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他家里有这么漂亮的女娃,他也要使劲拱她!哪怕把她当祖宗供起来都行!
宋爱芳挎着菜篮,也在人群之中。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女孩,那明眸皓齿的模样,让她心口都酥了一下。
想到女孩,她不由想到儿子赵文嘉。
儿子已经十八岁了,村子里像他这个岁数的人,孩子都快出生了。
只有他,好像老天欠了他一样,到现在了还没有找过一个对象。
也不是没有女孩主动往他身边凑,可他倒好,不是嫌弃这点就是嫌弃那点,三两句就把人姑娘给数落走了。
之前她还觉得儿子是太挑剔,可直到如今看到少女的身影,她才惊觉儿子的挑剔也算情有可原。
如果儿子对上程明绯那样的美貌,还敢挑剔吗?
这样想着,宋爱芳越加心动。
她得试试撮合他们一下,没准两人就看对眼了呢。
于是宋爱芳一回到家里,就对摊在床上,抽抽着小心脏的少年说道:“儿子,我刚碰到一个穿着黄裙子的女娃,她生得可漂亮啦,我保证你这次会喜欢!”
赵文嘉一动不动,置若罔闻。
他缺的是对象吗?是钱,是小钱钱!
宋爱芳:“我以前没有注意,现在才发现她好美。而且心动的不止我一个,我听到还有好几个人打算给她介绍对象呢。我告诉你,你可别磨蹭,一旦错过了程明绯别怪我没提醒过你!”
赵文嘉顿时垂死病中惊坐起,眼珠瞪得溜圆,“你说谁?程明绯?!”
他尖锐得嗓音刺的宋爱芳耳朵都疼了,“你给老娘小点声,不然我抽你!”
作者有话说:
女孩子应该有过和女主一样的心里,化妆一小时不出门溜一圈,总觉得亏了一样
第10章
赵文嘉哪怕再惊讶也不敢大叫大吼了,他娘可不是说着玩的,是真的会抽他!
别看他娘看着小鸟依人,实际上和母老虎没区别,一条街的女人加起来都斗不过她。
他顿时如猫见了老虎,怂唧唧的,声音又轻又缓,“我最爱的娘,你刚看到了程明绯,还打算让我俩处一处?”
别开玩笑了,他和程明绯怎么可能呢?他承认程明绯长得不错,完全按照他的审美长。
可是,程明绯就是个钱窟窿,吞金兽!如果他们真的在一起了,他的小钱钱就彻底保不住了,恐怕连吃饭的钱都得被抠个一干二净。
他才不愿意找对象呢,更不愿意和程明绯处对象。
单着多么好,想吃什么随意买,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这才是他喜欢的生活。
宋爱芳察觉到他的哀怨,眼睛一斜,“怎么,你又不愿意?不是我说,就你这条件,没准人家程明绯还看不上呢?”
嘿,程明绯还敢嫌弃他?
赵文嘉顿时不乐意了,双眸控诉,“我这条件怎么了?高中毕业,在城里当工人,关键是长得好看,不是我说,放眼十里八乡都难找到这样的!”
“你居然说她看不上我?她凭什么看不上我?”
宋爱芳冷哼一声,“凭什么?凭人家长得漂亮!就程明绯那张脸,哪怕是县城和市里也抢着有人要!”
要说现在的年代不看脸,那是放屁!
赵文嘉急眼:“不行,她不能嫁到县城!”
他不准!
只要一想到程明绯会嫁给旁人,他就恨不得将那人生吞活剥。
“你说不能就不能?”宋爱芳听着儿子怒气冲冲的话,隐约发现儿子并不如外表般平静,那就是对人家女娃也有点意思。
也是,谁能不喜欢程明绯呢。
“你如果真的不想让她嫁进县城,那就加把劲把人变成你媳妇。”
赵文嘉:“不要……”
他是不想让程明绯嫁给别人,可他也没想过要娶她啊。
“不要?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看干脆还是让程明绯嫁给别人吧。”
宋爱芳耸肩。
笑话,她这个当娘的,能不知道自家儿子想什么吗?
无非是有什么顾忌,才不敢和程明绯相处。
既然如此,那他就憋着吧,看他能忍到什么时候。
宋爱芳临走前的一句话,再次令赵文嘉心中生起了波澜。
是不是只要自己不娶程明绯,她早晚会穿着喜气洋洋的红衣另嫁他人?
他嘴巴紧紧抿着,身上到处都不舒服,就像被虫子咬了一样。
可是自己真的不想结婚,也不想娶程明绯。
好烦哦,程明绯就不能和自己一样,一生都不找对象不结婚吗?
而此刻浑然不知被惦记的程明绯,已经回到了家里。
程小然见到程明绯,立马屁颠屁颠跑过去抱住了她的大腿,“姐姐,我把它们都整理好了,是不是很棒?”
程明绯敷衍道:“嗯,很棒,现在把他们都抱到我的屋子里。”
这些东西价值不菲,一旦被爹娘看见了怕是又要解释。
而程明绯还没有想到合适的借口。
既然如此,还不如不让他们看到。
然后她嘱咐程小然,“千万别被爹娘知道,不然以后你就没有鸡蛋糕吃了。”
程小然人小鬼大,白了她一眼,“姐姐,我当然不会告诉爹娘啦。谁让你是主犯,我是从犯呢,我可不想被爹娘锤死!”
程明绯睨他,“你这臭小子,还知道主犯从犯啊?那你说说我们是犯了什么事?”
程小然双眼清澈,“我们当然诓骗赵哥哥的钱啊,你别以为我人小就没看到,赵哥哥离开的时候,眼圈都红了,一定是后悔了买这些东西。”
程明绯捶了捶他的小脑袋,“胡说,这怎么能叫诓骗呢,明明他是心甘情愿出的钱!你不知道,他当时掏钱的时候,激动的手都抖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他太高兴了!毕竟能为我花钱,是他的福气!”
程小然哼了一声,“姐姐,那这种福气可真不好受呢。”
他决定,更改赵哥哥在他心中的形象,除了抠门之外,再新加一条傻蛋。
两人把东西收拾好,顺利地躲过了王红梅和程保国的双眼。
夫妻俩都没有顾虑那么多。
只是晚上一家人吃饭的时候,程保国纳闷地开了口,“红梅,刚才下工的路上,你有没有觉得有人在偷看我们?”
他这么一说,王红梅顿时想起来了,“你也发现了?我还以为我看错了呢?”
如果是一两个人也就罢了,可接连五六个人都在偷看她,害得她到现在都以为是裤腰带没系好呢。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程保国摇摇头,“不知道,反正我们没犯什么事,就算改天麻烦找上门,我们也行的正坐得端,不怕他们!”
程明绯竖起耳朵听了几句就失了兴趣。
害,她还以为有什么八卦呢,没想到就这啊!
可她不知道,这件事和她扯上了关系。
昨天偷偷观察程家夫妻的几口人,第二天就有事没事往王红梅和程保国身边凑,明里暗里打探程明绯的婚事。
他们可是亲眼看到了那女娃的长相,每个都想拐走当儿媳妇。
于是在田里忙活的夫妻俩迎接了一波又一波人,面孔也由原本的惊讶渐渐变得无语。
等又一批人走了,身边清净了,程保国才朝王红梅挤了挤眼睛,“明绯才十八岁,至少还要在家里呆两年,他们这群人都在想啥呢。”
王红梅:“哼,他们想的美,我才不舍得把明绯嫁给庄稼汉呢!”
程保国深表赞同,“对,对,就我们明绯那学历,那模样,那厨艺,个个都拿得出手,哪怕是嫁给吃商品粮的人,我还觉得亏了呢!”
在他们心里,女儿值得最好的。
自然而然的,他们也没把那些人的话放在心里,甚至觉得都没必要把这件事告诉女儿让她徒增烦恼。
于是,当村民都讨论程明对象的时候,只有当事人还蒙在鼓里。
而赵文嘉工作一天回到村里,猝不及防就听到程明绯要找对象的事情,顿时气得磨牙。
他的牙齿咯嘣咯嘣响着,脸色铁青。
她就那么着急对象吗?就不能再等等?
她也不想想找对象有什么好处,不仅吃你的喝你的,而且你所有的好东西都要分一半给人家,这就是冤家啊!
她怎么就不明白呢?
他急得直转圈。
不行,他不能坐以待毙!
他要想办法拖住程明绯,最好拖个几十年,让她无暇腾出手找对象!
这件事迫在眉睫,他得赶快琢磨琢磨。
作者有话说:
男主现在是见色起意,对女主有占有欲,有喜欢,有心软,但还不想让女主打乱他平静的孤寡生活~
第11章
赵文嘉额头冒汗。
几分钟后,他还真想出了一个点子。
她程明绯不是想找工作吗?
那么他就如她所愿,给她寻一份工作。
有了工作,她就会大把时间耗在上面,这样就没工夫再琢磨找对象的事情了吧。
这年头虽然工作不好找,但有钱能使鬼推磨,他就不信没有人心动。
等着吧,无论如何,他都要把她对象搞黄!
于是接下来几日,赵文嘉就明里暗里打听纺织厂有没有工人要卖掉工作。
别问他为什么只搜罗他所在的纺织厂,而不去附近的印染厂或者糖厂。
原因很简单,他要把程明绯放在眼皮低下看着才安心。
万一去了隔壁厂,她偷偷的找了一个工人对象,他去哪哭去?
他才不做这种赔本的买卖呢。
程明绯对此事一无所知,她闷闷不乐,还在苦恼找工作的事情。
她记得每到招工的时候,各厂都会贴出告示,以便大家报名。
可招工季早就过去了,下一次要等到明年才开始。
明年啊,时间太久了,等到招工她早就被饿死了。
说起饿死,其实程明绯早就想过寻死。
玉帝只说让她在凡间呆一生,并未提及一生要多久,所以可以是短短数年,也可以是漫漫几十年。
她完全可以早早的自行了断,然后回归天庭。
她想了好多种死法,可都被她一一否决了。
饿死?不行,皮包骨头的模样太难看了,她才不要死得那么丑!
撞墙死?不行,头撞个血洞多痛啊,她娇娇嫩嫩的,才不要被痛死!
跳河死?不行,浑身湿漉漉被人抬上岸,身子都被人看光了,她还要脸呢!
吃老鼠药?不行,七窍流血丑的像地府里的鬼一样,被仙友知道了定会嘲笑她。
……
她犹犹豫豫,最后一个都没有选,苟活到了现在。
程小然提醒:“姐姐,该挖野菜了!”
程明绯气得吐气。
看看,她这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好不容易吃了几天细粮,又一朝回到解放前。
如果可以的话,她真的想让昏庸的玉帝尝尝这野菜的滋味。
还有那个被她胖揍的小仙童,该不会是玉帝的亲儿子吧,不然怎么他的命就那般好,吃香的喝辣的,酸得她眼馋。
但她很快否定了这个想法。
倘若小仙童真的是玉帝的儿子,玉帝才不舍得把他贬下凡呢。
肯定是她太愤怒了才会这样胡思乱想。
她无奈地叹了口气,“走吧,上山挖野菜。”
程小然觉得姐姐好像有特殊的本领。
他的小伙伴每次找野菜都要耗上大半天时间。
可他的姐姐,轻而易举就能找到一片野菜地。
看着眼前这片湖泊大小巴掌高的野菜,他的双眼里充满了不可思议。
“姐姐你是神仙吗?随便走一走,就能找到好多野菜。”
程明绯挑眉,“被你看出来啦?我告诉你,我可是天上的仙女,天上的花朵都靠我培养出来呢!”
她自打出生就能和植物沟通,并对它们有浓浓的亲切感,总想逗逗它们。
她很喜欢和它们聊天,自然的花儿不舒服了,也会依恋地告诉她,所以她养育的花儿独一无二的美。
虽然现在这项能力有所减弱,但也无伤大雅。
别说是寻野菜,就算在这大山里找野鸡野兔,对她来说也不算难事。
她只要和小草大树沟通几句,很容易就能抓到它们。
她还在洋洋得意,程小然已经蹲下了小身板,老老实实地挖野菜。
姐姐好能吹牛皮哦,他就是随口一夸一夸,没想到姐姐一点也不矜持,他都替她脸红。
程明绯去另一边挖。
她也是傻,明明可以让野菜自己从土里蹦跶出来的,可第一次愣是忘了。
还好现在不晚。
趁着程小然不注意,她轻轻和野菜沟通了几句。
几秒后,野菜就像长了手脚一样,齐刷刷扒开旁边的泥土蹦了出来,然后又乖乖躺成一团,任由程明绯把它们装进竹篓里。
重复了几次后,竹篓已经半满了。
“小然,你呆着别乱跑,姐姐去附近看看。”
刚刚野菜说不远处有人参,她决定去看看。
没想到在天上被嫌弃的连哮天犬都不吃的人参,在这里居然能卖好多钱!
这倒是便宜她了,她要把人参都刨出来换成小钱钱。
果然,附近有两颗人参。
一颗是百年的,一颗是三十年的。
她顿时如看到了金子,双眼闪亮,“你们蹦出来吧,慢点哦,小心点别把根落下了。”
两颗人参跃跃欲试的动作一顿,然后慢吞吞地拨开泥土,扭扭身,甩甩胳膊腿,确保自己没缺胳膊少腿,才迅速地跳到了程明绯巴掌里。
程明绯弯了眼睛,小手抚摸着它们的身体,毫不吝啬地夸奖道:“真乖!”
人参亲切地抱住她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