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这家会所就开在掌星传媒旁边,附近还有几家大大小小的传媒公司,店里的服务员没少见过明星,因此见到路黎这种顶流和窦导这种名导,都没有什么失态的表情,只是偷偷多看了几眼。
翁咏用公筷给他们下菜下肉,招呼大家:“边吃边聊,不够再点。”
窦俊倢吃了两筷子羊肉,借着这个时间整理了下思路:“紫衫这个角色,可以说是很完美的。”
他给江怀雪慢慢讲角色设定。
“这部剧叫《仙途》,是部大男主剧,但是跟过往仙侠剧不同的是,男主并非是主动想要修炼成仙的,他最初的目的只是好好活下去。”
“因为男主是仙魔混血,母亲是仙族,父亲是魔族,所以从小就受尽苦难。他刚出生没多久父亲就去世了,母亲也因为被宗门追杀受了重伤,等到男主三四岁时,母亲为了保护他死了,男主一个人滚下悬崖,掉进狮子群里。”
“追杀男主和他母亲的宗门以为他必死无疑,就离开了,没想到男主被母狮子保护住养了起来。”
这些是男主的基础背景,跟后来男主的性格转变有关,窦俊倢都给江怀雪讲得很清楚。
“紫衫是剧中最特殊的人物,她本来算是男主母亲的师父。”
江怀雪算了下这个辈分关系:“是男主的师祖?”
窦俊倢哈哈一笑:“不光是男主的师祖,还是一派的师祖,你要演这个的话,辈分可高了,很占便宜。”
“男主母亲是仙族——这个仙族不是真的神仙,是修仙一派的美称。男主母亲出身显赫,是仙族四大宗门之一的天元派,四大宗门各有不世出的镇派高人,也就是靠山,天元派的高人就是紫衫。”
“天元派为什么一直追杀男主的父母呢?就是因为男主的母亲本来是天元派最有天赋的弟子,她修炼了天元派绝对不能外泄的功法,结果却跟魔族的人私奔还生下了孩子,不能为宗门所用,所以天元派一定要把他们灭口。”
“男主在狮群里待了一年多,被一个猎户发现,猎户把他带回了家,养到十三岁。”
“猎户家里原本没有孩子,就把男主当亲生儿子养,夫妻俩对他特别好,跟男主感情很深,后来猎户生病了,家里没有收入来源,男主就去外面把自己卖到一个伯府里当下人,然后把银子给家里治病。”
翁咏在一旁也听得入迷:“那男主有没有忘记童年时的事情?”
窦俊倢摇头:“他遗传了他母亲的天赋,从小就不同凡响,没有忘记。”
翁咏有些诧异:“那他不想报仇吗?”
窦俊倢笑道:“按照一般逻辑说,男主有血海深仇,一定要报仇的对吧?但是这个剧本特殊就特殊在,男主他开始不想报仇,他母亲生前只想让他当个普通人,他自己也只想平静生活。”
“他不想修仙,不想长生不老,也不想报仇,不想管什么先辈的事情,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在太平盛世里,活上短短几十年,当个凡人。”
但既然这是部仙侠剧,他是男主,他便自有他的命运。
“仙界每年都会挑选弟子,伯府的少爷报了名,男主作为仆人也跟着去了,这段剧情就是比较套路,阴差阳错之下,男主的天赋被发现了。”
“前面说过,男主母亲曾经因为天赋极高,修炼了天元派的顶级功法,这功法很挑人,非天才不可用,男主母亲死后,天元派已经很久找不到人可以练这个东西了,恰好就在此时,他们发现了男主,并且认出了男主身份。”
路黎忍不住插话:“但男主不想修仙。”
“对。”窦俊倢道,“天元派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软硬兼施,结果男主只是一味拒绝,他只想下山。”
这里的剧情路黎看过,记忆很深。
在天元派的人眼里,踏上修仙之路,摆脱凡人身份,当然是芸芸众生跪求才能得到的,男主应该欣喜若狂。
他们不能理解与自己完全相反的选择,对男主的拒绝勃然大怒。
——“难道你想当个朝生暮死的蚂蚁不成?”
凡人短而脆弱的寿命,在他们眼里,可不就是如同蝼蚁。男主斩钉截铁答道:“比起登天仙途,我更愿做盛世红尘里庸碌无为的一只蚂蚁,从生到死,平凡最好。”
第106章 林麦
江怀雪听到这里忍不住击掌而赞:“好,这剧情这台词,写得有新意又吸引人。”
窦俊倢感到与有荣焉:“林麦老师出手不凡。”
江怀雪怔了一下:“林麦?”
窦俊倢一拍大腿:“我这破记性,一开始忘说了是吧,这部剧的编剧是林麦。”
林麦的名声这几年愈演愈烈,尤其在网上备受追捧,在他看来,江怀雪这种年轻人肯定听说过。
江怀雪目光一瞬间有些复杂,不过很快就遮掩下去。
她将话题绕回剧本:“后来呢?既然男主到了天元派的地盘,紫衫是不是要出场了。”
“没错!”窦俊倢肯定道,“天元派说服不了男主,就打算先把男主囚禁起来,他们派人押送男主,在路上男主因为和押送的人起了冲突,血滴在路边的花上,惊动了隐世不出的紫衫。”
翁咏愕然:“那紫衫难道是花仙吗?为什么男主的血滴在花上,她会有感应?”
窦俊倢耸耸肩:“这就不知道了,关于紫衫这个角色的留白很多,林麦没有写全,他是想留更多空间给观众去想象。”
文学作品的创作经常会有这种事情,写得圆满反而不美,就要留出悬念,留出给人猜测的余地,才能让人的心神为之牵动。
“因为男主的母亲天赋好,修炼的功法特殊,紫衫曾经教导过她一段时间,所以发现了男主以后,看到男主处境不妙,她就把男主带回去了,接下来有几集都是他们的日常相处。”
路黎帮忙补充:“这个时候的男主还是不想修炼的,虽然他看到了紫衫很厉害,出于少年人慕强的心理有所崇拜,但是他童年阴影比较大,并不想修仙。”
“男主本阶段的想法就是避开,世事与我无关,什么天下什么修仙什么功法,只要不碰,就当没有这回事。”
窦俊倢忙里偷闲,吃了几口涮菜。
“这家菜还挺新鲜,不错。”
“是后来天下出了大事——千年以前被镇压的一个大魔即将逃出生天,修仙界的大佬们联手要把大魔彻底弄死,紫衫为了这件事也出山了,并且在惊天动地的一战中消失了。”
他说到这里时,路黎的睫毛颤了颤,飞快地看了一眼江怀雪。
江怀雪神色却很平静,她点点头:“男主从这里开始转变的?”
窦俊倢道:“是的,男主被她的事情所刺激,才踏上修仙之路,在这个过程中发现修仙之人虽然已经在身体上摒弃了凡俗,却还有很多肮脏复杂的人性。”
“就像他母亲当年的死,说白了也不过是一派宗门的私欲作祟,所以男主决心要站上最高的位置,试试改变这个世道,而这个强者为尊的理念,其实是紫衫教会他的。”
“所以紫衫这个人物的戏份虽然不多,但是却是在关键时刻出现在了男主的生命里,男主此前经历了许多事情,本就有所动摇,紫衫成了对他人生选择的致命一击,而她又是男主毕生中见过最强等级最高的人,对男主产生了很多深远的影响。”
窦俊倢顿了顿,下了定论:“这个角色可以说是本剧的灵魂人物。”
江怀雪沉吟片刻。
不得不说,她被窦俊倢所讲述的剧情打动了,这其中有些情节甚至奇妙地与她有些相似。
路黎也在火锅氤氲的水汽中悄悄看她。
一开始他根本没往江怀雪身上想,毕竟江怀雪又不是娱乐圈里的人,但窦俊倢今天这么一说,他忍不住也有些期待。
紫衫和男主这两个人的情形,与他和江怀雪的前世是有些微相似的。
比如紫衫对男主的恩情与影响,比如江怀雪对他的恩情与影响。
比如紫衫为了天下人的安危舍生忘死,而江怀雪也曾经为了灵气复苏放弃了延寿活下去。
而且路黎还有私心,如果江怀雪演了这个角色,那么他和怀雪就可以在剧组里一起工作半个多月。
想到这里,路黎就按捺不住蠢蠢欲动的心情,恨不能变成狐狸扑到江怀雪怀里撒娇。
江怀雪一抬眼,就看到路黎正眼巴巴地看着她,如果不是这会儿有外人在场,怕是尾巴都要摇起来了。
她心里一软,便做了决定:“那我试试?”
剩下三个人都是大喜。
翁咏:“太好了!吃完咱们就回去签合同吧!”
她现在手里只带着路黎一个人,而路黎已经隐隐有成熟的大将之风,不需要她再多操心什么,她正准备再带个资质好的新人,江怀雪就撞进怀里了,这岂不是天赐良缘,啊不是,天赐合作伙伴。
路黎:“太好了!从此以后就有人给我梳……梳、一起读书了!”
他猛地住嘴,把“梳毛”两个字吞回去。
糟糕,惊喜之下差点说漏嘴。
幸好这会儿没有人注意他说了什么,不然这话听起来就很不对劲。
窦俊倢:“太好了!我这就给林麦发信息,让他亲自见见你或者开个视频!”他一推碗筷,立刻就要拿手机编辑信息。
江怀雪哭笑不得,她连忙抬手调停:“稍等,各位稍等一下。”
她先冲窦俊倢道:“窦导,我现在还没有签公司,合同方面可能需要暂时等一下,我要找个人帮我经手这些事情。”
江怀雪犹豫了下,还是提前给他透露:“而且我和林麦认识,是否安排见面可以问问林麦。”
“你和林麦认识?”窦俊倢大吃一惊,“他不是宅得号称一个月都不出一次家门吗?而且就他那臭脾气,唔……”
林麦在外人眼里是天才编剧,自带光环,所以宅等于深居简出,不喜欢公开露面成了作风低调,偶遇粉丝不说话则是文人傲气。
但只有圈内人稍有接触的才知道,他这个人就是性格孤僻古怪。
窦导跟他这次是第二次合作了,愣是没有拨通过他的电话——林麦很少接人电话。
也不知道他一天天在家搞什么,按理说应该有大把时间的,但是别人找他,基本不可能在第一时间与他取得联系,都要等待一会才能得到他的微信或者短信回复。
能沉默,就不肯说话,能说一个字,就不肯说两个字。
江怀雪眼角抽动了一下:“臭脾气吗……”
看来人民群众至今仍旧没有发现,林麦只是单纯又严重的社恐而已啊。
林麦本来是玄学弟子,江怀雪和他的师父认识,早些年打过交道。
林麦在玄学上的天赋其实很不错,而且天生很有动物缘,他师父对他抱有很大希望,但无奈林麦越长大,越表现出恐惧和人打交道的性格。
而搞玄学的,怎么可能不跟人打交道呢?
他师父想了无数种办法,最后仍旧没有成功改变林麦,只能放任他自己选择了职业。
第107章 签合同
既然一切需要和人打交道的事情,都是林麦所恐惧的,那他只好选择一个不和人打交道的。
比如编剧。
是的,外界传说的什么“林麦出身文艺世家,自小天赋过人”其实都是谣传。
林麦是弃玄投文,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放弃封建主义迷信思想,做社会主义接班人——当然,这话他不敢在他师父面前说,只敢跟江怀雪说说当冷幽默。
他选择做编剧也不是因为什么崇高梦想,只是因为觉得这份职业不需要外出,也不需要社交,只需要每天在键盘上输出就好。
他没想到自己火了以后有那么多麻烦,数不胜数的人给他打电话,问他需要不需要投资,问他下一个本子写啥,问他接不接小说和游戏的IP改编。
他被吓得年年都要换手机号,手机常年静音,从不接任何来电,只有网络文字沟通才让他有安全感,可以让他放肆和随意一些。
可能正是因为这样,导致了一部分人认为他脾气孤僻古怪。
至于江怀雪为什么知道这些,可能是因为她是林麦为数不多屈指可数的朋友吧。
虽然做林麦的朋友,特殊待遇也只是每年能收到林麦主动发过来的换号信息而已。
对着窦俊倢,江怀雪当然不可能说出林麦的事情,因此她便含糊道:“我和他以前的老师认识,然后就认识了他,那时候他还没当编剧,后来一直有些联系。”
窦俊倢恍然:“原来如此,那就好办,我直接报你名字问他就行了。”
他小声嘀咕道:“哎呀这些人咋都这样,路黎是,林麦也是,明明认识你,之前偏偏都不吭声,就看我一个人跟无头苍蝇似的转来转去到处找人。”
路黎解释道:“这就是灯下黑,之前光顾着想圈里这些人了,就想不到身边的朋友。”
翁咏听到江怀雪还认识林麦,也是微微诧异:“你这是人不在娱乐圈,但势力在娱乐圈很雄厚啊。”
她不知道关隆不久之前还在心里跟她发出过同样的感叹,问江怀雪:“既然你跟路黎是朋友,直接签在掌星怎么样?我带你啊。”
江怀雪却摇摇头:“签在掌星,但是就不签在你这里了吧。”
和掌星合作她是没有什么异议的,掌星最大的股东姓邓,是七大豪门之一的邓,跟聂家有合作关系,和谢慧丽也相熟,她签在掌星,行事方便。
“如果我跟路黎签在一个经纪人名下,以路黎现在的名气地位,会有些麻烦。”
路黎虽然是实力和流量兼具的偶像明星,但由于长相出众,作品也不够多,粉丝群体大部分还是流量男星的典型构成状况,会比较排斥他身边出现关系亲密的年轻女性。
江怀雪看了眼路黎,和翁咏低声说自己的想法。
“况且最开始是关隆找的我,又等了我很久,我现在真的签在你这里,他可能表面上不会说什么,但心里难免对你有意见,觉得你是仗势欺人。”也许关隆地位并没有翁咏的地位高,话语权也没有翁咏大,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世上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翁咏愣了一下,从惊喜中清醒过来,也认同江怀雪的意见。
无论是从哪个角度来说,其实江怀雪签在她名下并不是一个好的方案。
“好吧。”她有些悻悻的,“倒是便宜关隆了,算他难得走运一回。”
江怀雪于是给关隆发了条消息:
[你还在掌星吗?下午方便的话我们签合同。]
关隆秒回:
[!!!]
[在!!!]
[小熊狂喜gif]
虽然不知道是什么让江怀雪改变了主意,但关隆压抑不住狂喜的心情,并且迅速代入经纪人心理:
[我保证明天就给你筛选出目前最适合你的优质资源,然后根据你的个人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