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姑娘她只想挣钱(美食)——云朵酥【完结】
时间:2023-02-02 15:47:47

  怕光喝粥不够饱,江杳杳又拿了两只糖三角过来,给了裴敬之一只白糖馅的,自己则拿了一只红糖馅的。
  裴敬之并不是特别热衷于甜食,总觉得容易齁嗓子,但是江杳杳做的甜食,香甜得恰到好处,一点也不会腻。
  想到此处,他又想起,自己之前也不习惯吃辣的,自打认识江杳杳以来,对辛辣这一种口感,也愈发痴迷起来。
  吃江杳杳做的吃食,就没有挑食这一说法,食材到她手中,总是能绽放出特别的味道。当然,韭菜除外……
  裴敬之为了来见她,特意穿了身簇新的衣衫,颜色是最衬他风姿的月白色,连腰带和玉佩,都是搭配着成一套的。
  他见江杳杳之前忙着做吃的,眼下又津津有味地埋头喝粥吃菜啃糖角,丝毫没有注意到他精心打扮的新造型,不免有那么些哀怨,幽幽地开口问道:“你都没发现我有什么变化吗?”
  江杳杳咽下嘴里正嚼着的贡菜,把裴敬之从头到尾打量了一番,恍然大悟:“你等着!”
  说罢去房间里拿了她那罐瓜蒌杏仁护手膏,用手指取了一些,在裴敬之懵逼的注视下,仔细地抹在了他的手背上。
  “几天不见,你的手怎么开裂啦?试试我自己做的手脂,没有奇怪的香味,很是滋润的!”
  作者有话说:
  我们女主是个很贴心的直女呢(不是
 
 
第69章 冰糖葫芦
  江杳杳另取了个小盒子, 用小刮刀把她罐子里的瓜蒌杏仁膏刮出一半,填到盒子里,将表面抹平, 手腕一动, 还用刀尖悄悄在上面刮出了个桃形的轮廓。
  古代没有爱心的概念, 但是桃形跟爱心形状十分相似,且除了吉祥长寿的寓意外, 还经常被用来表达男女之情。
  还是第一次干这么肉麻的事, 她假装若无其事的把盒子盖上递给裴敬之, 但是她不自然的神情早已出卖了她。
  裴敬之接过江杳杳递过来的盒子, 正要打开盖子看看这手脂是什么样的,忽然被江杳杳跳起来一把按住:“刚给你抹过了, 你拿回去抹就行!”
  裴敬之见江杳杳这般反常的举动,知道这里头肯定有文章,假装应了,把小盒子收好, 打算趁江杳杳不注意的时候, 再偷偷看一眼。
  他的手到了冬季刮起风的时候,总是会有些干燥,容易皴裂, 不过他一向不太在意这些, 以前他爹教他习武的时候,寒冬腊月里也一早起来在院子中练习, 那会手要干得更厉害。
  再者说,手脂这些都是小娘子们所喜爱的保养品, 香得很, 要是谁家郎君抹了手脂, 芳香浓郁的,定是会被同伴们笑话,一般也就抹些羊脂了事。
  裴敬之举起手轻轻凑到鼻尖上闻了闻,江杳杳这手脂没有任何香料味,闻起来有些类似于瓜果的甜味,又掺杂了些淡淡的苦味,甚是清新,是他喜欢的味道。
  “糖三角还有吗?还有些没吃饱。”裴敬之把他那只糖三角几下嚼完,吞进肚子。
  趁江杳杳去蒸屉里给他拿糖三角的时候,他飞速打开盒子偷瞄了一眼。
  膏体被刮刀抹平的表面上,画着一个图形,虽划痕浅浅的,但是也能清楚地分辨出,这是一只桃形。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室宜家。①
  裴敬之弯唇一笑,看见江杳杳拿着糖三角过来了,赶紧把盖子盒上,慌忙之间,他一紧张一激动,胳膊肘碰到了桌上还没喝完的排骨粥,碗咕噜一下滑了下去,“啪脱”一声碎在了地上。
  而那半碗没喝完的粥,全都洒落在了裴敬之的身上。
  江杳杳见状,“呀”了一声,赶紧拿着巾帕过来帮他擦拭。
  好在粥已经盛放了一会,已不是很烫了,加上冬天穿的衣服多,裴敬之并没有被烫到,只是从胸口到腿间,都沾满了黏糊糊的粥。
  裴敬之一动也不敢动,生怕他一动,又把干净的地方也沾上了粥,只能正襟危坐在原地,任由江杳杳把他身上的粥擦了去。
  江杳杳看见裴敬之放在一旁还没来得急收起来的盒子,就知道他肯定是偷偷看过了,但裴敬之被洒了一身粥的狼狈模样,让她还没来得急不好意思,就赶忙帮他擦干净。
  粥的温度透过巾帕传到她手中,还有些热热的,隔着巾帕的粥摸起来有点像鲜奶麻薯那种滑软的感觉。
  “这糖三角你赶紧吃,一会该凉了!”这个时候,江杳杳还没忘记她刚拿过来的糖三角,一只手撑着巾帕继续擦拭,身体微微侧转,用另一只手去拿桌上的糖三角。
  江杳杳胳膊不长,这个姿势下拿东西有些勉强,她够了好几下才够到盛放糖三角的盘子,把盘子拉到面前,拿了糖三角。
  她转回身正要把糖三角递给裴敬之,忽然发现裴敬之的脸居然变得通红,表情也有些扭曲,看起来有点难受的样子。
  “咦,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吗?”
  莫不是有哪里被烫到了?奇怪,这粥也不是很烫啊。不过她现在手底下,倒是挺烫的。
  等等……
  刚才她的注意力都在取糖三角的那只手上,另一只拿着巾帕的手胡乱地擦着,不知不觉已擦到了裴敬之的两腿中间……
  江杳杳浑身一僵,一时不知道该动还是不该动,呆愣住了。
  直到裴敬之用力咳了两声,江杳杳才如梦初醒,似触了电般地把手猛地往回一缩,不料缩回时用力过大,不小心又抓上了一把,裴敬之痛苦地闭上眼咬了一下牙。
  “我我我去把这巾帕洗一洗……”江杳杳赶紧飞快逃离事故现场,跑之前把另一块干净的巾帕丢到裴敬之腿间。
  待她胳膊弯里挽着一件披风回来时,裴敬之已经用她丢给他的那块巾帕把剩余的粥给擦了干净。
  幸好裴敬之穿的是月白色的衣衫,粥痕凝固在上面并不显眼。
  “用披风遮一遮吧。”江杳杳把披风递过去,眼睛却心虚地不敢直视他,假装看着茶壶里的水还够不够,拿起来倒了一杯。
  “你可得对我负责。”
  裴敬之语出惊人,江杳杳差点把嘴里的一口茶水喷了出去。
  江杳杳艰难咽下这口水,抬头看着裴敬之,裴敬之起身系好了披风,俯身在江杳杳耳边轻轻说道:“我爹给我回信了,不日便会动身回长安。”
  *
  裴敬之走后,江杳杳坐着发了好一会的呆,才把自己的神思拉了回来。
  双手按了按自己的脸颊,她强迫自己不要去回想之前的,呃,意外事故,决定做个甜食来分泌一下多巴胺。
  食肆角落里放着几个竹篓,里头是山楂果落完之前,采来的最后一批新鲜果子。
  山楂蜜饯已经做了好多次,还有山楂丸、山楂糕、山楂棒棒糖之类的,江杳杳一拍脑门,最经典的山楂吃法却还没做过呢。
  说干就干,江杳杳一骨碌爬起来,去洗山楂。
  山楂果洗净之后,沥干水分,又用干净的纱布把表面的水滴仔细擦干,再把山楂的蒂都给摘去。
  用竹签将山楂穿过串起,每根竹签上串五六个山楂果,尽量挑选大小差不多的串在同一串上,显得好看些。
  锅中放入冰糖和水,水的量要刚好盖过冰糖。先用中火把水煮开,待糖全部融化在水中之后,转用小火继续熬煮。
  锅中的水分慢慢蒸发,糖浆开始咕噜咕噜冒起泡泡,刚开始气泡略大,慢慢地滚上来的泡泡就越来越小,糖浆的颜色也渐渐有些变黄。
  江杳杳用筷子蘸了些糖浆,在冷水中浸泡几秒钟,糖浆在筷子表面立马凝结成一层又脆又硬的糖壳,这糖便是熬好了,赶紧从火上撤下。
  往锅中撒入一把提前炒熟的芝麻,迅速将芝麻均匀地搅拌在糖浆里。
  接来下就是看手速的环节,江杳杳拎起一串山楂串,用大勺将糖浆舀起,从山楂串上淋下,让每一颗山楂都均匀地裹上一层糖浆,再小心放到铺了油纸的案板上,让山楂串上的糖冷却变硬,凝成一层脆脆的糖壳。
  如此,一串通红鲜亮的冰糖葫芦就做好了。剩下的山楂串也如法炮制,裹上一层撒满芝麻的糖衣。
  等糖壳彻底凝固,这冰糖葫芦就可以吃了。若是想要冰糖葫芦更好看,还可以在表层再裹一层银丝。
  糖浆继续加热沸腾,离火冷却,用勺子舀起少量糖浆往下流,待流下的糖浆呈线性拉丝状时,将糖浆甩到糖葫芦上,同时不停转动竹签,使糖丝在糖葫芦串上绕圈圈。
  糖丝冷却凝固后,冰糖葫芦上就裹上了一层细细密密的银丝,颜值更佳。
  不过这拉丝的技术含量颇高,江杳杳只拉了十来串银丝糖葫芦,剩下的冰糖葫芦就保持着最经典的样子,山楂红艳艳的,糖衣薄而脆,一口咬下去,还能听到糖衣破裂的清脆声。
  山楂的酸味被糖衣的甜蜜包裹,酸甜脆爽,还冰冰凉凉的,在这大冬天里咬下一颗,冷得一哆嗦,却分外带劲。
  当然,要是能边烤着火炉边吃上一串,更是十足的享受。
  江杳杳自己先拿了一串,一咬下去,牙齿就被酸得激灵了一下,但舌尖立马尝到了糖壳的甜味,咔嚓一口,露出山楂里头黄色的果肉来。
  她最喜欢嚼脆脆的糖衣,且这糖衣中还加了芝麻,嚼起来脆硬酥香,分外过瘾。
  其余的糖葫芦,留下几串,剩下的拿个大白萝卜去头尾,立在桌上,将冰糖葫芦的竹签尾部插在萝卜上,远远看来,像是萝卜上结了串串红果,颜色鲜艳。
  这造型别致的冰糖葫芦立刻吸引了很多食客的目光,江杳杳也不客气,十文钱一串,拉了银丝的再加五文钱。
  有食客立马就掏钱买了,就站在食肆门口,直接吃了起来,嘴角沾上了糖碎和芝麻,还浑然不觉。
  江杳杳也捏着竹签,又从上面咬下一整颗山楂来。
  一时间,食肆里,店门口,都是手中拿着一串红果子啃的食客。
  碰到买给小娃娃吃的,江杳杳还会特意提醒客人注意里面尖头的竹签子,小心不要扎伤了孩子,可以将冰糖葫芦上的山楂一颗颗取下来,再喂给娃娃们吃。
  头上扎了个冲天鬏的小男孩急了,嚷嚷着非要拿着竹签吃,他阿娘摘下一颗糖山楂来拿到他嘴前,他还嘟囔着嘴,但实在抵不过眼前红果子的诱惑,凑上去吃了一口,顿时眼睛睁得大大的,也不闹了,乖乖捧过糖葫芦果,吃得津津有味。
  “等你长得和那个炉子一样高,就可以和哥哥姐姐们一样,拿着竹签啃着吃啦!”江杳杳记得这位客人提起过她的孩子经常不肯乖乖吃饭来着,“吃了山楂,就可以大口吃饭,这样才能长高!”
  冰糖葫芦卖得很快,最后还剩下一串银丝糖葫芦,江杳杳见自己提前留下的几串都是普通造型的冰糖葫芦,便伸手把这串银丝糖葫芦摘了下来。
  算啦,少卖一串吧,这串的银丝这么好看,还是留给裴敬之吧,毕竟,得对他负责啊。
  作者有话说:
  ①出自《诗经·国风·桃夭》。
  江杳杳: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摸的嘛qaq
 
 
第70章 烫饭
  这天江杳杳是被眼前白茫茫的一片光给亮醒的, 她睁开眼,看到屋外的光穿过窗纸透了进来。
  她披上衣服起身,支起窗一看, 屋外已是白茫茫的一片, 下雪了。
  雪应当是从夜里很早就开始下起来的, 已在院中地面上结起了一层,大黄和五十的小木窝外也落满了雪。院中的桂花树四季常青, 枝叶上落满了雪, 被压得微微弯曲。
  目之所及, 周围的屋顶上也都白茫茫的, 上面的雪积得更加厚实。
  不远处的街上传来打更人敲梆子的声音,江杳杳侧耳听了听, 已是四更天了,打更人渐渐走远,“天寒地冻——”,口中喊着的声音拖着长长的尾巴, 随着他的走远而渐渐微弱。
  四更天, 其实转换成现代的时间,也才凌晨一点,是以前的江杳杳刚入睡的时候。人们常说的“三更半夜”, 在古人的时间里, 也才一点不到,不过古时人们睡得也早, 往往一更天二更天便已躺下休憩了,特别是在冬天, 睡得更早。
  夜猫子江杳杳刚穿越过来时颇不习惯, 生物钟迟迟调整不过来, 大晚上的躺在床上睡不着觉,经常起来找点事做,捣鼓点吃的或练练字。
  大益朝的字体她虽没学过,但是因为继承了原身本来的记忆,而原身是识过字的,虽不像有专门请来女先生的贵女们那般精通诗词歌赋,博学多才,但除了很生僻的字眼,平日里所接触到的文字,她都认得。
  不过认得,不代表就能写得好。江杳杳穿越过来所继承的只有这具身体和记忆,而至于会的技能,则是来源于她自身。
  因此,这惯用毛笔的朝代,只会写硬笔的江杳杳,刚开始写出来的字便七扭八歪的。靠着晚上睡不着时的练习,才慢慢成了型。
  江杳杳昨晚入睡早,此时虽比往常更早醒来,却并不太困,干脆便换好衣服起了床,去前面铺子里烧点热水洗漱。
  换上一双不怕雪水浸湿的毡靴,江杳杳裹上毛绒绒的斗篷,轻轻推开房门来到院子里。
  她在南方长大,后来求学工作,才到了北方的城市,在小时候的记忆中,很少见过下雪,或许也正是因为童年遇见雪的机会不多,直到现在,她看到下雪依然会很兴奋。
  雪花纷纷扬扬地落下,如鹅毛般轻飘飘的,还在风中打着旋儿。江杳杳裹紧帽子捂住耳朵,把手缩在袖口里,用胳膊去接了几片雪花。
  整片的雪花落在斗篷上,并没有立刻融化,能清晰地辨认出它的六片雪花瓣,每片雪花形状各异,晶莹剔透。
  眼下正是一天中最冷的时候,江杳杳一呵气,吐出一口白雾来。
  她搓搓手,走到狗窝旁瞧了瞧,两条黄狗正躺在江杳杳给他们铺的厚衣服上睡得正香,虽然这小木屋被雪覆了顶,但丝毫没有影响里头的安稳。
  江杳杳放心下来,正要推开前店的门,忽然听得“吱呀”一声,另一扇门也开了,阿素睡眠浅,也被这雪折射出来的亮光给晃了眼,醒过来睡不着,索性也起来了。
  见着江杳杳,阿素愣了愣,似是没料到她也会这时候起来,还是江杳杳见阿素穿得没她厚,怕她冻着,赶紧摇手招呼她过来。
  两人一同进了食肆内,先点上了几盏烛灯,又把灶火给重新燃旺起来。
  古时不比现代,没有煤气灶也没有打火机,取火多使用的是钻木取火的方法。钻木取火的过程颇为费力,为了方便使用,灶膛里的火每天都不会完全熄灭,而是将火种用灰烬盖住,需要用的时候将灰烬扒开,放入些晒干的稻草引燃,往里头送些风,阴燃的火种就会重新旺盛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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