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国皇太女穿成娱乐圈花瓶后爆红了——儿喜【完结】
时间:2023-02-13 17:53:05

  他也从未归过外祖母的家,即便皇宫离外祖母的家是那样的近。
  随着一年年的长大,齐愿也终于从旁枝末节中隐约知道了家中长辈之间的一些恩恩怨怨,不免感叹与皇夫叔叔的坎坷。
  难怪不回外祖母家。是她的话,被如此对待,也不会再与这家中有什么牵扯。
  这些年,玄国在姬玄静的治理下,飞速的发展变化着。国强民富后,作为国君,也有了一点点闲暇的时间。
  以前来行宫,大半时间还是与臣子们商讨政务,而现在,只需早上花上一两个时辰,下午便全都闲了下来。
  姬玄叶小的时候,陆之琰每日要花许多时间去关注她,她慢慢长大,陆之琰又开始了摆烂日常。
  一天不做什么实质的事儿,大半时间都吃和睡觉了。身边有个孩子,日子过得奇快,的确也不再有什么无聊的感觉了。
  “之琰今年才三十三岁,怎么就有白头发了?”
  姬玄静没有睡午觉的习惯,但陆之琰有,他睡了个午觉起来,姬玄静便放下了书为他梳头,才发现,他乌黑的发丝中,竟夹含了一根白发。
  “那有什么?你不想看见,扯了便是了。”
  陆之琰懒洋洋说道。
  他睡醒之后,总是很慵懒,特别姬玄静在身旁的时候,尤其如此。这些年,姬玄静宠爱他,宠得有点过了头。
  姬玄静的确不想见到。那一根白发,在一头青丝当中,实属异类,看着扎眼。
  便真将那根白发扯了下来。
  扯下来之后,也没有扔。而是命人拿了一个匣子装了起来。陆之琰问她留着做什么,她便说要将那头发装入香囊之中佩挂在身上。
  陆之琰难以理解她这种忽如其来的浪漫。
  他人就在她身边,何必……?
  不过,他倒是会有样学样,他才三十三,整天咸鱼,就已经长了白发,而姬玄静比他还大四岁,整日忙碌。
  待他的头发梳好,他便起身让姬玄静坐在他的座位上,再将她的头发散开,强行要为她梳发。
  手碰触上姬玄静柔软的发丝,陆之琰才恍然想起,成婚这么多年,他还从未曾给姬玄静梳过头。
  她总是起得比鸡还早,每每她起床的时候,他还在床上昏天暗地的睡着。自从来到玄国,他的失眠症就逐渐好转。后来与姬玄静成婚,更是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甚至有点过头。以前是每天睡不着,现在是每天睡不醒。
  陆之琰想找出姬玄静青丝中的白发。
  然而,姬玄静的头发乌黑,找了半日,竟是一根白发也没有的。
  陆之琰:“……你这头发是怎么保养的?”
  只是寻常的问话而已。
  纯属好奇。
  姬玄静失笑不已。
  每日都有人帮她梳发,有白发,她自然是让人拔了。
  姬玄静回答他说:“自然是因为我每天晨练,身体素质好。”
  并且还提议道:“不如之琰以后也与我一起晨练?”
  这话说出了,就有一半是逗弄,一半的真心了。
  她是真想让陆之琰养好身体,她想与陆之琰白头偕老。她想他们的以后,能有更多的日日夜夜。
  陆之琰却是不爱运动的。
  当即想也不想就拒绝。
  躺平不香吗?
  不想动。
  拒绝早起。
  拒绝晨练。
  皇太女姬玄叶下学的时候,陆之琰正在弹琴。
  弹的是古筝,陆之琰入了宫之后,才学会的。他这人,一生离不开音乐,躺平不了多久就开始手痒。这里没有钢琴没有吉他,只有古筝竖琴之类。
  陆之琰选了古筝来学。
  他音乐上天赋极高,学什么乐器都快。现在一手古筝弹出来,潺潺动听,高山流水,令人闻之驻足。
  虽说来行宫玩,但皇太女的功课不能荒废,太傅也一并来了,白日都在给太女和太女伴读几个讲课。
  下学时,往外走一段路,便听见了袅袅琴音,几位十二三四岁的少女闻之驻足。
  那琴声过分的好听。
  太傅是爱琴之人,不禁问道:“是谁在弹琴?”
  姬玄叶对于这个很熟,她日日在宫中都能听见的。
  姬玄叶见大家如此喜欢的模样,与有荣焉,比自己在功课上获得表扬还要开心:“那是我的父后,我父后于琴艺上的造诣,少有人及。”
  太傅闻言点点头,若有所思。
  现今皇夫毫无贤德之名,传出来的,诸如蛊惑女皇,乡野村夫,无才,霸道,爱妒。样样都不是什么好的,偏还独得女皇宠爱。
  如今听这琴音,倒也不是那么的一无是处。
  齐愿站于姬玄叶的右后方。
  她想象了一下叔叔抚琴的模样,定然是很美的吧。
  她却从未见过。
  可惜了。
  玄国史书记载,玄国最杰出的女皇姬玄静于玄国三百二十六年继位,掌管玄国三十年,于玄国三百五十六年退位,同年,皇太女姬玄叶登位成为玄国新的女皇。
  姬玄静一生传奇,在她的治理之下,玄国收回全部领土,外敌皆俯首求和,玄国国富民强,后人称之为玄国盛世。
  女皇姬玄静甚爱其皇夫,她这一生,除了在治理国家的建树外,广为人津津乐道的是,她因爱其夫,一生没有生育自己的孩子,一生未纳后宫。姬玄静退位时,年刚五十二,尚且不算年迈。野史记载,退位后,姬玄静与其皇夫四处云游,玄国及他国各处,均有其二人身影。此二人之深情厚谊,称之为神仙眷侣也不为过。
  然而……
  写这野史的人,大约是不太了解陆之琰的。
  退位可以有。
  云游……是绝无可能的。
  咸鱼之咸,在于多几天的马车,都不想去坐。
  〈古代篇完〉!
 
 
第105章 
  余子怡在参加恋综的时候,日子热闹了一段时间,她只是一个作者,并不是明星,热闹之后,并没有太多人能记得她,生活又重归平静。
  恋综结束之后,她与伏明川就再也没有联系。
  打开心结后的余子怡又开始重新写了一本书,这次是写的一本悬疑类小说,算得上是新的尝试。女主是警察,男主是嫌疑人,因一起连环杀人案,他们轨道相交,两个人的交锋非常带感,余子怡沉浸在自己构造的世界中,不能自拔。
  当脑子里全是剧情的时候,余子怡不免得会想,爱情算什么?搞事业才是最香的。
  此前,由于纠结于要不要去追回伏明川,加上参加恋综又花两个月,余子怡已经近半年未曾动笔。
  这一动笔,就停不下来。
  余子怡在写作时,有很多作者都有的毛病,三餐不定,晨昏颠倒。晚上灵感爆发时,写文能写一个通宵,白天蒙头睡觉。
  正睡得熟的时候,耳边又传来了电钻的声音,威力之大,震耳欲聋。
  余子怡在床上翻来滚去四五次,企图像前两天那样,继续忍耐。然而,忍了又忍,终于还是没有忍住,从床上顶着一头乱发,爬了起来。
  隔壁的房子一直没有住人,前两月主人似乎终于想起了它,开始装修。这两天,电钻声一直响到中午十二点,下午又继续。今天不知道是否还一样。
  余子怡已经考虑要去酒店开个房间睡一觉的可能性。
  她这几天写稿写得很顺,晚上都是熬的通宵,已经两个白天没有睡好,她从床上爬起来,耳旁伴着震耳欲聋的电钻声,感觉自己的脑袋快炸了。
  “所以,我们的鱼大百忙之中想起还有我这个朋友,是因为被隔壁装修打扰得睡不着觉?”
  咖啡厅中,刘斐戏谑问道。
  余子怡坐她对面,肩膀微垮,双眼无神,眼皮子下面,还有长期熬夜白天又睡不着而被熬出来的黑眼圈。她如那被摧残过的庄稼地里的禾苗,伏倒下去,立不起来。
  闻言,掀眸看了刘斐一眼,疲惫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刘斐是余子怡的大学同学,两人一个寝室,从在学校时,两人的关系就十分亲近,大学毕业之后,又都留在了陵城,亲密的关系就一直延续至今。
  刘斐从大学毕业之后,去时尚杂志社做了编辑。
  作为最亲近的朋友,刘斐知晓余子怡的一切事。
  “你那个爸,最近还有没有来找你?”
  余子怡闭关写文时,谁都联系不上,刘斐最近杂志社的事情也忙得焦头烂额,她最近和余子怡聊天,已经是半个月之前。
  余子怡由于上了综艺节目,又被她那个吸血鬼爸爸盯上,大老远从容城跑到陵城来,只为了找余子怡要钱。
  今日的余子怡已非多年前才刚从学校毕业心善纯良的余子怡。
  “我报警抓了他,看守所关了一个星期,他就消停了。”
  典型的欺软怕硬。
  “他怕了就好,就怕他是个什么也不怕的。”刘斐说道。
  余子怡点头。
  她不想谈论那个人,光是提起都晦气。
  因休息不够,脑袋抽疼,余子怡以手撑头,“说点儿别的。”
  正在这时,咖啡厅中又进来了人。
  刘斐作为时尚编辑,嗅觉十分敏锐,见到来人眼前一亮。
  “子怡,你看,你快看,有个极品男人,就在你的身后!”
  她摇着余子怡放在桌上的手。
  余子怡参加过恋综,见识过陆之琰惊人的美貌的之后,已没有任何男人能够撼动她的审美,比不上陆之琰,算什么极品?
  余子怡兴致缺缺。
  碍于刘斐兴致特别高昂,余子怡施施然转头。
  哪料,一转头,就正撞上了一双凉薄的眸。
  如此熟悉。
  怎么会是他?
  确认过眼神,是双方都不想再见到的人。
  那人身旁有一位同性同伴,只与余子怡对视一眼,眼神便各自错了开,他与同伴在咖啡厅落在,只与余子怡她们隔了几张空桌。
  “还不错吧?”刘斐挤眉弄眼,而后叹道:“可惜长得帅的人,肯定都已经有了女朋友。”
  这是刘斐好几次搭讪失败,总结出来的经验,屡试屡中,这世上单身的人很多,但单身又长得帅的人,近乎没有!
  余子怡敷衍笑了笑,没有搭腔。
  可不是有。
  还追人追到国外。想到在国外发生的那一场闹剧,余子怡便在心中暗暗道了句衰!
  在综艺结束之后,余子怡又独自出去旅行了一场。去的F国,本是去散心去的,结果在国外却发生了一些不太愉快的事,便是与这男人相关。
  哪知冤家路窄,华国那样大,竟然在陵城还能再次遇上。
  原本,余子怡与刘斐还准备在咖啡厅多坐一会儿,但遇上了不想见的人,只能催促着刘斐快点儿从咖啡厅离开。
  离开前,不经意看去一眼,男人与其他几人坐在一起,凝神敛目的模样,不知道在商议一些什么。
  后面的一段日子,余子怡便没有再出门去了。
  好在那电钻响了三日之后,告一段落,每天写完稿子,将窗帘一拉,她终于又可以睡个好觉。
  这一部小说,总共写了三个月。
  当余子怡在电脑上敲完最后一个字,长舒一口气。
  结结实实在家中睡了两天。
  直到家中无存粮,才终于出门。
  到超市中采购了一些食材回家,到家时,看见隔壁大门敞开,有工人在搬运箱子进去。
  余子怡粗粗扫了一眼,只见到工人,没有见到主人在哪儿。
  这个房子是开盘的时候,余子怡就买了下来。她住进来已经有两年时间,交房之后,隔壁便无人来住,前段时间装修完了,现在陆陆续续在搬一些家具进来。
  余子怡并没有窥探的欲望,看两眼之后,手指按在自己的门锁上,门应声而响,“滴”一声后,余子怡推门走进自己的家中。
  余子怡只有在写小说的时候,才日夜不分晨昏颠倒,写完之后,她的生活又变得很健康,甚至早上会出去晨跑。
  倒了几天时差,余子怡的生活又重新变得规律。
  甚至出去旅游了一番。
  外面世界的美好,只有自己去走过尝试过,才能感知得到。
  在外旅游了半个月,余子怡再度回到陵城。她新的那本小说,在写的时候,已经有多项版权找上门,并开出了十分诱人的价格。余子怡一项也没有签。
  这是新的尝试,她不能保证能如此前的那些小说那样,获得那样多的赞誉。
  小说是写完之后,才开始放在网上连载。
  这本小说从连载以来,各项数据直线上升,目前稳居前排,断层第一,余子怡从开始写这篇文之后,一直有些犹豫不决的心也跟着定了下来。
  各项版权都催促着她去签约,一些在旅游的时候,网上便签了。
  还有一些重要的,需要进一步商讨后面签。
  余子怡在旅行半个月以后,重新回到了陵城。
  但是她没有想到,余博竟然又来了,就等在她家门口,电梯门一打开,便可以见到。
  余博,就是余子怡那个吸血鬼生父。
  见到余子怡,余博眼睛一亮,朝余子怡迎来。
  “怡怡,我终于等到你。”
  余博朝余子怡走来。
  电梯中,余子怡后退了一步。
  当她想关闭电梯的时候,已经晚了,余博上前来,伸手阻隔了电梯门关闭。
  “怡怡,怎么才回来就想走?”
  余博恬不知耻,说道。
  余子怡蹙了蹙眉。
  她如今已经长大,倒也并不怕他。
  余博摆明不让她走,她索性从电梯中走了出来。
  “你来做什么,我不会再给你一分钱。”余子怡冷然说道。
  余博:“怡怡,再怎样说,我也是你的爸爸,你现在过得这样好,赚大钱,爸爸在容城连一口饭都吃不起,说起来你也脸上无光。还有你的弟弟,今年读初中,你知道中学折校费要多少?去读私立,至少一年要十来二十万,爸爸怎么负担得起?我看你又写新书了,在网站上排行榜第一的位置,好显眼。我们家怡怡从小时候就这样厉害,一直是班级第一,长大后书也写得这样好。你这一本新书,版权费赚了不少吧?你给爸爸一点儿又能怎样,对于你来说,那不过是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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