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是也有可能。
老刘含含糊糊地说,“可能是吧。”
挂掉电话之后,老刘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男科这种事,太私密了,大喇喇直接找上门来的不多。
他有一种预感,以后需要他当传声筒的次数估计不会少。
他私底下找到刘宜宜,问,“祖宗,那什么……有人想要重回巅峰,让我来问问情况。”
说完,老刘这张老脸一时也有些尴尬。
不行,以后这事还是得找刘屿。
刘屿和小祖宗年纪相近。他这一把年纪了,还是不做传声的事情了。
刘宜宜心里还在想着数学题,闻言,她一脸漫不经心地说,“先面诊一次再说吧。不然我也说不好。”
老刘点点头,“行,我去跟他说。”
他再一次拨通了对面的电话,“祖宗说要面诊,你得过来一趟。”
对面这一次犹豫了很久。
过了好一会儿,电话那头才传来了一道似是下定决定的嗓音。
“行。”
-
刘宜宜的数学基础很差。
毕竟她所接受的教育,和现在的教育,相差了近百年的时间。
所以,她还得从初中数学学起。这意味着她最近的学习量不小。
为了让小祖宗更有精力学习,老刘亲自下厨房为她炖鸡汤。
刘宜宜中场喝鸡汤休息的时候,刘家的门铃突然响了。
老刘心有所感,知道应该是那个电竞选手来了。他起身,过去开了门。
一开门,他就忍不住愣了一下。
没办法,眼前这个前来面诊的男人,裹的实在是太严实了。
可以说是从头裹到了脚。
冬天天气冷,本来就穿得多,再加上那人刻意多穿,一时之间,老刘就连对方真正的身形都看不清楚。
不过他也能理解对方的顾虑。
两人鬼鬼祟祟的。
老刘轻声问,“小傅?”
小傅点了点头。
老刘用气音说,“进来吧。”
直播间观众正在乐呵呵的围观小祖宗做数学题的时候,镜头里突然出现了一个裹得像熊一般的男人。
这个男人,戴着厚实的帽子,围巾,手套,羽绒服。
可以说,连一丁点皮肤都没露出来。
观众见过穿的多的人,但从来没见过穿这么多的。
【这谁啊?】
【沪市今天这么冷吗?】
【虽然沪市今日温度在零下,但也不至于如此吧。】
【这是哥哥的朋友吗?】
就在观众纷纷猜测的时候,刘宜宜直接起身,朝他说,“过来吧。”
男人小幅度地点了点头,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来。
【懂了!】
【我也懂了!】
【嘘!】
体贴的观众们没有主动扒马,也没有继续调侃,而是贴心地转到了其他的话题。
刘宜宜一进门,就对身后的人说,“先把口罩摘了吧。”
“行。”
意外年轻的嗓音。
刘宜宜双手抱胸,转过身,一脸探究地看着他。
下一秒,她就看到了一张英朗的脸,长得有点小帅,看着也挺年轻,估摸着,不超过三十岁。
所以,这人三十岁不到,就需要重回巅峰了?
她上上下下打量了对方几眼,不带什么特殊的意义,就是医者看向病人的那种目光。
见到刘宜宜的眼神之后,傅晁一时也有些尴尬。
怎么说呢,昨天到盛斯渊那看病的时候,他都没现在这么尴尬。
可能是因为盛斯渊年纪和他相仿。
也可能是因为眼前的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小女生。
他主动说,“需要脱掉外套吗?”
刘宜宜一脸随意,“不需要,如果你不嫌弃热的话。”
和寒冷的室外不同,室内是有暖气的。
室内温度足足有十几度。再裹的像是一头熊一样,可能会热的出汗。
傅晁这时候也觉得热了,他干脆的脱掉了外面的羽绒服和里面的马甲。
一脱衣服,刘宜宜才意识到眼前这人刚穿了三层,他本人很清瘦,也很高。
刘宜宜微微扬起下巴,说,“坐吧。”
傅晁有些局促地坐了下来。
看到眼前这张稚嫩又漂亮的脸蛋之后,他一时之间都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疯了。
如果不疯,他怎么会真的过来呢?
可是想到女朋友无意间流露出来的失望的目光,他还是咬紧了牙。
刘宜宜手里拿着笔,问,“你今年还不到三十吧?”
“二十七。”
刘宜宜哦了一声,“你想回到十八时的状态?”
傅晁有些局促地轻咳了一声,“二十岁也可以。”
刘宜宜大概知道对方的意思了。
“哦。”
老师传给她的这一套针法,从不外传。
在她出事,以及老师去世之后,这一套针法应该在外面都已经失传了。
当年,老师也是靠着这一套独家针法,才站稳了男科第一人的脚跟的,创造了属于他的辉煌时代。
想到这里,刘宜宜说,“你年纪还不算大,治疗不难。”
听到治疗不难之后,傅晁眼底迸发出一股显而易见的惊喜。
“那……”
“今天就可以治疗,晚上就可以有效果。”
傅晁一脸不敢置信,过了几秒钟,他一脸局促地说,“行,那谢谢你了。”
-
半小时之后,裹的像是熊的男人再一次从镜头前经过,接着他沉默地离开了刘家。
告别的话,他刚才已经和刘宜宜说过了。
其他人,自然不必再说。
观众看到后,也只当不知道。他们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问。
傅晁一脸急匆匆地往家里赶。
上车之后,他不忘给女朋友发了一条消息。
“宝贝,今晚给你个大惊喜,记得早点回家哦。”
-
另一边。
医院。
大部分樊家人已经回家了,只有少部分几个樊家核心成员守在病房门口。
老爷子这时候已经醒过来了,他说话还不太利索,生活也不能自理。
不过没有生命危险。
老爷子这一次出血位置还挺危险的,如果不是及早送医,医院早有准备的话,他这一次生死真的难以预料。
可以说,他这一次能活下来,全靠樊尧之在昨晚将他提前送来了医院。
得知老爷子的事情之后,樊二忍不住和樊家老大说,“哥,这一次又便宜他了!他怎么会带爷爷来医院呢?”
昨天他还以为樊尧之会带着爷爷出去玩,结果,他们去的是医院?
而且这一回,他又一次救了爷爷的命!
怎么就这么邪门呢!
这个问题,樊家老大也不知道。
是碰巧,还是其他?
樊尧大嫂温柔婉约的嗓音响起,“这一次,小弟肯定会在老爷子的心底留有一席之地了。”
事实上,上次帮老爷子吐出异物之后,樊尧之在樊家的地位就注定不一样了。
再加上这一次的功劳,樊尧之或许会成为他们最有力的竞争对手。
樊风恨恨地说,“以前真是小看他了!”
樊家老大一脸意味不明地说,“确实。”
果然,会咬人的狗不叫。
在他以为樊尧之毫无竞争力的时候,对方出乎意料的给了他一个重击!
甚至,樊尧之有可能会成为他最大的拦路石!
-
因为最近学习任务过重,所以刘宜宜将午睡的时间缩短到了一刻钟的时间。
可能是因为刚睡着没多久就醒了,所以小憩的时候,她没有再次灵魂出窍。
直到晚上睡着之后,她才再一次灵魂出窍了。
这一次,她直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虽然陌生,但是很显然,这里也是一个富丽堂皇的地方,甚至,这里应该正在举办一场酒会。到处都是推杯交盏的宾客。
男士都穿着正装,女士都穿着华丽而繁复的礼服。
显然,这是一个社交名利场。
刘宜宜看了一会儿就有些兴致缺缺了。有些东西,就算是过了百年时光,也是没有任何变化的。
至少她习惯的这种社交场合,就没有特别明显的变化。
她准备往其他地方飘的时候,她眼尖的看到了被几个年轻人围住的狗主人。
此刻,他手里拿着一杯红酒,那张过分好看的脸上,挂着客套而疏离的笑容。
认识这么多天,刘宜宜还是第一次看到他脸上这种笑。这种浮于表面的笑意,让他身上多了几分冷意。
她双手抱胸,慢悠悠的往他那边飘了过去。
一靠近,她就闻到了那边的空气里满是浓郁的香水味。
她有些嫌恶的皱了皱眉。
她不喜欢这个味,太浓烈了,显得有些喧宾夺主。
察觉到她的到来后,樊尧之直接颔首道,“先失陪一下。”
眼前几人一脸遗憾,“好。”
等他离开后,有个年轻的女孩说,“他看上好高冷。”
有个曾经和樊尧之有过接触的男生挠挠头,说,“习惯就好,他就这样。”
女生一脸好奇,“樊家今天来的人怎么是他呀?”
男生耸了耸肩,“谁知道呢?”
-
等到一人一鬼到了一个没人的地方后,刘宜宜才慢条斯理地问,“你爷爷没事了?”
樊尧之低低的笑了一声,“没有生命危险,但是后续康复需要一段时间。”
老爷子身子不好,还在住院。
但是樊家人却还在出席各种酒宴以及看秀。
怕刘宜宜误会,樊尧之主动解释说,“是老爷子让我过来的。”
今天的酒宴早在一个月前就已经定下了。
如果老爷子没出事的话,他会于今晚带着自己的长孙长媳亲自到场。
但偏生他生病了,虽然他保住了一条命,但是暂时却无法出席这种社交场合了。
原本,他也可以让长孙长媳过来。
但是他把这个机会留给了樊尧之。
这意味着他对樊尧之的看重。
樊尧之一向不喜欢这种场合,他原本想拒绝,但是架不住老爷子对他给予厚望。
再加上,他想到了上一次拍卖会上发生的事情。
如果想要每一次都拍到自己想到的东西的话,他必须抓住这次机会。
所以,他最后还是同意了。
放在以前的话,他根本不可能同意。
刘宜宜来的时间点不算早,这时候,酒宴都已经进行到三分之一处了。而场下,开始有一对对年轻的男女携手下场跳舞。
浪漫而优美的音乐开始流淌。即便只是鬼魂的状态,刘宜宜也能感受到浪漫而热烈的氛围。
眼见着樊尧之拒绝了好几个上前邀舞的女士,刘宜宜一脸随意的问,“你不跳吗?”
“不跳。”
说完,樊尧之眉梢微挑,“请问大小姐会跳舞吗?”
刘宜宜哂笑一声,直接反问道,“你觉得呢?”
这不是废话吗?
作为民国第一名媛,她怎么可能不会跳舞?
与生俱来的天赋,再加上名师教导,她的舞步不差,至少足够应付社交了。
樊尧之唇角的笑意加深,“那么,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能邀请您与我跳一支舞呢?”
说完,樊尧之看向身边透明的民国小甜鬼,等待来自她的答复。
刘宜宜一脸骄矜地微微抬起下巴,“目前没有。”
樊尧之闻言,倒也没有太失望。甚至,他心里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如果大小姐是这么容易同意的人,那这个人也不会是大小姐了。
刘宜宜双手抱胸,“想当年,那谁,哦,少帅,邀请了我三次,我都没同意和他跳一支舞。”
所以,你目前就别想了。都说三三为定,人家那么主动,她都没有同意,更何况是他呢?
樊尧之莫名听出了刘宜宜的言外之意。
这一刻,他心底莫名有点不舒服。
所以,大小姐嘴里的那个少帅是谁?
作者有话说:
第27章 睡美人的第二十七天
樊尧之拒绝了所有的邀请后, 特意上前来邀舞的女士变得更多了。
一个个的都想要做他的第一个舞伴。还有人打赌谁能最先打破这个僵局。
刘宜宜对这种名媛间的小把戏不感兴趣,干脆留给狗主人一个潇洒离去的背影,直接往其他地方看热闹去了。
今晚, 举办晚宴的场地不小,处处衣香鬓影, 金碧辉煌。空气里流动着各色各样的香水味。相比之下,还是狗主人身上清冷的玫瑰香最好闻。
飘荡着的时候,她经过了几个社交的小圈子, 听着陌生的,例如“元宇宙”, “比特币”等新生名词,她毫不在意地从他们身边经过。
场地虽大,但大部分地方都不能引起她的兴趣。到后厨的时候, 她才总算是提起了几分兴致。
古话诚不欺人。
历代以来, 都是“民以食为天”,不管哪个朝代, 都会在美食上下功夫。
后厨各式各样的小吃点心看的刘宜宜眼花缭乱。
在她生活的那个年代,喝一杯咖啡已经算得上是新潮。百年过去, 新潮的美食越发多了。
她从一个个小巧精致的甜点面前划过,很快就到了饮品区。
饮品区的酒水更是多到琳琅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