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蹊将卷宗誊好,柳氏等人的罪状清点清楚,而后一并遣人呈入京都。
去北疆的当天,兰芙蕖起了个大早,打算去集市上逛逛。
虽然驻谷关地处偏僻,但北疆更是荒凉之地,条件艰苦、物资匮乏,一些东西需要提前备好。
走在集市上,迎面撞来一人。
叶朝媚穿着件颜色娇艳的红衫,外披着毛茸茸的白色氅衣,正与摊铺前边挑边逛。她虽贵为郡主,却不喜欢带着女使和侍从,一个人走在道路边,自在悠闲。
片刻,叶朝媚脚步微顿,也看见了兰芙蕖。
她歪了歪脑袋,而后高傲地扬起下巴。
兰芙蕖记得,她是安翎郡主,与沈蹊……曾经险些成亲的那位。
少女神色恭从安静,走上前,朝对方福了福身。
“郡主金安。”
兰芙蕖隐约觉得,面前此人,是不喜欢自己的。
可她的不喜欢,与先前孙氏的不喜欢大不相同。
孙氏会刁难她、让她一直跪着,会罚她抄厚厚的经书,会让丫鬟扒她的衣服。
但安翎郡主,
她只是站在那儿,微抬着下巴,目光中带着审视,打量着她。
对方丝毫不避讳对她的考究。
见她还行着礼,叶朝媚道:
“行了,起来罢。本郡主不喜欢这些繁琐的礼仪规矩。”
兰芙蕖低着头,应了声是。
“本郡主一个人逛这集市,甚是无聊,你陪我一起逛。”
对方收回目光,仍是扬着头,走在前面。
郡主千金之躯,兰芙蕖不敢违抗,只得在叶朝媚身后跟着。安翎郡主东瞅瞅、西看看,却是什么也没买,似乎有些兴味阑珊。
她转过身,兰芙蕖低着头没看路,差点儿一头栽她身上。
叶朝媚扶了她一把。
“冒冒失失的,连个路都走不好,”她十分嫌弃地看了兰芙蕖一眼,“就空有一张小脸儿,也不知沈惊游是怎么看上你的。”
少女站稳了,闻言,面色微窘。
她抿了抿唇,没应声,跟着叶朝媚在一家摊铺前停下。
准确地说,是停在一家刀器行前。
兰芙蕖有些惊讶。
只见对方眼眸忽然一亮,走到一对雌雄双股剑前。
“这对双股剑好帅,掌柜的,取下来我试试。”
那掌柜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见来者乃一位柔柔弱弱的小姑娘,便忍不住笑:
“这对剑看起来不重,却着实有些分量,姑娘,我怕你拿不起来。”
叶朝媚怒了,“好,那就把你们店里最重的兵器给我拿过来。”
她一拍桌子,甩下一袋银子,兰芙蕖与那掌柜皆是一愣,片刻,一把大刀被两名后生抬了过来。
这把刀生得着实吓人,寒光闪闪的,让兰芙蕖忍不住往后退了半步。
见此刀还需两名男子抬,叶朝媚嗤笑一声。
“起开。”
她面容白皙,一双美目生得媚眼如丝,轻轻朝那大刀一瞥,而后噙着笑,走了过去。
众人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位腰若细柳的少女,稍稍一使劲儿,竟极为轻松地将那把长刀举了起来!
迎着日光,叶朝媚将其扛上肩,轻蔑地朝掌柜努努嘴:
“这把刀,还有那对双股剑,我都要了。”
大汉回过神,擦了擦额上冷汗,匆忙应道:“好、好……姑娘当真乃女中豪杰,是在下有眼无珠。”
叶朝媚懒得理他。
扛着刀,转过身,朝一侧正发着呆的女子问道:“喂,小白兔,这把刀好不好看?”
兰芙蕖往后躲了躲,差点儿被她劈到脑袋。
“好看。”
兰芙蕖被这寒光闪得眼睛痛,“只是郡主您这样拎着,着实……有些不太文雅。”
“喔,我自己不用,”叶朝媚让人将刀收好了,语气轻松道,“我送沈蹊。”
“这把大刀,多威风啊,沈惊游一定会喜欢的。到时候他带着此刀上战场,一刀能砍死三个义邙人。人未到,刀先至,啧啧,霸气啊。”
兰芙蕖听着,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不好意思打断她。
遽然一道狂风入户,卷起安翎外披着的氅衣。只一眼,便让她看见了,少女腰间别着的长鞭。
兰芙蕖微怔,一双眼锁着鞭子,看了少时。
直到叶朝媚注意到她的眼神。
对方见状,将腰间长鞭取下。兰芙蕖见过沈蹊的青鞭,鞭子极粗,鞭身上还长满了可怖的倒刺,而安翎手上的这条,却与那青鞭截然不同。
它没有那般可怕,细条条的一根,却很有韧劲儿。
“你别多想,这鞭子不是他送我的。”
叶朝媚道,“他喜欢用鞭,我喜欢他,就跟着他也买了一条。他的那条叫青鞭,我这条叫小青鞭。爹爹说,他也曾在沙场上征战了这么多年,但从未见过比沈蹊鞭法更好的男子。
“于是我就买了这条鞭子,想让他教我,想让他带我上战场。”
“郡主,”兰芙蕖不可思议道,“您……想上战场?”
“是啊,”叶朝媚点点头,“谁说只有男子才可以上战场杀敌,方才你不也见着了,那群废物还没本郡主力气大,居然还敢嘲笑我。除了这条小青鞭呢,我还有条小黑鞭,小白玉耳环,小芙蕖玉坠子——”
说到这儿,对方忽然一顿。
像是想起了些什么,过往的记忆,一下串联起来。
芙蕖玉。
沈蹊爱不释手、常常别在腰际的那枚芙蕖玉坠。
而面前此人……也叫兰芙蕖。
兰芙蕖靠着柜子,正听得兴味正浓,安翎却陡然止住了话头。对方蹙起眉头,又将眼前这个“小白兔”从头到尾打量了一眼,不知怎么的,又生气了。
她转过身,气鼓鼓地大步迈出兵器行。
兰芙蕖见状,便去追她。
“郡主,安翎郡主——”
“你别跟着我。”
“可是您的刀还未扛……”
“都说了让你别跟着我,”叶朝媚陡然停下步子,“兰芙蕖,我不喜欢你,你以后离我远一点,还有,离沈惊游也远一点。”
烈日之下,对方眸光灼灼。
“喂,我跟你说,沈惊游是不会一直喜欢你的,他只是……一时被美色蒙蔽了双眼。你这小胳膊小腿的,能跟他去北疆吗?即便你跟去了北疆,黄沙漠漠,你也是个小拖油瓶。久而久之,他就会嫌弃你,厌烦你,嫌你是个累赘。”
冷风扬起她的衣角。
亦扬起兰芙蕖的发。
“你听到了吗,小累赘。”
闻言,兰芙蕖捏了捏衣角,轻轻“嗯”了一声。
“好,我不跟着您,”她长得很乖,声音也很乖,认真点头道,“您记得把刀扛回去,别伤着人……”
安翎郡主冷哼了声:“不必你提醒。”
叶朝媚走后,周遭便安静下来。兰芙蕖踩着雪,忽然觉得没了安翎,一个人逛集市也有些无聊了。
她正欲往回折返,眸光兀地一闪,提起裙角欢喜地朝一家小摊跑了过去。
是耳环!
她想起来,沈蹊耳骨上那一对耳环,似乎戴了许多年。
唔,他好似挺喜欢戴耳环的。
方来到摊铺前,小贩热情地迎上来。
“姑娘,来看看我们家的耳坠子,物美价廉,都是当下京都最流行的款式。你喜欢什么样式的?有白玉的、纯金的、还有这珍珠的……”
她垂下眼睫,仔细地挑选着。
沈蹊的皮肤白,戴这一对应该很好看。
挑选好了耳坠,付了钱,她将其方入一个小包囊中。
刚欲往回走,身后传来阵极轻的脚步声。
还有一道冷风。
她攥着包囊回过头,又与叶朝媚险些撞了个满怀。
兰芙蕖下意识将包囊往背后藏了藏。
“藏的什么东西?”
安翎郡主眯了眯眼,命令道:
“拿出来。”
作者有话说:
明天有考试,今天写更一章,晚安ovo
第28章
安翎目光锐利。
她与沈蹊都是一类人——天之骄子, 骄矜自信。叶朝媚的眸光里、语气中,也带着不容他人拒绝的威严感。
“拿出来。”
兰芙蕖轻咬了下唇。
下一刻, 手里的小包囊就被人夺了去。
“遮遮掩掩的, 我还当是什么宝贝呢。”
叶朝媚看了眼手里的翡翠玉耳环,这玉算不上是什么好玉,与自己平日里所佩的自然没法儿比。
但这耳环的款式, 确实新颖别致。
一看便是精心挑选许久的。
“拿回去收好罢,本郡主也不是那等强抢民女——”
路边, 有人神色怪异地朝这边望了一眼。
叶朝媚尴尬地压下声音:
“……东西的人。”
兰芙蕖被她逗得,抿唇笑了一下。
她的笑容很浅, 几乎不带什么笑声。微翘起的唇角边有一对若隐若现的小梨涡,梨涡与她的笑容一样, 都很淡。
看得叶朝媚怔了怔, 别过头, 道:“行了, 你也别乱跑了。一会儿去北疆的马车就要到了, 你跟着本郡主,一起过去罢。”
兰芙蕖轻轻应了声是。
她将包囊攥在手心里, 跟条小尾巴似的走在安翎郡主身后。对方先是回了兵器行, 继而一路扛着刀, 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到柳府门前。
只一眼, 便看见了立在柳府外的沈蹊。
这是兰芙蕖第一次看见他穿军装。
他褪下那一袭华贵的氅衣, 换上了厚实的银盔。盔甲泠泠, 在烈日下折射着令人敬畏的寒光。冰冷的纹路一路攀延,他肩甲上凸出来一片, 凑近些仔细看, 是一个狼头的造型。
狼头栩栩如生, 让人胆寒。
他亦是站在烈日之下,身披盔甲,摄人心魂。
兰芙蕖呼吸微滞。
一侧的叶朝媚亦看见了沈蹊。
她戳了戳兰芙蕖的肩膀,颇为自豪:
“看见没,我喜欢的男人,帅吧。”
“嗯,”兰芙蕖攥了攥手里的包囊,抿抿唇,认同道,“帅。”
烈日之下,他一身灼灼的傲骨。
男子正侧对着她们,指挥着即将行军的车马。他今日的装束与先前大有不同,乌发亦是高高地束成一个马尾。穿上这一副银色盔甲,他一扫往日的清冷矜贵之气,反倒更让兰芙蕖觉得,他可望而不可即。
似乎某种感应,片刻后,对方侧过脸望了来。
二人就这样对视上。
四目相触的一瞬,沈蹊的眸光缓了缓。如此铁血男儿,他眼底竟有柔色。见他朝这边走来,安翎有些欣喜,扬声唤了句:
“沈惊游!”
沈蹊这才注意到兰芙蕖身侧的她。
然,他的目光只在安翎身上落了一瞬,又转过头去看兰芙蕖。她站在郡主身侧,手里捏着个小包囊,乌眸微亮,正看着他。
还有这张粉唇,格外娇嫩。
沈蹊目光垂下,看见少女唇上肿意仍未消——但这已比前几天好上许多了。似乎是害怕被人发现,兰芙蕖在唇上打了些粉,又用唇脂作以掩饰。
回想起那夜,他隐隐觉得气血上涌。
可小姑娘却一脸纯净,站在自己面前。她身段窈窕,看上去极纤弱。沈蹊将满脑子不正常的想法抛去,轻声道:
“我需要指挥行军,不跟与你一起,你先上后面这辆马车。”
兰芙蕖乖巧地点了点头。
与母亲拜别,她和安翎郡主共乘一车。马车正欲行,兰清荷忽然挤上来。
“二姐?”
兰芙蕖微惊,“你不是在陪姨娘吗?”
二姐看了眼一侧正闭目养神的郡主,低下头,悄声道:
“姨娘听闻你要去北疆找兄长,放心不下你一个人,便要我跟你一起。”
“可是姨娘她也一个——”
“你放心好了,姨娘去了清凤城,等安置下来,出不了什么乱子的。倒是你,一个人去北疆那般凶险的地方,还跟着沈蹊那样的人一起……”
叶朝媚兀地睁眼。
“沈蹊怎么了?”
她听出来兰清荷对沈惊游的不满,凶巴巴:“本郡主不准你说沈蹊坏话!”
兰清荷一噎。
三人一车,马车里陷入了尴尬的沉默。叶朝媚瞪完了兰清荷,又靠着车壁闭目养起神。见状,兰芙蕖轻轻握了握姐姐的手,小声:“歇息会儿吧,离北疆还远着。”
一路上,许多颠簸。
踩上北疆这片地,兰芙蕖觉得十分不真实。
黄沙漠漠,土砾卷着尘土,至朝人脸上扑。她方吸了一口气,便是满嘴的沙粒。
安翎郡主亦拎着剑,跳下马车。
对方理了理衣摆,见兰芙蕖这般,忍不住嗤笑:“若是现在受不住,那就早点回去,这苦头还在后头呢。”
兰清荷也扯了扯她的衣角。
“三妹,北疆怎比驻谷关艰苦上这么多……要不,我们回清凤城找姨娘吧。”
“不行,”她坚定道,“二姐,你若是想回清凤城,我去同沈蹊说一声。兄长还在这里,找不到他,我不会回去。”
话音还未落,便看见沈蹊亦翻身下马,朝这边走来。
他完全无视了她身侧两人,拎着个水壶,目光关切:
“身体舒不舒服,可有水土不服?”
她接过水壶,摇了摇头。
沈蹊极为自然地牵过她的手。
这一回,对方将她牵得极紧,兰芙蕖能真切地感受到男人手掌里那层厚厚的茧。他一身盔甲,带着她穿过正在演武的士卒,那些将士一看见他,恭敬地跪迎。
“参拜大将军!”
“参拜大将军!”
“参拜大将军——”
齐刷刷的声响,震耳欲聋。
兰芙蕖就这般,被他牢牢牵着,与众目睽睽之下穿行而过。那些将士每喊一声,兰芙蕖便被震得缩一下脖子。余光见她缩成了个鹌鹑,沈蹊忍不住轻轻抿唇笑了。
他虽是笑着,却未止住那些士卒行礼。
于是乎——全北疆将士都亲眼目睹了,他们的大将军不知从何处,拐了个水灵灵、娇滴滴的姑娘。
还牵着那姑娘,进了军帐。
沈蹊未松开她的手,遣散周遭:
“都退下去。”
“是。”
“应槐,”他又瞥了一侧玄衣男子一眼,“你也退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