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呵呵呵呵……刑警官要是抱着这个目的,那确实就是您想多了,一个合作案而已,这个合作伙伴不行,再找下一个嘛,我们做生意的,当然是价高者得了,您这么有空,不知道一年前绑架我的那个绑匪抓到了没有?我可是非常信赖您的”
“快了,马上就抓到了”刑明不动声色的喝了口水,“我们也查到了那个绑匪的一些情况,不知道沈总这个当事人,有没有兴趣听呢?”
“那个绑匪的名字叫做向夜,是跟着一个叫做山武的毒贩长大的,从前,长期盘踞在易云山那个三不管地带,十年前,警方多次扫荡易云山,山武带着向夜以及手下其他几名得力干将,坐船偷渡去了缅甸北部,金三角,这十年,向夜在那个地方大展拳脚,成为了老大”
“只可惜,他运气不太好,位置还没坐稳,就遇到了我,一年前,我追着他们一伙人从湄公河来到了滨城,但奇怪的是,跟了一路都有迹可循,眼看马上就能将这群十恶不赦的魔鬼捉拿归案了,他们却突然消失了”
“很快,沈氏地产CEO沈展的私人住宅出了一起绑架案,没有人知道是什么原因,在警察两次开枪要击毙劫匪的时候,沈展和他夫人,两名人质自愿挡在了前面,混乱之中,发生了一起小型爆炸,劫匪趁乱跑了,可继任的沈氏集团CEO沈君,却从此性情大变,卖枪贩毒,无恶不作,所以,我们怀疑……”
“刑警官……”沈君将抽完的烟头暗灭在了烟灰缸里,“这里是警局,警察说话是要有证据的”
“只是讲个故事,沈总那么激动干什么”刑明喝了口水,继续说道,“我虽然盯了那个叫向夜的很长时间,但是从来没有见过他的脸,基于沈氏集团沈君如此反常的表现,产生了一个很大胆的想法,于是我们找到了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向夜多年前在易云山收养的一个妹妹,叫做向阳”话说到这里,沈君的脸上虽然没有任何表情,但是他又点了支烟。
“非常幸运,十年前向夜去金三角的时候没有把她带走,她虽然童年过得不太幸福,但是乐观,独立坚强,行为果敢,非常有主见,最重要的是她也和她的的名字一样,希望成为一个向着阳光,扫黑除恶的英雄,她也不负我们所望,成功混到了那个毒贩身边”
“那个毒贩非常谨慎,小心,从来没有人能这么轻易的接近过他,可笑的是,向阳做到了,那个毒贩明明知道她是卧底,知道她是警察,还是义无反顾了,可怜一片痴心啊,这副兄妹相残的戏码,沈总不妨猜猜看,会是什么结局呢?”
“呵呵呵呵呵……“听完他讲的故事,沈君不明就里的笑着,这怪异笑声从他满满书卷味的眼镜里透出来,危险极了,“这我哪里能知道啊,不过啊,刑警官这手段未免也太恶劣了一些,杀人诛心啊,正面玩不了,就挑别人最软的地方下手,就不怕遭报应吗?”
“呵呵呵呵呵……”刑明靠在椅子上也陪他笑了两声,突然,他撩了撩舌头,笑声戛然而止,眼睛牢牢的盯着他,像盘着一条吐着毒杏子的眼镜蛇,轻轻的说道,“毒贩……都是畜生,诛心喝血最爽了”
余临敲了敲门,拿着一沓文件进来了,“老大,二号审讯室的结果出来了”,刑明斜着眼睛多看了他那张人畜无害的脸一眼,沉着脸跟着余临走了出去。
第30章
余临低了低头,将手里的文件递给了他,“郑霜已经招认,十八年前是她花重金聘请了孤狼枪杀了死者,原因是,她和她前夫闪婚,为了保持身材,在美国找死者代孕生了个孩子,后来因为感情破裂不想养了,所以mai xiong杀人,死者带着孩子从美国逃回了滨城,没想到还是没有逃过她的毒手”
“我的天哪……”知道了全部真相的余临连连摇头,“还真的是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啊,居然连自己亲骨肉都不放过,这个郑霜,十八年前就是靠清纯甜美的形象走红的,如今可是娱乐圈的前辈了,我老婆到现在都还是他的粉丝,天使的外表,魔鬼的心肠,这结案通稿发出去,娱乐圈是要翻天的”
刑明大致翻了一遍手里的文件,递给了他,“这个世界上,披着人皮行魔鬼之事的人多了去了,里面那个放了吧,明天早上七点,发结案通告吧”
“老大”他都准备走了,余临叫了他一声,“郑霜她还有一个要求,十八年了,现在只找到了代孕妈妈一个人的尸骸,那个孩子,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她说她只知道应该是个女孩,要求我们警方彻查,在法院判决之前,是生是死,都想要见她一面,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她”
他非常反常的沉默了,半晌,从衣兜里掏出了一个真空包装袋,里面放着一根香烟,“去对比一下郑霜和这上面的DNA,结果先告诉我,不要上报”
整整四十八个小时过去了,天又黑了,警局门口的路灯都亮了。
两天都没有合眼,沈君一上车就瘫软在了后座。
他闭着眼睛还没有说话,驾驶座的江海就递了一支手机给他,“君哥,别墅里的人联系我了,说等您出来,第一时间联系他,看起来有很重要的事”
沈君长吐了一口气,强撑着力气打了个电话。
电话那头的声音听起来还是一如既往的稳重,“想不想知道我在哪儿?你最好现在过来一趟,我早就提醒过你的,你养的那只小野猫,真的很不乖!”
沈君淡淡的应了一声,“正好,我也有事要问你”
车转了个弯,往郊外别墅的方向去了。
夜幕四降,半山岭的林木戴上了黑色的面具,将隐藏在这里的这栋庄严肃穆的山间别墅都遮盖得若有似无了,晚风一吹,林木摇曳,更显得诡异了。
车停在了大门口,站着的两排黑衣保镖皆低头道了声,“君哥好”
走进家门,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人穿着西装,喝着咖啡,翘着二郎腿,端端正正的坐在沙发上,怡然自得的翻着自己没有看完的那本英文书。
沈君摘下了眼镜,随手甩在了茶几上,抬了抬手,“先出去,不要让任何人进来”
江海低了低头,离开了。
沙发上的男人翻着手里的英文书,不疾不徐的开了口,“不过一年,你就把我的房子造成这样了?虎皮的地毯,纯金打造的烟灰缸,竟然还供了财神爷?就这样沈随还没有发现你是冒牌的,死得不冤”
他没有理他,拿了一瓶伏特加出来,仰头就灌了半瓶,下巴上,领口上,湿了一大片。
“英语入门,你连这都看不进去,看来以后是不指望你能学些什么了”男人终于把手里的书放在了一边,抬头看了他一眼,见他眼神嗜血,轻轻的笑道,“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我的确是答应过你不会再出来了,但是她进来了,我不出来,你就得死”
“谁?”他只问了一个字。
“还能有谁……这栋别墅最近还有外人来过吗?”
“不可能!”沈君的脑子轰的一声炸开了,粗着大吼了一句。
“你能不能清醒一点”男人道,“我猜测,她可能是警方卧底”
“我知道她是警察”
“你是不是疯了!”这个生性儒雅的男人,被他这句话引爆了,立刻薅着他的衣领子站了起来,“把一个警察放在身边,她会害死你的!”
“我死了不正好吗?你们所有人不都希望我早点死吗?”
“我若想要你的命,一年前你就被刑明给毙了!”他将他重重的摔在了沙发上。
“呵呵呵呵呵呵呵……”男人红着眼尾,心酸无奈的笑着,叫出了他的名字,“沈君,七岁那年,你一个人去易云山干过什么?”
“我去找你了,你信吗?”
“不信”他拿起茶几上的伏特加,又猛灌了一口。
“我告诉你,这个世界上我是你唯一的亲人,只有我对你最好!”
“放屁!小阳才是我唯一的亲人,而你,你们沈家,是我这一生痛苦的起点!”
“你是不是忘记了你也姓沈!我是你哥!小舟……”
“我他妈叫向夜!夜晚的夜!”他重重的摔了个酒瓶子,淡蓝色的玻璃碎渣脆了一整个屋子。
“你是我哥?呵呵呵呵呵……沈总……”向夜抬起了眼睛,看着头顶上亮堂堂的水晶吊灯,真皮沙发虎皮地毯,红色的眼尾终于还是熬出了眼泪。
“沈君……你多金贵啊,从小就有那么多人伺候你,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你知道三天没有饭吃是什么滋味吗?你知道偷一块肉被人活生生打断肋骨是什么感觉吗!你住着豪宅,开着豪车,你有学识,有教养,还有一个那么会做生意的脑子,前途一片光明啊!”
“我呢!我是毒贩,杀人犯!从我懂事开始每一天都在为了填饱肚子发愁,每一天都在为了不挨打奔波,我从血窟窿里爬出来,不是在逃命就是在逃命的路上,大字不识几个,脏话不离口,你杀过人吗?戒过毒吗?你是我哥?呵呵呵呵呵……我们除了长着同样一张脸以外,还有共同之处吗?”
“小舟……”沈君哽咽了一下,静静的说道,“我们是一个细胞里分裂出来的,我知道,若不是没有选择,你不会变成这样……”
“我们从来都没有忘记过你,七岁那年,我知道你的存在,立刻易云山找你了,爸爸和妈妈也一直都还记得你,他们用性命从警察的枪口下救下你,就像我们当初计划的一样,我也愿意,把我的一生都替换给你,小舟,杀了那个女人,剩下的哥哥帮你解决”
“老子没有哥哥,你敢打小阳的主意,老子立刻就毙了你!”只要他说到向阳,向夜就像是被触到了逆鳞。
“你喝多了……”
“我清醒,无比清醒!”说着清醒,他开了另一瓶酒又灌了一半。
“沈君,要不是你的脑子还有点用,老子他妈早就把你崩了,我告诉你,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认过那两个人是什么爸爸妈妈,从头到尾也不相信你是我什么哥哥,老子是毒贩养大的,老子没有哥哥,老子也没有爸爸妈妈,老子只有一个妹妹,小阳,小阳,她是我妹妹,是我把她养大的,她是我妹妹……”
他腿软了,靠着沙发坐在了地毯上,眼神迷迷蒙蒙的,嘴里絮絮叨叨的一直在重复那一句话,“她是我妹妹,她是我妹妹,她真的是我妹妹……可是她不记得我了,一点都不记得了……”
“是我易云山把她抱回来,那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婴儿,你不知道,我看到她的时候,倾盆大雨的易云山马上就放晴了,所以我给她取了向阳这个名字,她真的,真的和太阳一样暖,软软的小手,软软的脚丫,还有那颗泪痣,她笑起来的样子,我整个世界都亮了”
“山武不肯留她,我跪在地上,哭着求他,要舔他的鞋子,他才答应让我把妹妹留下来,我把我的食物分给她,努力干活,努力挣钱,最危险的事情都亲自去做,但无论,无论我在外面发生了什么,只要我回来,看到她咿咿呀呀的伸出小手,叫一声,哥哥,抱抱……”
“我就觉得我这辈子还是有意义的,我教她走路,教她说话,给她做饭吃,夏天整夜整夜的给她赶蚊子,哄她睡觉,冬天两个人一起裹在破旧的棉被里讲故事,她说,她喜欢海豚,她还说,她想要一栋面朝着大海的房子,她还说,她长大了要嫁给我……”
“是我把她弄丢了,都是我,都是我……是我把她弄丢了……她好不容易回来了,可,她,她是来杀我的,她是来杀我的……呵呵呵呵呵呵……”
他抱着酒瓶子,眼泪顺着脸庞一行一行的往下淌,似乎是撑不起这湿咸液体的重量,头越来越低,越埋埋越深,到底还是个孩子啊,才二十五岁的孩子。
沈君慢慢的走了过去,蹲在了他面前,看着他弟弟,一个细胞里分裂出来的亲弟弟,心脏的地方就像刀割一样疼。
“沈君……”向夜抬起头,静静的看着他,酒色中泛着苍白,湿润中透着无力,就像一个孩子,可怜兮兮的找他求证,“你出过国的,上过大学,懂得七国语言,读过那么多书,你那么聪明,你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会记起来的,她一定会记得的,她会嫁给我的,是不是?”
他抬起手,真的像哥哥一样摸了摸他的头,还没想好怎么回答他,就感觉他体温有点不正常了,“你在发烧?发烧怎么能喝这么多酒呢?江海!叫医生过来!”
他埋下了头,瘦小的身体微微的颤抖着……
沈君哽咽了一下,长吐了一口气,“小舟,别怕,有哥哥在,什么都别怕,好好睡一觉,好好想想你想要什么,如果想要她,哥哥就帮你抢过来,把你们送到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好好活”
第31章
整整四十八个小时不眠不休,又喝了这么烈的酒,向夜几乎是一沾上床就意识迷蒙的闭上了眼睛。
卧室里的灯光很暗,窗外也很安静,摇曳着树木的晚风似乎都放松了力气。
沈君坐在了床边,摘下了眼镜,揉了揉疲惫的双眼,静静的看着床上躺的这个人。
他的眉毛,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耳朵,他的嘴唇,他的每一处棱角,每一个细胞都生得和他一模一样,可是这张一模一样的人皮里包裹着的,确是两个截然不同的灵魂。
沈君时常在想啊,在遇到向夜之后的每一天都在想。
当初爸妈要是抢回来的不是他,那他现在又会什么样子呢?只怕早就死了吧,毕竟,他真的不如他弟弟这么坚强,这么有本事。
学钢琴,小提琴,念英文,法文,时常还登山,滑雪……培养各种富家小少爷的技能。
他有一个近乎于完美的童年,一对温馨和睦的父母,一个青梅竹马的玩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