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他是在什么情况下,还饿过肚子,沈文戈想着,他调整了一下姿势。
拽出被她压得乱七八糟的宽袖,她这身衣裳宽袖极长,若是站直身子几乎要拖地,层层叠叠的,看着华丽精美,重量可不轻,此时正适合保暖。
将宽袖给她盖在腿上,又解下自己护臂,放出他的宽袖,将之搭在她的身上,确定将人包严实了,才放心地将人揽住。
一直以来被人照顾着,出行用度皆上品的宣王爷,何时也会这么细心的照顾起人来了。
沈文戈在他发现前,赶紧闭上眼,小猫似地依赖地蹭了蹭他的胸,累坏了的她,很快就沉沉睡去。
王玄瑰听着她均匀的呼吸,满足地低头看她,却见因长时间行走,颇有重量的裙子下坠,裙头下滑,从正面看还看不出什么,可从他这个角度,能看见那一抹细腻和微露的沟壑起伏。
他伸出手,想为她提下裙子,在他的手指要碰到裙头时,他突地蜷起手指,挑了下眉,仰头靠在巨石上,深深呼出口气,堪称粗暴地用自己的宽袖将之遮了起来。
就没睡过几个整觉的王玄瑰,还以为这晚的自己会照旧睡不着。
可不知什么时候,他被她愈发平缓的呼吸带着,感受着怀中的人身上传来的暖意,自己也睡了过去。
待他睁眼时,火堆中的火都近乎灭了,他从未在野外睡得这样沉过,刚一睁眼就感觉沈文戈压着自己四肢睡着正熟。
他轻轻抽出,发麻的感觉遍布全身,将她放好伸个懒腰,他招呼一声,就带着岑将军等一队人,上马探路了。
沈文戈是被金吾卫们的欢呼声给吵醒的,王玄瑰回来的时候,掏了两个兔子窝,带了十多只肥兔子回来。
还告诉他们,他寻到了野外动物的踪迹,跟着它们的脚印,定能寻到河水。
十多只肥兔子不够近三百人塞牙缝的,但它们有血啊,王玄瑰只留了一只最小的兔子供自己和鸿胪寺的官员们饮血,剩下的都交给了岑将军。
他先赶来巨石这,看着沈文戈刚睡醒,还有些茫然的神情,笑了一声,趁机敲晕兔子,剃干净脖子上的毛,放了个口子怼到她嘴上。
腥臭味涌进来,她猛地干呕,被他一把勾住下巴仰头,迫使她咽了下去,腥味直冲脑顶,她下意识伸手去推他,推到了一手毛。
“咽下去!”他半点不给她挣扎的机会,继续扣着她的下巴,看她眼中沁出泪珠来,都没放过她。
直到她喝了三口,第四口死活喝不下去,差点要吐出来,才放过她,自己对准口子,连喝许多口。
看她顺过劲儿,拍了拍她的背,让她咽下最后一口血。
沈文戈“啪”地挥开他的手,趴到另一边干呕,这才擦去眼角不自觉流出的泪,长长喘着气。
理智上她知道自己该喝,但她控制不住自己反胃,王玄瑰喝完后,将兔子递给蔡奴,自己则蹲下身,擦干净她唇边鲜血。
见她委屈的看着他,他就心软了,“我们还不知何时能寻到河流,万一今日寻不到,不喝血,你想渴死不成?”
他一说话,牙齿上的血就映入眼帘。
沈文戈一颗颗舔干净自己牙齿上的血,才道:“长安都传王爷饮人血、吃人肉,王爷你再说话,就要坐实谣言了。”
早就看见她舔牙的小动作了,王玄瑰伸手捏住她的脸,看她回过神来,还能有闲心讽刺自己,放下心来。
只捏了一会儿,便走出巨石,看鸿胪寺的人喝得情况。
蔡奴在接过兔子后,让安沛儿先喝,安沛儿只是蹙着眉,反应却没那么大,略略喝过几口,催促他快喝。
蔡奴一边喝,一边寻着鸿胪寺的官员们,示意他们过来准备接兔子,可不能浪费兔血。
鸿胪寺官员们看他们茹毛饮血,浑身汗毛都立起来了,秉持着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年轻的官员们纷纷拱手示意前辈们先喝。
前辈们也是脸都要皱一起了,甚至想要推辞,要不就别喝了,让给金吾卫们,他们可能都不够。
这时,王玄瑰凉嗖嗖的声音传来,“你们是自己喝,还是本王灌你们喝?”
他的牙上还沾着鲜血,一说话冲击力极强,各个浑身一抖,骇得简直连头发丝都要竖起来了。
蒋少卿伸手,“老夫先来罢。”
他们看蒋少卿的目光如同看壮士,可紧接着想到,他们一会儿也要当壮士了,呜呼哀哉。
皱着一张脸,他们同沈文戈一样,又呕又吐,终于将血给费劲咽下去了。
喝完兔血的他们坐在地上直愣愣看着天空,沈文戈避过王玄瑰,混入他们的队伍,和他们一起忧伤望天。
身旁是愉快地烤兔肉声音,就连嬷嬷喝兔血都眼不眨一下的,显得她格格不入,果然还是同类人才能寻求安慰。
柳梨川伤感道:“我会将这件事,记一辈子的,兔血滑过喉咙时的感受,它残留在我嘴中,久不散去的腥味……”
沈文戈和张彦齐刷刷同情的看过去,过目不忘,记性好的人,惨,真惨。
“我喝了两口。”张彦说。
见沈文戈和柳梨川谴责的看着他,他又在两人心上扎了一刀,他说:“我最后喝的,当时王爷见我上了口,就离去了。”
柳梨川捧着胸口,“我喝了三口,七娘你喝了几口?”
沈文戈幽幽道:“四口。”
张彦和柳梨川齐齐扭头看她,异口同声道:“我快乐了。”
收获了沈文戈的眼刀,柳梨川叹道:“可惜纸笔都丢在领地了,真想抒发一下当下的心境,出使之路所经历的,恐怕这辈子都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我也想将这一路走过的地方画下来,那便这样好了,柳兄你记,回长安后,我画。”
“大善!”
他们两人有商有量,沈文戈仰头看着蓝的不真实的天,出神想着,她是不是也可以将一路出使的见闻,回到长安写出来?
之前只在一亩三分地的后宅当深闺怨妇,如今出来才知道,天地之广袤,她是如此渺小,就连她当初的忧愁都那么不值一提。
她当年爱上尚滕尘,不就是爱他身上来去如风的自由气,可现在,她已经自己拥有了。
张开五指,有风带着食物的香气吹过,她顺着看去,能看见离她不远的王玄瑰正在烤兔肉,时不时就瞥她一眼。
她便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让他险些忘记给兔子翻面。
短暂休整后,即使只吃了一两口兔肉,也足够他们积蓄力量继续上路,沿途,他们又如法炮制,找了几个兔子窝,补足了体力。
就这样一直跟着王玄瑰往前走着,沈文戈看着他的背影想,要带队的人不是王玄瑰会怎么样?还能震慑住这些精锐金吾卫吗?还能从领地跑出来吗?
答案可能是否定的。
柳梨川走得两眼发直,喃喃道:“我好像听到了流水声。”
“是真的有水!”
在他们前方,一条在阳光下波光粼粼的河,简直散发着清甜的气息,整条河仿佛都在说,快来饮我啊。
王玄瑰喝住要奔过去的大家,令岑将军派几人上前,确保河流附近没有大型猛兽,叮嘱他们不许下水,只能在岸边喝上几口,才让大家靠近。
呜嗷嗷地不管是金吾卫还是鸿胪寺的,一齐冲了过去,如今太阳正盛,即时河中有鳄鱼,它们也会因为阳光懒得理他们,所以他们痛痛快快在河边喝饱了水,漱了口。
而见了河就代表他们方向没错,他们用自己的兜整、盔甲、兔皮,各种能盛水的东西,舀了水沿着河流往上游走去。
越往河流上游走去,草的长势便越好,“咩,咩,咩。”绿色的草地上,悠哉悠哉的白羊吃着草儿。
“羊!有羊!我们抓了吃肉!”
也不知道是谁吼出了大家的心声,顿时就叫岑将军给训斥了,“都住嘴,在这里出现的羊,定是牧民放的,我看谁敢捉它们。”
有人反应过来,“牧民?”
他们能见到人了!就可以向他们问路,管他们借水吃饭,可随即大家又沉默下来,他们近三百人的队伍,谁能借给他们粮?
“怕什么,我们这一路没吃没喝的也走到这了,只要问好了路,迟早能走出去。”
“可我们还有伤兵,他们身上的伤得上药。”
“而且我们没有水袋,水都存不下来。”
大家越说越愁,王玄瑰也没制止他们,眼神扫过气定神闲的安沛儿,道了句,“嬷嬷,别折磨他们了。”
安沛儿按住沈文戈想摘下自己镶嵌着宝石发簪的手,待大家都看向她时,她撸起自己的胳膊,露出套着金镯的手臂,两只手,二十多只金镯闪瞎了人的眼。
她笑着说:“别怕,嬷嬷有钱,我们买!”
“嬷嬷!”
所有人欢呼起来,奋力拍着手掌,“嬷嬷!”
作者有话说:
王玄瑰:你们不懂,都快心疼死我了。
(没事,我们不用懂,你尽管亲~)
【一会儿11点,有作收加更~】
注(1):《使至塞上》作者:王维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第七十三章 不一起睡
【作收加更】让他怎么睡得着
安沛儿在一声声的嬷嬷声中, 向下压了压手,说道:“好了,等嬷嬷给你们买吃的。”
“好!还要衣裳!”
“对!还要饼子!”
“嬷嬷, 我们还想吃肉!”
突然, 一道弱弱的声音插了进来,“嬷嬷, 我们想要纸笔。”
安沛儿噗嗤一笑,所有人看着柳梨川都善意地笑了出来, “好、好、好,”安沛儿道,“都买都买!”
她将金镯一一摘了下来,这些金镯,无一不造型优美、工艺精巧, 都是出使时选取的精品。
有缠丝的、金镶玉的、嵌各色宝石的、还有四周雕刻各种动物的金镯,就连最普通的金镯, 上面都遍布花纹, 每一只都让人舍不得拿出去换东西。
大家直勾勾看着安沛儿选了半天,挑了一只样式普通的绘纹金镯,又挑了一只最闪的宝石金镯,其余重新戴回了手上。
她嫌弃的对他们道:“别看了,嬷嬷身上没别的东西了, 就这些金镯。”
有金吾卫的士兵道:“嬷嬷身上还有火折子。”
亦有鸿胪寺的官员说:“嬷嬷身上还有针线。”
所以嬷嬷身上,还藏着什么好东西?
就连沈文戈都忍不住悄悄看了安沛儿几眼,被她逮住,赶紧乖巧收回目光。
有了这些金镯, 他们就有了盘缠, 发现羊儿开始走去别的地方吃草, 赶紧追了上去,不远不近跟着,终于等到了赶羊归家的少女。
让他们停留在原地等待,岑将军负责看管,王玄瑰带着沈文戈、蒋少卿,蔡奴与安沛儿在后跟随,骑马赶了过去。
少女骑在马上,脸上有着被风吹日晒弄的两坨红,雀斑调皮地随阳光在她脸上蹦来蹦去,三条粗辫子,两条垂在胸下,一条垂在脑后,一脸警惕的看着他们。
沈文戈和安沛儿最先上前,她们都是女子,且沈文戈衣着服饰华贵,更能引人信服,最重要的是,她会说吐蕃语。
她说着大家商量好的说辞,“可爱的少女,我们是陶梁来的商人,路过婆娑时,被他们领地居民打劫,想向你们求买些粮食、水及一些衣裳。”
见少女不为所动,她发现少女脖间银饰上的狮子,又道:“我向你们的雪原雄狮起誓,我们对你们绝无恶意!”
听到雄狮,少女神情终于缓和下来了,看看她,又看看她身后的人,说道:“如果你们只是要吃的,那不用买,我回家取来送你们。”
真是个可爱单纯的少女,沈文戈心下感叹,说出的话就更加诚恳温柔,她双手托起普通金镯。
对少女道:“感谢你的慷慨,但我们人数众多,所求之量巨大,我知你们马上就要过冬了,需要积攒粮食,所以向你们部落提出购买,恐怕你并不能做主,我们想跟你回家问问你家里人。”
许是让她回去问家里人,少女明显不开心了,少年人便都是这样,他们觉得自己已经顶天立地了,不喜欢受父母管束。
她用鼻孔哼了一声,虚张声势地剜了沈文戈一眼,又见她温温柔柔的样子,撇撇嘴道:“那好吧,我带你们回家见阿妈、阿爸。”
而后她又抽出自己的匕首威胁,“你们不许打什么歪主意,海日的匕首可是杀过狼的!”
沈文戈道:“你叫海日吗?真是好听的名字。”
海日重重哼了一声,活泼地驱赶着羊群往部落里赶。
像是故意的,海日的马骑得飞快,可大家全都跟上了,就连蒋少卿都出乎大家意料之外,骑了一手好马术。
到了部落,海日先赶着羊冲了进去,他们则停在外围打量着。
蔡奴道:“看规模千人左右,是个不小的部落。”
王玄瑰颔首,铁鞭已经握上,不消片刻,海日就带着自己的阿爸,和阿爸的兄弟们出来了。
原来海日是部落主的女儿,怪不得养出如此天真的性情。
部落主名叫贝巴德,身材魁梧,脖子上戴着狼牙项链,打量了一圈众人,将目光定在了王玄瑰的身上,竟是直接看出谁是主事人了。
王玄瑰下马拱手,看向沈文戈,沈文戈立马上前将刚才跟海日说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她拿出金镯子,示意他看他们的诚意,又道:“我们商队人数众多,需要一百水袋、两石的粮食,以及三百身衣裳,或者皮毛也行。”
“那这个镯子可不够!”
贝巴德让自家兄弟先别插嘴,沈文戈当即点头,“当然,这只是定金。”
她又拿出另一只镶着各色宝石的金镯放在手上,“加上这支。”
这个镯子一出,果然让他们动摇了,陶梁的金镯可以在逻耶换上十只羊,这上面还带宝石,肯定能换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