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容貌上来说,陶慧莹输的彻彻底底。
陆母在心里叹了口气,只希望这个儿媳妇儿是真的也有才艺和能力,而不是光靠一张皮囊撑起来。
如果这样的话,她不愿相信,自己倾尽全力培养出来的儿子,只是个看中皮囊的肤浅男人。
第一次看见儿媳妇儿的陆母,回头和陆父对视了一眼,两人心里都有相同的担忧。
两人都期望他们的儿子,真的不是肤浅到只爱皮囊,不看品德的人。
如果可以选,陆父陆母更希望儿媳妇儿品德能比相貌更好!
陆锐也盯着沈赢,他万万没想到,自己这个继母看起来和自己差不多。
陆耀廷同志,这是老牛吃嫩草啊!
千里迢迢赶过来参加婚礼的陆家三人和陶慧莹,神色都特别复杂的看着沈赢。
但在面对朝自己走过来的沈赢时,陆母脸上也带着得体优雅的笑:“第一次见你,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这是我精心给你挑选的结婚礼物,希望您能喜欢。”
陆母送给沈赢的是一对流苏耳环,银耳针,绽放的白色山茶花精致小巧,下面点缀着亮晶晶的亮片流苏,那些细小的亮片全是用白色贝壳打磨出来的。
仔细看的话,却发现,繁复漂亮的流苏吊坠,在夕阳的光线中闪耀着浅金色的光芒。
“哇,这耳环太漂亮了,有种轻奢的高级感。”沈赢一眼就爱上了这幅耳环,摘下来戴在自己耳朵上,笑眯眯的对陆母道谢:“谢谢妈,我真的太喜欢了。”
本就精致好看的耳环,就像是为沈赢量身打造的一般,映衬着她漂亮的耳垂和纤细优美的脖颈线,更是仙气飘飘。
陆母见状,脸色缓和了不少。
原本以为沈赢估计配不上这幅耳环,陆母送这么漂亮的耳环给沈赢,也是带了点挑剔和审视的意味。
却没想到,沈赢竟然带的这么好看?
这也变相证明了,在审美上,沈赢和自己是很合拍的。
毕竟这幅从国外带回来的耳环,在七十年代来说,陆母觉得并没有几个人能带出它的气质。
一个人的气质是由内而外的,沈赢能带把耳环带出高级感,那也证明她的修养不错。
而且沈赢形容这幅耳环的词汇,也很高级。
轻奢,这个词汇,饶是见多识广的陆母也是第一次听见,觉得这个词充满了一种高级和艺术感。
只有读过很多的书人,才会用这么优美的词汇。
一开始用挑剔眼神打量沈赢的陆母,此时不免对沈赢也有点刮目相看,这是沈赢用自己的修养和见识,征服了这位挑剔的婆婆。
站在一旁的陶慧莹见陆母对沈赢的态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好,心里始终有些不甘心。
但她却没主动开口和沈赢搭话,而是看着陆耀廷说:“老朋友见面,也不给我这个发小,介绍介绍你的妻子?”
陶慧莹穿着一身浅灰格子的大衣,高腰线的设计,显得身材高挑。
而且灰色很挑人,如果穿不好,就显得没气色,可偏偏陶慧莹的审美在七十年代也算是拔尖儿的。里面竟然搭配了一件蓝紫色的雪纺衬衣,竖起的衣领是很特别的花边设计,搭配着灰色的格子大衣,很吸睛。
陶慧莹见情敌,还特意画了妆。
精致的眼线,白皙的鹅蛋脸,亮晶晶的耳环,陶慧莹这一身的穿搭,一看就是只服务外国人或者政府要员的友谊商店里,提供的进口高级货,价格不菲。
沈赢一眼就认出,陶慧莹身上穿的大衣,某香家的经典复古款。就算到了21世纪,也很流行的款式,在七十年代只会更时尚。
情敌之间的微妙感应,让沈赢多看了陶慧莹一眼。
陶慧莹却高傲的抬起头,无视沈赢的存在,那双画了眼线的丹凤眼,就这么看着陆耀廷,带着一种大院子弟的高傲,也有暗恋者的执着。
沈赢眉梢微挑,也没说话,笑眯眯的扬起头,望着陆耀廷。
女人何必为难女人?
这种时候,就看男人应该怎么做了。
被媳妇儿和暗恋着同时看着的陆耀廷,心里一沉,总感觉回答不好,他就得死?
一直沉默看戏的陆睿,有些同情他爸陆耀廷,觉得他好惨,一开场就是死亡局面。
现场的严肃气氛,让陆母皱了皱眉,在火车上看见陶慧莹,她就猜到了见面的局面会不太好。
但真的没想到,陶慧莹竟然会无视沈赢的存在,一直盯着陆耀廷看?
不管咋说,沈赢也是自己的媳妇儿,不能让她脸上过不去。
陆母就打算站出来说话,陆耀廷却比她更快的开口。
“媳妇儿,这是陶慧莹同志。”陆耀廷抬手揽住沈赢纤瘦的肩膀,在第一时间就向陶慧莹宣告了主权。“她的父母和咱们爸妈是几十年的老交情了。这次咱们结婚,虽然没来得及给她发请柬,但既然人来了,咱们俩也要尽尽地主之宜。”
这话说的很有技巧,既宣告了自己的态度,也表达了自己对陶慧莹的欢迎。
陆耀廷低头对沈赢一笑,再抬头看着陶慧莹的时候,表情却比刚才更严肃:“陶慧莹同志,欢迎你来参加我和爱的婚宴,来者是客,我们非常欢迎。”
这话也在警告陶慧莹看在两家是世交的情况下,她礼貌参加婚礼,他就礼貌接待。
如果发生了不礼貌的事情,那就别怪他不客气了。
陶慧莹脸色惨白中带着一丝尴尬,她真的没想到,陆耀廷还是这么不近人情?
可明明,他对沈赢却这么温柔周到……
第36章 [VIP] 陶慧莹的目的
想起自己来这里的目的, 陶慧莹心中一定,看向沈赢的眼神也带着很深的敌意。
而且沈赢还从陶慧莹那充满敌意的眼神中,发现了一丝探究和审视。
陶慧莹有什么资格和立场, 来探究审视沈赢?
一直站在旁边没说话的陆锐, 也在心里疑惑。
他从小就在军区大院里长大, 无论是观察力还是敏锐度, 都特别厉害,自然也发现了陶慧莹对他后妈的怪异眼神。
陆耀廷不知道陶慧莹会跑过来,只开了一辆吉普车过来。
一辆吉普车只能坐五个人, 原本他们一家是够坐的,现在却多陶慧莹。
车不坐下, 就很尴尬。
“不如我陪陶阿姨坐三蹦子。”陆锐很机灵的开口, 十五岁的少年,身高腿长, 长相也异常俊美。
可一开口说话,还是能听出声音里的的稚气:“这车坐不下了,我对军区也熟悉,爸妈, 你们带着爷爷奶奶开车回去就好。”
听见陆锐叫自己妈的时候, 沈赢还有些吃惊。
毕竟她上辈子见到陆锐的时候, 陆锐已经是个威严少将。而她只是个刚上大学的萌新,和爷爷一起见到陆锐的时候,她这个00后, 还得叫陆锐一声叔叔。
可是到了七十年代, 威严少将变成了俊秀少年。
在对上沈赢诧异的目光时, 陆锐还有些羞涩的冲沈赢笑了笑,俊秀精致的眉眼轮廓充满了朝气。
这是个阳光开朗的少年, 被陆家人教育的很好,识大体又很聪明!
沈赢也弯起眼睛冲陆锐笑了笑,白皙的肌肤,在鼻梁那颗红色小痣的映衬下,多了几分清丽殊色,看的陆锐有些脸红。
这一刻的陶慧莹,清楚明白的感受到,就算和陆耀廷从小一起长大,就算陆母喜欢自己。
可这一刻,当他们和沈赢站在一起的时候,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外人,根本融入不进陆家的温馨气氛里。
陶慧莹有些难堪的咬了咬下唇,脸色紧绷的说:“陆锐你不用陪我坐三蹦子,我来的时候,给我哥打了电话,他会来接我。”
她虽然自己跑来参加陆锐的婚礼,但她从小接受的良好教育,不会让她做出有损风度的事情。
就算她被排除在外,可陶慧莹的背脊和脖颈依旧挺的直直的,她是个有着自己骄傲的人。
“慧莹真不好意思,不如我让陆锐陪你等你哥过来?”陆母开口,两家关系很好,她也不会让陶慧莹脸上无光。
“阿姨,不用了,我哥已经来了。”
紧跟着陶慧莹的话落,就见穿着迷彩服的贺越,大步跑进了火车站月台。
“你咋临时跑不过来,也不提前给我打个电话?”贺越是陶慧莹的表哥,也知道陶慧莹对陆耀廷的心思,看她和陆父陆母一起过来,头都大了。
“我来这边也是有点事情要办。”陶慧莹说话的时候,那双画着精致眼线的丹凤眼,但瞥了沈赢一眼:“走吧,我有点累了,先回去休息。”
话落,陶慧莹转头对陆父陆母微笑道别,离开的时候还端着一身的千金小姐范儿。
不得不说,陶慧莹的确有高傲的资本,无论是她的出身,还是她的职业,她都是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佼佼者。
但是陶慧莹的高傲并没有震慑住沈赢,因为沈赢从小到大接触的圈子,说起来还比陶慧莹更厉害一点。
谁还不是个千金大小姐的出身了?
就算到了七十年代,沈赢的所见所闻,也是比穿着满身友谊商店进口商品的陶慧莹,更开阔丰富。
“叔叔阿姨,那我就先送慧莹回去了。”贺越冲陆父陆母打了招呼,又伸手拍了拍陆锐的肩膀,笑着夸了句‘小伙子又长高了’,这才拎着陶慧莹的密码箱,往月台外面走。
“慧莹,你老实和哥说,你到底来干啥了?”贺越对表妹说话很直接:“要是为了陆耀廷的事儿,我劝你歇了心思。嫂子是个很不错的人,和陆耀廷是绝配,你别做些让两家都下不来脸的事情啊。”
听见贺越叫沈赢嫂子,陶慧莹脸色一变,有些生气的瞪了贺越一眼。
贺越却不怕:“瞪啥瞪?她本来就是嫂子,而且有人品,有能力,等你和她相处久了,你就知道沈赢真的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
陶慧莹不想听贺越夸沈赢,脚步走的越发快了。
贺越还拎着密码箱说她:“千万别冲动,冲动是魔鬼……”
……
庆宁县火车站,离家属营开车要一个多小时。
回去的路上,车上的气氛还算缓和。
到了家里的时候,陆母一下车就看见了新修的浴室,外边儿的墙刷的粉白,里面还贴了瓷砖,看着干干净净,还有淋浴器,陆母眉梢一挑。
因为瓷砖和淋浴器都是她亲手挑选的,当时陆耀廷打电话回京城,说有任务,要帮人修浴室,让她挑点精致好看的。当时她还纳闷,多嘴问了几句是不是给女人买?
陆耀廷没说话,她以为真是执行什么特别任务,也没继续追问。
却没想到,她精心挑选的瓷砖和淋浴器,竟然是陆耀廷为沈赢准备的。
陆母瞥眼看着帮沈赢开门,帮沈赢提包,还帮沈赢拿拖鞋的儿子,看他这么体贴入微,也不知道是高兴还是难受?
毕竟她这个当妈的,都没享受到儿子的贴心服务。
心里正有些不舒服的时候,陆耀廷已经从鞋柜里拿了几双干净的拖鞋放在地上。
“妈,这是沈赢给你们挑选的拖鞋,快穿上进屋看看。”陆耀廷牢记着要缓和婆媳关系的事儿,于是表现的特别棒:“家里的床单和被子,都是新买的,新换的。给你们铺上的时候,沈赢还特意洗干净了,再铺的。”
沈赢看过去,陆耀廷表现的很严肃坦荡。
她抿嘴儿笑了笑,其实那些床单被子都是陆耀廷手洗的。只是因为沈赢说新床单也脏,必须洗干净了,晒过了太阳才能睡。
陆耀廷就把话全记下了。
当兵的男人嘛,整理内务都是一级棒的。
可沈赢真没想到,这男人竟然把他做的事情,说成了是自己干的,陆耀廷真的是一个很合格的丈夫。
陆母听了,面色缓和了不少。
觉得儿子娶了媳妇儿也挺好,至少她这个妈,还能穿上儿子亲手递来的拖鞋了。
“老婆我觉得,咱们耀廷结婚后,越来越有人情味儿了。”陆父也心满意足的很:“你看他以前,我行我素,哪记得关心我们啊?”
“这还是儿媳妇儿管的好。”陆父一脸满意的打量着屋内,笑着说:“俗话说男人三十而立,咱们耀廷今年三十岁了,事业还行,但是生活却不咋滴。现在有了媳妇儿管着,你看他有家了,也懂得心疼父母了。”
陆母原本也在打量屋内的摆设,她是个有审美品味的人。就算想挑剔沈赢对房间的布置,但也挑不出任何错来。
无论是颜色的搭配,还是家具的摆放位置,都井井有条,错落有致,看着清新又十分舒坦。
于是在陆父夸沈赢把陆耀廷管的好的时候,陆母也点了点头说:“确实不错。”
“还有这画儿……”陆母看着墙上的油画,一脸欣赏:“倒是没想到你还能买到这种大师级别的油画。”
七十年代无论是物资还是精神世界,都比较匮乏。
像油画这种国际化的美术作品,那也只有在一线大城市里才能看到。
比如陆母的好朋友郁香萍,就是个国内很出名的油画家。
“这是哪个画家画的?”陆母对陆父说:“我看着不比郁香萍的差。”
“这是你儿媳妇儿画的。”陆耀廷十分自豪的说:“为了让你们在来的时候,能住在漂亮舒服的屋子里,沈赢为了画这几幅画,可是熬了好几个通宵……”
沈赢端着茶出来的时候,就听见陆耀廷在夸自己。
“她白天上班,晚上熬夜画,终于赶在你们来的时候,画好了,也把家里布置好了。”陆耀廷说话的时候,还冲沈赢扬了扬眉,那意思再说,看你男人做的不错吧?
沈赢甜甜的抿嘴儿一小,家里有个能来事儿,会揽事儿的男人,女人确实会轻松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