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晓蝶随便挑了一条裙子,布料的手感光滑柔软,不管她怎么揉搓都不起一点褶皱,一松手就变回了原先的丝质。
真正做到了天衣无缝。
很难说不喜欢。
“请姑娘先去沐浴更衣吧,在下已经让厨房备下膳食了,不知道姑娘有没有什么忌口的食物?”金胖子的服务非常周到,像极了魔宫的管家。
魔尊说:“她不爱吃辣。”
庄晓蝶意外地看向祝瑾渊,她确实不爱吃辣,但他是怎么知道的?
祝瑾渊接收到庄晓蝶的眼神,挑了挑眉,很高兴她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对旁边一个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魔仆说:“带她去更衣。”
魔仆恭敬地欠身行礼,引着庄晓蝶前往沐浴的地方。
在庄晓蝶的想象之中,所谓沐浴最多就是一个大澡盆,电视剧里都这么演,但她来到温泉池边才知道自己小看了魔界。
“这是新凿出来的温泉,魔军前不久攻占了一条灵脉分支,这水便是从灵脉分支引流而来,对于凡人身体十分有益。”魔仆距离温泉池不远就停下了脚步,“灵脉水对低等魔族有害,姑娘请自便。”
灵脉分支?!庄晓蝶看着从十六个温泉口潺潺流出的泉水,这些是灵泉,随便舀起一捧浇到田地里,都能让枯竭的植物起死回生,她用来泡澡,简直是……
两分钟后,庄晓蝶已经换下衣物,泡在了灵泉水里。
没关系,都是她写的设定,灵脉有很多条,分她一条当温泉又有何不可?就连这个世界都是她创造出来的,区区灵泉水罢了。
庄晓蝶泡进灵泉里,原本以为这和她在现代旅游时泡的温泉没什么区别,用打湿的帕子覆盖在自己的额头上,思考着回家的方法。
自穿越来就混沌的头脑渐渐变得清明,那些乱七八糟的情感都被分拨到了一边,记忆里模糊不清的剧情也变得清晰了起来。
如果这个世界就是她书中的世界,那么想要撕裂空间回到现代,必须是渡劫期的大能。
能做到这点的,全书里只有两个人——魔尊祝瑾渊和未来的杜若明。
祝瑾渊……她并不觉得魔尊会好心到放她回家,现在他对她的好都是建立在命契上,一旦他找到法子解除命契,他们就是陌路人。
未来的杜若明……以她对男主的了解,他最容易心软,也最正直,知道她是被无辜拉入这个世界,一定不会介意在自己飞升的时候捎带上她,把她送回自己的世界。但是在这之前,必须得按照原本大纲,让他走遍大纲上的历练。
如果这条路行不通,倒也还有一条。
庄晓蝶原本将头枕在池边的暖玉上,突然直起身子,额头上的帕子落入池中。
五颗圣石。集齐五颗圣石可以许一个愿望。搜寻宝物在当年是非常流行的玄幻设定。这个设定是某天夜里她突发奇想加进去的,所以它只出现在正文里,并没有在大纲里出现过。
现有的一颗圣石在杜若明的手上,后续的圣石得靠这一颗圣石去感应。
总而言之,都得先和杜若明联系上。
庄晓蝶心下稍定,从泉水里起身,换上衣裙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皮肤好像白皙细腻了不少,而且膝盖上因为小时候摔跤又手痒抠破血痂的伤疤也不见了。
她确定自己是身穿,除了拿在手上的手机和简历因为手滑不见了之外,所有装备都在身上。
这灵泉水对她起作用,如果搬运到现代岂不是赚发了?
庄晓蝶又转念一想,她回家的事情还八字没有一撇,竟然想到搬运灵泉水去了,未免也太乐观了。
“我换下的衣服呢?”庄晓蝶问等候在门口的魔仆。
魔仆的头低得几乎看不见她的容貌,听到庄晓蝶声音的时候还瑟缩了一下,战战兢兢地说:“魔尊大人吩咐,让我们将衣物交给他。”
庄晓蝶的表情僵硬了一瞬,脸颊被羞恼染红。
谁准他碰她的东西了?!
她怒气冲冲地往正殿走去。
留下身后目瞪口呆的魔仆:天呐!她竟然敢对魔尊大人生气!
走到正殿门口的庄晓蝶正要兴师问罪,就听到从殿中传来金胖子惶恐的声音:“魔尊大人,这等小事请让属下代劳!”
即便是秋夜紫被魔尊鞭飞,眯眯眼金胖子脸上的笑容都没有崩坏过,能够让人精一样的眯眯眼金胖子惶恐的事情,会是什么?
庄晓蝶的怒气被好奇心压下去了一半,悄悄地从窗户探头看去。
只见祝瑾渊盘腿坐在地毯上,旁边滚落着各种丝线和绣花针,还有一些不知道用来做什么的纱布。
他左手捧着被他用术法洗净烘干的庄晓蝶的白色T恤,右手捏着一根绣花针,眉头紧皱,表情凝重,仿佛在对待一件极其困难和严肃的正事。
就连当年被修仙界大能围攻都没见他露出这个表情。
其他魔仆更是跪了一地,金胖子也吓得两股战战。
祝瑾渊听到金胖子劝说的话,祝瑾渊心想,他们不懂,她不喜欢别人乱碰她的东西,而自己就不一样了,她爱他。
他动了动右手,绣花针穿过了白色布料,同时晕开了一抹鲜红。
这枚绣花针能伤到魔尊,必然是仙器级别的宝物。
能用仙器来缝衣服,估计也就他一人。
刚刚在灵泉水里,庄晓蝶对痛觉还不太敏感,这回就不一样了,从食指的掌根处传来一股浅淡的麻意。
祝瑾渊放下手中的衣服,露出衣服底下的左手,五根手指,各个指头都被包上了纱布,现在又新增了一个伤口,表情懊恼。
“我答应过她的,会帮她缝补衣服。而且这件衣服……对她很重要。”他的语气里带着十足的认真,给手掌缠上纱布,又用法术洗净并且烘干衣服,这一套流程十分熟练。
庄晓蝶的心脏好像也被扎上了麻意,她以为他说的话只是哄骗她,缝补衣服什么的,假手于人不就行了。
她蹲下身子,抱着双膝。
搞什么啊,他不是反派大魔王吗?演的吧!庄晓蝶口不对心,忍不住抽了抽鼻子。
正在缝补衣服的祝瑾渊抬起头,看向窗口,凝神去听,听到庄晓蝶抽鼻子的声音,忍不住对身旁的魔族扬了扬眉。
看吧,她心疼我。她果然好爱我。
作者有话说:
小蝴蝶心软的点可能有点奇怪,这里她心软是因为她看重的东西,对方也同样重视。
(写得好开心,早点发出来给大家看!
第6章
庄晓蝶试图压下鼻子泛起的那点酸意,回忆起自己创造出大魔王这个角色的时候。
这是她第一次写小说,决定下笔写正文之前,小说大纲就断断续续地写了两年。
第一个出现在大纲里的角色并不是男主角杜若明,而是反派大魔王祝瑾渊。
在书写他人生小传的时候,就已经确定了他命运的基调——得而复失。
具有悲剧色彩的反派才能让人记忆深刻,而他的命运也不需要多想,直接把她刚上大学时的遭遇润色一下,变得更惨一些,再换成仙侠背景就好了。
庄晓蝶高考那段时间生病,发挥失常,距离理想大学的录取分数线仅差了两分,只能离开从小长大的城市,前往一个从未踏足过的城市上学。
祝瑾渊生于富贵人家,测出仙资,离开家前往仙门修仙,一家子人正高高兴兴地在回程路上,就被大能之间打架波及,一家子没能留下一人。
庄晓蝶刚住宿那会儿跟舍友发生了一些小矛盾。班长把可以全员编辑的申请奖学金文档发到群里,以庄晓蝶的成绩本来可以申请到一等奖学金,结果名单出来的时候却发现没有自己的名字,问了班长,班长却说她没有申请。大四毕业吃散伙饭的时候,舍友醉后承认是自己删了她的申请信息。
祝瑾渊因为天赋和根骨极佳,遭到同门嫉妒,中了他们的算计,被魔族抓去炼药,以至于现在身体还有残留的魔毒,总会不定时发作。
庄晓蝶在学生会被排挤,部长总要卡着时间点让她交各种材料,还得应付一些累人的社交活动。人人都说上了大学之后就得去过点精彩生活,但庄晓蝶却只觉得疲惫不堪。这个时候,只要她想到祝瑾渊被炼成药人,所有的痛苦都比不得他仙骨被腐蚀的痛苦,好像这种社交疲惫就能减轻不少。
虽然他是纸片人,却在这个时候给予了她不少力量。
后来的他因为身体积累魔毒过多,炼药师就直接把他丢进了万魔窟里让他自生自灭,却没想到祝瑾渊如此坚韧和强大,竟然从万魔窟里爬出来了。
在书写这一段的时候,庄晓蝶是自愧不如,原本想把祝瑾渊当作万魔窟的副本小boss,干脆让他一世都在万魔窟坑底,但她只要敲下“祝瑾渊”三个字,关于他的人生经历几乎不需要思索就能敲出来,而且一个字都改不动。
总觉得改动了之后,这个祝瑾渊,就不再是原本的祝瑾渊了。
好像书里的人有了生命。
庄晓蝶面前落下一道阴影,覆盖住了她大半个身体。
她的视线中出现了一双木屐,男人用两根手指提着这双木屐,放到她的面前,摆正。
“灵泉水泡完会发热,但如果太过贪凉的话,对身体不好。”祝瑾渊对她说话时的语气总是温和很多。
庄晓蝶是赤着脚冲过来的,现在冷静下来后,才感觉到凉意。
“要起来吗?还是我再陪你一会儿?”祝瑾渊看着缩成一团的小姑娘,心里生出一点奇怪的情感,就像是当年他从万魔窟里爬出来,杀了无数魔族,本以为已经冷硬到不会再有波动的心脏,在看到路边被鲜血染红了羽毛的鸟雀,还是会驻足,救活它。
这种情感,好像叫做怜惜。
祝瑾渊按了按心脏的位置。总觉得自己好像也和她一样变得感情丰沛了。又或者,其实他本就是个感情丰沛的人?
庄晓蝶觉得这么呆在这里也不像话,便抬起头,仰视着他,伸手想要借力起身。
祝瑾渊低头,便猝不及防地撞入她那双澄澈的眼眸,梦中的她和现实里的她完全重合。
便是这一双眼睛,无数次在他的梦中出现,无数次驱散他的孤独。
他抓住她的手,将她一把拉了起来。
目光却紧锁着她的眼眸。
庄晓蝶眼里闪过愕然,她原本只是想拉一下他的衣摆,借力起来而已。
祝瑾渊却没给她松手的机会,而是移开了视线,垂眸看向地上那双木屐,提醒道:“先穿鞋。”
庄晓蝶下意识跟着他所说的话去做,低头将赤足伸入木屐中。木屐与地面有着高度差,她的身体微微摇晃,想要和他保持距离,却没想到对方直接托住了她的手臂,双手自然地变成了十指相扣。
庄晓蝶稳住身形,穿好另外一只木屐,小声道谢。
红绳覆盖在她的脚面上,衬得她皮肤白皙,圆润小巧的脚趾头蜷缩了一下,似乎在适应它们的“新家”。
庄晓蝶身上的长裙刚好能覆盖住脚面,穿鞋的时候微微提起裙摆,便露出那截单手就能圈住的脚踝。
祝瑾渊的眸光微暗,很快又移开视线,放到不远处的那棵花树上。
突然起风,吹乱了花树的花瓣,顶上的枝头压住下面那根长着花苞的树枝,两者相互纠缠,颠晃了好一会儿,才在风止住时分开。
真糟糕啊。他想。
正殿内已经被收拾好了,没有看见缝补衣服的绣花针和丝线什么的,而祝瑾渊的左手也恢复如初,连纱布都不用缠了。
魔尊的身体素质,自然不是普通人能比的。
殿内,金胖子已经为她安排好了膳食。
庄晓蝶的目光总是时不时落在祝瑾渊的身上,即便在吃着美味佳肴,也忍不住打量他。
为什么他对她这么好?如果只是因为命契,总觉得好像没有必要做到这个程度。如果她是魔尊,突然出现一个陌生人和自己绑定了命契,要同生共死,而且还是一个这么弱的普通人,一定会想方设法地解除命契,毕竟拿捏了她,就是拿捏了自己。
她会成为强大魔尊的唯一弱点。
而当魔尊的,又怎么会允许自己有这么明显的弱点呢?
庄晓蝶在吃饭的时候,祝瑾渊怕她吃得不自在,便让旁人都下去了,只余自己捧着一本闲书在另外一头陪着她。
祝瑾渊察觉到她的视线,单手翻了一页书,嘴角微扬。
心情不错。
庄晓蝶斟酌着语言,放下筷子,说:“魔尊大人,您好像还没问过我的名字。我叫庄晓蝶。‘庄生晓梦迷蝴蝶’的那个庄晓蝶。”
知道名字是交友的第一步,就算交不成朋友,也能留下一点痕迹,到时候他要对自己下手,也会留半分情。
祝瑾渊心想,他不问是因为他知道她的名字。
他放下手中的书,走向庄晓蝶,与她同坐一侧,牵过她的手,在她的掌心上一笔一划地写下——祝瑾渊。
“你和他们不同,叫我名字就好。”他想从她的口中听到自己的名字,而不仅仅在她的笔下。
庄晓蝶怔了怔,不同?因为她身上有和他的命契吗?果然他对自己的好都建立在命契上。
“祝瑾渊。”庄晓蝶唤了一声他的名字。
她从来不爱大声说话,对外人展现出来的性格偏向于内向安静,唤他名字的时候,声音也是低低的,像是在喃喃自语。祝瑾渊从没想过自己的名字从别人的口中说出来,能是这样好听,他曾经觉得如果不是自己,他的家人就不会死得这样轻率,所以他并不喜欢自己,连带讨厌自己的名字。
但……如果是她来唤他的名,这个名字好像还行。
祝瑾渊的高兴是肉眼可见的。
庄晓蝶攥住掌心,刚刚他用食指在上面写字,感觉痒痒的,自掌心传来一股酥麻,让她很不适应。
“之后,如果你要解除我们的命契,可不可以……”对她留情?庄晓蝶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祝瑾渊打断了。
“解除命契?”祝瑾渊嘴角的笑意消失了,定定地看着庄晓蝶,那双异眸沉静下来,便如同危险的深渊,稍不留神就会被拖拽进去,跌得粉身碎骨。
庄晓蝶本就不擅长交际,在社交上称得上是笨拙,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实话实说。
“我知道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和你定下命契,我就会成为你的弱点。如果有魔族拿我来威胁你,肯定一抓一个准。解除命契的话,你就没有弱点了。我只希望解除命契之后,你能对我留情。”她没别的优点,就是很有自知之明,倒不如趁现在他心情好,把事情摊开来说明白。
祝瑾渊听到她说解除命契的时候,还当她是想要从自己的身边离开,却没想到她真正在意的是这个命契会让她成为他的弱点。
一个凡人和魔尊定下命契,就意味着她可以长生不老,可以刀枪不入,只要他不死,她就能一直活着。
怎么想都是凡人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