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匹别扭马闹脾气闹得厉害,爱丽丝见太阳已经高高地升起来,与其走走停停,还不如稍微歇歇。恰好前面小溪边有一片空地,爱丽丝下了马,让它自己去喝水,自己打开装食物的包袱,准备找点吃的。
店伙给爱丽丝的包里装满了面包奶酪和肉干,还有和早晨一样的煮土豆。出门在外,有这样的东西吃就没什么可挑剔的。爱丽丝给土豆撒上盐,把奶酪夹在面包里,打开水壶,喝了一大口。
水壶里是博恩特产的冰葡萄酒,甜甜凉凉,滋味别提多美了。爱丽丝坐在溪边晒着太阳,一边吃东西一边喝酒,感觉全身都暖融融的。
这时候,爱丽丝听见远处传来了马蹄声。这声音正往这边来,似乎是有人知道这里是个好地方,特意也要在这里吃午餐的。爱丽丝把最后两口面包塞进嘴里,谨慎地站起身,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过去,很快就看见有个俊俏少年骑着马过来。
那少年看上去好像比她还小两岁,脸上有点脏,模样却挺俊秀,头发编成一溜小辫,骑在一匹没有鞍鞯的白马背上。现在刚刚快要开春,爱丽丝还穿着她在博恩买的裘衣,这少年却只穿着件薄外套,似乎完全不觉得冷。倘若有吟游诗人从这里路过,看到这样一个家伙,一准要赞叹,说他像是个森林王子。不过爱丽丝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强盗。
这年头常有强盗,他们往往在城外的森林之中出没,劫掠过路的行人和游商。城中的守卫不会管这些事,被劫的人只能自认倒霉。只有在他们的存在确实妨碍到了商道时,城主才会出钱雇佣一小队佣兵,或者派城中的护卫队前去剿灭盗贼。不过盗贼们在城中有不少眼线,消息灵通,往往在军队抵达之前,就分散躲在密林中,逃得一干二净。他们在森林里住惯了,了解地形,知道可以在哪里扎营,在哪里能捕捉到野兽或者采集到野菜。躲上两三个月不成问题。等到士兵们开拔回城,他们又可以继续为所欲为。
爱丽丝在外还从没遇上过强盗,这倒不是因为她往来的区域治安格外好,主要是她出门在外都是做佣兵打扮,身上总带着剑。虽说她身材偏瘦,还是没人敢惹,尤其在她从用细剑换成使用巨剑之后,不管是盗贼佣兵还是一般的客商,都会选择尽量绕着她走。
不过这次她出来时,看起来就只像个平常的旅行者。来的路上没碰上强盗大概算是她走运,回去的时候免不了要经此一劫。
对佣兵来说,这样的情况也不算少见。只要他们不立即攻击,佣兵们通常也会跟他们交涉一下,尽量避免一场战斗。毕竟佣兵都是穷光蛋,强盗也没好到哪里去,不太出名的强盗赏格通常只有几块银币,双方打上一场,闹个两败俱伤,着实没什么好处。
爱丽丝不打算和这个年轻强盗动手,她没带巨剑,在这种地方打起来没什么优势,如果能凭借自己的名号让对方放弃,那就再好不过了。
她原本想得很好,然而等到那少年走近,爱丽丝才发现,他的外衣里面似乎还藏着什么亮晶晶的东西。那蓝色的特殊光芒,明显是附魔甲胄所独有的……那是她的锁子甲!
她这才注意细看那少年脸上的特征,果然和店伙所说的没有什么分别。有点雀斑,耳朵上戴着单个耳坠。只是因为他将披散着的褐发编成了辫子,爱丽丝才没立即意识到他就是偷她锁子甲的小贼。
这下事情只怕没那么容易了结了。
光凭着自报家门,就指望对方能把身上穿着的锁子甲脱下来,再怎么想觉得不可能。不过这少年强盗看起来并不准备马上动手,爱丽丝还是想着要先谈谈再说。
这少年到了爱丽丝面前,向她粲然一笑:
“小姐姐,你是一个人出门?穿着这么好看的裘衣,身上一定带着许多好东西,可不可以分给我一点?”
要不是这家伙身上还带着双刀,真有点像是城中到处找女孩子搭讪的小混混。
爱丽丝一挑眉毛:
“你偷了我的锁子甲,还要向我要东西?”
少年强盗听她这么说,低头看看自己穿着的锁子甲,伸手扯了扯:
“咦?这东西原本是小姐姐的吗?小姐姐这么可爱,怎么会带这样的东西?”
“听说过佣兵公会吗?我是佣兵公会的人,不是寻常过路客。”
“知道知道,我们这儿的雷切尔老爷,就是佣兵公会的头头嘛!不过就算是雷切尔老爷,也从来没有派兵来剿灭我哟,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佣兵公会管不到我们的。要我说,小姐姐你还是不要反抗,老老实实把行李里面的好东西拿出来,放心,我保证给你留下回家的路费,也不会抢走你的马,甚至还会给你写张条子,告诉路上的其他人不要再抢你,我可是个好孩子,绝对不会让这么可爱的小姐姐没钱回家的。”
年轻的强盗眨了眨眼睛,故意装可爱。他这神情让爱丽丝想到她在烟花街看到的一些男孩子。如果说这小家伙是靠脸生活的,看起来也没什么违和感,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成了强盗。
“我行李里的东西对我特别重要,可不能给你。况且我也是个厉害的佣兵,如果就这么老老实实地把东西给你,岂不是要让人笑掉大牙。”
“小姐姐真会开玩笑,哪里有女佣兵嘛!哦,对,听说前段时间王都好像特别提升了一个女特级佣兵,叫什么巨剑爱丽丝的,难不成是你吗?”
“就是我。”
年轻的强盗没想到爱丽丝居然这么干脆地应下来,愣了一下,他仔细地看了她两眼,又嬉笑起来:
“巨剑爱丽丝,不是一位带着巨剑的小姐姐吗?你可别觉得自己有一头红头发就能骗过我。总而言之,就算是真的巨剑爱丽丝从这里经过,不拿出点过路费也是不行的,小姐姐你就不要挣扎了,乖乖把行李交出来吧。你手上不是有一个挺漂亮的盒子?那里面装着的到底是什么?拿出来给我看看吧。”
第36章 chapter 36
爱丽丝一愣。
这年轻强盗口中提到的, 必然是那装着珠冠的盒子。可爱丽丝出门之前,早已经把盒子小心翼翼收进了行李里。他怎么知道她带着这么一件值钱的宝物?
这事其实也不难猜,她想了想, 这盒子一直装在包裹里,没人看得到。只有从雷切尔大宅到旅店的那段,她是一路捧着盒子回去的。
爱丽丝明白了, 那客店之中必然有这盗贼的眼线。看准了有单身上路的旅客,就将消息传递到城外, 让强盗们做好准备。对方是专门来劫她的,今天这一场看来是非打不可。
虽说爱丽丝没带巨剑, 也并不害怕和这年轻强盗对决, 只是不知道对方究竟有多少人。倘若他还有别的同伙, 趁着她与他打斗的时候偷走行李,那可就麻烦了。她想了想, 对他说道:
“你一个人在这儿,就想要我举手投降, 可没那么容易。”
“小姐姐嫌阵仗不够大吗?这可真是不凑巧了, 要是平常,再找七八个人来, 应当也不成问题。可惜今天他们都去追商队了,只有我听说要来的是个小姐姐, 一个人专门到这里等你。不过在我看来,要对付小姐姐你, 也用不着我的同伴们出手, 有我一个就行啦, ”
听他这么说,爱丽丝放了大半的心, 从腰间抽出匕首:
“你要能打得过我,就来吧。”
年轻的强盗看见她的匕首,眼睛一亮:
“想不到小姐姐居然真会玩刀子,你那把刀真不错,看得我好眼馋。小姐姐要跟我比武比输了,就把这刀子也送我吧?”
爱丽丝一笑:
“你要真能打赢,我这条性命都落在你手里,更别提这么一把匕首。不过依我看,你赢不了。”
“小姐姐真会吹牛,我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能打得过我的人呐。”
年轻的强盗从腰后抽出双刀,向着爱丽丝攻过来。爱丽丝只有一把匕首,在兵刃上不占优势,干脆用匕首砍了一段树枝。
对面的年轻强盗笑起来:
“小姐姐要用树枝挡我的双刀?我看这可不太行。”
爱丽丝没说话,用树枝当剑攻过去。她当然知道树枝伤不了他,不过是想要在短兵相接之前,试探一下对方的水平。
据爱丽丝所知,北地的盗匪大多是些失去土地、日子过不下去了的农民。他们大多害怕战争的残酷,不敢去当佣兵,满足于成群结队躲在树林之中,袭击过路人和商队。这些盗匪绝大多数没什么武艺,只是倚多为胜。不过眼前这少年的情况似乎与爱丽丝的认知有所不同。
以强盗的水准来说,这小子的武艺实在不一般。他灵活得像是一条游鱼,双刀舞得像花儿一样,几下就削断了树枝,就连爱丽丝也忍不住要在心中称赞。
两方试探这一下,那少年也看出爱丽丝绝不是花架子,短促地笑了一声:
“嘻,小姐姐还挺厉害。莫非你真是那什么巨剑爱丽丝?可你的巨剑到哪去了,莫不是也被人偷了吧?自己的武器不好好看住,可是不行的哟。”
这少年嘴上在笑,眼底却无笑意,只是在故意扰乱人的精神,爱丽丝知道这一点,并不答话,只是屏息凝神。她把削短一半的树枝丢到一边,手持匕首,一边闪避,一边寻找眼前少年的破绽。
她的匕首太短,要发挥作用就非得近身不可。这少年的双刀比她的匕首长,又舞得密不透风,让人很难靠近。尤其他身上还穿着她的锁子甲,她若想要刺伤他,几乎只能瞄准面部和下肢,这难度就更大了。
不过爱丽丝还是认为自己可以取胜,只是需要一点时间。这少年实战的经验算是挺丰富,却不像爱丽丝这样有名师指点。有些需要几十年积累才能领悟的小窍门,他丝毫不懂。按现在这样再打一阵,等他稍微显出疲态,爱丽丝肯定能找到合适的机会。
如果想要速战速决,倒也不是没有办法,爱丽丝也可以选择消耗匕首的附魔让它变长。不过那是在紧急情况下留待救命用的,若是只为着这样的一次打斗就消耗掉匕首的一次附魔,未免也有点太不值得了。
爱丽丝是从贫困之中活过来的,如今虽说不缺这七八个金币,总归不肯浪费。
不过这场打斗维持的时间也着实长了一点,这少年正处在精力最旺盛的年纪,完全不知疲倦。爱丽丝虽说比他大两岁,到底也是个年轻女孩,时间久了就有点沉不住气,竟比那少年还先露出了一点破绽来。
她反应也算快了,刚失手就觉出不好。正要发动匕首的附魔,却突然听见瑟西里安的声音:
“用你的左手臂格挡。”
爱丽丝来不及细想,抬起手来,硬生生受了他这一下。
刀子砍在爱丽丝手臂上,竟发出铿锵之声,一下子弹开了,好像敲在铁板上一样。少年大吃一惊,爱丽丝趁此机会用刀柄敲上他手腕,夺下了他的一把刀子。
这下形势可以说是完全逆转。有了趁手的武器,爱丽丝几下就击飞了另一把刀。这少年手里再没有别的武器,此时也只好投降。
爱丽丝扭着他手臂:
“把我的锁子甲还给我!”
这年轻强盗虽说打输了,却一点不慌,仍是笑嘻嘻的。
“小姐姐把我放开,我才能脱了衣服把锁子甲还你呀!我的刀都被你拿走,我跑不了啦。”
爱丽丝闻言,松手把他放开,仍是拿刀对着他:
“你若敢耍什么花招,我一刀剁了你的脚。”
少年还在笑,好像并不把这威胁当一回事:
“小姐姐人美心善,绝对不会这么对待我的!”
爱丽丝用刀背敲了他一下:
“快脱!”
少年丝毫不避讳地脱了外衣,又脱锁子甲,一边脱衣服,一边还在跟爱丽丝搭话:
“小姐姐,我算是服啦!你的胳膊一点事儿都没有?你是贝尔特契的眷顾者吗?”
爱丽丝摇摇头。
按说她信仰末日之神这种事不该随便说给别人听,不过这强盗少年生活在森林里,显然不会有什么信仰,与外界的社会大概也没有什么联系,稍微对他说一说,似乎也没什么关系。
于是她说:
“我是瑟西里安的信徒。”
“瑟西里安?没听过。我也可以向他祈祷吗?”
“如果你本身没有信奉其他神明,向k祈祷倒也不是不行,不过k可不一定会回应你。”
“没关系!我就找最厉害的神明祈祷就行了,他们肯定会保佑我的。”
这少年强盗自信得惊人,这一点倒是很可佩服。爱丽丝问他名字,他说自己叫吉尔,不知道父母是谁,从记事时起就在这森林里和强盗们一起生活了。
这时候他已经脱完锁子甲,露出光溜溜的脊背。虽说现在刚过完冬天,他的肤色还是呈现出健康的小麦色,可见夏天的时候一定晒得够呛。这家伙没有穿衬衣,居然是把锁子甲贴身穿在身上,也不嫌硌得慌。幸亏这件锁子甲上有附魔,不沾污垢。否则爱丽丝还真不知该怎样处理才好。
这少年穿着外套时还有点大人的样子,这会儿一看,完全是个小孩。爱丽丝皱着眉头看他:
“这么冷的天,只穿这么点衣服,不冷?”
少年笑嘻嘻地穿上外套:
“小姐姐居然这么关心我,实在让我太感动了。”
听他说这一句,爱丽丝才意识到,她对待他好像有点过分和蔼了。这家伙可是偷了她的锁子甲,还试图抢劫她。她应该待他再凶一点才对。
不过也难怪,这少年模样长得挺不错,嘴巴又甜,一口一个“小姐姐”,不大像是强盗,更像是个调皮鬼,让人恨不起来。更主要的是,她明知道他打不过她,防备心就稍微弱了一点。况且这里毕竟不是战场,爱丽丝也不是很想在这里杀人。不过如果跳出来试图打劫她的不是这么一个可爱少年,而是一个猥琐大叔,她恐怕不会容情。
有一副好相貌,真是在任何方面都占便宜。
这少年穿完了衣服,爱丽丝瞪了他一眼:
“还不快走?”
“小姐姐把我两把刀拿走了,可不可以还给我呀?这是我吃饭的家伙,丢了要被同伴嘲笑的。如果小姐姐肯把双刀还给我,就算要我陪陪小姐姐,我也情愿的。我保证拿了刀就走,以后再不来滋扰小姐姐。”
这少年说着,蹭上来暗示性地往爱丽丝腰上捏了一把。爱丽丝伸手打他的头,他跑开去,却还向她抛了一个媚眼。那模样跟在烟花街讨生活的男孩子也没多少区别。
爱丽丝一哆嗦,把那两把刀冲他抛过去:
“拿了刀就快滚,别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