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说……其实她更想知道,刚才吻她的嘴唇是个什么样。这是她初次的吻, 虽然其中不包含任何亲昵的意味, 只是仪式的流程, 可爱丽丝的心里还是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她拉着k的手腕, 想要顺着胳膊再往上摸一摸。
她的手刚摸到小臂,就被另一只手截住了,他的手势相当坚持,毫不动摇,她只好作罢。
“无论如何,总算是把这仪式完成了。”神明认认真真地说着,好像这么说就能掩饰两人手上的小动作似的,“这是有些古的仪式,和现在圣殿里流行的那种不一样。当初神明的信徒还没有那么多,每一位信徒都要宣誓献上自己的姓名、荣耀和自己拥有的一切。按过去的习惯,只有经过这样的仪式,才能算作是正式的信徒。”
爱丽丝点了点头,“哦”了一声。
只听神明用极温柔的声音继续说道:
“你是我唯一的信徒,我记住了你的名字,把它印在心里,从此,你也获得了可以称呼我名字、使用我名义的权利。正如我在仪式上所说,只要你呼唤,我必在你身边。”
要直呼神明的名字吗?这可真有点不好意思,但这也是爱丽丝很想很想做的事,她低低叫了声:
“瑟西里安……大人?”
还是像在神殿里那种古怪的叫法,k笑一笑,纠正她:
“只叫瑟西里安就可以。”
“瑟西里安。”
她念过了他的名字,有一阵温暖的风扑面直吹过来,好像一个拥抱。
然后k就不出声了,好像该说的话已经说完,没必要再继续,那原本握住她手的手掌,不知什么时候也已经消失。爱丽丝想要问一问他为什么要让她留在这里,但未来之神瑟西里安没有回答,或许k认为此事的答案自会揭晓,在此刻解答毫无必要;又或者是因为爱丽丝一人的祈祷之力确实不足,这几个月的祈祷也只够k为她主持这么一场仪式。爱丽丝不知道祈祷的力量与神明的神力到底应该怎样换算,不知道她祈祷几天可以换来与k的几句交谈。
虽然瑟西里安已经消解了实体,也不再说话。但她知道,k的“梦境”还停留在这里。有k的陪伴,这没完没了的黑暗和孤寂变得好接受了许多。
爱丽丝不知道自己究竟被关了多久,若是按照送饭的次数来计,大约该有三天了。在这三天里,送饭的人从不说话,只是从门上的小窗洞把食物送进来。爱丽丝喊过几次,让对方送一盏灯来,不过没人理她,看这情况,他们是故意要让她在这样的黑暗中待着,或许想要以此消磨她的意志。如果不是因为有瑟西里安在,爱丽丝怀疑自己会疯掉。
这一天的晚饭送来之后,雷切尔伯爵终于亲自来了。
他打开窗洞露出面容,烛火刺得爱丽丝眼睛疼。
“我的主人想要见你。”雷切尔伯爵这话不是问她的意见,只是个通知。说完这一句之后,他就转身离开,只留爱丽丝独自疑惑。
主人?一个伯爵为什么会有主人?通常来讲,贵族们要向国王宣誓效忠,国王可以被称为是他们的主人。但在此时的语境之中,雷切尔伯爵所提到的人绝对不可能是国王。
爱丽丝把之前打听过的有关雷切尔伯爵的事在脑子里梳理了一遍,骤然想起一个她原本没怎么当回事的奇怪传闻。
那传闻说,雷切尔伯爵虽然明面上执掌着佣兵公会,是一位手握大权堪比国王的男人,但实际上,佣兵公会并非他所有。他虽然掌控着一切财富的钥匙,却只是一个看门人。
他名义上效忠国王,实际上却在侍奉着另外的主人。
国王陛下也知道这件事,他虽然想方设法派出过许多密探,始终未能摸清那位主人的身份。有人推测雷切尔伯爵的主人是北地最大的贵族格雷厄姆侯爵,但这只是闲人毫无根据的瞎猜,毕竟如果真的是他,国王陛下没道理查不出来。
就连国王陛下都查不出来的事,靠着爱丽丝临时抱佛脚做的这点功课,实在不足以猜到雷切尔伯爵“主人”的真实身份,爱丽丝认为那位“主人”一定是个非常特别的人物,不过像这样的猜测毫无意义,一点价值都没有。
管他呢,反正她只是想要珠冠,如果能见到雷切尔伯爵的“主人”,说不定事情还会迎来新的转机。
虽然雷切尔伯爵说要让她去见他的主人,却没人过来押送爱丽丝。爱丽丝也不着急,吃过晚饭之后觉得格外困倦,很快窝在稻草上睡着了。
就在她睡着的这段时间,雷切尔伯爵的侍卫们来开了地牢的门锁,给她换了个地方。
这事儿说起来也够丢人的,雷切尔伯爵手下的侍卫们有些怕她,也担心路上有闪失,所以给她的晚饭里下了些能让人昏睡的迷药,这才放心大胆地把她送走。于是等爱丽丝睡醒,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发现这里已经不是地牢,自己正睡在一张柔软的大床上。
这床真是舒服,爱丽丝还从来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床。这种体验让她觉得挺新鲜,滚了两下,一时半会不想起来。
她跟着师父那会儿,经常能以低廉的价格蹭到旅店的高级套房住。不过那些旅店平常的房客不过是些佣兵,至多也就是些失去主人潦倒了的骑士,所谓“高级套房”也不过就是房间大一点,更何况罗姆可没有什么尊老爱幼的观念,就算住高级套房,爱丽丝睡得也是外间给跟班住的床,并不比一般客房的床强多少。
之前在黑暗的地方待了三天,虽然这间卧室里的光线实际上非常昏暗,爱丽丝还是花了一点时间适应。她在床上蹭了又蹭,花了好长时间才坐起来。
她先按照通常的习惯把自己从上到下检查了一遍,很好,没有受伤。甚至那把匕首也被放在床头柜上,没有被拿走。不过她之前穿着的破衣烂衫已经被人剥去,换上了一件白棉布晨衣。她的身上并没有锁链之类的东西,倒是显得很自由。不过这个房间也没有窗子,只有一扇门。
难不成这里也是一间地牢?
这大概不太可能,毕竟没人会在地牢里放这么舒服的大床。
爱丽丝走到门口,推一推门。
门没锁,一推就开了。门口等着个女仆打扮的姑娘,见她出来,向她行个礼。
爱丽丝开口问她:
“雷切尔伯爵呢?”问完,又停了一停,“还有,我的衣服呢?”
“伯爵把您送来之后就回去了。”那女仆这样回答,“您的衣服已经破了,扔在洗衣房那里……您还要吗?”
爱丽丝一怔,摇摇头:
“如果有得换,就不要了。”
那件衣服买来的时候就是二手破烂货,她穿着它参加了三次伯爵的宴会,打了一场架,又在地牢的稻草堆里滚了几天,大概早就没法穿了。
女仆点头:
“主人会在早餐之后与你见面,请您不要着急,在这里稍等片刻,我去替您拿早餐、取换的衣服来。”
女仆说完话就走了,看起来并不打算限制她的自由。爱丽丝站在门口往走廊里看看,目之所及没看见一扇窗户。这里若不是一座完全没建窗户的大宅,就仍是什么地方的地下室。大概整座建筑只有一个出口,笃定了她跑不掉,所以也不用找人看着。
当然,爱丽丝也不想跑。她已经撑到了这时候,若是现在再逃走,未免过于亏本。无论如何,总要先见了雷切尔的“主人”再说。
按照女仆的说法,再加上她自己的判断,爱丽丝意识到她现在已经不在雷切尔大宅了。
她退回到屋里来,这间卧室除了没有窗子以外,也没什么特殊的地方。旁边摆着个梳妆台,上面有些女人常用的化妆品,爱丽丝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干脆爬回到床上滚了两圈,等着女仆送早餐过来。
爱丽丝曾经听说过,有些贵妇人就是这么吃早餐的。爱丽丝以前住过的旅店套房有时也有这类的服务,但她从来没享受过这些,都是早晨起来抹一把脸,就跑出去跟师父练武,练一圈儿之后,再回来狼吞虎咽地吃饭。这次难得能享受到这种待遇,她还有点小兴奋。
没过一会儿,女仆就端着一个大银餐盘过来了,看这意思,确实是打算让她在床上吃的。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早饭必须要吃饱。这是爱丽丝当年跟罗姆在一起学到的第一课。这里提供的早餐比旅馆里一般提供的那种更讲究些,香肠和熏肉的品质更佳,还有蘑菇和蔬菜搭配,哪怕只是荷包蛋,也被一丝不苟地煮成完美的圆形,加上面包托底和美味的酱汁。
爱丽丝把餐盘上的食物一扫而空,精神振作起来。女仆带来衣服给她换,虽然不像之前她参加女公爵晚宴时穿的衣服那么正式,却也是一套上流社会淑女才会穿的衣裙。
穿上这么一套衣服,恐怕见过雷切尔的“主人”之后,不容易逃跑啊……
爱丽丝心里这么想,嘴上倒是什么都没说。女仆将她带到一间会客厅,爱丽丝就在那里见到了雷切尔伯爵的“主人”。
在爱丽丝的想象里,雷切尔伯爵的主人应当是一位看起来非常严肃的老者,怎么也没想过,那居然是一位比伯爵还要年轻的夫人。
这位夫人相貌极为娇媚,皮肤如玉一般没有瑕疵,白得近乎透明,好像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阳光。她身上所穿的华服形制与一般贵妇的衣裙不同,更像是圣职者的圣袍,上面用金线绣着古怪的纹样,看起来并不仅仅是装饰,不知究竟有何用途。
至于她头上戴着的饰品……爱丽丝绝对不会认错,那就是女公爵要求她找的那顶珠冠。
要按照爱丽丝原本的想象,她总以为这东西应当是被端端正正摆在哪里的玻璃柜中做装饰,要么就是和其他珠宝一起藏在什么宝库里。怎么也没想到,这东西此时竟是被戴在一个女人的头上。
当然,珠冠这东西本来就应该被戴在头上。可它原本的主人已经死了,雷切尔伯爵对着妻姐声明要留着这东西睹物思人,转眼却会把它送给别人。这样看来,雷切尔伯爵未免也太过分了一点。
等等……
看着眼前这位夫人,爱丽丝心中突然产生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想法:
这珠冠原本的主人……真的死了吗?
这位夫人的面容让爱丽丝感觉眼熟,当然,她与她还是第一次见面,不过爱丽丝敢打赌,自己从前一定是见过与她相貌相似的人。可那到底是谁呢?
如果不是那顶珠冠,爱丽丝大概还没那么容易得出结论,不过这张面孔加上这顶珠冠,给爱丽丝提供了一个看似不太可能的答案:
“您就是……菲利克斯女公爵的……妹妹?”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继续。
下章讲雷切尔伯爵和他“主人”的故事,支线剧情有变态出没,不过下下章就回到正常的主线了。总之还是提前预警一下。
第30章 chapter 30
奥莉薇・昆特, 现在的名字叫奥莉薇・雷切尔。
她在这座没有窗户的建筑中已经生活了十多年。除了后面的花园以外,她不曾到过外面。花园非常小,围墙却足有三米高, 站在里面只能见到一点阳光,还有小小的一方天空。
她每天在花园里待着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小时,最好别超过半小时。如果哪一天她停留的时间稍微长了一点, 女仆就会出言提醒:
“您该回去了。”
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奥莉薇总是一个人待着。其实她没有多少自己的时间, 但当她能自己掌控思绪的时候,她会想起她还是少女的时候。那时她住在王都郊外的别墅里, 每天应付完了家庭教师, 就跑到外面去玩, 在玫瑰园摘玫瑰,还要小心刺儿扎手。她最喜欢的是社交季, 虽然当时她还没到社交的年龄,但每当社交季时, 她那已经出嫁的姐姐西尔维都会从西菲利克斯回到王都来看她, 还会送她各种各样好玩的礼物。
奥莉薇最喜欢自己的大姐,认为她又温柔, 长得又美。在家里时,父亲昆特伯爵也常念叨她, 说她运气好,嫁得好。菲利克斯公爵年纪不轻, 却也是个风度翩翩的男子。虽然之前结过一次婚, 但前妻已死又没留下孩子, 也就不算什么缺点。
虽然西尔维也没能生下孩子,但这对她来说反而是好事――按照西菲利克斯的风俗和法律, 公爵死后,她可以继承他的全部财产和头衔,成为西菲利克斯的女公爵,到时候她就会成为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女人,就连王后都不能与她相比。
每当念叨完西尔维,昆特伯爵总要把小奥莉薇抱起来放在自己的大腿上:
“我的小公主奥莉薇,将来一定也能找一个最好的丈夫。”
父亲这么说,奥莉薇也就相信了。不过现在想来,那时候她父亲确实有资格这么说。他在宫廷里领着差使,是国王陛下的宠臣。许多老牌贵族都想要与他攀上亲戚。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愁嫁。
不过像菲利克斯公爵那么完美的鳏夫也没那么好找,况且奥莉薇生得太美了,等她到了该出嫁的年纪,昆特伯爵怎么也不舍得把她嫁给一个老头子。他挑来选去,最终决定让北地的克劳德・雷切尔伯爵做她的丈夫。雷切尔虽然只是伯爵,但他的领地广袤富庶,北部政局稳定,战争较少。像昆特家这样的新贵,虽然在国王陛下面前很得重视,论起家底来着实比不上那些已经积累了十数代的老牌贵族,总之无论怎样看,这人都是个结婚的好对象。
奥莉薇第一次见他,是在王都的一场舞会上。那时候他也才十九岁,刚刚死了父亲,还在服丧,即使来参加舞会也穿着黑衣服,一身黑衣衬得面颊像一朵粉白玫瑰花儿,与她一样好看。奥莉薇一见他就喜欢上了。
从当时来看,如果非要说这门亲事有什么美中不足,那就是雷切尔家一直都信仰异教的神明,直到归顺之后才改信光明神。不过昆特伯爵对信仰这东西抱有朴素的实用主义观点,认为无所谓信不信,只要别人都认为你信就行了。雷切尔伯爵自从到王都来之后,一直表现得对光明神很热心,经常出入圣殿,在昆特伯爵看来,这也就够了。
两方面一拍即合,这场婚事决定得很迅速,四月份见了面,八月份就准备结婚了。远在菲利克斯的西尔维听说这桩婚事定下来之后,叫首饰匠打造了一顶极为华美的珠冠,送给妹妹做结婚礼物。
奥莉薇就是戴着这顶珠冠结的婚,那时候她十七岁,雷切尔伯爵十九岁,两个都是花一样的年纪,都年轻,长得都好,都惹人艳羡。他们的那场婚礼,是王都那一年间最大的盛事。过去好久,还有人津津乐道。
在王都举行过婚礼,奥莉薇就跟着克劳德・雷切尔前往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