。
他旁边的少年个子高高的,粗黑的短发支愣愣地立着,轮廓深刻,鼻直口阔,穿着一件白色运动衫和深蓝色牛子裤,书包松松垮垮地搭在肩膀上,站也不好好站,满脸写着属于青春的张扬和不羁。
陆也知道他的不满。
当然不满,明明可以去贵族学校当个公子哥,每天专车接送,还可以撩撩漂亮的女同学,偏偏被他从中作梗。
陆也例行公事地交代:“一中的老师很多都是名师,每年升学率也是数一数二的,你在这里好好念书,争取考在本市,家里也好方便照应……”
“喂!”陆绪有些不耐烦地打断。
陆也停住,静静地看着他。
“这里没有外人在,咱能不能表演什么弟友躬亲了?”
少年刚过变声期,声音有些特有的沙哑,吊儿郎当的,“广播里播的欺负同学的事你没听见啊?当我聋?什么名校名师!这种鬼话也就陆建安能信!少来糊弄我!”
陆也对他的暴躁视若罔闻,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陆建安现在是你父亲,你妈费尽心机、忍辱负重了十几年,好不容易才让你拥有开口叫爸的机会,你得好好珍惜。还有,以你的成绩和在原学校的风评,你根本连三中都进不了,人得知足,还要有自知之明。”
“你他妈放什么屁……”
“陆也。”课间操结束,季升何带着六班的班主任过来。
陆绪喷薄的怒气还没有释放,只能半途戛然而止,憋得满脸通红。
反观陆也,面色如常,依旧谈笑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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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读检讨书对于一个学生来说是极其丢人的事,几百双眼睛像镭射灯一样,将人射成千穿百孔,再将自尊心赤果果地扔在阳光底下暴晒。
这样的惩罚,足以让叶真真铭记于心了。
当教导主任拿过麦,宣布“结束”以后,叶真真便迫不及待地边抹眼泪边跑回教室。
其他同学也一哄而散,脸上都带着刚吃过大瓜后的意犹未尽之感。
段宜恩兴奋得满脸通红,恨不得当场跳起来。
“我从昨天开始就激动得不行,激动得连今天早饭都没好好吃,现在好饿喔。”
舒欢瞥了她一眼,有些好笑道:“有那么开心啊?”
段宜恩点点头:“对啊!可是现在太饿了,我想去小卖部买个面包垫垫肚子,你要不要呀!”
舒欢从昨晚得知沈婉素的事情之后也有些食不知味,她摆摆手:“你去吧,天热,我先回教室了。”
舒欢从人群中挤出,一口作气冲到有树荫的地方,累得气喘吁吁。
这个季节天气多变,前面大雨瓢泼,转眼又来个艳阳高照。
她一边用手扇风,一边低头沿着有阴影的地方走,一格一格,步伐小心,宁愿多走几步多绕路,也不要多晒到太阳。
办公楼周围树荫多,人又少,她打算从那里绕过去。
她正要从一朵树荫跳到另一朵树荫,余光忽然注意到一个身影从办公室走出来。
虽然只一眼,虽然背对着她,她仍然立即认出他来。
这一瞬间,她连炙热的太阳都觉得可爱了,晒在密密层层的树叶,细碎的阳光,铺在挺直的背脊上,在他完美的肩线上折射出莹白的光晕。
舒欢将这种光晕理解为小说电视中的主角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