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算是变相回答了他那个无人回应的问题。
他折返路线将搁置在购物车里的巧克力酸奶拿出来, 重新在货架上排列整齐。
听话的模样莫名乖巧。
唐璃收回视线, 唇角勾起, 笑了一声, 在程绍堂回来之前很快收回。
也许是僵硬局面被打破, 他眉宇间染上喜色,虽然很淡, 但是话不由得变多。
唐璃却不喜欢这样, 她似乎忘记刚才的笑容因为谁, 光速购物, 排队结账, 程绍堂并不发表意见。
他拎着沉甸甸的购物袋慢悠悠地跟在她身后, 居高临下地看她,那表情他不自知, 始终带着淡淡笑意。
程绍堂一点儿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 就算不好, 比得上几年不见不好?
而唐璃两手空空地走在回明助理家的路上,有一瞬间她想,要不然走了算了,这样有什么意思呢?
这样想着,便有些走神。
又向前走了几步,胳膊被人一扯,一股力量带着她向身后退去,直至撞上硬挺的胸膛。
有人骑着自行车从唐璃原本的位置经过,带过一阵风。
“看路。”
耳边是他低沉的警醒。
唐璃亦如他口中倔强倨傲,甩开他的手。
程绍堂的手顿在空中,五指张了张,缓缓收回。
他耸耸肩,不甚在意道:“就不能对我好点儿么,璃璃?”
唐璃的瞳孔微微扩张,而后收缩,道路两旁的银杏叶将她的视线染成金色。程绍堂竟然会说这样的话,他从前从不这样。
如果此时他们调换位置,只要他转头,就一定能望见她眼眸里的诧异。
她不说话,却放慢脚步。
程绍堂快步流星,走到她身侧与她并立:“就算你只把我当成甲方,你就不能对我再好点儿么?”
他喘着粗息,听起来有点儿累。
如果是从前,唐璃一定心疼。
可是现在,她难以形容此刻的心情。
就好像一切归于尘土,心如止水。
是他来招惹她的。
每次都是。
她不能次次入圈套。
那顿饭吃得还算开心,明助理和娇娇会在她面前提及程绍堂,可不敢在程绍堂面前多说。而程绍堂的隐忍哀求像是夜晚中的昙花一现,不可能被更多人看见。
糖糖执意要坐在唐璃身边,隔开了她与程绍堂。公主裙在身,小姑娘格外黏她,招呼着吃牛肉丸,还一定要吃唐璃夹给她的牛肉丸。
程绍堂夹给她牛肉丸,说:“吃我的。”
糖糖摇头:“不,我不要吃叔叔夹的,我要吃姐姐夹给我的!”
空气好似石子扔进湖水里,震出一圈圈不小的动荡。
程绍堂低眸,眉眼间依稀能看到疏离低沉,自作主张般将牛肉丸放进她碗中。
慢条斯理道:“怎么她是姐姐,我是叔叔?”
好些年没见,他们从内到外都改变许多,阅历增多,唯一不变的,就是年纪。
“解释解释。”他对糖糖说。
糖糖被问住了,不老实坐在座位上,一条腿跪着,另一条腿搭地,两岁九个月的孩子,笑得天真烂漫,看向自己的爸爸妈妈,又说了句:“你本来就是叔叔呀。”
明助理赶紧解释:“程总,小孩子不懂事,你别在意。”
“在意什么?”唐璃吸了口巧克力酸奶,笑了声,用不正经的语气说,“糖糖说得对。”
糖糖听到这话,和唐璃靠的更近,笑呵呵道:“姐姐说我说得对。”
唐璃又说:“小孩子又不会撒谎。”
但是下一句,糖糖指了指程绍堂的脸,一字一句道:“帅叔叔!”
程绍堂微微挑眉,目光在糖糖和唐璃脸上扫过,淡声道:“也行。”
---
漫长的一天终于结束。
唐璃趁人不备转身进了地铁站,顺应着阶梯向下,数不清与多少人擦肩而过。人群嘈杂声中,列车播报音,随着她跟在人群踏进车厢后渐行渐远。
唐璃扶着扶手,轻轻呼出一口气,抬眸看向车外,驶离站台,黑暗中倒映着她的身影。
还有程绍堂。
唐璃一惊,而后转过脸,透着些冷漠望着他,只一眼便收回。
她不知道他何时跟上来,又有什么企图。
准备靠近的程绍堂瞬间就不再试图靠前了。
那年去学校找她,在操场等她许久,那是十一月末的天,比现在还要晚一个月,气温骤凉,指尖的烟燃了一根又一根,等来的她就是用这种表情刺痛了他的眼睛。
他甚至搞不清楚为什么一个小姑娘能在短时间内对他的态度转变能那样大。
所以他不知所措,以往工作繁忙对她有所疏忽,即使惹到她,但看一眼她的神色,程绍堂便知道是有救的。
爱与被爱,同样能感受得到。
他和程博通关系足够差劲,程博通说他是特立独行的白眼狼。程绍堂听见这形容都想笑,他回骂程博通是老奸巨猾的色.狼,气得程博通拿起烟灰缸就要砸。
他在那次冲突中得知,程博通让陈管家找过她,原来还不止一次。
程绍堂心里咯噔一下,忽然间明了,他太了解唐璃骨子里的清高孤傲,怎么会忍受得了这种变相侮.辱。
程绍堂对程博通放了狠话,亲眼见他信念崩塌。
或许世上的事就是这般凑巧,也可当作不凑巧。
在他和程博通决裂的第三年,她回来了。
这几年工作中接触过不少女性,形形色色,不乏个人能力格外优秀的,亦或是家世非比寻常的。
可人啊,一旦心里住过人,无论看谁都想寻求些她的影子。
程绍堂曾在寒潮汹涌的时候,看见冷风中站立的小姑娘,在人群中挎着包装精美的花束叫卖。恍惚间记忆涌来,他几乎按捺不住奔向寒风中冲动,直到人家转过身来,他才恍然大悟——
不是她啊。
不是唐璃。
她已经不在帝都了。
……
唐璃还是照样乘坐地铁,他没来纠缠,她便置之不理。
车厢门开门关,播报音不断,途径某一站,底下的乘客如流水般湍急,奔涌而入。
唐璃被挤到几乎站不住脚,她面前坐着一位双鬓斑白的老太,见她身形晃荡,收收脚给她腾出点儿位置。
唐璃说了谢谢,老太招了招手示意不客气。
车厢拥挤,程绍堂和她的距离比方才近了些,但还隔着一两个人,没人知道他们认识。
唐璃的钱包就是在这个时候被人顺走的,那人手速极快,面不改色,在停靠站台前几秒钟将手伸进挎包,然后推搡前人走出门去。
唐璃站在车窗前,手腕被人拉起——
“你钱包被扒了。”程绍堂有些无奈地说,“想什么呢?都没反应么?”
车厢顶光散落,程绍堂在炽亮的白光中直视她的眼睛,又很快转移,盯着那人背影不放。
唐璃至今都没注意到那人,她甚至没来得及翻找挎包,确认自己是否丢失钱包,就被程绍堂拉下车厢。
门口处正对向上电梯,冗长狭窄,行人遵循靠右行驶准则排成长队,小偷大步流星飞奔向上。
有人被撞到,发出不满的疑问。
程绍堂松开唐璃的手,在人群中呼叫。
他追随盗窃者的脚步,踏上向上的电梯,衣摆在身后摇荡,头发比以前短了,整个人更成熟硬朗。
唐璃抓紧了包,从步行阶梯向上,长发在空中漂浮,可无论她怎么赶,程绍堂也终是消失在她视线里。
她站在阶梯最顶端,左右观望形色匆忙的人群,胸腔起起伏伏,心脏因为突如其来的运动而剧烈跳动,她瞳孔中闪过那么多人,却突然心生后怕——
许是荒唐事听多了,也见多太多见义勇为牺牲的案例,无论是谁,她都为之动容,何况现在消失在她眼前的是程绍堂。
好在这种想法只产生一秒,她在右手边方向看见了程绍堂的身影,他制服了盗窃者,正在等待地铁安保人员和她的到来。
她在极度慌乱中找到镇定,快步走向前。
程绍堂一脚踏着地面,另条腿曲着压在偷窃者肩胛骨下面的位置,面色凝重地看着身下那人,似说教般道:“你说你年纪轻轻做什么不好,偏做小偷,遇到我你就自认倒霉吧,绝不会放过你,狗东西——”
唐璃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一本正经又恨铁不成钢地不吐不快,恍惚间觉得他好像年龄也没那么大,骨子里永远住着个幼稚鬼。
你说,你这样的话小偷能听么?也不动脑子想想?
唐璃沉思着,却也不阻止他。
直至安保人员到场,程绍堂从盗窃者兜里掏出唐璃的钱包,还不忘用钱包甩他的脸:“记住老子的话。”
那指骨分明的手划过眼前,唐璃才发现他的手背处有几道鲜红色血液,蜿蜒向下。
“你手怎么了?”唐璃走到程绍堂面前,拿起他的手。
程绍堂有一会儿没说话,因为那触感温度过于熟悉,也令他毫无预料。
唐璃又问:“疼不疼?”
程绍堂目光盯在她精致的侧脸,察觉到她焦灼的眼神正盯着他受伤那处看,忽然放低声音,淡淡说:“疼。”
不等唐璃回应,又自觉补充道:“扭了一下,估计得去医院。”
第60章 方糖
唐璃有一会儿没说话, 程绍堂还在看她,好半晌她才抬眸问他:“那怎么办?你自己去行么?”
唐璃知道, 也许自己这话说得没良心, 程绍堂因为她而受伤,她竟要求他自己去医院。
可她的这位前男友实在不容小觑,在与他分开很久之后, 唐璃才蓦然发现,她之所以会和程绍堂走到一起, 对于当年的她来说是必然情况。
因为程绍堂看上了她,所以无论如何她都躲不掉。
若不是他的骄傲, 大抵分手也不会成功。
人影憧憧,有人在行走中投来一个目光, 转瞬即逝。时间过于宝贵, 宝贵到程绍堂几乎一秒都没犹豫道:“去不了。”
唐璃诧异:“怎么去不了?”
他气一堵, 抿了一下唇, 在那句似是要吐槽或者更严重的话吐出之前被唐璃轻描淡写地堵了回去。
“那行吧。”她说, “我陪你去。”
就是去趟医院,耽误不了太久时间。
唐璃是这样想的。
在此之前, 他们与地铁安保人员沟通, 将事情原委交代清楚。工作人员要给程绍堂做个采访并颁发荣誉证书, 被他婉拒。
“举手之劳。”他拜拜手。
唐璃看他那样想笑, 手背划伤了一道, 血渍干涸, 他倒是不在意似的,确实“举手之劳”。
她问他, 怎么去?去哪里?
做了好事再受人夸奖, 程绍堂明显也是喜悦的, 他向电梯方向扭了下头:“坐地铁啊。”
地铁里人满为患,她和他被挤到车厢角落,即便他手受了伤,可依旧把她护在身前。
唐璃自己也说不清,她就算不跟来,程绍堂也不会怪她。项目合同已签,他也不会像那位周总一样给人穿小鞋,最多就是背地里气一番,该怎样还怎样。
到站点程绍堂照常提醒她下车,见她一本正经地插兜,面无表情地看他,于是也自觉拉开距离,双手插兜。
好像根本感觉不到疼。
医生给他开了手部ct,结果显示没有异常,如程绍堂所言,手腕扭伤,敷药即可。
第二次离开会诊室,医生叫住唐璃:“家属去一楼拿药。”
唐璃一怔。
程绍堂拿着一堆单子,早已走出门外。
医生耐心道:“我是说,拿药在一楼。”
唐璃明了:“谢谢医生。”
她从程绍堂手中拿过药单,去一楼领了药,一瓶治疗跌打损伤的喷雾。
程绍堂不由自主地往她身上看,看得她眉眼间渐渐没了情绪,她将手里的药递给他,说:“一天三次。”
这会儿天已经快黑了,可这城市无疑是忙碌的,无论是在地铁站,还是医院中,永远人满为患。
早先不久,娇娇还在手机里问她是否到家,她不知作何回复。明助理作为程绍堂属下,很快就会知道他手腕受伤的事情,也会知道是她陪他去的医院。
所以她不多说。
“需要我给明助理打电话来接你吗?”
她想分开了。
可程绍堂不想:“就不许人家休一天假?”
他看出她的态度,亦如他这般坚决。于是用另一只没受伤的手隔着衣物扯着她手臂:“陪我去个地方。”
“去哪里?我明天还有工作。”
原本是想带她去吃顿饭,中午她吃得并不多,折腾一下午,他怕她早就饿了。闻言,他顿住脚步,轻笑一声:“我手真疼。”
“所以让你回家涂药。”
程绍堂还笑着瞧她,伸出手,说:“看好了,我伤的是右手。”
唐璃抿了抿唇,“嗯”了一声。
实在是被他搞到头痛脑裂,她猛不丁问出心中所想——
“你到底想干什么?”
唐璃不能揣测到明助理和娇娇的邀请是否和程绍堂有关,但不可置否,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她心如冷窖。
追随她买菜,乘坐地铁,再见义勇为伤到手腕,到现在她不得不被人牵着走。
唐璃以为,她今后不会再有和程绍堂见面。
可是算算,今日相处的时间甚至要比之前恋爱时都要多得多。
着实讽刺。
夜幕降临,凉风从门诊大门溢入。
程绍堂有过几秒钟的沉默,在她准备好要道别时,他低声道:“你再等一下,我打个电话。”
---【gzh:又得浮生一日凉呀】
程绍堂的电话打给冯天若,唐璃侧对着他站着,医院顶层的射光照砸她肩上,如同白昼。
她不想无事可干,又的确无事可干,慢慢退后几步,视线也如同脚步的速度落在他背影上。
肩宽腿长,和以前相比几乎没什么变化。头发短了些,从她现在的方向看来更为明显,白皙的脖颈有纹络情绪的筋脉,说话时微微上扬的下巴,还有他打着电话偶尔投来的眼神,好像永远都是那样深邃。
她等了许久,冯天若才到。
他还和以前一样热络,见面稍一吃惊,第一句话是对唐璃说的——
“吆,这么快啊?”
唐璃自然而然地回问:“什么快?”
冯天若不怀好意地看程绍堂一眼,又扭头来看她:“旧情复燃?”
唐璃:“……”
不靠谱。
程绍堂斥他一声,问他是不是看不见自己手上的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