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卿时一怔,他低声问:“怎么了?头疼吗?”
她摇摇头。
不是头疼。
只是隐约感觉到了一阵,她爱而不得,求而不到。而现在那个对象,就在她的眼前,任她予取予求,任她肆意接吻。
可她还是很难过。
为那段忽然闪过的记忆里的自己。
莫名心疼,也莫名难过。
很深的一股爱意,可是又是那么浓烈的爱而不得,好像冥冥之中有人在告诉那个时候的她:你必须离开。
他想追问出来她因何而哭,可是她的指尖拂去眼角的泪,什么也不说,只是无声地续上刚才的吻。这一回,是她主动,她充满不安,只想填补内心突然极度缺乏的安全感,或许,是为了给那个片影一个回音。
心痛的感觉慢慢平复,可那个片影在她脑海里却是挥之不去。
安静下来后,她轻声问他:“宋卿时,我以前……是不是不敢爱你?”
不是爱,也不是不爱,而是不敢爱。
令人心痛的三个字。
宋卿时有好久的沉默。
这仿佛是对他无形的谴责与怪罪。
即使他如今做得太多,都摆脱不掉的……亏欠和遗憾。
他握住她的手,掰开她的手指,与她十指相扣。
“嗯,从前,我们都不够勇敢。”
在爱的命题上,他们都不够勇敢。
瞻前顾后,再三思量。考虑了一切,唯独没有考虑自己和对方。
深究过往,这份答卷,他们全是不及格。
他偏眸看向她,“如果重新站回那个交叉口,这次,逢夕会勇敢吗?”
他没有说他自己,逢夕也无需去问。
她知道,他会的。
因为他已经无数次地告诉过她他有多后悔。
当时没有握住的一切,后来,她失忆了,再说什么都来不及。他要无限期地等下去,等到不知多久之后,她记忆恢复,她愿意给他一个回音。
逢夕垂下与他对视的目光,她喃喃低语:“应该会吧。”
她至少,会有爱一个人的勇气。
也会有走向他、拥抱他的勇气。
但她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做更多。
不是敢不敢,而是愿不愿意。
现在的她,与几年前相比最大的改变,就是学会倾听自己的心声,愿意宠爱自己,愿意顺心而走。
她希望,比起爱别人,她要学会更爱自己。
她忽然有些不安,转身扑进他的怀里,紧抱住他。
——仿佛陷入他的怀中,就能消除这阵不安一样。
他感觉到了她的不安一般,抚着她的后背,道:“没有关系,如果重新站回去,你不肯走来的话,那我就更快一点朝你走去。你不动也没事,大不了我多走一些。”
她埋在他的怀里,眼角浸出泪来。轻轻点了点头。
她想起旁人的一句笑言,他太纵着她了。
“我很好奇,以前你也是这么惯我的吗?——如果是的话,那我到底是怎么做到没有长歪的?”
这简直是溺爱。
他也跟着回忆了下,摇头:“当然不是。以前我们的身份并非爱人,你跟在我身边,我只是在教导你,当时我对你自然是严厉的。对你的标准很高,不管是学习还是处世,当然,你学得也很好,我从未见过像你这样有天赋的孩子,一点就通,学什么都很有灵气。——但凡你笨一点,年轻时候的我可能也没有耐心,早就不耐烦带你。现在我们是爱人,我们之间的相处自然不同。”
多年前,他是严师,给她的标准近乎苛刻。但他对自己,只有更苛刻,对她已经算是放松。
而现在,他只是她的爱人,他只想爱她。
他没有告诉她,这几年他都做了些什么。
既然三年半前岑兰凌给出的理由是,担心她无法成为他的贤内助,辅助他的事业开拓,不能很好地在众位太太间游刃有余地交际。
那么他就走到足够高的位置去,叫“他的妻子”无需交际。
用现实和实力彻底堵住岑兰凌的口,叫她再无法以这个理由为借口阻拦,也不能再对他的妻子提出任何要求,因为他的妻子不需要那些,他们也已经很好。
——他可以不管不顾,反正对方的意见无法改变他的任何决定,但是他还可以选择让对方心服口服。
而现在,他已经做到了后者。
他垄断了宋家大半产业,一大半的蛋糕现在全都握在他的手里。额外他还有“FX”,还有多家公司股份在手,现在,他早已无需再有任何忌惮,也不用再去看任何人的眼光。他想与她怎么走下去,就与她怎么走下去。
眼前的情境,与三年半前相比,简直一片开朗之态。
他们之间的羁绊,少了大片。
他已经将一切都准备好,沉默地砍掉所有荆棘,只等着她愿意朝他走来的那一天。
他们就彻底圆满。
他在等,能与整个世界昭告的那一刻。
-
“FX”官博在发完那条消息之后,就此匿迹。
徒留下本来得不到答案而心痒得难受,现在得到了答案反而更加难受的网友们。
虽然还没BE,但是听起来,比BE还要令人觉得难受心闷。
好在,今天也是最近期待值很高的一档野外综艺“小岛逃离中”的首播日。
这档节目采取边拍边播的模式,还没拍完,但是已经要从第一期开始放。参加的嘉宾热度都很高,加上之前路透很多,节目组也是各种造势,所以在等它的观众不在少数。
等了又等,终于等到首播。
——好歹也算是,有个东西能转移转移他们的注意力。
逢夕那边自然是知道的。
她应节目组建议开了个微博号,只不过无人知晓,目前一片空白。
晚上,她跟宋卿时一块坐在客厅里,等待节目开始。
第66章 [VIP] 暗涌
节目的一开始, 就是从演播室开始切入。
逢夕很快看见了自己。
随着节目推进,那一日的记忆,逐渐清晰地浮现于眼前。之前没想起来的细枝末节, 于这时都开始陆续浮现。
节目时长一个半小时,在播放至尾声的时候, 逢夕因这次头部撞击而导致遗忘的记忆,归位了有八.九成。
至于余下的一两成, 就不是那么重要了。日子寻常在过着,本也不可能全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些末梢处,忘去一点也无妨。
她有些恍惚。
脑子里有很多事情, 因为这部分记忆的归位而在慢慢理顺。
明明也没有带来什么变化,但总觉得呼吸舒畅了许多,心情也畅快了点。
果然, 人总是需要拥有完整的灵魂,因为那上面刻着自己亲历过的斑斑过往。
但这些记忆失去得不久,回来得也快, 显得也没有太稀奇。
她现在只好奇,更久远的那一部分,得遇到什么机缘巧合,才能回来?
节目已经结束,最后部分有个小花絮, 是对去小岛上的参与嘉宾的采访。
主持人在问:“这次去小岛上生存老师觉得有难度吗?有没有什么冒险经历可以和大家分享呢?”
那位嘉宾分享了会在下期出现的一幕——他去摘野果的时候, 差点惊扰了灌木丛中的动物。
主持人问:“什么动物呢?”
嘉宾憋了半天,才说:“只听见声音我们就跑了, 没敢去看。因为听起来体型好像不是特别小。”
主持人笑了起来。
这个问答本身也是一个喜剧效果。
只有宋卿时,他垂眸落在她白净的面上, 忽的问了声:“你呢,这几年你经常往自然里闯,有没有遇到过什么危险?”
逢夕也没设防,随口接话道:“那可就多了,你想听哪里的故事?”
——那可就多了。
宋卿时微微一笑:“都讲讲?”
今夜本来也无事。
闻言,逢夕便自顾自地说了起来。
森林、荒漠、冰川,应有尽有。她哪哪都去过,就算不分喜欢与否,只为一个新鲜感和探知欲,她也想都去一遍。都探知过后,这场出行才算完整。
森林里是蛮危险,环境并非如被美化的照片那般友好和善,实际上,等真深入其中,就会发现它实际的面目有多狰狞。就像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将你诱入其中后,再张出獠牙。
想到这里,她没忍住悄悄瞥一眼某人。因为这个比喻,与他也是相衬极了。
他乜她一眼。
逢夕轻咳一声,继续说:比如会有蛇,比如会闹鬼,比如会遇见火情,比如会有野兽袭击,各种千奇百怪的事情,只有他们平时想也想不到的,没有遇不见的。
各个地方都有各个地方的特色,所以她很少拘于一处。况且,一个地方再怎么详细地探,也总会探枯的,总要换上一处,才能保持新鲜感,不浇灭爱好与激情。
那些事情难免枯燥,她尽量挑些有趣的与他讲,或者尽量讲得生动一些。
只是不知是她讲得实在太差劲,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只见他的脸色随着她越往下说而越发显得阴沉。
逢夕讲完一节,识趣地自动结束。——她又不是不会看眼色之人,也不是极不识趣之人,自然察觉到情况不对。
她乖乖闭嘴,事情却不可能因为她的安静而结束。
他的手还搂在她的腰间,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点着,声音沉沉地压下来,如一块重铁,破空而落,从高空径直坠落在心上,响起重重一击,重得在心房处都有回音:“条件这么艰苦,环境也挺危险。”
逢夕不知其意,踟蹰着,因警铃大响而不敢点头,只静待他继续往下说,试着快些揣测出来他到底是想说什么。
他一声轻呵:“你倒是挺义无反顾。”
逢夕:“……”
她自然是听得出来的,这并非是在夸她精神可嘉,也不是在夸她英勇无畏。
宋卿时置放在她腰间的手收紧,用力得像是要将她捆住,他不费什么力气,她就已经被迫靠往他的身上去。她低呼一声,再一抬眸,却见他冷脸。
她咬了下唇。
宋卿时还在平复着怒火。
他一直以为小姑娘柔弱,需要他护着。这么多年,他也确实是一直在护着,生怕一转眼她就被人给欺负了去。别人多说一句他都不乐意,下一秒一个眼神就能给射过去。
何止如此?他只担心自己总有护不周全的地方,还带着她去认了一圈哥哥姐姐,叫柳秋秋和程骁他们也帮忙看着点儿,这样他不在的时候也能稍放心些。
可是现在却得知,人家厉害着呢,闯雨林、赴沙漠、奔北极,条件艰苦险象环生,而她却义无反顾,只往前冲。
也难怪她会受那么重的伤,那些地方险境重重,受伤是难免的事。而且,只怕那还不是她第一次受伤。
他简直气到失语。
声音重重坠在她的耳畔:“可真是厉害啊,阿夭。”
逢夕:“……”
她险些下意识从他身边躲开。
——如果不是他的手如一只烙铁沉沉印在自己腰上的话。
“倒也不是特别厉害。”她声音渐次低下去:“我其实算是很弱的,畏手畏脚,万事安全为先。”
“是吗?”他散漫的一声,腔调随意,听起来反正是没信,“说说,你受过多少次伤?都受过哪些伤?”
逢夕在思考,此刻她如果用失忆来搪塞,胜算能有几分。
宋卿时直接俯首,如猛虎一般咬住猎物的耳垂,“分享分享经历——说实话。我从不浪费时间听假话。”
逢夕从来没见过这样难处理的人。
只是她也很容易想通。
她不能被他平时对她的柔情蒙蔽双眼。
他的生意不知做得有多大,手下不知掌管了多少号人。那日她所碰见的那个“FX”可能只是他商业帝国的冰山一角。
他如果真的很好处理,那又怎么去管得住那么大一个帝国。
只是平时另一面不曾在她面前表露过罢了,她不能天真地当做没有。
逢夕原本还在斟酌,但是没有两下,就已经被他逼出了口。
“皮肤刮过几次,比如手臂上,刮出过血,还有大腿上。不过那都是刚开始的时候,不太懂这些,没做好防护,后来就不会了。”她也不知算不算聪明,反正,从小处开始说起。至于蚊虫叮咬,因为她皮肤嫩,不知因此受过多少罪……与其它相比起来,至少没有伤筋动骨,所以也不算什么大罪,被她自己忽略过去。她的眼睛一扫身上的部位,继续一一指出,“脚踝扭过两次……摔倒过两次,一次磕到了膝盖,破皮出血;一次伤入脚骨,缝了几针。其它的都不算什么,最大的就是脑袋撞到了,这个你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