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听野点头,说好。
路听野在试衣间换衣服,沈常乐无聊,就去逛女装配饰区。
四周安安静静的,整层楼就沈常乐一个人,店员也知道客人们注重隐私,并不会讨人厌地跟在后面。
这家店做的是年入百万千万的精英阶层以及更上的富豪阶层的生意,并不在乎店里是否门庭若市,追求的就是冷清高级感。
柜台上摆着很多精巧的小物件,深紫色的丝绒盒子里铺着几只胸针。有些是大牌的vintage款式,专柜不再生产,有些则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小众珠宝设计师的作品,宝石的品质不见得有多么出挑,但胜在设计和做工都精致,瑕不掩瑜。
沈常乐觉得其中一枚蜻蜓胸针很是可爱,翅膀透光,尾部镶嵌了镂空翡翠,一颗鸽血红点在蜻蜓的脑袋上,尾巴则是用翡翠和花丝黄金拼接而成。
说实话,这翡翠的水头算不上好,比起沈常乐收藏的那些顶级翡翠差的不是一丁点,好在颜色翠,鸽血红也艳丽,四瓣翅膀居然能活动,仿佛下一秒就能飞到小荷上,轻轻点水。
“你会打领带吗?”
寂静的空间里忽然响起说话声,沈常乐还拿着胸针,转过头,看见路听野走了过来。
少年很高,妥妥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平时看惯了他穿简单运动风,没想到穿上成熟绅士的礼服倒是令人眼前一亮。
他肩膀宽,腿长,撑得起,一路走过来,浑身都是锋利冷锐的线条感,帅得明火执仗,令人振聋发聩。
路听野正扣着衬衫扣子,贝母扣很小,不好扣,手臂上搭着一根领带,大步朝沈常乐走来,领带在空中摆着。
沈常乐感到一阵扑面而来的风,是从夏日浩荡的山野里吹过来的,带着一股横冲直闯的劲。是什么装束都束缚不了,压不住的劲。
这劲冲到她的胸腔,心脏砰砰跳了下。
路听野很快走到沈常乐的跟前,把领带递给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我不太会打领带,你帮我好不好?”
沈常乐下意识说了句好,她帮他打就是,她根本没反应过来,店里随便一个店员都能打领带,路听野又何必跑到这来找她?
沈常乐随手把蜻蜓胸针放回紫色丝绒盒子,接过领带,路听野顺势俯身弯腰,迁就的姿态,方便她把领带套在他脖子上。
人就这样低在她面前,两人的视线刚好平齐。
距离很近,够她看清楚他挺拔的鼻梁是怎样的走势,看清楚他根根分明的睫毛,看清楚他眼睛里朦朦胧胧的热意,看清楚他偶尔滚动的喉结。
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感觉,沈常乐没动,手指下意识捏了下领带。
“喜欢什么结?”她开口问,公式化的,声音很平静。
路听野抿了抿唇,确实对这个问题不太了解,他就知道一种温莎结,又怕连打个领带都是有讲究的,所以干脆让她决定,反正如今他的一切都是交由她决定。
他抱歉一笑,“.......这我真的不知道,以前都是随便穿穿,没弄过这么复杂的衣服。你喜欢什么结就打什么吧。”
他说的很坦荡,不知道就是不知道,没穿过就是没穿过,也不会故意装腔作势,也不会感到自卑。
说实话,沈常乐挺喜欢他这点。
坦荡。
她从小到大混的这个所谓上流社会的圈子,大家都有钱都见过世面,但或多或少都有些装。等毕业后进了娱乐圈,装b的人就更多了。
沈常乐垂下眼,看着手中这条暗红色印深蓝小花图案的领带,想到了一种特别的领结,努力回忆着步骤,然后抬手把领带圈在路听野的脖子上。
她从前上礼仪课时,跟着家庭教师学过打各种领带结,但从来没给哪个男人打过,学习的时候也是拿道具假模特练手。
路听野是第一个。
弯着腰,凑过来,让她打领带。
沈常乐手法不算娴熟,比划一下想一下,但动作慢条斯理,格外优雅,白皙的手指捏着暗红领带,鲜艳的对比,路听野只觉得眼睛被刺红。
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说实在有些诡吊。路听野呼吸均匀,心跳却是疯狂的,剧烈得像一头藏羚羊在高原上肆无忌惮地奔跑。
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乱糟糟的思绪,他想到一句话--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只要她想。
沈常乐正专注地绕着领带,觉得这安静的氛围太诡异了,找了个话题开口,大概聊聊天气氛就没这么诡。
“你以前没穿过西装吗?”
路听野轻轻嗯了一声,“第一次,以前没穿过。”
沈常乐的视线只是在手里的领结,有种过分的专注和冷静,“那我让店员给你量下尺寸,你选下喜欢的面料,再做几套合身的。到时候寄到上京来,日后肯定用的到。”
因为距离近,两人只要说话,气息必定会钻进另一个人的鼻息里,一点点的距离里充盈着各种味道。
薄荷海盐,白檀,乌木,玫瑰,互相交融在一起,混作一团,直到分不清那味道到底是哪一种。
“好。你选吧,都听你的。”路听野滚了滚喉结,低声回应。
“其实上京也有一家不错的工作室,常西的一些西装都是在那做的,等回去了找时间,我再带你去。这家店风格偏传统英伦,那家会年轻一些。”沈常乐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了,只知道若是不说什么,她整个人就成了木头。
她盯着手里的领结,就无法不去看他滚动的喉结。
不大不小的一颗,每滚动一下,就是一次蠢蠢欲动。
路听野眉心动了动,“常西是谁?”
沈常乐:“我弟。有时间带你见见,算起来他还比你大一岁。”
路听野下意识就想说“你弟弟终于找回来了吗”好在他反应快,猛地刹车。
沈家四年前就把沈常西找回来了,但一直没有对外公布,只有圈里熟稔的几家人知道。
路听野:“嗯。买西装的钱你记得从我工资里扣。”
沈常乐觉得他思维还真是跳脱,这才正眼看了他一下,嗤笑:“你知道一套多少钱吗?就你那丁点工资就敢狮子大开口。”
这种订制的手工西装比大牌成衣要贵的多,至少是几万起步,若是挑小众面料或者选择高级材质的扣子,那少说也是六位数。路听野一个月的工资顶多也就买半套基础款的。
路听野也笑,喉结又滚动了一下,“不知道,反正总有一天能扣清。扣不清更好。”
他声音有种清水般的冷冽感,偏偏语气低低柔柔的,像是蝴蝶在耳边煽动翅膀,轻微的气流滚进耳道,紧接着,在脑子里卷出一场狂风暴雨。
沈常乐听懂了他后面那句暧昧的,只是不做声,心跳继续加速。
她不知道为什么,一面觉得要制止他说这些有的没的,一面却有点儿享受这种令人脸红心跳的暧昧,和一个比她亲弟弟还小一岁的弟弟玩暧昧,是心脏跳到嗓眼口的刺激。
还带着点禁.忌。
这是女人的劣根性吗?嘴上说着喜欢成熟稳重的,但看到年轻帅气的男孩就是会心跳加速。
她继续手上的动作,加快,但又不能太快,太快了打出来的结就不好看了,她有点懊恼为什么要选这么复杂的结,也许是时间太久,路听野维持着俯身的姿势有点僵,刚想动一下,沈常乐诶了声,手指捏着领带,让他不要动,一动她就不知道该怎么打了。
玫瑰结就是很复杂。
但她觉得路听野这样风华正茂的少年配玫瑰再合适不过。
路听野低低笑了声,声音带些宠溺,“好,我不动就是。你慢慢来,大小姐。”
沈常乐垂着眼,呼吸有些重,他这一笑更是像蝴蝶效应卷起的最后一场灾难,鼻息里全是缭绕的香气,分不清是她的还是他的香气更蛊惑一些。
他是真的挺烦。
手中的一朵玫瑰花已经逐渐初具模样,就差最后几步而已,不知怎么,她开始有点心急了,手指关节不小心戳到了路听野的喉结。
他闷哼一声,眼眸变黯,喉结飞速地滑动了好几下。
空气变得晦涩而温热,让人无法理解为什么十二月的天还能这么燥热,空调似乎停止了运作,沈常乐盯着那颗喉结发愣,仿佛被什么勾住了,她忽然松了手中的领带,手指不受控制地碰上那滚动的,顽皮的小石头。
终于按了上去。
心里有种蠢蠢欲动的好奇。这喉结勾她很久了,挺坏的。
只要她按一下,那东西就滚一下,紧接着,周遭的皮肤居然慢慢红了。
路听野有点崩溃,心脏热得像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敏感的地方被人如此捉弄,他实在是受不了,心里想着死了算了,她弄死他都行。
路听野眼神陡变,倏地抬手,狠狠捉住沈常乐的手腕,低头,精准地咬上她刚刚戳他喉结的那根食指。
“路听野!”
沈常乐神色慌了,可手指已经被人咬在了嘴里。
路听野就这样咬住她的手指,跟野兽一样,锐利地直视她。
沈常乐感觉有电流从身体里窜过,像是被人抓到了隐秘的羞涩,脸红心跳又恼羞成怒:
“路听野,你放手!”
路听野仍旧牢牢抓着,让沈常乐感觉到这个年纪的男孩根本是不受控的。
随时随地能惹出一身躁。
路听野又是报复性地一咬,随后把人搂过来,迫不及待在她脸上狠狠亲了一口。
看着沈常乐呆住的模样,他笑,漫不经心开口:“还不是你先撩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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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抓住机会就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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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高权重太子爷×柔弱心机私生女
秦大小姐躲在酒窖和外国男友吻得难舍难分,谢琮月亲自带人抓了个正着。
离两家的订婚宴还剩一周,秦家上下人人自危。
秦老爷子带着千娇万宠的长女上门给谢家赔罪,高位之上,男人寒潭深目,不辨情绪。
次日,联姻的对象换了人。
秦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谢琮月这种人有交集。他是人人讨好奉承的京圈太子爷,她是被骂贱种长大,浑身上下伤痕累累的私生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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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琮月喜欢在练字的时候抱着秦皖,她小小的一只,像温顺的蝴蝶,栖息在他的掌心。
后来,谢琮月才知道,蝴蝶越是漂亮越是有毒。
他以为他是救她于水火的天,殊不知,他不过是她手中最锋利的刀。
秦皖从计划开始的那天就做好了被谢琮月打入毗娑地狱的准备,她知道,他能轻而易举地碾死她这只蚂蚁。
当他一只手扼上她纤细的脖子时,她还是吓得脸色发白,睫毛轻轻发颤,比兔子还胆小。
谢琮月忽地笑了,“皖皖,就你这胆,也敢玩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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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八岁差
群像/慢热
女主专注复仇,男主老房子着火
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博尔赫斯
第20章 疯狂小野
沈常乐心里就一个念头, 这个年纪的弟弟果然惹不得。
太躁动了。
她压抑住内心砰砰直跳的心脏,眼神不敢看食指上那道被路听野咬出的齿痕,也不敢抬手去蹭被他亲过的脸颊。
只能推路听野一把, 把手指藏进拳头里。
路听野知道这算是把沈常乐惹火了,想着还是老老实实道歉好了, 不然大小姐真发火了他还得绞尽脑汁去哄, 他咳了咳--
“姐姐--”
“谁是你姐姐?”沈常乐不悦地看着他,“路听野,我不过就是戳戳你喉结, 怎么了?这就是撩你了?你是不是没被女孩儿撩过啊。”
路听野一脸诚恳:“是。没有女孩撩过我, 我没经验。所以你要教教我。”
沈常乐:“........”
蹬鼻子上脸了?
她瞪他一眼,觉得他现在确实有点恃宠而骄,若不是看在他用的顺手,做饭好吃,她早就让他卷铺盖走人了。
“路听野, 你知不知道什么东西才咬人?”
“知道。狗。”
“...........”
沈常乐仿佛一拳打在棉花上, “你知道狗才咬人,那你咬我?”
路听野不以为意, 直白得让人心里发颤:“反正你时不时逗一下我, 也跟逗狗一样,我就当你的狗了,耍脾气, 咬咬你亲亲你又怎么样?”
我就当你的狗了, 咬咬你亲亲你又怎么样?
沈常乐一时接不上他的话。她只是想, 怎么有男人能这么无所谓地说要给一个女人当狗啊?
虽然她见过不少, 但那些都是想在她身上图点什么的, 或是钱或是名利或是通往上流社会的入场券, 可他们不知道,男人一旦世故就不可爱了,哪有女人喜欢世故的男人?算盘珠子都要掉进她的爱马仕包包了。
同理,若是什么都不图的男人怎么会对自尊这么无所谓?应该是拼了命的维护自己身上的傲气,用以证明他什么都不图吧。
看着路听野,沈常乐想到了陈嘉岁。
那个时候高三毕业了,她经常去找陈嘉岁,每次圈里有晚宴聚会之类的活动,她都喜欢带陈嘉岁去,时间一久,就有阴阳怪气的人在背后说闲话,说陈嘉岁是沈公主的狗,当公主的舔狗果真是一本万利的生意,说他家里那个小面馆不就是靠着公主的关系,才能从老破旧的南照区一下子鸡犬升天开进了全上京最繁华的商场,一炮而红发展成了连锁餐饮?
沈家的商场随便一个犄角旮旯的铺面年租金都是贵的要死,只有给陈记面馆的租金一年低到只要两万块,这就差写着白送了,而且还是在三楼美食区人流量最好的地方。
这件事确实是沈常乐在背后操作的,她不忍心看着陈嘉岁为了帮他父母找合适的门面天天跑来跑去,高三毕业的那个暑假,太阳又毒又辣,人在外面晒久了,就跟滚进油锅里的炸串一样,所以她让底下人去打招呼,给他们家留一个最好的店铺,反正那座商场是爸爸送她的十七岁生日礼物,她想干嘛就干嘛,不过是留个店铺而已。算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