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之前曾与杨清元的对话。以年岁代替武力掠夺,虽然温和,可羊毛出在羊身上,苦的照样是底层百姓…
还没来得及从思绪中抽离出来回答,沈鸢就听见撒吉就长长地喟叹:“以前总听人说江南是长生天眷顾的地方,如何如何地好,以前奴婢只是将信将疑,如今听娘娘说才是真的信了。”
一旁的玉姿可骄傲了,好像她才是从江南来的一般,扬着脸笑道:“可不是嘛,以后撒吉解甲归田了,就能去江南实地看看!”
沈鸢揉了揉眉心:“…”,解甲归田可不是这么用的啊。
只是看着撒吉眼里不常见的光,她没有再说什么反驳的话。
撒吉退去心向往之,神情显露一丝失落:“只是想想罢了,奴婢还是要留在这里养老。”
玉姿道:“撒吉的汉语说的这般好,就算去了中原也能很好地生活吧?”
“奴婢是有主人的。”撒吉低声说。
所谓奴婢,是要人身附属于主人的,便没有寻常百姓那样的自由。撒吉是朔北王宫里的老人,她虽被派来服侍沈鸢,但真正的主人还是岱钦。
想离开朔北王宫去养老,当然是不容易的。
但沈鸢见到撒吉的神往却是真真切切的。撒吉身在朔北,与朔北人共处,本不需要说任何汉语,却能学得一口流利语言,不是对中原有所向往,又是为何呢?
沈鸢突然觉得,岱钦也好,撒吉也好,就连扎那,对中原、对中原人的感情,似乎都有些复杂,但她说不出所以然来。
所以她又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多了。
沈鸢轻摇头,发上的步摇颤动散去一瞬息的游离思绪。她转头手肘支在椅背上撑着腮,笑看玉姿:“别说撒吉了,倒是说说这段时间你的朔北语学得怎么样了?”
刚刚还轻轻松松的玉姿忽然就扭捏了:“挺好的吧。”声调都放低许多。
“挺好的吧?”沈鸢笑她:“半年多了,还说的磕磕绊绊的。”
“奴婢又不像殿下和撒吉!”玉姿小嘴一撅:“奴婢学得就是慢些。不过已经很认真地跟着杨大人在学了!”
沈鸢起身往案边走,朝玉姿一摊手:“记的东西呢?拿给我看看。”
玉姿的笔记是记在泛黄纸张上的,每张纸的字体都很小挤在一起,目的是为了节省用纸。朔北的纸很珍贵,正式的文书书籍都是用羊皮纸,沈鸢这种王族能用到从周朝买来的白纸,玉姿沾了沈鸢的光,才能用少量未漂白的劣等纸。
沈鸢翻开这些泛黄的纸,粗糙的颗粒质感摩搓指腹,引起阵阵窸窣声。一列列歪歪扭扭鸡爪似的小字映入眼帘。
有些是朔北的人情礼节,有些是朔北的衣食风尚,还有些是衣食住行在每季的注意事项。一部分来自杨清元的课堂,一部分则来自撒吉的日常提醒。来源不同事项驳杂,被玉姿搜肠刮肚用识得不多的文字记下来。但所记事项,无一不与如何更好地照顾沈鸢分不开。
沈鸢心弦拨动,手上仍然继续翻着,直到最后一页。
纸张左下角。
多了一只生动的简笔画小猪!?
小猪生动可爱笔法随意,一看就是作者写得无聊了随手一画,沈鸢甚至能想象出玉姿手撑着脸倚在案上漫不经心信笔勾勒的模样。
噗嗤一声,她轻轻笑了出来。
玉姿忙合上纸:“就是随手画的!”
沈鸢按住玉姿的手抬起头:“你呢,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什么打算?”
“以后要是能出的去,或者有了自由,你想去哪儿?”
玉姿愣了一下:“当然是跟着殿下啦,还能有什么?奴婢可没有别的想法。”
沈鸢摸摸她的脸:“难道过几年有了积蓄,你不想回中原吗?”
这次玉姿则是愣住许久,还是撒吉过来解围:“娘娘别逗她了,她还小,经不起这样逗。”顺手拍了一下愣住的玉姿后颈。
玉姿一激灵:“原来殿下是逗我呢!”从地上爬起来,接过撒吉递来的衣物,转身拿出去洗。
出门前还回头眨着黑黑的大眸子,朝沈鸢笑着说:“奴婢才没有别的想法,就跟着殿下,以后当娘娘身边的大嬷嬷。”
玉姿高挑的身影消失于视野里,帐帘在眼前摇晃,将日光在陷入思忖的沈鸢的脸上来回切割。
“玉姿毕竟是个小丫头,以后要经历的事情多,得慢慢做好准备。”撒吉闯入沈鸢的思绪中,将她拉了回来。“还是不要给她太多其他希望。”撒吉劝道。
其他希望?沈鸢回过神,看着撒吉问:“可我是她的主子,她是我的奴婢,其实我是可以给她自由的吧?”
眼前的撒吉回望她,抿着薄唇轻轻摇头。“她是您的陪嫁侍女,是大周朝送给汗王的。”她提醒。
是沈鸢想的太简单了些。玉姿既来朔北,就已经不只有她一个主人了。玉姿的人身,早就被大周朝转交到朔北人手里,就像沈鸢自己,也被大周朝转交给朔北一样。
撒吉坐下在沈鸢面前,看着她。
“我只是觉得,一辈子被困在这里,也太苦了些,谁不会想回到家乡呢?”沈鸢叹息说。“而且她的朔北语也说的不好…”
撒吉道:“她从小就是奴婢,只会做伺候人的工作,真放到外面去,很难有谋生能力,其实还不如跟着娘娘安稳。再说,朔北语这种事,都可以慢慢学。”
沈鸢知道撒吉说得其实没有错,她点点头。
“倒是您。”撒吉深深望着沈鸢:“眼下还无子嗣,还是要早做打算。”
沈鸢抬眸,不明其意。
撒吉顿了许久,沉声说:“听说可木儿亲王他们,又在谋划给汗王纳妃的事情。”
当初岱钦说,他要等沈鸢能在朔北安定下来,再考虑立后,于是一口拒绝了可木儿亲王的女儿。可如今,这些人又退而求其次,在考虑塞人进来充盈岱钦的后宫了。
沈鸢苦笑长叹一声,抚着腹部问:“说到底还是因为我没有身孕吧?”
撒吉安慰:“其实汗王这个年纪,这个地位,这些事情免不了的。只是若您能尽早有孕,就算来了多少新人,都不会影响您的地位。”
身为宗亲一员,从小耳濡目染后院的嫡庶尊卑,这点道理沈鸢怎么会不知呢?
但她不是在中原王朝的后宫里,她是为着政/治目的而来,身后站着的,不是传统礼教,而是两国博弈。只有大周与朔北之间的大局势可以决定她的地位。局势紧,她岌岌可危,局势缓和,她则安顺尊贵。
所以转念想,也许子嗣与恩宠,并不是她最应该看重的事情。她只需做好王妃的职责,其他的事,就交给背后那看不见的力量。
于是沈鸢只是涩然笑笑,低头捋了一遍肩头狐绒披肩。
“算算时间,汗王派出去的使团应该见到大周天子了吧?”她忽然问。
撒吉一怔,转而回答:“按理说应该是的,只是消息传回还需要时日。”
沈鸢仰起头望向帐外:“我寄给家的信应该也到了。”语气略带深意。
让父王母妃知道她在这儿过得很好,能为朝廷即将到来的谈判提供支撑。
帐外一声悠扬马鸣,卫兵挑开帐帘,示意王妃出去见驾。
晨光熹微之间,沈鸢看到泛黄的平地上一匹纯黑骏马停在帐前,马蹄踢踏摇晃脑袋扬起不少尘雾。马上的汗王安抚式地拍拍它修长的脖子,令它俯下满是鬃毛的马头。
岱钦的胡须长得很快,剃完一次后又很快长出短须,好在遮挡得少让他的面容仍显清爽。俊朗的王直起身,含笑看沈鸢,示意她过来迎接。
虽说维持恩宠并不是和亲公主的第一要务,但她现如今确实还有着汗王的惜爱,即使这惜爱如此脆弱又短暂,她也要好好回应。
小王妃理了理裙摆,深吸一口气,抬起脸露出甜美笑容,踮起脚尖向他奔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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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小马
今日岱钦身/下的不再是乞言察苏, 而是一匹毛发黑亮的小马,这马不高,身材高大的岱钦骑在上面, 反显得不太协调。
沈鸢停在马下仰着头, 期待地问:“这是送给妾的吗?”
岱钦拍拍马背,问她:“喜欢吗?”
怎么会不喜欢呢?这是她第一次有自己的小马, 还是一匹这么毛发黑亮身形修长的宝马。
沈鸢止不住的笑容被岱钦收于眼中, 印象里小王妃很少露齿笑过。她总是显得内敛,就连笑容也从来清浅。原来她实际肆意笑起来,脸颊上是会陷下两个小梨涡的。
岱钦俯下身子拉住她的手,让她顺着鬃毛轻柔地捋。“它第一次认主,要先熟悉你。”
顺着鬃毛捋过两遍,黑马甩甩头, 鼻腔喷出两团气流。
岱钦身子往后一挪, 在马背上腾出一个空位, 岱钦俯首凝视沈鸢,意思让她自行上来。
这回又是月事期间, 本不能再骑马折腾, 但沈鸢不想拂了汗王的兴致, 短暂犹豫之后,她抬手攀上马背。
黑马不太安分,马蹄踩踏背身晃荡, 沈鸢几欲脱手,尝试两次后终于坐上了岱钦身前的空挡。
岱钦没有扶她, 自始至终只抱臂看她上来。
既然是教学, 放手必不可少, 再者他们朔北草原之人, 都慕强欺弱,不爱不能自立之人。
小王妃没让他失望。她坐上来很快就能适应,摸摸额头因初始尝试紧张渗出的细汗,呼出一口气,转而伸手拍了拍马头。
“好孩子!”她夸奖小马。
岱钦笑她满身稚气。
沈鸢认真地说:“我看他们上马都是这样说的。”
沈鸢拍小马的头,岱钦就拍沈鸢的头。
“以后你就是它的主人,该给它起个名字。”
沈鸢想了一会:“要不就叫福团儿吧。”
岱钦很是困惑。
他们朔北人给马起名,都是会拿“猛兽”“英雄”“天地”相关的名称用,很少会起这么奇怪又粘腻的名字。
沈鸢低头:“是我家乡的一种吃食,每到过年就会用糯米做成米园子,裹上一层黑芝麻放油锅里炸,炸出来黑乎乎香喷喷,就叫福团。”
她摸摸小马油黑发亮的毛发:“就和这匹马的毛色一样。”她问岱钦:“这个名字用朔北语要怎么说呢?”
岱钦道:“我们没有这样的词。”
沈鸢恍然。糯米丸子是南方才常吃的东西,在极北的草原怎么会有这样的吃食?
她改口说:“那就不叫福团儿了,改个名字吧。”
刚要去想其他名称,就被身后的岱钦一锤定音:“不要紧,既然是你的马,你起什么名字都可以。”
“可用汉语唤它,被别人听到会不会不好?”
岱钦抚着她的脸颊:“你本就是中原人,按中原的方式给自己的坐骑起名,谁敢说什么?”
尤记得一开始的时候,岱钦说她既然来了朔北,就要渐渐忘掉自己中原人的身份,要做真正的朔北人。可如今怎么忽然就掉了个方向?
沈鸢没有问他。既然岱钦不再坚持,她又何必多想?
她奖赏式地拍着马头,笑着唤小马:“听到了吗?以后你就叫福团儿了!”
福团儿还没有完全成年,驮着两个人跑起来着实费力了些,刚跑到河道边已经吐着舌头气喘吁吁说什么都不肯再走了。
岱钦下马来,让沈鸢一个人骑着它。
“马是需要驯服的,你骑它的时间越长,驯服它的时间就越长,它就越认你这个主人。”岱钦说。
这绝对是经验之谈,草原人马背上生存,骑马驯马的道理没人比他们更清楚。
沈鸢颔首郑重回应:“妾明白了。以后每日都会亲自喂养它,也会练习骑术一个时辰。”
岱钦很满意地嘴角上扬。小王妃很聪慧,能明白他话中的意思。
“我虽然许你立足朔北,但有些事还需要你自己去做。”他说,说得很平静又深沉。
“朔北人不喜欢弱者,只喜欢强者。你既然有了宠物,就要让别人看到你有能力驯服它,让它臣服你。”
“如此,朔北的子民才不会低看你。”
朔北人看重马,在他们心中,地上的狼与天上的鹰野性最强最难驯服,圈里的牛羊又太过温顺只能满足人的口腹之欲。只有骏马,野性与温顺,只在征服与被征服之间。
像极了朔北人对中原人的态度。
沈鸢颔首。
岱钦道:“既如此,这次你自己先与它相处相处。”
他后退一步,站定马后,在沈鸢转过眼睛的同一时刻扬起马鞭,驱动了福团儿。
马蹄翻飞,福团儿应鞭奔出河道旁,震得马上之人差点坐立不稳。
沈鸢紧紧攥着缰绳,粗糙的毛边在手心里擦得生生的疼。
这个人!
沈鸢腹诽。岱钦果真是草原上来的糙汉子,温柔了不过一段时间,便又要恢复本性,不管不顾地大手一挥,差点让她毫无准备跌落马下。
好在骑过几次乞言察苏之后已经有了经验,沈鸢控制身体的方向不让自己从马背上落空,两手尽力拉住缰绳让福团儿减慢了速度。
身/下的福团儿还有些倔强,脱离了高大原主的掌控,它便不把瘦小的新主人放在眼里,偏要翻起马蹄颠簸两下,要让新主人吃吃苦头。
这畜牲很有灵性,这种看人下菜恃强凌弱的事情也做得手到擒来。
沈鸢拽着疆绳,狠狠地向后拉,两腿夹着马身,就是不让自己被它颠下去。
多亏早上玉姿哄着她多吃了一碗牛乳,让她多了拉马的力气。不然真的制服不住这匹还没成年的小野马!
“停下!停下!”沈鸢用朔北语教训福团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