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绅士讲礼,对外的寡淡在今日的场合尽数藏起,并没有显露分毫,“是太久没去拜访您了,二位身体还好吗?”
“好着呢!”林父笑道。
沈清悠起身,裙摆如蝶翼纷飞,笑意盈盈地走到他身边,乖巧温婉,又端庄大方:“卿时哥站着做什么?快过来这里坐,坐下说。”
她很热情,主人家面对贵客理应如此,沈家人也在招呼。
逢夕敛下眸,无所事事地摩挲着腕表表带。
宋卿时掠过沈清悠的邀请,目光穿过众人径直落在逢夕身上,“今天就不坐了,我和逢夕还有点事情。”
沈清悠顺着他的视线一道朝逢夕看去,怔了下后,又提起笑:“好呀,那不耽搁你们啦,改天来家里坐呀。”
他淡一颔首,唤:“逢夕。”
他们终于寒暄完了。她拿起手边的包,“来了。”
逢夕就如同被推去岸上的鱼,重新得到呼吸。心口轻快起来,弯了弯唇,跟上他的脚步离开。
他就那般理所当然地带走了她。一如之前在她生命中出现过的许多次那般,宛若神祇从天而降。
沈清悠还站在原地,目送着他们。
林衡摁灭手机,懒懒地耷着眉眼,有几分丧系,一直没出声的他于这时候遽然丢下句:“我去送一下。”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呢,他已经跟上逢夕,陪她一道出去。
俩人并行走在一处,他微弓着背,已然比她高出一个头来。
林母也没管他,随了他去,她复又细问起刚才没说完的事情,“戚榆,你刚才说找到一个心内科的专家?”
她手边的杯子空了一半,戚榆给她满上,答道:“是啊,刚进修回来,我想带悠悠去看看。”
“要的要的,去看看好,去看看好。”林母连连点头,“我带了不少新鲜瓜果来,都是自家种的,你们可以让阿姨做来吃。自家种的总是比买的要好嘛。”
厅里的声音渐渐被落在了后面。
逢夕站在宋卿时身旁,问林衡:“跟出来做什么。”
林衡觑了眼宋卿时,他没有给他们腾出空间的意思,淡淡地站在那儿,跟个杆子一样。真是没眼力见。林衡索性无视他,注意力落回她的身上:“我申请了这边的实习,为期半年。”
逢夕微愣,“怎么会想到来这边?”
他的学校在隔壁城市,这里离家也很远。
宋卿时也在看着他。
他没有出声打扰,但是林衡觉得自己已经通过他的眼神听到了一大堆的话。
“你在呗。反正就是跟你说一声,接下来半年我都在,要是平时有什么事要找人,你就喊我,帮你扛扛相机搬搬三脚架什么的。”他撸了把头发,有些烦闷。主要是觉得这些话肉麻,超过了他的限度,他不习惯,浑身都不适应。
身高差在面对面说话时更加有存在感,逢夕切实地感知到,林衡原来已经长这么大了。她笑说:“哪有自己送上门的苦力。”
林衡穿的是卫衣,他隔着衣服给她捏了捏肱二头肌,散漫道:“反正不用白不用。”
宋卿时眸光依然淡淡,连个波痕都没有,像是在看小孩胡闹。
竟叫林衡生出了班门弄斧之感。他在心里一撇嘴,强行逼退这种感觉。
这人虽未出声,但是压迫感太强,层层地在压来。
他一个还未出过社会的学生,在他面前极容易就被秒得连渣都不剩。
春天的太阳不烈,日光和煦,是很舒服的调。
他这样主动,逢夕笑笑,点头应了,没再跟他客气下去,“好吧,那下次需要的时候一定喊你。回头请你出来吃好吃的。你回去吧,我们先走啦。”
林衡阒然拉住逢夕手腕,眼睫半垂,好似还有话未说完。
逢夕回头,“嗯?”
宋卿时和她一道顿住,一道回头,唯一的不同是,他多了个步骤,眉心显而易见地皱起,目光锁在逢夕的手腕。
几句话在喉间滚过,林衡几不可见地蹙了下眉,最终只剩下一句:“玩得开心点。”
逢夕衔的笑略微淡下,她总觉得他的眼神有些深邃。她不知道他这话里是否如她所想的那般意味深长,也不知他是不是看明白了什么。
她牵起嘴角,“会的,进去吧。”
她和宋卿时回身离开,回身的瞬间,他很自然地牵住她的手。
很快,黑色的迈巴赫驶离沈宅,阳光下被扬起的尘埃分明。
林衡双手插在卫衣兜里,耸耸肩,转身走进去。他们已经商量起了带沈清悠去看那什么医生的事情,沈清鹤主动说:“明天我先送姐去做个检查吧。”
林衡兴趣缺缺地皱了下眉,只觉得没劲。
第4章 潮热
逢夕去宋宅留宿,没提前和家里说,想着等晚上给戚榆发个消息就好,这不是什么大事。
若是提前说了,会麻烦一些。
她没带衣物,什么也没带,轻装上的阵。这些都不麻烦,因为她时常在宋宅住,她要用的东西、她用惯了的东西,宋宅里都有。
她在这里甚至还有一个自己的房间,就在宋卿时卧室隔壁。
车子抵达宋宅,她熟稔地跟着他进去。
他偏眸与她说着话,她微笑着回应。
“今天不用去忙?”
“没安排,在家剪剪片子就行。”
两人一道走上台阶,一道步入家门。
“先吃饭吧。”他说。
逢夕忽愣。
他怎么知道她还没吃?
这时,他的眼眸里方才有了点温度,“猜的。阿姨准备好了,过来,陪你一起吃点。”
一句话而已。
逢夕登时无比乐意。
佣人将饭菜一一上完,随后离开了这里,餐厅里只余他们两人。
宋卿时用公筷给她夹了一道菜:“刚才跟他们在聊什么?”
他指的是刚才在沈家的时候。
桌上有十几道菜,一大半都是她爱吃的。她来惯了,这里的佣人对于她的了解不输于家里的赵姨。逢夕鼓鼓腮帮:“一些很无聊的事情。”
他看得出她的不喜欢,偏了下眼,声线寡淡,“不喜欢的话,怎么不提前出来等我?”
逢夕自十五岁回来,那时候的她心性如一张白纸,在这北城连个名字都不配拥有。如今她大半的心性,都是由他教出。
但他也没有刻意地去教她什么、一板一眼地给她灌输什么,她学到的东西大多都是她跟在他身边、看他行事,耳濡目染地自学而成。当然,这也是他的意思,不然逢夕怎么可能跟在他身边,哪来的这个旁人求都求不来的机会?这就是他教她的方式,后来成长而成的逢夕,也没有叫他失望,甚至远远超出他的期待。
宋卿时这个人做的事情太多了,手段自少年时起便是凌厉。他有着远高于同龄人的成熟心性,给她打开了一个她从未涉足过的崭新世界。各种东西,大多她连听都不曾听过。
跟在他身边,逢夕只有学不过来的份,不愁学不到东西。
——他这句话里,并没有叫她忍耐之意,只有叫她任性些的意味。
不喜欢走就是了,他并没有将这些放进眼里。
“也没多久,十几分钟,你就来啦。”那十几分钟的煎熬,在见到他的那一刻消失殆尽。她也是算着时间不会太长,才没有离开。
“阿夭。”
逢夕正埋头吃饭,忽然听见这一声唤,她呆了下。
她握紧筷子,眸光微闪,“嗯?”
他喊她小名的声音温和了些,如冰面凿开缝隙,堕入春光。她的心跳在加速,用力握紧筷子,也是心跳加速下下意识的行为。
她的侧脸精致细腻,宛如上等瓷器。
宋卿时接着道:“不喜欢的环境,不用强容。世界之大,自有适合容你之处。”
没有必要顾忌什么,因为他是宋卿时。
她虽不是,但她的背后是。
他用餐完毕,拿着湿巾擦拭手指,动作缓慢,慢条斯理的矜贵感流泻,“肆意些,也没有什么。”
她的耳畔回响起他当年的那句话:“叫阿夭怎么样?桃之夭夭的夭。”
心中如春水盎动,始终难歇。
她没有办法不对宋卿时心动。
早在很久之前。
“好。”她应说。
-
宋卿时下午有个会,逢夕一个人留在宋宅。
宋家人都不在,在的话她也都是熟悉的,所以不必担心这点。
昨天她拍的片子已经处理过一点,将剩下的部分处理好后,她发给了姜暮雨。
姜暮雨是她的大学室友,也是工作室的另一个合伙人。她们从认识开始关系就很好,堪称志同道合。
后续会由她去跟进,也由她去和王漾那边联系。
姜暮雨:[收到收到。昨天辛苦了吧?王漾这拍摄不好接,这就不是个好伺候的主儿,辛苦你了呜呜呜我的宝!]
逢夕没太在意,闯过的关卡就不再是关卡:[没事,反正顺利拍完了,合作结束。]
姜暮雨猜测她一定是受到了很大的摧残,安抚说:[你今天在家好好休息!]
逢夕关了电脑,拿手机回:[没在家,我来宋家了]
姜暮雨:[啊?]
姜暮雨:[你们又同居啦?]
逢夕一噎,纠正道:[不是同居!一人一间呢]
他们怎么可能在宋家同居?
姜暮雨依然震惊:[好久没听你提过宋大佬,我还以为我嗑的CP悄无声息地be了呢,还好还好,又勾搭上了]
逢夕:[?]
她在说什么,前面的也就算了,“勾搭”……?
以她们的交情,姜暮雨肯定是见过宋卿时。而她认识的时候,逢夕早就成年了,她会嗑上这一对,她觉得一点问题都没有,完全没有负担和负罪感。
禁欲大佬和柔弱白花。
天!嗑死她了!
姜暮雨:[一人一间?没关系,反正就隔了道墙,四舍五入就是同居。]
逢夕试图阻止她的调侃:[能这么四舍五入的吗?]
姜暮雨嘿嘿笑着,就是不改。
她提醒说:[夕夕,你现在毕业了,你们都到了适婚年龄。]
逢夕好笑,[so?]
姜暮雨:[有些时候可以大胆一点,不要太拘谨。都是成年人了,要玩就玩成年人的游戏!机会都递到你手里了,你要把握住哟!]
逢夕一时间竟是不知该怎么回。她撑着下巴出神。
是喔。
她早就是成年人了。
进入成年人的世界,要开启的,自然是成年人的游戏。
她无奈地弯了下唇。
-
午后闲着无聊,她被洒进来的阳光晒得有些懒。走到窗边,将窗户推出去,满盈的春光闯进视野。
宋家人多,宋宅占地远比沈宅大,还有一个大了数倍的大院子。院子里有一片地方种满鲜花,此时花海正艳。
逢夕弯了弯唇,抄起相机下楼,想去拍会儿照片。
她站在一处海棠花前,举起相机。
当数朵海棠被收进相机框中,好像所有的浪漫都被收割。
独自一人在花园里待了许久,直到她听见脚步声沿着路径响起。
逢夕回头去看,发现是宋大哥。
宋卿时的堂哥,宋昱时。
她放下相机,礼貌地打招呼:“大哥。”
宋昱时只比宋卿时大几个月,她刚来到宋家的时候就认识他了,他们也相处很多年了。
不过后来他搬出去了,大多是在外面住,只偶尔会回来。
宋卿时其实平时也在外面住,可能是因为她要跟着他,他才回的宋家?毕竟如果她要跟去他的私人住处,是有点不太方便。
宋昱时颔首,停在这儿跟她说话,“好长时间没看到你。”
他的视线下落,落到她手里拿着的相机上,“在拍照?”
“是呀,花开得这么好,待会我洗出来后送一张给你?”她主动道。
宋昱时手插在兜里,含笑,“嗯,那我等着。”
他没有多聊,先进去了。
转过身后,淡淡勾唇。
逢夕看眼手表,四点多了,是快开饭了,他应该是回来吃晚饭的。
宋家人陆陆续续地也在回来。
逢夕准备收工进去的时候,碰见宋诗谙拉着一只萨摩耶回来。这只狗通体雪白,自带笑唇,看见逢夕的时候,反应比宋诗谙还快,立马朝逢夕飞奔过来。
宋诗谙愣是被这条狗给拽跑,“哎哎哎!你干嘛!!”
一人一狗,又都是那么大的体积,竟是叫逢夕下意识退后一步。
好在它聪明,没有飞过来将她扑倒,而是乖乖停在了她跟前吐着舌头,眼睛比星辰还亮,就差在里头写上几个字:快夸我,快摸我头~
逢夕心一软,蹲下来狂揉了两下,“小V真乖。”
被拽飞的宋诗谙瞪眼,乖吗?
她狂跑了大几十米,还在喘气,“阿夭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没叫我。”
“下午才来的。”逢夕抱着狗头蹭,贴了贴脸,肉眼可见的亲近和喜欢。
这其实不是宋诗谙的狗,而是宋卿时的。
不过,宋卿时的样子,怎么看都和这狗不太搭,任谁也看不出来他会是它的主人。
——而事实上,也确实不是他主动想养,是逢夕喜欢,扯着他衣摆非要他养的。
那时她蹲在地上揉着狗头,眼巴巴地看着他,他心难得一软,于是就这么成为了狗主人。
但狗主人没那么多闲心去照顾这条狗,于是宋诗谙就成了最终的大冤种。
“你们刚刚做什么去啦?”逢夕随口问。
宋诗谙擦着额头的细汗,幽幽:“小V遛我去了。”
逢夕:“?”
-
宋家如今有两房,大房是宋昱时那家,二房是宋卿时这家。
宋诗谙是宋卿时同父同母的亲妹妹。
宋诗谙这辈就她一个女孩,她从小就想要个妹妹,可惜被她妈毫不留情地拒绝掉。后来逢夕来了以后,她眼前一亮。
尤其刚回家的逢夕几乎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会,完全符合她想要个妹妹来装扮的要求,她就将逢夕当成个洋娃娃去打扮。
逢夕又白又漂亮,她简直再爱不过了,当时她嗷嗷叫着说,这简直就是她哥哥给她带回来最好的礼物。
有人调侃说她和宋卿时不愧是亲生的,竟然这么喜欢同一个人。
后来逢夕长大,褪去了最初的青涩和稚嫩,蜕变成了傲然的白天鹅。她们站在一处,就如姐妹一般。
她们年龄相仿,又玩了好几年,感情自然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