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小饭馆[美食] ——雪刀【完结】
时间:2023-03-09 11:38:49

  “请慢走。”
  李军回味着青椒炒饭的味道,突然出声,“老板,你家炒饭这么好吃,以后我们还会常来的。”
  “谢谢,欢迎常来。”
  等三人离去,袁如珠收拾桌子,洗干净碗筷。
  及至午时,村里有人来吃饭,到了下午,又有村民来吃饭。
  天色泛黑时,如珠饭馆打烊。袁如珠坐在饭馆里,计算今天的营业额。
  王志他们三人吃了三碗盐菜炒饭,三碗青椒炒饭,还打包走了三碗青椒炒饭,一共是237块,两个村民都点的是盐菜炒饭,一共是50块,所有钱加起来,今天的营业额是287块,刨除去成本,也赚了200多。
  今天挣的钱,是除去开业那一天赚的最多的,袁如珠弯弯嘴角,拎包回家。
  回家时经过屠户家,袁如珠去买了一大块五花肉,快步拎回去。
  “幺姨,幺姨爹,我回来了。”
  发现袁如珠手里拎了一大块肉,小夏小秋高高兴兴地围过来,“肉!有肉吃喽!”
  吴桂芳走近,“咋买这么大一块肉?”
  “今天赚了不少钱,明儿咱们吃点好的。”
  “今天赚了不少钱?”
  “嗯,毛利润都快三百了呢。”
  “这么多?”吴桂芳有些高兴,“今天咋赚了这么多?”
  “有外地的人来吃饭了,所以赚了不少,所以我买了肉,吃点好的庆祝庆祝。”
  吴桂芳点点头,接着有些心疼地摸摸肉,“咋买这么大一块,买多了,一半就够吃了。”
  “多买点,明天我们敞开肚皮吃个够。”袁如珠笑吟吟,把肉拎进灶屋里放好。
  月亮打打呵欠,身影在天空中渐渐隐去,太阳来接月亮的班,渐渐爬上天际,背后披着一身朝霞织成的金红披风。
  金红发亮的披风将身上的金辉抖下来,抖到了李家小院里,霎时间,小院宛若刷上了一层薄薄的胭脂,红灿灿的一片。
  袁如珠站在屋檐下,欣赏满院朝霞,然后伸伸懒腰。
  洗漱过后,袁如珠系上围裙。锅烧热,她把昨天买的五花肉放进锅里,把猪皮烧黄。猪皮烧的焦黄时,将之放入凉水里浸泡几分钟。
  五花肉泡好之后,拿刀将猪皮上面的杂秽刮干净,然后下入冷水锅里,加入米酒和姜片,开小伙炖煮。
  锅里咕嘟咕嘟,二十分钟过去,五花肉已然定型,袁如珠将五花肉捞出来清洗干净,拿刀成一坨一坨的小方块。
  切出来的小方块整齐均匀,大小完全相同,像是机器切出来的一样,干净又漂亮。
  一个一个小方块的五花肉切出来,袁如珠开始炒糖色。
  锅里下油下白糖炒化,白糖逐渐变成红色,接着她将开水倒进锅里,慢慢熬,慢慢炒。不多久,糖色炒好,盛出备用。
  倒油烧热,她把五花肉下入油锅里,小方块状的五花肉在油锅里滋滋啦啦作响,猪油一股一股地被炒出来,油肉喷香时,下葱姜蒜爆香。
  葱姜蒜爆出来的香味五花肉的香味互相碰撞,在空气里碰撞出令人垂涎三尺的浓烈香味。
  这时,在锅里加入桂皮香叶八角炒香。一勺米酒撒入锅内,炒匀。
  炒了片刻,她把红亮亮的糖色倒进锅内。一瞬间将炒香的五花肉染成了红润润的颜色。
  通过煎炒锁住的水分之后,袁如珠往锅里倒开水,水位没过五花肉之后,盐、冰糖、生抽、蚝油、老抽通通下入锅内。
  加入这些调料上色之后,锅里的汤汁愈发红浓。
  袁如珠拿起锅盖盖上,转小火焖炖五花肉。
  咕嘟咕嘟咕嘟,锅里的汤汁沸腾着,从锅里沸腾出来的香味无孔不入的钻进灶屋每一个角落。
  在院子里剁猪草的吴桂芳闻到这香味,放下猪草,快步去往灶屋。进入灶屋,她盯向直冒肉香的锅,舔舔嘴巴。
  袁如珠侧过身,“幺姨?”
  “你这红烧肉炖得可真香。”吴桂芳笑道。
  “那等会你多吃点。”
  这时候,被香味香醒的小夏和小秋像两只小鸟似的,钻进了灶屋。
  小夏冲过来,“好香呀!”
  小秋眨巴着大眼睛,“肉肉,香!”
  他俩围在锅边,一眨不眨地盯着锅,深深地吸着空气里的香味。
  “姐姐,什么时候才可以吃啊。”小夏问。袁如珠削着土豆皮,说:“还得炖四五十分钟,还早,你们回去再睡会儿。”
  今天是周六,小夏不上学,一般情况下,周末小夏得睡到八点才醒,至于小秋,年纪小,觉多,也醒得晚。这会儿才七点多,他俩肯定没睡饱。
  “不睡了,我要等红烧肉。”小夏擦擦嘴角的口水,立即去灶门口烧火。小秋也搬了小凳子过来,坐在灶屋里等肉炖好。
  锅里的五花肉炖制着,油脂逐渐减少,剩下的油脂缓缓渗进肉里,使得肉质越炖越嫩。大概五十分钟后,小火转大火收汤汁,汤汁收浓,炖得香嫩的肉块躺在红亮浓郁的汤汁里,盈汪汪地颤着,袁如珠把里面的香料挑出来。
  待汤汁更加浓稠之时,红烧肉出锅。用勺子将红烧肉堆积在盘子里的时候,红烧肉一颤一颤的,颤出了油亮亮的汤汁。
  盘子里的红烧肉一块一块地堆积着,鲜红润亮,肉皮晶莹,红酥油润,盈汪汪地能挤出水波似的,直教人口舌生津,馋虫几乎要从肚子里跑出来。
  端着做好红烧肉走出灶屋,袁如珠朝院外里喊了一声,“幺姨爹,吃饭了!”
  李长贵正在篱笆前的小溪流里洗脚,洗干净脚,他扛着锄头快速进院子。
  一进院子,浓浓的肉香便扑面而来,他深深一呼吸,肉香登时钻进五脏六腑。
  快步进了堂屋,他扬起声音:“老远就闻到香味儿了。”说着他入座。
  袁如珠拿起筷子,给李长贵夹了一块红烧肉,“幺姨爹,一大早就去锄地,累了吧,来,多吃点肉补补。”
  李长贵笑呵呵的,黝黑的面庞上团起笑纹,“不累,你们也多吃点。”
  筷子夹起红烧肉,红烧肉抖了抖,只是夹起来,不用尝,用筷子就能感受到它的弹润。油汪汪的肉在筷子间花枝乱颤,几乎快要滑下去,李长贵快速将红烧肉送入嘴里
  牙齿先碰到的是肉皮,肉皮很是弹牙,酥中透糯,毫不费力地就能咬开。
  一瞬间,又香又甜,又咸又鲜,又糯又软的肉蹦跳进嘴里,滋味肥而不腻,香酥弹牙,汁味浓醇,入口即化。
  肉的口感既紧致又香软,紧致与香软两个有些矛盾的口感贴合在一起,竟破天荒的和谐!
  紧致香软的红烧肉从牙齿到舌尖,到舌根,到喉咙,到食道,再到肚子里,所经之处,尽数留香。
  李长贵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没有时间说话似的,又去夹红烧肉。
  小夏小秋不停嗷嗷叫,吃得满嘴流油,吴桂芳也吃得满嘴流油。袁如珠看了看埋头苦吃的他们,说:“慢点吃,别噎着了。”
  盘子里的红烧肉快吃完,她拿起盘子,去灶屋里添红烧肉。
  将锅里剩下的红烧肉全部盛到盘子里,然后舀起肉汁,尽数淋到肉块上。
  一个个小肉块躺在红亮亮的肉汁里,贪婪地吸吮着肉汁。袁如珠看着手里在吸收汤汁的红烧肉,不禁咽咽口嗓子,随之快步把肉端进堂屋。
  重新坐回桌子,袁如珠往米饭里舀了几勺酸水土豆丝汤泡饭,然后再舀起红烧肉里的肉汁,晕进碗里。
  米饭、酸水土豆丝汤,红烧肉肉汁混合在一起,搅拌均匀之后,袁如珠舀起一勺送入口中。
  泡过土豆丝汤的米饭酸酸的,带着红烧肉的香甜,吃起来十分有滋有味,她微微眯眼,继续吃。
  小夏见状,也用土豆丝汤泡饭,再加红烧肉肉汁搅拌,尝过之后,他说:“妹妹,泡汤再加肉汁,好吃!”说着他给小秋舀汤舀肉汁。
  吃了泡过土豆丝汤和肉汁的泡饭,小秋眼睛弯成小小的月牙儿,“还要,哥哥,小秋还要吃。”
  小夏立刻给她泡饭。
  袁如珠把碗里的泡饭吸溜完,又吃了一块肉。
  吃着酥糯弹牙的红烧肉,她吐气,很久没有吃肉吃得这般畅快了。
  穿越过来的这一二十天,就吃了三回肉,每次吃肉还不能敞开肚皮吃,吃得实在是不尽兴。
  她抹抹嘴角的油,能敞开肚皮吃红烧肉,真是开心呀。
  院子外面,背着背篓路过院子的老大爷闻到院子里飘出来的肉香,不禁咂嘴,“长贵家在做啥好吃的,咋这么香。”
  丝丝缕缕的肉香里,透着甜,透着咸,透着鲜,极致醇厚的香如钩子一般牢牢地苟住了味蕾。
  红烧肉的香味。
  他还没吃过闻起来这么香的红烧肉。
  老大爷仰起脖子嗅香味,一时迈不动腿了。
  不知多久过去,兜里的手机乍然响起,惊醒了老大爷,他忙接电话。
  老伴儿的声音从手机里吼出来,“你不是说马上就到家了?这都快十五分钟了,你还没到家?干啥去了?再不回来,饭都冷了!你还吃不吃早饭了?”
  老大爷忙道:“这就回来这就回来!”
  恋恋不舍地再次闻了闻空气的香味,老大爷背着背篓快速离开。
  作者有话说:
  第一更~
  能敞开肚皮吃红烧肉,真开心呀!中午了,好饿,吃红烧肉和酸水土豆丝汤去了,下午或者晚上有二更^_^
  我滴完结美食文:御厨的小饭馆[美食],开局一个路边摊[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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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见好◎
  吃完早饭,袁如珠拎着包去往饭馆,小夏小秋也跟着去了饭馆,李长贵去地里做农活,吴桂芳留在家里做家务。
  乡间小路两边开满了花儿,金灿灿的日光打在花瓣间,花儿宛若被镀一层金,熠熠生辉,格外赏心悦目。
  袁如珠欣赏着道路两边的花儿,小秋一边拍掌一边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
  小夏牵着小秋,也跟着唱歌,“我去上学校,天天不迟到……”
  稚嫩的童声在灿灿的阳光和馥郁的花香里脆生生地环绕,袁如珠瞧了一瞧高兴得不得了的俩小孩。
  大概是早上吃了红烧肉,吃够了肉,俩小孩情绪一只很亢奋,她摇头笑了笑,继续往饭馆走。
  将将抵达饭馆,就见饭馆门前站了好些人。
  “老板!你终于来了啊。”赵小刚一发现袁如珠的身影,立刻向她招手。
  袁如珠快步过去,“这么早就来了?”
  “嗐,这不是想早点吃到你家的炒饭。”赵志刚伸手往后指,“喏,我把我家人还有朋友们都喊来了。”
  他带了差不多七八个人来。
  袁如珠噙着笑,“谢谢啊。”
  打开饭馆门,一群人鱼贯而入,找到位置坐下后,赵小刚拿起菜单点菜。很快点完单,袁如珠快速去往后厨。
  乒乒乓乓,乒乒乓乓,厨房里浓香四溢,炒饭一碗一碗出锅,小夏忙不迭过来端炒饭。
  “我自己来。”
  “我能行的,姐姐,我帮你。”
  袁如珠扫了一眼锅里的炒饭,忖度过后,说:“那你小心着点。”
  “嗯!”小夏端好托盘,步伐平稳,小心翼翼地将饭端出去。
  赵小刚见小夏端着托盘,出来了,他过去端托盘,“我来吧。”
  小夏咧出整齐洁白的牙齿,“谢谢哥哥!”
  赵小刚他们吃上饭的时候,有村民进来,注意到饭馆里人不少,便道:“如珠,今天生意不错啊。”
  袁如珠给他倒茶,“嗯,今天生意还好。”
  “嗐,你手艺这么好,生意会越来越好的。”
  “借您吉言,要吃点什么?”
  “来碗黄瓜炒饭,哎,马上就夏天了,吃点败火消热的。”
  “行。”
  赵小刚喊来的人尝过炒饭之后,几乎没有犹豫,发消息的发消息,打电话的打电话,纷纷叫人来吃饭,因而店里陆陆续续又有人来吃饭。
  临近中午,吴桂芳和李长贵赶往饭馆,准备去吃午饭。
  一进饭馆,就见饭馆里坐了不少人,且都很面生,不是村里的人,夫妻俩微微讶异,继而面露欣喜。吴桂芳快步去后厨,“珠珠,今天生意这么好?”
  袁如珠颠着勺子,说:“昨天来吃饭的人带来的。”
  “哎,好事儿,好事儿。”吴桂芳笑容满面。
  中午吃了饭,原本打算回去做农活的吴桂芳没回家,而是留在饭馆帮忙。
  彼时,清河镇,一处小区里。李军直勾勾盯视饭盒里的青椒炒饭。他打开饭盒盖子,闻闻香味,舔舔嘴,想要把青椒炒饭热了吃,但又及时忍住冲动。
  这份青椒炒饭是带回来给他妈吃的。昨天他从如珠饭馆打包了一份青椒炒饭回来,打算给他妈尝尝,谁知道她妈跟她那些老姐妹去城里了,今天下午才会回来。
  他妈再不回来,他就把青椒炒饭吃了。咽咽口水,他给他妈发消息:妈,你什么时候到家?
  李妈:快了,都催了几次了你,急什么急。
  李军:你再不回来,我就把给你带的青椒炒饭吃了!
  李妈:吃了就吃了呗。
  李军:我吃了你会后悔的。
  李妈:不就一个青椒炒饭,倒还不至于,哦对了,等会儿到镇子里了,我先去做个指甲再回家。
  李军:还要再做个指甲再回家?妈你别磨蹭了,炒饭放得越久越不好吃,快点回来吃!
  李妈:等我做完指甲再说,坐车玩手机晕得很,先就这样了,不聊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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