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云想,如果能一辈子这么过下去就好了。
可是,应该是不可能的。
钱大山真正的名字并不叫钱大山。
有一次郑春云坐在门口边补衣服,钱大山坐在书桌前看书。
郑春云把补好的衣服上下看了看,问着钱大山:“大山,你看补成这样行吗?”
原来袖口被磨破的地方被郑春云绣了个竹子上去,黑线竹子绣在发白的藏青色上,竟意外的很合适。
钱大山看着郑春云,突然开口:“我不叫钱大山。”
郑春云只愣了一下,却不是很意外。他本就不像是他们这儿的人,这名字,也配不上他。
“我叫沈珩清。”
沈珩清。
郑春云跟着念了一遍,而后起身,“可以写给我看看吗?”
沈珩清放下书,找了一张纸,拿笔在上面写下名字。
郑春云大字不识一个,却觉得他写得字真好看,她第一次认字就是他的名字,后来不知偷偷描了多少遍,竟然还会写了。
郑春云当着人的面还是叫沈珩清“大山”,只有两人独处时,偶尔会轻轻地冒出一句“珩清”,更是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口中含着这两个字,呢喃了无数次。
郑春云二十几年没吃过糖,叫着他名字的那一刻却仿佛尝到了别人口中的甜滋味。
甜到了心坎里。
后来沈珩清看郑春云似乎对习字挺感兴趣,慢慢地便教她一些字,连那些拗口的“之乎者也”,偶尔也会逐字逐句地解释给她听。
他耐心地教,她认真地学。
如果不是那次地震,郑春云可能就这么跟钱大山相敬如宾地过下去,就这样过下去就已经很好了。
地震发生的时候是晚上。郑春云先洗了澡,而后倒了水关上门让钱大山洗。
屋里传来轻微水声,郑春云不知为何听得耳热,便离开屋门口,沿着河往前走,让冷风散散脸上不断升腾的热气。
地面猛地晃动的时候,郑春云还没反应过来。富林村以前发生过几次地震,但是都是小震,从没有过这么猛烈,又加上是晚上,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觉。
郑春云下意识地往回看,远处的亮着光的屋子突然“咵”的一声,塌了,暗了,快得让人几乎以为是幻觉。
郑春云大概停了两三秒才终于发出声,声音直接叫到破音,“珩清。”而后疯了似地往回跑。
天上的月亮似乎一下子变得格外明亮。
郑春云清晰地看到她生活了几年的两间屋子,变成了大半片废墟。
郑春云整个人摇摇欲坠,难受得差点软倒在地上,她狠狠地咬住舌尖,尝到了腥咸味才停下来。
不能倒下,她绝不能倒下,她要救他。
郑春云开始扒着碎石砖,拼命地扒着,指甲翘起断裂,皮肉磨开也不停。
“春云。”
“春云。”
耳边似乎一直有什么声音,像是幻听。
又扒开了一个大砖块,郑春云的手心都是湿黏。
“春云,你有没有事?不要急,我在这里,我没事。”
郑春云终于停住,颤抖着声音:“珩清?”明明她很大声地叫着,发出的声音却微弱得像猫叫。
沈珩清却听到了,“对,是我,我没事,我在东屋,你绕到后屋,东屋最右侧这边,离远一点站着。”沈珩清大声地叫着。
沈珩清是在洗好澡到东屋换衣服的时候突然感受到地震的。他来不及跑出去,只能滚进床底,床被砸塌,他躲在最角落里,险险被砸到。
外面皎洁的月光从裂开的墙壁缝里照进来,沈珩清正思考着从哪边入手,便听到了头底上方传来砖石被扒动的声音。
郑春云脚步发软地跑到屋后面,一停下来便叫着:“珩清,珩清。”
沈珩清对着裂缝朝外回应,“我没事,你离远一点站着,我要踹开这边的裂口。”
郑春云后退几步,哑着声音叫着,“珩清,你要小心。”
话音刚落,沈珩清便踹开了那小半堵墙,爬了出来。
郑春云猛地冲上来搂住沈珩清。
沈珩清顿了一下,而后轻轻地拍着郑春云。
夜里又有了几次小余震。
沈珩清拖出一条棉被跟床单,找了一个平整安全的空地方放下,“今晚先睡这里,等明天天亮了我们再出去。”
郑春云点点头。
只有一床被子,郑春云先钻进被子里,而后面向着沈珩清。
沈珩清脱了沾了灰的外衣,也钻了进去。
“你有没有受伤?”
沈珩清看着天上的月亮,问着郑春云。
郑春云摇摇头,低声道:“没有。”
她之前胸口又闷又疼,喘不上气,现在,都好了。
被子里传来衣服布料的窸窸窣窣声。
郑春云在脱衣服。
郑春云以为自己是个容易满足的人,能够遇到他,跟他生活在一起,她觉得自己这辈子都该知足了。
可是今天郑春云才知道自己其实是个很贪心的人,她想永远跟他在一起,不管是生是死。
但是郑春云知道,这不可能,总有一天,沈珩清会离开这个地方。
所以她想要一个孩子,像他的孩子,这样,即使有一天他真的离开了,她也可以熬下去。
沈珩清在郑春云靠过来的时候突然开口,“我有些事想跟你说,你先听了,然后......再做决定。”
郑春云停下动作,心“咚咚”跳起来。她知道沈珩清是个有故事的人,否则不会被钱老头在半山腰捡回来,不会改名换姓生活在这个小山村。
“我以前有过一个女朋友。”
沈珩清看着头顶的月亮,声音也如月光般清冷。
“我们谈了六年,准备订婚的时候我才知道......她是我同父异母、大了几个月的姐姐。”
沈珩清以为这件事他这辈子都不会对别人说出来,可是此时此刻他说了出来,虽然情绪依旧有所波动,但是心底却一片平静。
他以为自己这辈子都过不去的事情就这么简单地说了出来。
郑春云静静地听着。
沈珩清的母亲景芸出生于书香世家,性格温柔娴静,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读书时候便是众多男生心中的白月光、大才女。
景芸是在国外的时候认识了沈珩清的父亲沈名腾。沈名腾比景芸大两岁,长得玉树临风,风流倜傥,他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景芸,而后便开始疯狂追求起来。
越是表面上看起来清冷孤傲的女人,其实反而更容易追求成功。
景芸跟沈名腾交往了,半年后两人回国,订了婚。
结婚、生子,所有的一切按步就班。
沈名腾的家境虽然跟景家比相对普通了些,但是沈名腾为人聪明有心计,又有商业头脑,在景家的支持下,不过一年,沈名腾便在商业崭露头角,实力让人不容小觑。
两年后,景芸生下了沈珩清。
沈珩清十五岁的时候,景芸的母亲去世,景父把景家的三分之二资产交给了沈名腾,三分之一留给了沈珩清。
不到两月,景父也跟着去世了。
景芸悲伤过后,变得更加依赖沈名腾,而沈名腾这些年也确实是个称职的好丈夫,对景芸变得更加体贴耐心。
沈珩清是在大一的时候遇到了余月。余月性格热情开朗,笑容灿烂,她对沈珩清一见钟情,通过认识沈珩清的同学,很快就打入了沈珩清的圏子。
大二的时候,沈珩清跟余月开始正式交往。
余月性格活泼,喜欢经常缠着沈珩清,但是有时候又很安静,在沈珩清忙的时候,余月从来不会打搅,能安安静静地坐着陪一整天。
沈珩清从一开始的顺其自然,慢慢得多了些感情。
两人毕业的时候,面临分手季,余月毅然决然地跟着沈珩清来到了Z市。
沈珩清便越加珍惜余月。
不过两人虽然是谈了多年的男女朋友,却一直没有什么亲密接触,最大尺度的也只是牵了手,还被余月很快躲开。
沈珩清以为余月比较保守,又加上他本就是比较清心寡欲的人,所以并没有多在意。
沈珩清二十五岁的时候,景芸让沈珩清把女朋友带回来,准备让他们定亲。
于是余月来到了沈家,一改平时那种可爱活泼的穿着打扮,穿了一身稍显凌厉的黑色套裙,化些浓烈艳丽的妆。
沈珩清当时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是也只是当余月第一次见他父母,打扮得稍微过了点。
他当时还安慰了一句,“月月,不用紧张,我妈很好,她一定会喜欢你的。”
沈珩清已经忘了景芸当时是什么表情了,大约眼里闪着嘲讽。
本该开开心心的订婚宴,因为余月的话陷入寂静。
景芸气到发抖:“你再说一遍。”
“我说你是害死别人的小三,你儿子是个想娶亲姐姐的变态。”
余月笑的极其疯狂肆意。她等今天,等着看这些人听到真相这一刻的嘴脸,等了很久很久了。
余月确实是沈名腾的女儿。沈名腾在追求景芸的时候在国内已经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女朋友了,之后也一直没分手。
后来那个女朋友怀孕了,生下了沈月,沈名腾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着不去领证。大概是因为女人的第六感,那个女人察觉到了什么不对劲,之后开始跟踪沈名腾,然后才知道沈名腾已经跟别的女人结婚了,那个女人还挺着个快要生的大肚子。
女人带着几个月的女儿离开了沈名腾,不知去了哪里。
“我妈因为你们,四十岁便抑郁而终,而你们,你们这对狗男女却恩爱有加,一片幸福祥和,凭什么!”
景芸从余月的眉眼中找到了沈名腾的影子,再联系到余月的年龄,便不再听沈名腾的解释,起身上了楼,把自己关进书房。
而余月,没再看沈珩清一眼,挺直着背走出沈家。
下午的时候,景芸被发现在书房上吊自杀了。
那个一辈子美丽优雅的女人却选择了那么难看的死法,就像她最后的人生一样。
丑陋不堪。
余月知道景芸自杀后打了一个电话给沈珩清:“现在你什么感受?是不是很恨我,那你估计就能体会到我妈死时我当时的心情了。不过你还是没我痛苦,我可是逼着自己装了几年、忍着呕吐的欲望去勾引弟弟你呢,但是一想到那个女人也算是被她的亲生儿子害死的,我就觉得痛快......”
沈珩清在景芸后事处理好后,抱着景芸的骨灰盒随便买了一张票离开了Z城,就这样一路向北,路上听到一个摄影师说某个偏远山区一到春天山头便开满雪白的花,美的不似在人间。
沈珩清问了地址,而后便找到了怀杨村。
沈珩清站在山顶,看着满山雪白的花一跃而下。
世间污脏,人性丑恶,希望永葬白雪之处。
沈珩清说完了,眼睛依旧看着天上的月亮,清冷冰寒。
他只要一想到曾经的事,便会生理性厌恶,厌恶自己,厌恶世间所有。
郑春云开口:“珩清,你都说完了吗?”
“我有点冷,现在你可以抱我了吗?”
沈珩清侧过头,借着月光看着郑春云。
郑春云的眼睛温柔、干净,清澈得一眼见到底。
里面的温柔与情意也一清二楚。
沈珩清猛地翻身,压住郑春云,带着与他不符合的强势凌厉。
郑春云都接受,她仰着头,温柔地用手指梳着沈珩清的头发,全心奉献自己。
月亮躲入云后,天地之间,唯有他们彼此。
她成为了他的女人。
他是个很棒很棒非常棒的男人。
是她的男人。
愿世间的美好都能给予你。
我心尖上的男人。
第86章 番外婚后终章
生活不是爱情剧,结婚就是大结局, 也不是相爱的人就不会有冷战与争吵。
郑盈坐在窗台边, 看着豆粒大的雨点在窗户上打开了花,而后再划下一条笔直的水痕, 一朵又一朵,一条又一条。
现在是晚上十一半点, 江回还没有回来。
郑盈跟江回结婚后并没有住到康城丽园, 而是住在董佩玲送的这套房子里。这套房子离江回的公司很近,郑盈当时还有些意外,她以为董佩玲就算送房子也会送离他们家更近的地方。
董佩玲自然有她的考虑。
郑盈后来也明白了董佩玲的意思。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 郑盈回神后立刻快速拿起手机。
一串陌生号码。
那一瞬, 郑盈的脸上有着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失落。
郑盈接了电话:“喂,您好。”
“喂,弟妹, 是我, 罗唯方,江回喝醉了, 现在在楼下,麻烦你下来帮忙把他扶上去吧。”
罗唯方的声音很正常,语气还带着一股说不出的客气, 不知是否暗含着讽刺。
郑盈沉默了一下。
罗唯方比她小了两岁, 两人平时几乎没什么来往,见到面也只是简单打个招呼,所以她之前一直没想起来存他的号码。
这声“弟妹”便有些刺耳。
郑盈知道这是她的问题, 只能放缓声音道:“好的,我现在就下去。”
外面雨还在一直下,郑盈走到门口的时候想了想又拿了把雨伞。
出来的时候,郑盈看到罗唯方站在楼下躲雨抽着烟,他那辆磨砂黑的超级跑车停在风雨中打着双闪。
罗唯方看到郑盈出来掐断了烟,拧着眉似乎想说什么,最后又忍下了。
他想跟郑盈说,能不能不这么作?像江回这样打着灯笼都难找的男人到底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她就不怕最后把人给作没了哭都没地方哭去?要知道外面盼着江回离婚的年轻姑娘能排成几条队,真想不通江回这么优秀又洁身自好的男人她到底还有哪不知足的。
不过这些话罗唯方全部都忍下了,因为不忍心。不是对郑盈不忍心,而是对江回。
江回那样子......是真的被她灌了迷魂汤了。
罗唯方转身走进了雨里,郑盈赶紧打着伞跟上。
江回靠坐在车后座上,穿着一身黑西装,领结被扯松,白衬衫的纽扣也被解了两粒,脸色很白,漆黑的眉似乎因为不舒服紧紧地拧成结。
今天他们是跟几个合作商谈生意,其实并不需要江回陪着喝酒,江回却罕见地主动端起杯子跟人喝酒,一杯又一杯地见底,直到把自己灌醉。
一看就是借酒浇愁。
有时候罗唯方不得不佩服郑盈,不知道她哪来的本事,要知道江回可是个有原则到连结婚都滴酒不沾的男人,却在这种正式的商业场合把自己灌得神智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