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英雄值得她去维护,她也不想因为自己的事情,给陆耀廷的军旅生涯蒙上污点。
“沈赢同志,这份材料很宝贝。”莫国章一脸敬佩的看着沈赢,不是谁都能因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去大义灭情的。
沈赢这样做,以后传出去,很可能会被戳着脊梁骨骂不孝。
但她依然选择这样做的,是个值得尊敬的好同志。
“你放心吧,组织上对你和陆耀廷同志,都是很信任的。”莫国章说。
沈赢点头,这样一来,就不怕杜文华和沈文根闹事儿了。
走出莫国章办公室的时候,沈赢忽然想起什么,转头对莫国章说:“领导,今天这事儿,能不能不要让陆耀廷知道?”
“为啥子?”莫国章忍不住问:“如果陆耀廷知道,他肯定会敬佩你。”说话的时候,眼神还瞥着关着门的会议室,这个臭小子全都听见了吧?
“我不需要他的敬佩,只求着不给他添乱就好。”沈赢笑了笑,那双比秋水还清澈的眼里,全是认真:“他是英雄,他不该被这样的家庭琐事而耗费心神。”
沈赢走出去的时候,莫国章还在心里感叹,陆耀廷这个媳妇儿娶的好啊。
识大体、拎得清,有这样明事理的好媳妇儿,陆耀廷后半辈子有福气了。
他得打电话给老领导好好汇报,让老领导也知道他们老陆家,有个儿媳!
“娶妻娶贤,我觉得你说的不错。”在会议室里的陆耀廷站起来说:“我觉得我媳妇儿挺贤惠的,对了,听说你媳妇儿,前两天还为了娘家的事情和你吵架,跑回京城了吧?”
年轻男人面子挂不住,但他从小就和陆耀廷不对付,呛人的本事也不比陆耀廷低:“我媳妇儿回娘家,那是保胎去了。”
他还很得意:“你媳妇儿没怀孕吧?我就要当老子了。哪像你,一把年纪连个娃都没有。”
陆耀廷瞥他一眼:“娶妻娶贤,老婆娶不好,祸害一大家。”
他大步走到窗户边,隔着透明的玻璃,看着被几个兵娃子抬下楼的沈赢,正笑眯眯的和他们说话,搞的那几个青涩的兵娃子个个脸红心跳。
心里就又些不舒服的说:“我媳妇儿以后生出来的娃,不仅长得好看,还能继承我媳妇儿的优点。”
他冷嘲热讽的时候,黑沉的双眼一直盯着沈赢的背影:“生娃生的早,有啥好得意?你结婚也比我早,也没见你娶的媳妇儿比我媳妇儿好。”
年轻男人气的胸口发闷,然后坏笑着说:“但你还是个童子鸡/吧?”
陆耀廷脸色一变,但背对着年轻男人,年轻男人没看见他尴尬的脸色。
又继续说:“新婚之夜你就去野练,你媳妇儿还摔断了腿,你们没法办事儿吧?”
“你小子还犟嘴,瞅你走路,重心全放在肩上,你肯定是个童子鸡。”
陆耀廷觉得他说话有毛病,走路重心放在肩上,和是不是处/男有啥关系?
后来才知道,原来男人如果干了那事儿,走路就会把重心放在腰上,只有处/男走路,才会把重心放在肩膀……这是啥歪理?陆耀廷可不信。
但下班回去的时候,走着走着又忍不住想起年轻男人那番话,然后发现自己走路确实把重心放在肩上。
走路把重心放在腰上?那到底咋走?
陆耀廷去食堂打了饭,再回家。
刚走到家门口,就闻见一股带着湿热的香气传来。
哗啦啦的水声,从浴室里传来。
是沈赢在洗澡,那香气就是她用的洗发水和肥皂的混合香,扑鼻而来的香气,香的他脑子有点晕,赶紧大步走进屋里。
沈赢的腿还有伤,洗澡也是坐在凳子上,用花洒一点点洗的。
穿衣服的时候,也挺困难。
等她穿好衣服,重新挪到轮椅上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陆耀廷已经把打来的饭菜给摆在桌上了。
见她出来,就上前帮忙推轮椅:“那鸡和兔子,改天让王姐帮你炖了,你好补补。”
“我还是想喝野人参炖鸡汤。”沈赢仰头看他。
头发湿漉漉的,浑身的皮肤被水滋润过,又润又白,凝脂如玉;洗完澡以后,她喜欢穿的宽松点,就套了陆耀廷的体桖衫。
宽大的衣领落下去,粉腻雪白的软嫩让陆耀廷脸上一热,心口砰砰直跳的瞥过眼:“都说了野人参不好找……”
他推着沈赢进屋,又忍不住说:“还有,以后能别穿我的衣服吗?”
“那不行耶。”沈赢扯了扯身上的衣服说:“这个穿起来方便,你忘了,我腿受伤,不方便穿裤子。”
平时早上可以让王姐帮忙,可晚上王姐也要照顾自己家里,给男人孩子做饭,她不能洗澡还一直让王姐帮忙吧?
陆耀廷一米八几的大高个,那体桖又宽又肥,能当睡裙穿,套在身上就行,特方便。
就算是七十年代,也很多人穿露腿的裙子啊。
陆耀廷看她葱白的指尖捏起衣服的一角,那宽大的衣领又往下掉,虽然不敢看,可刚才惊鸿一瞥的画面,峻刻在脑子里,他甩都甩不掉。
下腹的某种冲动,也让他臊得慌:“你把衣服给我穿规矩点。”
“咱们是夫妻,有啥关系?”沈赢说:“这体桖长的能遮到小腿,和穿裙子有啥区别?”
“你简直活在清朝。”沈赢忍不住吐槽了一句:“我都没穿出去,在家呆着呢。”
“算了,我去洗个澡。”陆耀廷转身,大步往外走:“你先吃饭。”
“吃饭的时候,洗什么澡啊?”沈赢纳闷,又好心提醒:“你没拿衣服。”
陆耀廷背影一僵,因为某些原因,他没转身去拿衣服,而是扯了凉在外面的衣服,卷着就跑进了浴室洗澡。
等他洗完澡,转身回去的时候。
沈赢已经在腿上盖了一条围巾,把笔直修长的腿,给遮了个严严实实。
“你腿不难受吗?”陆耀廷问了句。
“不碰着就不难受。”沈赢说:“你放心,以后你在,我都这样蒙着我的腿。”
陆耀廷沉默,忽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对沈赢太苛刻了?
毕竟她的腿,真的不方便穿裤子。
“快吃饭,我都快饿死了。”沈赢招呼他。
陆耀廷这才发现,沈赢一直没动筷子,在等着他吃饭。
陆耀廷抿了抿唇,拿起勺子给沈赢舀饭:“你要是饿了,不用等我。”
“那不行,咱们家就两个人,我不等你吃饭,难不成一个人吃?”沈赢觉得礼貌还是该有的。
陆耀廷嘴角翘了翘,又听沈赢开口:“再说了,一个人吃饭,它也不香啊。”
男人刚翘起来的嘴角,瞬间落了下去,表情也冷冰冰。
沈赢没在意,专心地吃着他打来的油条炒回锅肉。
这种菜,她在21世纪根本没吃过,也是第一次知道油条还能炒回锅肉?
不过炒的脆脆的油条,吸满了肉香,有的浸透了汤汁,软绵有嚼劲儿,特别好吃和下饭。
原本在21世纪特别挑食的沈赢,都没发现,自从穿越到了七十年代,她是吃麻麻香,吃啥啥不留。
晚上睡觉的时候,沈赢睡床,陆耀廷依旧打地铺。
沈赢看着男人修长结实,荷尔蒙爆发的身体,就忍不住想,如果忍不住想吃了他,他会不会从了自己?
“别乱想。”陆耀廷淡淡的声音传来。
沈赢弯眼一笑:“我没乱想呀,你在乱想吧?”
陆耀廷:“…………”
他看沈赢把铺盖搂在怀里抱着,一条腿还夹着铺盖,那软嫩细腻的肌肤在灯光下白嫩吸引人,那小嘴儿红艳艳的,就伸手拉着电灯绳。
“咔哒”
电灯绳一拉,屋里顿时陷入了黑暗,也看不到沈赢那诱人的模样了。
可陆耀廷一闭上眼,全是沈赢刚才抱着被子的模样。
他有些心烦意乱,毕竟他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和这样漂亮年轻的姑娘,天天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说不躁动那也是假的。
可恶的糖衣炮弹和美人计,陆耀廷在心里暗骂,烦躁的转过身,也抱着被子闭眼睡觉了。
“如果你明天听到啥闲话,你不要当真的啊。”沈赢忽然说。
陆耀廷瞬间睁开了眼:“啥闲话?”
“就是关于我的闲话啊。”沈赢怕明天沈慧如带人去国营饭店捉-奸,会让陆耀廷听见闲言碎语。
于是提前打了预防针:“我的名声一直不太好,我怕你又听见啥闲言碎语,对我有误会。”
她在黑暗中,支起头来:“我们是夫妻,我希望你能对我放心。”
“放心!”陆耀廷说:“你最近的名声变得不错,很多人都夸你。”
“真的?”沈赢顿时来了兴致:“谁夸我?咋夸我的?是夸我漂亮?还是夸我有才华?还会夸我漂亮又聪明又有才华?”
临近中秋,逐渐变圆的月亮,从云层中冒出头,把原本黑暗的屋子也照亮了。
于是陆耀廷也看到了女人那张白皙精致的脸,她笑的兴致勃勃,眼尾习惯的弯成了月牙:“我觉得我这种满身优点的人,她们夸我,肯定会用很多好词吧?”
清脆的声音,溜溜哒哒的钻进耳朵里,让人跟着笑起来。
“我刚才说错了,没人夸你。”陆耀廷说话的时候,嘴角翘起。
“你这人真没劲。”沈赢不高兴的趴在枕头上,漆黑的长发像水澡披散下来,衬的那张巴掌大的小脸,更秀气精致。
“漂亮、聪明、有才华……”陆耀廷忽然说,声音冷冽沉稳:“他们确实这么夸你的。”还夸他娶了个好媳妇儿。
被人夸赞,是件很高兴的事情。
“他们真有眼光。”沈赢心情舒畅的闭上眼睛,又问:“谁这样夸我,我下回碰见了,也好好夸回去。”
她向来嘴甜会哄人,陆耀廷听她这样说,也不意外。
但没说谁夸她,夸沈赢的都是男人,他觉得沈赢太过耀眼了,要是夸那些人的话,岂不美死那些人了?
沈赢看他半天没回话,以为他睡着了,也就闭上眼睛,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陆耀廷已经煮好了稀饭,用大号的搪瓷缸装着,桌上还有一个咸鸭蛋和小咸菜。
在七十年代来说,算是不错的早餐了。
沈赢打着哈欠起床,在王姐的帮助下穿好了衣服。
还用手绢缠在头发里,编了个精致的发型。
她今天要为了自己战斗,必须精神百倍的出场才行。
“王姐,中午的时候就拜托你了。”沈赢握着王姐的手说。
“你放心去,我肯定按照时间过来接你。”王姐点头。
沈赢告诉王姐,她中午要和堂姐去国营饭店吃饭,但怕没人送她回来。
她坐着轮椅不方便,所以想拜托王姐过来接她。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王姐是越来越喜欢沈赢了。
大概是照顾这个软软嫩嫩的小姑娘久了,王姐也把沈赢当女儿养,一想到沈赢可能会被人丢在国营饭店回不来,她就心疼的很。
在沈慧如来接沈赢的时候,王姐站在自己门口,一边摘青菜,一边对沈赢说:“中午记得多吃点,你太瘦了,好不容易吃顿好的,多吃点给自己补补。”
国营饭店一般人根本舍不得去,吃一顿饭,便宜的也要花十几块钱,贵点几十块钱也进去了。
王姐想让沈赢好好打牙祭,还盯着沈慧如说:“好好照顾沈赢啊。”这话的意思是,沈赢背后有她撑腰呢。
沈慧如笑着点头:“放心,王姐,我肯定好好照顾她。”
她眼神闪过一丝幽茫,想到自己明天就能如愿以偿的嫁给陆耀廷,过上好日子……沈慧如推着沈赢往外走的时候,嘴角的笑意止都止不住。
沈赢嘴角也同样浮起一抹笑,七十年代狼人杀,正式开始。
国营饭店里,池庆林紧张的拿梳子梳了梳头,又扯了扯身上的的确良白衬衣。
他从来没想过,沈赢会这么大的胆子,大白天就约他来国营饭店幽会。
想起沈赢越来越美艳的脸,池庆林心口发烫,这太刺激了!
国营饭店是一栋四层欧式风格的建筑,是民国时期修建的酒楼。
以前专门招待军阀的,所以修建的特别气派豪华。
来这里吃饭的人,都是非富即贵的。
自从公私合营后,就被国家渐渐从私人手上收购,这时候已经彻底变成了公家的饭店。
沈赢被沈慧如推进来的时候,都愣了一下,冷不丁从矮房子到了这种气派的酒楼,她都有种恍惚,好想回到了21世纪,在逛高逼格的私房菜。
可是耳边吵闹的声音,瞬间让她回神。
高逼格的私房菜,可没有穿着中山服和劳动装的七十年代人。
“这个国营饭店,平时我经常来,你第一次来,看的回不过神也没关系。”沈慧如把沈赢往一楼的包厢推的时候,一副见过大世面的样子,对沈赢说:“这里的菜很好吃,你待会儿多吃点。”否则下次就再也没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