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脸上的笑比她们三人都多,毕竟免费出国、奖金多多,这是好事啊,不枉他回去特地学了些摄影的技巧,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大秀这天,有专门的化妆师来给黎书瑜和兰晚晴化妆,全套珠宝,一身高定,隆重至极。
秀场的位置设立在一个不对公众开放的酒店里,因为兰晚晴是资深VIP,所以她们可以提前进场。
等进来看到其他人的打扮后,黎书瑜彻底惊呆了,那位男士好妖娆,这位奶奶得80了吧,穿着礼服也太有气质了,那边的小哥好时尚,旁边的几位小姐也很漂亮。
黎书瑜和兰晚晴的位置在第一排,她有点期待了,准备等会看见好看的就拍照,方便知道自己要买哪些,还有那个模特,她要把她的走秀过程都拍下来,听说多看颜值高的人会长寿。
结果开始后,首先走过来的是一个叉子,黎书瑜当时感觉她是不是饿出幻觉来了,要不为什么看见了吃饭的东西,还是特大号的,直到第二位模特的头变成了一个大碗。
这是人类设计出来的东西?
她默默把一直举着的手机放下了,就这造型,迟霖在里面她都找不出来,她想着接下来不求好看,只要正常就好,哪怕丑点呢。
谁知这只是开始,她看见一个模特脸上有很多大的黑色圆点,穿的像一个飞行棋。
还看见有个模特全身像裹了很多黑色垃圾袋一样的东西。
黎书瑜本来心情已经逐渐平缓下来了,毕竟她对于新事物的接受度还挺高的,直到走过来一个脸上套了一个黄丝袜,手里拿了个黑色的东西,怎么那么像危险武器,当时她真的很想带着婆婆跑。等人离开后,她身上冷汗都出来了,毕竟这些人的打扮就不像是正常人,做点不正常的事,也正常啊。
最刺激的是压轴模特已经看不出是人来了,全身都包裹在一个大衣服里,黎书瑜怀疑那件衣服,也就史莱克能穿了。
展示结束,设计师出来发言,是一个很有气质的中年女人,穿着正常,甚至能看出衣品很好。
黎书瑜不能理解,为什么不能照着她自己身上的衣服设计呢?难道这才是时尚吗?
结束的时候,设计师过来同兰晚晴打招呼,三人还一起合影留念,黎书瑜觉得确实该留念,毕竟她以后不会再来了。
*
因为这场秀,黎书瑜消沉了两天,每天待在城堡里看看日出欣赏日落,她觉得平平淡淡也是一种幸福啊。
兰晚晴走过来说:“书瑜,我们去听演唱会啊?”
演唱会好啊,用声音洗涤心灵,所以黎书瑜没多想就答应了。
谁知兰晚晴拿过一张色卡,“书瑜,你喜欢哪个颜色的头发?”
黎书瑜见状,不确定地问:“妈,我们要染头发吗?”
“对啊,生活总要有点仪式感,我和你爸也染。”
虽然黎书瑜不懂染发跟演唱会有什么关系,但在得知只是用一次性染发剂后,她选了个粉色。
两个小时后,黎书瑜看着镜子里的粉毛笑出了声,有点好看。再看婆婆的红发和公公的海胆头蓝发。
这仪式感给足了啊。
她赶紧拿出手机,“爸妈,我们拍几张自拍吧。”
“好啊。”
一连拍了几十张,把手机都拍得发烫了,黎书瑜才放下。
为了迎合头发,三人也是换了种风格的穿搭,然后叫来小刘拍了更多的全身照。
这种体验真是大年初一头一回啊,染粉毛刺激指数10%,和公公婆婆一起染彩色的头发,刺激指数120%。
等到了演唱会现场的时候,黎书瑜发现她们来听的竟然是摇滚,她满脑子都是我的天哪,万万没想到啊。
虽然她对这个世界的歌手和音乐不熟悉,但是节奏真的很high,再加上她们坐的是前排,对于声音效果感受最是强烈。
这下不说音乐洗涤心灵了,但把她看秀留下的心理阴影震荡了个干干净净。
万人大合唱的时候,受气氛影响,虽然黎书瑜不会唱,但她会喊啊,反正大家都在唱,她的声音也没那么突兀。
这一天,黎书瑜过得特别开心,直到第二天,她发现自己嗓子哑了,一说话声音就成了公鸭嗓,一吞咽嗓子就疼,她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和这里风水不合了。
所以当婆婆提议换个国家去玩的时候,她直接就答应了。
*
她们来的第二个国家风景特别好,就是不需要去特地找什么景点,因为到处都能称得上景点,随便一拍,就是电脑桌面。
黎书瑜一下就喜欢上了这里,群山环绕、绿草茵茵,零零散散的小房子出现在其中不仅不突兀,反而又成了一道风景线,湖水像一面镜子。
整个环境就给人一种想要停下来就在这里定居的感觉,就好像这才是生活本来的样子。
比起这里的城市,黎书瑜更喜欢在小镇待着,太美了,整个人的节奏都慢了下来,享受其中。
坐在湖边的草地上,兰晚晴说:“书瑜喜欢小镇吗?”
黎书瑜猛点头,“太喜欢了。”
迟晟光:“那等回国后我们再去国内的镇上玩玩。”
黎书瑜当然答应了,出来那么久,她也想念自己的国家了。
于是,十天后,当黎书瑜站在国内某乡镇的土地上时,她还有点恍惚,毕竟就在十几个小时前,她还在说着外语吃奶酪火锅,现在耳边全是:
“大饼子,两块一个。”
“豆腐脑油条了。”
她心里就一个词:亲切啊!
作者有话说:
小小迟黏妈妈,但总被爸爸拦住,一米的他根本打不过一米八八的爸爸,于是到了奶奶家,看电视的时候,刚好看到了一个母亲的剧情,他就开始默默流泪,也不说话。
奶奶:“宝贝怎么了?”
小小迟倔强地扭过头去,自己抹了一把眼泪,“没事的奶奶,我就是忽然忘了妈妈抱我是什么感觉了。”
奶奶问:“宝贝,妈妈为什么不抱你啊?”
小小迟的声音开始颤抖,“因为爸爸不让。”
奶奶没说话,去房间打电话了,人刚走,小小迟的眼泪就止住了,他自己去洗了脸,躺回沙发上,翘起腿,喝着奶,一点也看不出刚才还是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
没一会爸爸就来了,小小迟赶紧在沙发上坐好,爸爸没管他,直接上楼。
不过后来爸爸下楼的时候,小小迟发现,他爸好像有点瘸。当然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又能没有阻挡地黏着妈妈了,就是每当这个时候,他背后总有一股可怕的视线。
第44章
黎书瑜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油条豆腐脑的早餐摊, “爸妈,来都来了,再吃点吧。”
她们虽然在飞机上也吃了东西, 不过那都是几个小时前的事,也该加一顿了, 不管这是什么餐, 反正隔几个小时吃就是正餐。
三人找了张桌子坐下后,黎书瑜去买了豆浆、油条、豆腐脑, 还去隔壁买了两笼包子。
当她把蘸满豆腐脑的油条放进嘴里的时候,幸福得想要围着这里跑几圈, 真是太好吃了, 什么西餐料理、山珍海味全都比不上它。
还有豆腐脑就要吃咸的, 泡了豆腐脑的油条依然酥脆, 口感层次更加丰富。
她又拿了一个包子,皮薄肉多,汤汁鲜美。
而且食物的份量太足了, 一根油条顶别的地方两根,一大碗豆腐脑下肚, 黎书瑜感觉她的身体都沉重了不少, 幸亏为了飞行舒适她穿的宽松的衣服,不然肯定得勒。
黎书瑜起身的时候是扶着腰起来的, 她看公公婆婆也是一副饱到不行的样子, 说:“爸妈我们继续往前逛逛吧, 走走还能舒服一些。”
两人纷纷点头。
于是三人开始赶大集, 她们发现这里的物价真的感人, 太便宜了, 不过因为现在都撑到不行, 所以那些吃的也没有买。
继续往前逛,黎书瑜看见了一个卖鞋的地摊,她好奇上前蹲下来看,想起迟霖给她留下的存钱罐,从那零散程度就可以看出卖瓶子攒钱有多不容易。
小迟想给她买新鞋,又没说买什么样的,那眼前的这些就可以啊。
她看了一圈,挑中一双黄色的水晶鞋,拿过来的时候,不小心掉地上一只,那只一碰到地面就开始发光。
哦豁,更喜欢了。
她回头招呼婆婆过来,“妈,您看这鞋子。”
兰晚晴看着手里的鞋子,又看了看儿媳,似是没有料到这两者竟然还能存在联系。
黎书瑜热情地说:“妈您看,两边镂空更凉快,这蝴蝶结多精致,而且一体的也不怕掉,关键是鞋子很柔软,也不会磨脚。”
她问店家,“老板,可以试一下吗?”
“可以的,美女。”
黎书瑜穿上,一走路就开始发光,而且她的脚又瘦又白,脚踝纤细,一下把鞋子提高了好几个档次。
看得兰晚晴都心动了,于是她也挑了一双紫色的。
黎书瑜靠在兰晚晴身上,“妈,等回去傍晚我们可以穿着这个去散步,绝对是黑暗中最闪亮的人。”
兰晚晴笑了出来,“那我们多买两双吧,万一它不发光了,还有替换的。”
于是两人买了六双,把所有颜色都包揽了,但因为鞋子没有男士尺码,让端水大师黎书瑜很为难。
她把整个鞋子摊又看了一遍,指着最远处的那双深蓝色拖鞋说:“老板那个鞋子有43码的吗?”
“我看看。”
等老板找到拿过来后,黎书瑜拿给公公,“爸您看这个,鲨鱼形状很酷的,呀,它竟然也能发光,这下我们一家人整整齐齐了,您试试舒服不?”
迟晟光欣然接过,上脚试了下,虽然鞋底厚,但踩起来还是很软的,舒适度也可以。
知道了还有一个黑色后,黎书瑜也给迟霖买了一双。
她们三个人,提着8双鞋子,因为不好拿,所以鞋盒也不要了,直接用塑料袋装着就回酒店了。
*
因为三人都没什么事情,所以说在原地赶了几天大集后就启程离开了,一路向着A市的方向,开始激动人心的国内游。
考虑到国家治安好,所以迟晟光只留下了两位保镖和小刘。
小刘看着手机上的私人散打班报名成功的消息,露出了一个极具野心的微笑,不想当全能下属的摄像师不是一个好司机。
未来,他的前途将会一片光明。
这一路走走停停,到A市用了半个月的时间,一晃他们离开了一个多月了,院子里的白菜都快长大了。
对此,兰晚晴连连感叹“好人有好报”,然后拿出手机,又捐了三千万。
*
已经是九月底了,天气没有之前那么炎热,黎书瑜躺在院子的摇摇椅上,姿态慵懒,神情安详。要不是腿上的手机振动,她真有可能会睡过去。
拿起手机,发现是公司来电,她差点忘了自己还有个公司,之前开会就说了,她放权让大家努力干,奖金多多,对于公司的各项决策,她不会干预太多,都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黎书瑜拿起手机,懒洋洋地问道:“公司有什么事吗?”
在听到副总说想投资几家生产玩具的工厂时,她想也没想直接就答应了,这种小成本投资她不需要犹豫,既然对方问那肯定有他的考究。
再说了,一个公司想要壮大肯定是要多元化发展的,那些特别大的公司不都包揽了各行各业衣食住行的业务嘛。
挂断电话,黎书瑜继续躺着,看着院子里的花和菜地,手指在扶手上有规律地敲击着思考一些东西。
“书瑜,吃饭啦。”
黎书瑜立马起来,“来啦,妈。”
出去玩了一圈回来,这是回家后的第一顿晚餐,感觉大厨的手艺又精进了不少。
兰晚晴:“等会吃完饭,我们穿新鞋子出去散步啊?”
黎书瑜:“好啊,刚好外面天也有点黑了。”
迟晟光:“那我也换上。”
等三人穿好站在大门口的时候,看着脚底这跳动的彩色光芒,都笑了出来。
黎书瑜:“爸妈,我们心里默念121,这样左右脚步伐一致,看起来会更好看。”
“可以。”
于是行走的发光三人组成了当天小区的一道风景线,此时也有很多人出来散步,远远看到三个发光体,还以为是小孩子,走近一看:
“迟...迟董来散步啊。”
迟晟光一本正经地回答:“嗯。”
如果不是他的鞋子正在发光的话,可能看起来还能更有气势一些。
邻居想吐槽,不敢,想谄媚地夸一下,但实在夸不出来,于是这场相遇就草草结束了。
兰晚晴:“这鞋子真的舒服,幸亏多买了几双。”
迟晟光:“鞋底像踩棉花,跟穿运动鞋似的。”
而黎书瑜则是在一边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然后一下一下猛踩地,所以她的鞋子是最亮的。
对此,她玩得不亦乐乎,直到听到小孩的哭声,她赶紧快走两步抓住兰晚晴的胳膊,“妈,你听见什么声音没?”
她们小区花草树木很多,长得茂盛,然后为了居民的舒适度,避免光污染,所以路灯并不是太亮,加上天越来越黑了,恐怖片前奏不就是这样的吗?
兰晚晴抓住黎书瑜的手,“没事,有你爸在,老迟你走前面。”
迟晟光向前两步,眼观四路耳听八方,三人紧张地往回走,直到在一栋别墅前看到一个白衣女子在哄孩子。
看见了她的影子,黎书瑜才放心了。
只是这会时间越来越晚,温度比白天低了很多,还刮起了风,为什么要抱着孩子站在这里呢。
这么小的孩子要是感冒了,可比大人严重多了。
兰晚晴在看到别墅的门牌号后,一脸了然,走远后,她叹了口气。
黎书瑜关心道:“怎么了妈?”
兰晚晴没解释,只说了句:“回家再说。”
回到家,换上鞋,黎书瑜坐在沙发上喝水,听兰晚晴讲刚刚那户人家的事。
那家人姓张,儿子娶了青梅竹马长大的女孩,两人结婚没多久,女孩家出现重大变故,从此退出豪门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