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个佣兵,实在不擅长思考这些过于形而上的东西。在与大母神的谈话之中,她只明确了一点:
大母神认为她将会是唤醒瑟西里安、颠覆光明神信仰的关键。
在爱丽丝看来, 这可真是太过于高看她了,她不知自己究竟有何德何能,被这位远古神明寄予厚望。不过她对此倒也没什么压力, 毕竟这件事已经超出了正常人能想象的范畴,爱丽丝对此毫无实感, 自然也就更谈不上有压力了。
真要说让她有压力的东西,还得是她手里那装着珠冠的盒子。这东西如今已经到了她的手上, 须得完完整整地带到西菲利克斯, 一点也不能弄坏。按说这东西是要让人戴在头上的, 总不至于太脆弱。但爱丽丝看着那细细的金丝,可不敢赌这一把。
雷切尔伯爵似乎无意将她囚禁于此, 爱丽丝离开大母神与奥莉薇的会客室之后,就有女仆来告诉她, 一会儿会有马车过来, 把她送回雷切尔大宅前面,届时她可以自由离去。只不过为了不暴露这里的位置, 上车之前她需要在眼睛蒙上黑布。爱丽丝琢磨着雷切尔伯爵既然将她带到这儿来,没有收缴她的武器, 还任由她拿走了奥莉薇的珠冠,大概也不至于非要在这时候为难她, 于是她听从安排眼睛蒙着黑布上了马车。
在马车上坐好, 爱丽丝解开眼睛上的蒙布, 这才发现车上居然还有另外一个人――雷切尔伯爵此时就坐在她对面,向她一点头。
尴尬, 这真是无与伦比的尴尬。
上次跟雷切尔伯爵见面的时候,爱丽丝用拙劣的技巧勾引他,还把刀架在他脖子上,差点割断他的喉管,这件事还没过去几天,她就听了一大堆雷切尔伯爵年轻时的糟糕故事,还没等消化完,现在她居然跟他坐在同一辆马车上。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爱丽丝都不想跟眼前这个男人有一丁点瓜葛,她往外挪了挪,紧贴着车壁,只想要尽量离他远一点。
雷切尔伯爵从十几岁的时候起就一直被女性追捧,这会儿见爱丽丝视他如蛇蝎,倒也不以为忤,只觉得有趣,反而刻意搭话:
“你和我的主人已经谈完,现在,只剩下你我之间的事了。”
爱丽丝警惕地瞥了他一眼:
“我和您大概没什么可说的。”
“怎么会没话说,至少到目前为止,你还是特级佣兵。而且,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之前劫持了我。按照博恩的法律,平民劫持贵族,至少要判三十年以上的□□,就算判处绞刑,也是理所应当,任何人都不会感觉奇怪。”
哦,对,真糟糕。
伯爵在博恩拥有执法权,考虑到之前她确实劫持了他,他确实可以把她直接丢在牢房里发霉,直到她烂在里面为止。就算伯爵大发慈悲赦免她的罪过,他身为佣兵公会的主人,只要稍微动动手指,就能让她的日子变得非常难过。无论如何,这位精神不是很正常的狂信徒伯爵实在不是好惹的,至少在她安全抵达西菲利克斯、女公爵履行诺言,正式封她为骑士之前,她实在不应该得罪他。
或者更现实一点,或许她应该想办法讨好他一下。
罗姆师父曾经对着她谆谆教诲,佣兵不需要有节操。一切以眼前现实利益为准。爱丽丝想象得到,如果是罗姆师父遇到这样的难题,他绝对会立即滑跪,向伯爵献上人类历史上能找到的最诚挚的道歉,然后把世上所有的肉麻话都从头到尾说上一遍,直到伯爵答应不再追究。
但一想到这位伯爵道貌岸然的外表下隐藏着那么一个变态……爱丽丝感觉试图去讨好他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她还太年轻,无论她的师父怎么说,朴素的正义感还尚未从她心头完全褪去,要让她立即变成一个像罗姆那样心黑手狠脸皮厚的油滑佣兵,着实有点难度。
她既不想再得罪伯爵,又不愿意出言讨好,这会儿也只好装傻了。嘴角上扬挤出一个难看的傻笑:
“嘿嘿。”
雷切尔伯爵这辈子还没见人在他面前这么笑过,有点痛苦地捂住了眼睛。
“算了,说正事吧。我不知道女公爵答应了你什么,或许你想要直接脱离公会。不过我可以明白告诉你,如果你打算就这么离开,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爱丽丝也知道,佣兵公会现存的特级佣兵人数不够。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之前也没这么容易当上特级佣兵。现在再装傻大概也没用,爱丽丝在跳车逃跑和跟伯爵谈谈之间抉择了一下,还是决定不要逃避:
“伯爵想要我做什么呢?”
雷切尔伯爵把手搭在窗口,用指甲轻轻地敲着:
“听我的主人说,你是未来之神的信徒。考虑到未来之神或许不久就要醒来……你确实有能帮上忙的地方。”
“嗯?”
爱丽丝本来不大相信未来之神会在近期醒来,可这事情被大母神一讲,似乎显得很近,再从雷切尔伯爵口中说出来,简直就像是这事在明天就要发生一样。
“您也相信未来之神很快就能醒来吗?”
“未来之神究竟会怎么样,我说不准。”雷切尔伯爵说,“但我知道光明神的统治并非铁板一块,早早晚晚就要终结,如今我已经嗅到暴风雨来临之前的味道。不过我也没资格说这些,大母神的信仰不知何时就会湮灭,像我这样的人,注定会死在新世界诞生的前夜。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说到这里,雷切尔伯爵的嘴角闪过一丝苦涩的笑容,似乎已经对这样的结局完全接受。
这让爱丽丝有点意外:
“我以为您是个狂信徒,会想要尝试着力挽狂澜。”
“我当然是狂信徒。”雷切尔伯爵丝毫不掩饰自己对大母神信仰的狂热,“所谓狂信徒,除了保持对信仰的热情以外,最重要的是对神明绝对遵从。当神明已经接受了己身的湮灭,信徒也该认清事实,以身殉道。在我看来,仅有热情的信徒实在远不够格。”
雷切尔伯爵发表了一番关于狂信徒的宏论,眼睛里透出疯狂的光。就在爱丽丝考虑着是否还要继续和他谈话时,他却又恢复了冷静,然后把话题兜回到原来的位置:
“言归正传,你既然是未来之神唯一的信徒,一定可以提前知道他清醒的日期。我要你答应我,在未来之神醒来的前夕,把奥莉薇带走。”
爱丽丝没想到伯爵会向她提出这样的请求,一时没有出声。伯爵似乎认为她不明白他的意思,紧跟着又解释了一句:
“未来之神醒来之时,大母神多半也会和其他的神明一同湮灭。如果奥莉薇还留在这里,大概会死掉。”
虽说爱丽丝与伯爵见面的次数不多,不过几次接触下来,再加上听她们讲的故事,多少也看出一点伯爵的性格人品。只觉他这话里流露出的人情味与他整个人一点不合拍,多少让爱丽丝有点怀疑:
“我还以为您不爱她,并不怎么在意她的死活。”
“我确实不爱她……不过她本来也不是大母神的信徒,不该和我一起死在这地方……我欠了她很多,这算是一点补偿吧。”
这话其实也够无情的,不知道奥莉薇如果听见他这么说会怎么想。不过对爱丽丝来说,如果只是答应这么个条件伯爵就能放过她,这还真是一笔挺划算的买卖。
“我答应您。”
“那就这样说好了。”伯爵点头,挑着眉毛看她,“别以为到时候我会死,你就可以任意敷衍。我已经准备了立约用的附魔指环,你听说过这东西吗?”
他一边说,一边取出早就准备好的戒指盒递给爱丽丝。
爱丽丝听说过立约指环。她是做佣兵的,在接一些比较特殊的任务时,也曾订立过正式契约。那种通常都是要由魔法师盖上魔法签章,确保契约本身永远不会被毁坏。与之相比,立约指环与其说是订立约定的信物,倒不如说是惩罚道具,佩戴者如果不能完成契约,是会被从戒指里窜出来的魔火烧光的。
一般来说,立约指环都要成对制造,以便约束双方。不过雷切尔伯爵这里的指环只有一枚。显然雷切尔伯爵不想冒风险戴上这玩意。爱丽丝当然也不想,不过她好像没有多少选择余地。
她接过指环:
“您倒是早早就准备好了这种东西。”
“博恩这里有我的专属魔法师,提前准备个指环并不算太麻烦。”
指环的样式倒是挺简洁的,上面刻有一些魔纹。爱丽丝把指环往手上比了比,套在了食指上。附过魔的指环立即缩紧,将她的手指牢牢箍住。爱丽丝试着往下拔了一下,指环纹丝不动。
果然,在约定结束之前,这枚指环大概没法拿下来吧。
这时候,马车已经将他们拉到雷切尔大宅的门口,爱丽丝和伯爵都下了车,伯爵对着她扶了一下帽子算是行礼:
“把珠冠交给菲利克斯女公爵时,别忘了告诉她,克劳德向她问好。”
作者有话要说:
变态雷切尔伯爵也下线了,下次出来大概就只能当背景板了。
男主终于要常驻啦。
哦,差点忘了,祝大家新年快乐!
第33章 chapter 33
伯爵走进大宅, 爱丽丝手里捧着装珠冠的盒子,另一手遮着阳光,在原地站了一会儿。
她之前被雷切尔伯爵关进地牢, 然后又被送往地下神殿,直到这时候才算是重见天日,被太阳一晒, 稍微觉得眼花,稍微缓了缓, 辨明了方向,步行前往她之前住的旅店。
她失踪了这么多天, 也不知旅店老板会不会把她住的房间租给别人, 不过考虑到她走之前还在前台押了钱, 店里一时半会应该还不至于处理掉她的行李。她回到旅店,走到前台一问, 果然前几天多来了几个客人,老板就把她之前住着的那间房腾出来租了出去。至于她的那几件行李, 都已经被收好放在了前台。店伙见她来了, 把包裹取出交给了她:
“您的东西都在这儿,没人动过, 您自己清点一遍吧。”
爱丽丝把行李打开,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金币银币一点没少, 零零碎碎的杂物也都在。但爱丽丝总觉得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不在这里面。她把东西又都看了一遍,还摸了摸身上, 这才想起来究竟丢了什么。
埃蒂安大人送的锁子甲不在这里。
爱丽丝的脸一下子白了。
当时爱丽丝因为不能在裙装里穿锁子甲, 才把它脱下来放在一边。当时走得急, 没把东西收进行李,想不到居然就这么丢了。
爱丽丝叫来店伙询问, 店伙只说不知道。爱丽丝一急,抽出匕首拍在桌上。这一下子可把那店伙吓着了,他哆哆嗦嗦地、举起手赌咒发誓:
“我收拾的时候原本没注意,后来有客人看见送到了前台来,我就把它放进您包里了。若是我偷拿走了,叫我不得好死。”
这里闹得这么凶,老板听见响动,从楼上下来问出了什么事。听说是丢了一件附魔锁子甲,立即明白这位客人恐怕不是自己得罪得起的,连忙陪着笑脸道歉,催促店伙回想这几天的情形,又亲自去那间房里寻找。
客房里当然没能找到,这几日客人太多,店伙也不大想得起来是否有什么可疑人,一时间陷入了僵局。
爱丽丝知道,开旅店是个正经生意,店里的人若是手脚不干净,也许会偷点零钱,却不一定敢偷拿贵重的锁子甲。毕竟金币银币没名没姓,锁子甲上却有工匠刻下的标记,又有特殊的附魔可以辨认。这样的东西若是说不清来路,一般的店铺是不敢收的。这样想来,偷拿那锁子甲的人很有可能本身就是个佣兵,或者干脆是以剪径为业的强盗。
倘若东西被什么小贼盯上,就算在这里逼问店伙也没用。爱丽丝想了想,收起匕首,向店伙问话:
“那么,你们这几天有没有看见什么佣兵或者其他带武器的客人?”
她这一问,店伙好像还真想起来了什么,他一捶手掌:
“我知道了,准是那个人拿的!”
爱丽丝再细问,才知道几天之前,旅店里确实有个有点奇怪的人。那家伙带着一对短刀,风尘仆仆,穿着适合在山林中行动的轻便服装。
一般旅客也有带把匕首防身的,但带双刀的人,一看就是以此为业。士兵或者佣兵为了要在战场上对敌作战。通常都会携带较长的兵器,只有长期四处流窜的盗贼,嫌长兵器携带不便,才会使用短刀。如果说最近有什么可疑的人,大概只有这家伙了。新入住的客人看到锁子甲送到前台来的时候,那人恰在桌前吃晚饭,正好看到店伙把锁子甲收进爱丽丝的行李里。
好不容易想起这么一个人,店伙和老板都松了一口气。店伙对爱丽丝详细描述了那个人的长相:男的,年纪不满二十,个头不高,人也比较瘦,一头褐发披到肩膀,神情显得狡黠,脸上有几个雀斑,耳朵上带着单个耳坠。
这些外貌特征加上双刀和轻便衣装,似乎并不太难辨认。爱丽丝又到马厩里去问马僮,马僮倒也记得那个人,说是他骑着一匹通体白色的骏马,虽然不知他的目的地,但记得应该是往南边去了。
这总算还是唯一的好消息,毕竟他前往的方向与爱丽丝回王都的方向一致,或许她可以一路走一路打听。
爱丽丝倒是很想立即去追,不过那人已经走了几天,又有一匹好马,就算立即去追也一定追不上。更何况她这几天折腾过来,消耗的精力倒和打一场仗差不多。如今她实在撑不住,只得让店伙给她重新开了一间房,嘱咐要将马喂得饱饱的,好让她明天一早就能出发。
客店老板说不上是出于愧疚,还是有心讨好,为她开了一间最舒适的套房,并且申明费用全免。既然客店老板有心稍作弥补,爱丽丝也就领受了。
她毕竟是个经历过生死的人,锁子甲再珍贵也没有好好睡一觉重要。她换过衣服趴在套房的大床上,还没有一分钟就进入了梦乡。
也不知她睡了多久,将醒未醒之时,爱丽丝突然感觉好像有什么在碰她的手,试图转动她食指上的立约指环。
爱丽丝一下子清醒了:
屋里有人!
刚刚丢了锁子甲,现下手中又有一件珍贵珠冠,爱丽丝此时宛如惊弓之鸟,神经一下子绷紧。她无暇细想外人究竟是如何进来,摸过枕边的匕首,不声不响就戳过去,却刺了个空。
爱丽丝对自己的感知能力极有自信,想不到会一下刺空。她当即翻身下床,用床当做掩体挡住身形,抬眼看过去。
此时已是黄昏,房间里的光线虽然昏暗,倒也不是看不清屋内情形。她却发现屋里并没有旁人。
她正紧张着,却听见有声音在她耳边响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