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穿成年代文对照组后——邈邈一黍【完結+番外】
时间:2023-02-27 12:08:22

  顾青挺着肚子,她已经怀孕六个月了,这个孩子是上辈子没有的,赶在计划生育之前要的,希望是个小囡囡,她有两个儿子,却没有一个女儿。
  “你们一家可算是回来了,自从收到你们的信,爸现在一下班就往家赶,妈更夸张,跟人借了不少肉票,就等着你们回来了。”顾青边说着,边从兜里掏出几块糖递给小侄女,“安安吃糖。”
  “谢谢大伯母。”林年年接过糖,好奇的打量着书中的女主角。
  和她想象中很不一样,女主角烫着星爷电影里包租婆式的狮子头,穿着白色睡裙,可能是因为怀孕的缘故,人显得很富态。
  不像电影电视剧里的女主角,看起来很普通的一个人。
  “安安真懂礼貌。”顾青夸道,“这孩子上育红班了吗?”
  和她肚子里的孩子一样,侄女林安也是上辈子没有的。
  上辈子她嫁过来后没有接婆婆的班,后来知青下乡的政策出来后,婆婆把工作给了小姑子,公公把工作给个小叔子,家里谁都没下乡当知青。
  小叔子的运气很好,本来接公公的班是去车间做工人,可小叔子只在车间待了半年,就拜了运输队的队长为师,后来又调动关系成了运输队的司机,司机的福利可比普通工人强多了。
  这还不算完,上辈子小叔子和姜露一直到七六年才结婚,七七年恢复高考,两个人居然都考上了师范大学,上大学的时候还生了孩子,毕业后又都当了中学老师,工资不低,学校还给分了房。
  除了因为计划生育只生了一个女儿外,小叔子和弟妹上辈子别提多让人羡慕了。
  重生后,她做的第一个改变就是出去工作,但工作岗位难得,她便想着接婆婆的班,反正小姑子早晚都是要嫁出去的人,不想下乡嫁人就是了。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因为婆婆没有了工作,公公一个人的工作不能分给两个孩子,干脆就一个没给,小叔子下了乡,小姑子在报名前一天找人领了证。
  小叔子下乡,原本用不着下乡的姜露也跟着去了,去就去吧,反正两口子将来都能考上大学,又不是回不了城。
  七三年,小叔子下乡。
  七六年,小叔子和姜露在乡下生下林安。
  七七年没有考中的喜讯传来。
  七八年也没有考中的喜讯传来。
  等了又等,一直到现在,知青回乡的政策落实,小叔子一家才回城。
  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虽然她并不是故意的,虽然这些阴差阳错也不全都是她导致的,但顾青心里还是感到抱歉。
  “没去,我和阿北奉行快乐教育,小孩子嘛,还是应该有个快乐的童年。”从不服输的姜露笑盈盈开口,“我们还给孩子改了名——林年年,童年的年。不过阿北也说了,寓教于乐,让孩子在玩耍中学习,年年给长辈们背段诗吧。”
  她才不会说凤凰屯生产队没有育红班呢,连小学都要到隔壁生产队去上。
  姜露看向女儿,背段长的难的,一听就很唬人的。
  林年年眨了下眼睛,收到。
  “浔阳江头夜送客……”
  “冰泉冷涩弦凝绝……”
  “夜深忽梦少年事……”
  “春江花朝秋月夜……”
  “……江州司马青衫湿。”
  最后一句落下,林年年两手装作捏住裙边的样子屈膝行礼。
  871字的《琵琶行》,可不属于小学教材的内容,是林年年去年备战港城中小学生诗词大赛时背下来的,是她目前会背的古诗词中最长的一首。
  林二少和姜露带头鼓掌,脸上满满的骄傲。
  林父一边鼓掌,一边笑的合不拢嘴,他们家这是要出个女大学生呀。
  林母偷偷擦了擦眼泪,小儿子从前就是家里最会读书的一个,要不是没赶上好时候,说不准现在也是大学生了。
  在场鼓掌的所有人里,林向南的掌声音量是最大的,这么多的字,这么拗口的句子,哪位侄女这么小就能背下来。
  还快乐教育,他没看出这教育快乐在哪儿,小侄女是聪明,但他弟也是真有耐心和狠心。
  顾青跟着大家伙一块鼓掌,脸上的表情稍稍有些不自然。
  现在这幅场景似曾相识,上辈子的时候,小叔子和弟妹可不说什么快乐教育,孩子三岁大就送各种兴趣班,学过唱歌,也会跳舞,还会弹琴说英语,每次家庭聚会,都是小叔子一家出风口的时候。
  这辈子小叔子和弟妹没了上一世的条件,可总想拔尖的心是一点儿都没变,在乡下当知青都没忘了教孩子背诗。
  这么大的动静,林向南和顾青的俩儿子也被吵了起来,揉着眼睛打开房门。
  老大林博远,今年六岁,是红星小学的一年级新生。
  老二林博识,和林年年一样,也是四岁,比林年年大了三个月。
  三个小娃娃站到一起,看上去都不太像一家人。
  六岁的林博远穿着立领的小白衬衣,黑色长裤,脚上还趿拉着一双白色球鞋,打扮的洋气极了。
  四岁的林博识,身上的衣服样式也很时髦,只是旧了些,裤脚有几处补丁,而且很是松垮,并不合身,显然穿的是旧衣服。
  同样四岁的林年年,比林博识要矮半头,身上的衣服也不合身,偏大而且灰扑扑的,是用大人衣裳改小的。
  穿着补丁衣服的林二少,想吃软饭的想法渐渐坚定,林家人多,老两口又只有林父还在上班,但姜家就不同了,他老婆是独生女,岳父岳母都有班上。
  姜露此时脑子里已经浮现出几十套女式童装的样式,还有各种各样适合小女孩的编发,她从前就热衷于打扮女儿,现在换了个世界,她闺女也得是人群当中最靓的崽。
 
 
第3章 
  被吵醒的不止两个男孩,还有住在对门和旁边的几户邻居,大伙纷纷出来看热闹。
  “你们小两口可算回来了。”
  “回来就好。”
  “姜丫头回来了,老姜知不知道。”
  “我去跟老姜两口子说一声。”
  这里是服装厂的家属楼,姜露的父亲姜山从部队因伤退伍后就一直在服装厂当仓库管理员。
  林家搬到这里来没几年,但姜家已经在这里住了二十多年了。
  “张叔您先等等,我和爱人这就带孩子过去,不劳烦您了。”姜露赶忙道,原身妈住的那栋楼就在这栋楼后头,这么近的距离,哪能让别人去报信儿。
  “你看你,多管闲事儿了吧,前后住的这么近,人家姜丫头肯定要带爱人孩子回去的。”张婶笑眯眯的道,在‘爱人’两个字上加重了声音。
  “姜丫头,给大伙介绍介绍你爱人呗。”
  “得了吧,小姜的爱人小林你不认识吗,以前没少到咱们家属楼附近玩,小两口可是青梅竹马,去年探亲大家伙都是见了的。”
  “说起来我还是看着这俩孩子长大的,青梅竹马,现在又成了爱人,多好的缘分。”
  一声‘爱人’引来一片揶揄打趣声,姜露赶紧跟公婆打了招呼,带着爱人孩子直奔爹娘家。
  林家住五楼,姜家则是住一楼,虽然都是服装厂的家属楼,但楼和楼之间还是有区别的,姜家所在的家属楼又被人私底下称为干部楼,顾名思义这栋楼里住的都是干部。
  干部楼和普通家属楼的区别在于面积更大,客厅、卧室和普通家属楼是一样的,但每家每户却多了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
  姜父并不是厂里的干部,但他情况特殊,抗美援朝时右小腿被炮火炸烂了,姜父是荣誉军人,是国家英雄,厂里为了照顾姜父的身体,所以在分配房子的时候给了姜父有独立卫生间的一楼。
  姜母是市三院的医生,成分不太好的医生,解放前家里是大地主,后来经人介绍嫁给了伤残军人姜父。
  一前一后的两栋楼,姜露从婆家门口到娘家门口都用不了五分钟。
  回婆家要敲门,但回娘家却不用,原身下乡时就一直带着家里的钥匙,中间丢过一次,去年回家探亲的时候,姜父又给女儿配了一把。
  用钥匙打开门,姜露却往后退了一步,使眼色给丈夫:你先进。
  面对公婆,姜露可以泰然处之,但到了原身的父亲这儿,却相当紧张,怕露馅,也怕伤了这位老人家的心。
  姜父只有原身这一个孩子,而且姜父和姜母夫妻感情一般,在原身很小的时候就分房睡了,姜母甚至不太愿意回家,总是抢着在医院值班,宁可睡在医院的值班室里,也不想回家。
  原身小时候一直都是姜父在照顾,父女俩感情很好。
  林二少走在最前面,还没见到人,先喊了声爸。
  “爸,我和姜露还有孩子来看您了。”
  正在刷牙的姜父愣了愣,嘴巴里的泡沫直接咽了下去,打开卫生间的门,拐杖也没拿,直接扶着墙单腿跳到卫生间外。
  “闺女回来了,回来了好,回家就好,小林你快坐下,露露去给孩子拿零食,还在原来那个柜子里放着。”
  姜露还没动,林二少就先蹿到岳父跟前,一把将岳父扶住。
  “爸,我扶您,您说您慌什么,嘴上都还带着牙膏沫呢,我们一家三口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往后长长久久的陪着您。”
  林二少把人扶到卫生间,丝毫没有见外的样子,直接把漱口杯递给老丈人,扭头撇见老丈人的拐杖,和记忆中的一样,还是一根普普通通的木棍,底部连个防滑设计都没有。
  “您这拐杖该换了,知道您臂力好,不用把拐杖拄到胳肢窝以下,但这么根棍子既不防滑也不防摔,我们怎么敢把孩子交给您带,还是得换根专业的。”林二少小嘴叭叭叭说了一通。
  姜父一手扶住洗手池,一手拿着漱口杯,听完便宜女婿的话,差点被漱口水呛住。
  这是女婿能说的话吗,关系不亲密到一定份上的子女都不能说这样的话。
  他这条腿被炸了快三十年了,刚开始那几年不能接受,后来也慢慢接受了,只是还是听不得‘残疾’‘瘸’这样的字眼,宁可拄根木棍,也不愿意去配专业的拐杖。
  他也知道自己是在自欺欺人,但有时候能骗骗自己也是好的。
  姜父没吭声,林二少的嘴还在叭叭说个不停:“您这也就是没赶上好时候,要是生的晚,应该能安假肢,毕竟您只有小腿没了,安假肢还是比较容易的,国外应该有这项技术了,不知道咱们国家有没有。”
  “我要是生的晚,不用打仗,也就不会少半条腿了。”
  姜父实在是愁,他从前怎么就没发现小林是这么个……天真烂漫的性子,太容易得罪人了,将来还不是他闺女受累。
  从前看着还靠谱,如今下乡做了几年的知青,没把人历练出来,怎么反倒口无遮拦了。
  老爷子愁归愁,可对女婿口中的假肢还是很感兴趣的,板着脸问道:“你从哪儿听说的国外有假肢?”
  “在火车上听人说的,安上假肢之后,进行适当的锻炼,不用拐杖也能走路,而且像您这样的,穿条长裤再穿双鞋就能把假肢遮住,走在大马路上都不会被人发现不对劲。”
  姜父疯狂心动,脸一瞬间都涨红了,可还是问道:“有你说的这么好吗?”
  “怎么没有,国外还有运动员带着假肢参加跑步比赛呢。”
  他都见过,不过想到目前是七十年代,而且这还是一本书,林二少只能往回找补:“反正我都是听火车上的人说的,人家也不可能空穴来风,既然知道这个消息,咱们就多打听打听。”
  姜父努力克制住激动的情绪,女婿是好心,就怕这项技术国内还没有,他表现的太激动,怕这孩子将来会自责。
  “你们要是愿意把安安交给我照顾,我明天就把拐杖换了,上班的时候不能带孩子,但下班后我就没什么事儿了。”
  何止是没什么事儿,家里头空荡荡的,空的让人心里发慌。
  妻子年前就向医院申请了宿舍,这大半年都住在宿舍里,眼下形势越来越明朗,不再讲究成分论,他估摸着要不了多久这段没有感情的婚姻就该离了。
  林二少哪里只是想把孩子交给岳父,他想一家子都搬来。
  “我和姜露给孩子改了个名,往后不叫安安了,叫年年,童年的年。”林二少解释完孩子的名字才道,“我们肯定放心把年年交给您照顾,不瞒您说,我和姜露还想搬过来住呢。”
  搬……搬过来住?
  姜父此时内心的激动不亚于刚刚听到假肢时的激动,结结巴巴的道:“那就搬过来啊,家里又不是住不开,我还能给你们搭把手带孩子,露露以前的卧室我都还留着呢,不过那间房要小一点,我把主卧腾出来给你们,客厅也能像别人家一样间隔出一间卧室来给年年单独住。”
  本来不想跟女儿女婿说妻子的事儿,但这会儿妻子搬出去住反倒成了优势。
  “你岳母年前就搬到宿舍去住了,她那个人你也知道,能不回家就不回家,这套房子咱们一家四口住多宽敞。”
  怕女婿有心理负担,姜父还道:“我一个拄着拐棍的老头子,你们当女儿女婿的不放心搬过来住,大家伙肯定也都能理解。”
  没有上门女婿这回事儿,住在女方家里也不代表入赘,他老头子情况特殊嘛,孩子们不放心。
  翁婿俩可谓是一拍即合,老丈人想让女儿一家搬过来住,当女婿的怀揣着一颗想吃软饭的心。
  客厅里,摆放小半桌的零食,有面包、桃酥、糖块,也有炸丸子、炸藕盒、糖包、豆包,甚至还有两瓶汽水。
  母女俩一边吃着零食,一边听着卫生间里传来的对话,门都没关,坐在客厅里自然听得真真切切。
  比起婆家没有窗户的卧室,姜露当然也更倾向于搬到娘家住。
  穿书前,她嫁入豪门的头几年,和丈夫一起住在老宅,老宅里不光有公公婆婆,还有两个妯娌。
  以姜露的经验,世界上最难处理的绝不是情侣关系和夫妻关系,也不是亲子关系,而是婆媳关系,妯娌关系仅次于婆媳关系。
  她以前的两个妯娌,大嫂是名门闺秀,弟妹是海归精英,没一个省油的灯,她在婆婆和妯娌们里就像一个没见过世面的笨蛋,也就一张脸能压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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