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明煜见状,也跟着在她旁边坐下,一老三少专注盯着湖面的场景,还挺美好的,看得正准备过来寻他们的谢明皓都有些不忍打破这份美好。
还是谢老爷子先发现了他,骂了句“臭小子”,让他赶紧死过去。
谢明皓故意吊儿郎当的叼着根草走到妹妹旁边坐下,又惹得爷爷看不惯,骂了几句,那大嗓门,连路过的人都能听见。不由在心里感慨,这谢老头,身体真是一天比一天好了,瞧这中气足的,哪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家啊?
说起来,这也是附近所有的老头老太太们都羡慕的事。虽说他们也是降压茶、降脂茶喝着,可怎么就不如人家的效果好呢?
他们哪里知道,余瑾这个未来孙媳妇给他的,可都是正经系统里出的东西,跟只是系统的种子,在普通土地上生长的能一样吗?虽然后者的效果已经很不错了,但同前者比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一行五人,一直在湖边待到五点半才回去。数了数塑料桶里的鱼,一共有六条,都被欢姐洗剥干净炸成了鱼干,再加上辣椒和豆豉一起炒,又香又辣又鲜,就连老爷子都忍不住多伸了几下筷子。
饭后,几人一起出去散步。这回,他们没在花园里,而是去了外面。这也是余瑾第一次完整的看到别墅外的环境,以前都只在车里囫囵见过,和亲自走在其中是完全不同的感觉。
“哇,这里的环境真好啊,地方也很大……咦?那里是活动区域吗?哇,还有棋盘和健身设施,真好……”
谢明煜一直默默听着她的感叹,偶尔回上两句,小情侣牵着手,格外般配的模样,看在那群同样出来聊天、散步的老头老太太眼里,除了羡慕,还是羡慕!
“那个就是小明煜的未婚妻吧?长得可真水灵!”
“就是她!确实水灵,人也很优秀,中医大的高材生,听说晓梅的美容院和忘忧馆都多亏了她!”
“嗯,我也听说了,发明的那什么精油,听说可以治疗抑郁症,这可太厉害了!”
“是的,这也是我最羡慕那谢老头的地方。唉,你说我家小子怎么就那么没用?女朋友也见他谈过几个了,不说一定要和这姑娘一般优秀吧,有她一半我也知足了!”
……
第144章 动工
这晚,几人还是决定留在老宅睡了。实在是谢老爷子舍不得他们刚回来就要离开,而几个小的也想多陪陪老爷子,于是就都留了下来。
不过为了明天明桦不迟到,谢明煜除了调闹钟外,还交代了欢姐,如果他们六点没有起床,就让她上去叫他们。
欢姐自然说好,看他们聊天的聊天,下棋的下棋,想着早上买的新鲜葡萄,忙去洗了端出来。
虽然不舍,但谢老爷子的生物钟还是促使他九点半就回房睡觉了。其他人见状,也都回了房间,谁让他们明天都得上课、上班呢?
*
时间一晃,就来到9号。
这天一早,谢明煜就来到了余瑾家。他今天要充当司机,送他们去白水村。
吃早饭的时候,余瑾轻声嘀咕了一句:“我要考驾照!”
谢明煜就当没听到,这话她都说几年了?到现在还是无证一族。
“我觉得你让莫笙去考还现实点!”
本来是开玩笑的话,但余瑾听了却眼睛一亮――对啊,只要莫笙有驾照不就好了?以后她想去哪,都有人载了!
“对,你说的没错!莫笙,我问你哦,你愿意去考驾照吗?”
莫笙莫名其妙地看着她:“我为什么要去考驾照?我早就有驾照了啊!”
余瑾:“!!!”她怎么这么傻?身边一直有个现成的“司机”,她居然还一直打车?
“那我这几天就去买辆车,莫笙你愿意兼职当我的司机吗?我会多付你一份工资的!”
莫笙:“不用多付我工资,你有需要叫我就行了!”
“呜呜呜,莫笙你真好!”
谢明煜有点吃醋:“我呢?”
“哈哈,你也好,不过如果你能陪我去选车,那就更好啦!”
谢明煜宠溺的看着她,说:“当然!”
余瑾顿时笑得更甜了,要不是旁边还有个莫笙在,谢明煜真想亲亲她……
“对了,一直忘了问你,你的程序弄得怎么样了?”
“差不多了,核心东西已经弄好,就等收尾了。”
“恭喜你呀,你是最棒的!”
谢明煜摸了摸她的发顶,“谢谢!”
两人吃完早餐又等了会,就到约定的时间了。他们和莫笙打了声招呼便出了门,到巷口的时候,那四人都已经到了。
打过招呼,谢明煜去取车了,几人想到刚刚好像看到他们是牵着手过来的,于是便问余瑾:“余总,他是你的男朋友吗?”
余瑾很大方的承认了:“不是男朋友,是未婚夫,我们已经订婚了!”
“哇,真羡慕啊,余总你未婚夫超帅的,和你好配!”
“可惜了……”
“可惜什么?”余瑾好奇地问。
这个说“可惜”的就是面试那天开玩笑说想追余瑾的男生,叫邱行。那时是开玩笑,可在后面的相处中,他发现余瑾真的很有魅力,正想努努力呢,却得知她有未婚夫了……
唉,好遗憾啊!
“没事,我说我拒绝了一个跟我告白的女生好可惜,要不然今天也就不用吃你俩的狗粮了。”
一句话把大家都逗笑了,只有林哲若有所思的看了他一眼。
不过大家都没发现,就连邱行自己都没发现。
一行人就这么说说笑笑的到了瑾园。
*
陈益昨天就知道余瑾今天会带那几个年轻人过来,于是等谢明煜停好车,就看到不远处的陈益已经迎上来了。
“余瑾,小谢,你们好啊!”
“你好,陈经理,我跟你介绍一下,这个叫林哲,这个叫陈仁凤,这个叫邱行,这个叫田志鹏。林哲,仁凤,小邱,小田,这位就是瑾园的负责人:陈益,你们可以叫他陈经理。”
四人连忙跟陈益打招呼,寒暄间,一行人已经进了瑾园。
刚走进去,两个女孩子就惊呼了起来:“哇,这里好美啊!”
另外两个男生虽然没说,但眼里也有看到美景的惊喜,不知不觉就跟着那两个女生跑到了花田边。
余瑾很能理解他们的心情,当时花田还没这么美的时候,她就已经很惊喜了,如今经过打理,再加上都换上了系统商城的种子,这花就开得更美了。
一朵朵颜色粉嫩的花儿,迎风摆动,花枝招展,美不胜收。
看到这样的美景,原先还对来郊区工作有些担心的人,已经瞬间改变想法了。谁不喜欢美丽的事物呢?能沐浴在美景、花香中工作,想想都觉得太美好了!
等到他们看到已经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卧室,以及配有密码锁,窗明几净的实验室,就更满意了。这一刻,他们都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憧憬!
留在瑾园吃完中午饭,余瑾和谢明煜便打算离开了。余瑾打算下午去自己买的那块地看一看,还约了建筑公司的人要在那里见面。
她打算动工了!
之前一直拖着不因为别的,只因为她钱不够,最近几个月的分红一到账,她就打算动工了。要是再晚点,她担心等她毕业了都还不能搬进来。
她买的那块地离白水村不远,大约三公里的距离。那里背靠青山,视野开阔,目前还很空旷,不过听说谢大伯把这附近都买下来了,打算以后建一个高档别墅区。
“对了,你大伯有说什么时候动工吗?”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我想应该快了吧,上次听我爷爷问他联系好施工队了没有。”
“哦,挺好,等那边别墅区建好了,我这里也能热闹点,不然这附近就我这一栋房子,想想还挺吓人的!”
“怕什么?我不是也在吗?对了……”谢明煜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掏出钱包,然后抽了张卡递给她。
迎着她疑惑的眼神,他解释道:“以后我不是也要搬进来住吗?地是你买的,那建造和装修就我来,好不好?”
“啊?”余瑾有点懵,她没想到谢明煜会突然来这一出。到底要不要同意呢?
“怎么?不想我搬进来?”
余瑾白了他一眼,“你爱搬不搬!”说完,看也不看他,继续往前走。
谢明煜连忙追了上去,将卡放进她手里:“收下吧,我不是外人,嗯?”
余瑾看着他明显有些紧张的模样,忽然笑了,坦然将卡收进兜里,然后继续朝前走。
而谢明煜已经快高兴疯了,反应过来后立马追上去牵住了她的手,甩都甩不开。
第145章 生日派对1
建筑公司是谢大伯帮忙介绍的,没有因为余瑾年纪小就刁难或诓骗她,双方很快就谈妥,并签订了合同。
回市区的路上,余瑾特意给谢大伯打电话过去道谢,本来她还想约个时间请他和大伯母吃饭的,不过这会儿大伯正忙,不方便多说,于是又把电话打到了大伯母那儿去。
大伯母叫彭慧如,是一名高中老师,性格直爽,听说余瑾想请她和老谢吃饭,很干脆的就答应了。说起来,小瑾搬去燕子巷,他们还没去看过呢,正好趁这个机会去认认门,顺便找她再拿点纤体茶,她家里的马上就要喝完了。
两人约好这个周六见,便挂了电话。正好这时车子开到燕子巷了,谢明煜停好车,两人一起并肩往家走去。
*
美景美容养生馆。
白晓梅和李玉茹今天约好了一起来店里做facial。两人要了一间双床的美容室,边享受美容师专业的面部按摩,边时不时聊上几句。
等到敷上面膜,美容师出去了,李玉茹这才憋不住说起女儿:“怎么办晓梅?我恨不得现在就去找她相认……”
“嗯?发生什么事了吗?“”
“不是……”李玉茹呆呆的望着天花板,忽然就哭了:“我只是不想再像现在这样,连想随时见她的理由都没有……我真的快受不了了,晓梅!”
“唉……”白晓梅轻轻叹了口气,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那你有什么章程了吗?”
“嗯,过两天不是我生日吗?我想办个派对,到时候你带她一起来参加,怎么样?”
白晓梅语气犹豫:“你想当众和她相认?那我建议你不要,小瑾应该会不喜欢。”
“不,不当众,办派对就是想有个理由邀请她来,到时候我再找个机会委婉地透露给她……”
白晓梅想了想,觉得也可以,便同意了。两人又聊了几句,刚好美容师推门进来,她们也就没再多说。
余瑾接到白伯母的电话,倒是没多想,大概玉茹阿姨是因为她和白伯母的关系所以才请她去的吧!想着,她第二天从学校回来后,就抓着莫笙陪她去逛商场。
毕竟是生日派对,准备生日礼物应该是基本的礼貌吧?!
不过到底该送什么,余瑾却纠结了好久。她和玉茹阿姨就见过两三次面,也没聊过几句话,她哪知道对方喜欢什么?只好根据那几次见面时对方的穿着来猜了。
最后她选了一条披肩,浅紫色的,还可以当围巾用,既暖和又好看。玉茹阿姨那几次穿的都是浅色系的衣服,这个颜色应该会很衬她,也好搭配衣服。
顺便又挑了条墨绿色的准备送给白伯母,她皮肤白,戴这个颜色的披肩肯定超美的。
当然她也没有忘记询问莫笙的意见:“莫笙,你觉得这两条怎么样?好看吗?”
莫笙不太懂这些,余瑾觉得好就好:“你挑的肯定好看!”
余瑾“噗哧”笑了出来。其实她是故意逗莫笙的,谁让莫笙自进来这里后一句话都没说过,也不看那些好看的围巾、披肩和饰品,好像对这些都不感兴趣似的。可是女孩子真有不喜欢这些的吗?
莫笙也不是不喜欢,就是很少出来逛街,就算要买东西也是买到需要的就离开,连试都很少试,更别提像这样慢慢逛,一样一样的斟酌、挑选了。
余瑾也就是逗一逗她,很快就把挑好的披肩拿去付款了。路过饰品区时,她看到一个发卡很适合莫笙,于是顺便一起买了。等回去的路上送给莫笙,可把莫笙给感动坏了。
不过,这是后话。
这会儿买完礼物,余瑾还想去看看参加生日派对的衣服。她很少参加这种派对,自然也没有合适的衣服,想想现在和谢家的关系,以后说不定还要经常参加宴会什么的,就想趁着这个机会多买几套。
只是这样的衣服,商场实在太少了,余瑾逛了好多家店都一无所获。最后还是在一家旗袍店里,她才终于挑到了一件合心意的。
那是一件水墨旗袍,中长款,很修身,很有复古名媛范儿,余瑾一眼就喜欢上了。
等她从试衣间走出来,莫笙的眼睛也亮了,因为真的太好看了!
余瑾也注意到她的反应,笑着问她:“怎么样?”
莫笙连连点头:“嗯,非常漂亮,很适合你!”
莫笙也确实没有夸大,余瑾的身材修长纤细,凹凸有致,最是适合穿旗袍了。再加上她白皙、秀美的五官,活脱脱一个从画里走出来的民国名媛,风华绝代!
她的话取悦到了余瑾,余瑾随意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就决定买下来了。
她决定到时候就穿这件旗袍去参加宴会!
*
李玉茹的生日派对定在自家别墅举行。
一早,别墅里便有专人过来布置、装扮,而李玉茹从起床后就有些心神不宁。
自打她从晓梅那确定了余瑾会来之后,就开始无比期待今天。食不知味,夜不能寐说的就是这两天她的真实状态了。
盛时天在一旁看着,是既心疼,又无奈。他能体谅她的心情,可她为此而不顾自己的身体就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