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给你的余生[娱乐圈]—— 裙摆开衩【完结】
时间:2022-11-03 11:51:07

  他尊重这些企业,但是这种企业和林嘉誉的气质完全不匹配!
  不高调,不时尚,不贵气,没逼格!
  林嘉誉翻开第二页:“他们也在做手机,找我代言产品的是手机。”
  王柒才不管他:“这是什么破手机?定价1999?能和我给你选的那个比吗?!”
  林嘉誉拿起资料,一本正经地朗读起来:“作为本公司研发的第一款手机,该机型搭载最新型的——”
  “够了够了够了!”王柒蛮横地把资料夺走,“你有病吧!你替他们瞎吆喝什么!”
  可是林嘉誉铁了心了,一副雷打不动的架势:“就要这个,别的你随意。”
  说完,他重新戴上眼罩,放倒靠背躺了下去。
  王柒骂他,他就戴上了耳机。
  熊怀好奇,也拿过资料翻看。不过他比较关心代言费。
  看后他发现,星恒给的代言费确实没有另外几家高,少了好几百万。
  正如王柒所说,这种企业之前根本不需要代言人。
  就算这回推出新产品,其实也用不着找林嘉誉这种级别的明星。
  这家很可能只是想来试一试,估计也没指望能成。
  要是不成,他们肯定有别的代言人选。
  要是成了,那不就是中大奖了。
  这种情况每年也不少见。只是,其他企业都没有星恒这个运气。
  唯独他们被林嘉誉别具一格的慧眼相中了。
  狠狠训了他一顿,王柒的火气消退些许,又琢磨起林嘉誉刚才说的话。
  “别的随意?”王柒怼了林嘉誉一肘子,摘掉他的右边耳机,“你说别的随意,当真?”
  “嗯。”
  林嘉誉抢回耳机,堵住耳朵。接着翻了个身,背朝他们,浑身上下写着“勿扰”。
  王柒默声骂了他两句,盘算起这交易划不划算。
  虽然代言费亏了不少,但是,千金难买这位爷愿意。
  要是迁就了他,就能换来他乖乖听话,接下另外几个代言。
  总得来说,还是赚了。
  尽管弄不清林嘉誉为什么非要代言星恒集团,王柒还是抄起星恒的资料,当作武器拍向林嘉誉的后背,拍得他猝然抖了个激灵。
  “狗东西!这次依你!”
  作者有话说:
  其实芯片制造车间很高科技,并不是王柒想象的那个样子
  下章彻底掉马
 
 
第35章 《情非得已》
  在自家的健身房内, 余笙停掉跑步机,面板上显示她消耗了五百卡路里。
  严格完成今日的运动目标,她跨步走下机器, 拿起运动毛巾擦汗。
  在她隔壁,简桐正在接受私人教练的指导,进行瑜伽训练。
  她看见女儿打算去淋浴,赶紧叫住她:“笙笙,你今天还有别的事情吗?”
  余笙回头:“打算帮我哥做PPT,怎么了?”
  简桐做了个猫式伸展, 嗔她:“周末不要管工作啦!陪妈妈逛街。你要劳逸结合, 别再像你哥一样累病了。”
  余笙也心疼她,最近大家都忙,简桐一个人很无聊, 便答应了陪她逛街。
  而且, 她正好想去选个礼物。
  再过几天就是林嘉誉的生日了。
  她打算把礼物寄给后援会, 由那边汇总后转给林嘉誉。
  这样一来, 林嘉誉不会知道是谁送的礼。
  余笙洗完澡,顾筠恰巧打来电话,询问她近况如何。
  “还能怎么样, 就是工作, 996。”她稀松平常地说。
  顾筠对这个答复很不满意:“谁问你工作?我问你和林嘉誉怎么样。”
  余笙如实道:“没有任何联系。”
  演唱会结束后, 林嘉誉没有找过她, 她也不去打扰对方。
  他们各自回归本位, 重新变成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
  顾筠有些绝望:“笙宝……林嘉誉都深情表白了, 你完全不给点反应, 人家肯定不敢继续找你啊。”
  “表白?”
  看到闺蜜面露惑色, 顾筠差点心梗而死。
  “不是吧余笙……他在演唱会说的那番话, 别人听不懂就算了,你也听不懂吗?”
  余笙慢条斯理地梳整长发:“什么意思?”
  顾筠咆哮:“他喜欢你!!!”
  余笙豁然,点了点头:“对,他是喜欢我。就像他喜欢音乐一样。”
  顾筠瞠目“啊”了一声,满脸都是问号。
  余笙望着天花板,有条不紊地冷静说道:“他喜欢我写的歌词,想和我继续合作,仅此而已。并不意味着他喜欢我这个人。你也说过吧,他是个工作狂。”
  “确实是……不过——”
  “不过什么?”余笙继续自言自语,“因为我给了他灵感,所以他把一部分对于音乐的爱转移到了我的文字上。可这和我本人有什么关系?如果我不再给他写歌词,你觉得,他还会搭理我么?”
  顾筠一时哑然。
  她很想反驳余笙,可是发现自己竟然找不到词句。
  因为她觉得,余笙说得有道理……
  事实也是如此。
  在余笙不为他作词的这段时间,林嘉誉并没有再联系过她了。
  顾筠挣扎道:“可是,你凭什么能这么说呢?”
  “他、完、全、不、了、解、我,”余笙一字一顿,“他只知道我是个没名气的诗人。除此之外,可以说一无所知。”
  顾筠听到朋友说:“对于林嘉誉而言,他只是喜欢余笙写出来的文字。至于写东西的人,究竟是赵笙钱笙孙笙还是李笙,他都无所谓。”
  她的语气平淡如水,连一丝波纹都没有。
  仿佛在说天气的阴晴,汇率的涨跌,地球另一端某位领袖銥嬅的生死。
  好像她不是在说自己的事,似乎这一切和她的喜怒毫不相干。
  顾筠在电话那头长长地吁气:“笙宝啊……要不是我认识你的时间久,我真要被你给骗了。”
  余笙嘴角不动,只有细眉微颦。
  顾筠接着说:“你每次都这样,你难过的时候,恰恰会表现得很镇定。越难过,越如此,好像很怕被别人看出来。你就像一只变色龙,冷静是你的保护色。”
  “你的意思是,我现在很难过?”她阴哂,兀自摇了摇头,不以为然。
  顾筠怅惜道:“可能,连你自己都没发现吧……我觉得,你内心也不想这么结束。当然,如果不是,你就当我自以为是好了。”
  “你说的对,我也想过两边兼顾的可能。既为他写词,同时帮助我哥分担工作。”
  她尽可能维持着言语的冷淡。
  “可是我发现……生活一旦被忙碌的工作填满,我的大脑也变成一口枯井,打捞不出任何一丁点灵感。我什么都写不出来了……”
  余筝信守诺言,没有把她写歌词的事告诉家里人。
  于是,她有恃无恐,便尝试在夜晚打开文档,输入一些文字。
  然而那些文字连不成句,像是还不太会说话的幼儿在呓语。辞藻单薄如纸,又混乱如麻。
  她都看不上的东西,又怎么可能会拿给林嘉誉?
  可是如果没有歌词作媒介,她根本不知道要和那个人说些什么。
  她更害怕林嘉誉来找自己,要下一份歌词。
  余笙说:“等到那时,林嘉誉会意识到我已经没用了。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很无能……起码,让他保留一点对我的幻想吧。”
  和余笙这么一聊,顾筠也拿不准林嘉誉到底是怎么想的了。
  以她对林嘉誉的了解,余笙的推测有理有据。因为他们在音乐创作上合了拍,才导致这位工作狂一时迷失。
  假如余笙不能再帮他创作,林嘉誉的态度实在是难以预知……这么看来,余笙的选择很明智。
  及时适可而止,留下最美好的记忆。
  尽管顾筠还不明确林嘉誉的态度,但是她知道了余笙的态度。
  “唉……所以你喜欢他啊。”顾筠说。
  余笙沉默以对。
  顾筠忽然觉得,自己这位朋友非常残忍。
  她对其他人都很善良,唯独对自己心狠。
  能主动远离喜欢的人,还是在对方似乎也有情意的前提下。
  顾筠自问内心,她反正是做不到。
  她由衷感慨,不愧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在爱情面前都要昂着她高贵的头颅。
  余笙看了一眼时间:“我妈让我陪她逛街,我得走了。”
  “行……那我们回头再聊。”
  也不知道余笙是不是有意逃避,匆匆挂断了电话。
  扣上手机,顾筠又是一阵吁叹。
  -
  趁母亲一头扎进更衣室,余笙偷偷跑到对面的珠宝品牌专柜。
  她早就想好了要送林嘉誉珠宝。
  她觉得,像林嘉誉那种闪闪发光的人,别的礼物都配不上他。
  只是,她还没想好究竟要送个什么物件。
  柜员都认得这位VIP客户,主动将稀有货品拿出来给她看。
  柜姐问:“余小姐,请问你这礼物是要送给谁呀?”
  她神色闪烁:“……送一个朋友,男性朋友。”
  柜姐拿出极为难买的限量款,介绍道:“这一套设计高级,适合男生。送人很拿得出手。”
  这个系列有手镯,耳钉和戒指。设计统一是上下白金镶钻,中间一圈黑瓷。
  造型现代优雅,像是飞上云霄的火箭在夜空留下一道尾凝云。
  余笙觉得可以,和那位的气质非常搭。
  在她的印象里,林嘉誉平常从来不戴手镯,可能是不太方便。
  手镯被pass掉。
  他虽然偶尔戴耳饰,但是除了出席大场合,耳钉都是最简单的款式。
  这个系列的耳钉对他来说太浮夸了,也不太合适。
  那么,只剩下最后一个选择了……
  余笙从绒布垫子上拿起戒指。
  她可以想象出他的手指套上这个小玩意的样子,在那双抚触琴键的手上,这枚精致的小饰品一定可以散发出更加夺目的光芒。
  在下定决心的一瞬间,余笙又犹豫了。
  送戒指给男生,是不是有点怪?
  她拿起戒指在自己的食指上套了一下。
  林嘉誉的小指……大概有这么粗吧?
  她回忆着那天在海里,二人紧扣的双手。
  如果只是送一枚尾戒,好像也没什么不妥。
  反正他又不知道是谁送的。
  每年肯定有不少粉丝偷偷给他送戒指,多她一个也无妨。
  念及至此,余笙摘下戒指递给柜姐:“就这个吧。”
  柜姐欣然接过:“余小姐,您要不要写一张贺卡,我们可以一起为您包装起来?”
  “也可以。”
  她借来纸笔,写下“生日快乐”四个字。
  够了,就这样吧。
  余笙心想。
  戒指很好。
  圆圆的小圈,像一个如此完美的句号。
  正好点在故事的末尾。
  付了款,余笙拎着袋子回去找简桐。
  简桐坐在沙发上,享用专柜提供的香槟,笑得比花还艳。
  “妈?怎么了?笑得这么高兴。”
  简桐拍拍边上的位置:“快来!晚上咱们俩要去个饭局。”
  余笙顿时心生不悦。
  “又是饭局……和谁吃啊?你高兴成这样。”
  简桐卖了个关子:“跟你妈我很喜欢的一个明星!见了你就知道!”
  余笙想了一圈,她妈喜欢的明星,基本上都是70后的那几位叔叔。
  也不知道今晚要见哪位帅叔叔,竟然让她高兴得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
  简桐给司机打电话:“小陈啊,你回家一趟,把我放在书房桌上那个盒子拿来。那里面是个翡翠的摆件,轻拿轻放,别弄坏了,我晚上要送人的。”
  余笙震惊:“送这么大的礼?”
  那个翡翠原石是简桐前阵子拿到的。
  帝王绿,绿得流油,水头也极好,是少见的佳品。但尺寸不算大,只雕成了小小一尊观音像。
  当时简桐爱不释手,余笙没想到她舍得将此物送人。
  “怎么不舍得呢?”简桐还是笑得合不拢嘴,“礼物这东西,那得看送谁嘛。”
  俩人在商场逛到下午五点多。
  为了这次见面,简桐换上了全新的行头,还拉着女儿去做了个发型。
  余笙不喜欢饭局,本来想编个理由推脱。可是见她妈这幅样子,她又改变了主意。
  不去也不行啊。
  她要是不去,她妈万一被帅大叔拐跑了可怎么办……
  饭局约在附近的一家米其林餐厅。
  简桐对此颇有微词,因为这场见面太突然,她们一时间预定不到更高级的餐馆。而简桐觉得,这种刚刚及格的米其林餐厅配不上那位明星。
  “到底是谁啊?”余笙越来越好奇了。
  这段时间,她把妈妈曾经提过的明星猜了个遍,还是猜不出对方的身份。
  为了显得郑重,她们提前了半个小时到达。简桐一遍遍地问,还有没有更好的包厢。
  她着急地说:“必须得给我最好的包厢呀。”
  服务员为难不已。余笙撑着额角,有气无力道:“妈……这已经是最好的包厢了,别挑了。”
  桌上摆着六套碗筷,除了她们两个,过会儿还有四个人要来,其中一个是她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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