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一下,球进了。虽然只是蒙进去的,但她还是很高兴。
球擦过篮网的声音没有程妄投的那些那么干脆利落。却也格外好听。
掉落在地上的那一瞬间,球在已经安静了的场内砸出了很大的声音,也或许在她的心上砸出了很大的声音,经久难消。
她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带着叛逆和逃出束缚的渴望。
孟虞第一次违背了母亲的意愿,悄悄地学了打篮球——一项所有人都觉得和她本身气质不符的激烈运动。
孟虞的背被拍了拍,她这才猛地回过神来,手下意识要去关手机,才发现自己走神了很久,手机屏幕已经黑了。
“发啥呆呢宝贝。”沈颂声探过来,一下子了然,故意拖长了音调,“噢——”
“什么?”孟虞的心不禁加快。
“不在看书在臭美呢。”沈颂声搭在孟虞的肩膀上,“不过我们阿虞那么美,光一个黑了屏的手机可照不出啊。”
孟虞暗自舒了一口气,“沈颂声,你真讨厌。”话里带着不自觉的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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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Crush
逐光的我们永远年轻
沈颂声知道孟虞在说反话,一边擦着护肤品,一边调侃,“哟,我们的阿虞撒起娇也好可爱。”
孟虞拿起座椅上的小靠枕往沈颂声那里砸,“烦得你。”
沈颂声一下子接住,抱在怀里,突然想到什么,“哎,我哥送你回来的时候没说我什么坏话吧?”
孟虞翻书的手微僵,下一秒又自然地放下,摇了摇头,“没有啊。”
“哦。”沈颂声嘟囔着,“休学一年还变|性了。”
孟虞状似无意地看向沈颂声,“你哥为什么休学啊?”
听到这个问题,沈颂声有点起劲,“我以前问他,他就说是手受了伤。结果你知道吗,今天于澈告诉我了细节,我大为震撼!”
“他说我哥是因为救了学校门口的小女孩。”
程妄在大一期末考试考完那天和于澈出学校吃饭。学校门口有很多小摊,其中一个是单亲妈妈带着一个四岁多的女儿。
小女孩看到马路对面有卖糖葫芦的,就跑过去想买,谁知道一辆车闯了红灯,速度还很快。
那时候的程妄刚好站在边上,想都没想冲到了路边,一把抱住小女孩往边上扑,右手先落地,冲击力太大,加上怀里的小女孩也有重量压着,最终导致程妄右手粉碎性骨折。
医院里,等程妄处理好出来,小女孩的母亲直接冲到人面前要跪下,吓得程妄赶忙用左手把人扶起。经过聊天以后才知道人家是一个单亲妈妈。
别看沈颂声平时看不惯程妄,真的说起他,孟虞还是能感受到沈颂声对她哥的佩服。
“我哥不仅没要人家的钱,还悄悄把车主赔的钱寄给了她们。啧啧啧,虽然我哥平时挺讨厌的,但关键时刻还挺靠谱。”
“但凡他犹豫一秒,那小女孩估计就悬了,对人家母亲可能也是毁灭性打击。于澈和我说,其实以前他不怎么服我哥,觉得他做什么事都不上心,散漫两个字差点写在脑门上了。可自从这件事以后,就特别服他。”
孟虞听得有些感动,感动于程妄不顾危险挺身而出的毫不犹豫,也感动于自己喜欢的少年有一颗温热的心脏,于世间黑白凉薄中纵跃,让她脑中关于他的画幅变得更加鲜艳绚烂。
她微垂眼睑,藏下眼中湿热,“你哥的手伤得挺严重吧?”
“是挺严重的,把我姑父姑母吓得连夜从常宜赶了过来。不过其实他七八个月就好得差不多了。之后也没回学校,是因为他借机想出去玩。”
沈颂声冷嗤一声,“他倒是自在,手好了以后去骑行,满中国跑。”越说越气愤,“还顺便出了个国,拿了个国际小提琴金奖。”
“你说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这么大,我爸妈生我的时候怎么没生成他那样。”
孟虞没有回答沈颂声,兀自出神。是啊,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好像她怎么追,都和他之间差了很多很多。
沈颂声见孟虞没有回答,以为她是对这个话题没有兴趣,转头突然看到明天的课表,惊呼,“靠,明天的pre还没准备。”
作为英专生,presentation是她们最怕最烦的事情,大多数要脱稿,完全不背是不行的。
孟虞也回了神,笑骂,“你快去背吧,不然米老爷可不会放过你。”
米老爷是她们这学期综合英语的老师米盼,为人古板但也不失风趣,唯独在学习上对她们一丝不苟。都是大学生了,老师对学生都不怎么操心,唯有米老爷,抓得还是很紧。
沈颂声一声长叹以后,认命开始背书。
十二点半,两个人都躺在了床上。夜里漆黑静谧,只有老式空调声发出“嗡嗡”的轻浅长鸣,多少带有一点催眠效果。
孟虞却很精神,一点也没有困意。她睁那双好看的眼盯着天花板,想象着沈颂声说的关于程妄的事情。
想象着他扑过去救人的画面,想象着他像风一样带着满满的装备自由地骑行,想象着他在国际舞台身着礼服,眉眼微垂,认真地演奏。
她的手抚上自己的心,感受着心脏有力的跳动。
爱慕仰望一个人,就是这样的感觉。关于他的每一点一滴,都可以让自己的灵魂颤栗,让自己不起波澜的人生,多一些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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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再见面,已经是一个月以后了。
孟虞一直在准备一个学校的演讲比赛,所有专业的学生都可以参加。虽然只是校级的,但是她特别重视。一来是因为京黎大学本身就是一个香饽饽,校级比赛的奖项含金量也不算太差。
二来是因为一等奖可以登上学校的公众号。可能会让他看到……哪怕只是可能,她也觉得动力十足。
于澈这学期升了校级学生会学习部的部长,主要负责这次的演讲比赛。
“明天去不去看演讲比赛,我负责的。”于澈和程妄正在打游戏,想到明天的演讲比赛,随口和程妄提了一句。
“不去。”程妄手指灵活地操作,想都没想就甩了两个字。
“切,又不要你去参加,小爷我组织的第一项大型活动都不捧场?我扫到名单上有孟虞的名字,说不定你妹也去参加了呢。”
程妄手指快速点击,视线还落在屏幕上,平平淡淡地开了口,“哦,那就去看看呗。”
“瞧你这大爷样,不乐意就算了。卧槽!又死了!”于澈把手机往桌上随手一扔。
他突然看向程妄,“你是因为你妹去了,还是因为孟虞去了,才答应啊?我印象中,你之前可没加过别的女生微信啊?”
程妄视线依旧落在屏幕上,快速操作,等赢了以后,才斜睨了一眼于澈,带着坏坏的笑,“说不定是因为你呢。”
说完还不忘恶寒于澈一下,痞里痞气地朝他wink了一下。
于澈的脸一下子就黑了,伸出脚踹程妄的椅子,“给我滚。老子是直的!”
程妄哼了一声,朝床上躺去,像是在自言自语,但更像是在解释,“我倒要看看沈颂声的英语水平怎么样。”
于澈努了努嘴,心中却是了然三分。毕竟——那可是一向不屑于解释的程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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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比赛的选手已经筛选过两轮了,共有40人进入正式比赛。沈颂声不喜欢演讲,她偏爱笔头,因此也就没有参加,所以程妄也看不到沈颂声的英语水平。
于澈作为主要负责人,在门口组织观众进场,看到程妄的时候把他拉了过去,“喂,我仔细看了眼,你妹没参加比赛。”
程妄捶了一下于澈的肩膀,“骗人啊你。”
于澈躲了一下,眼里含着欠欠的笑意,“那兄弟你还看不?”
程妄嘴里还嚼着口香糖,“来都来了,就当来学点英语了。”
于澈“啧”了一声,“你一个小时候在国外呆过三年的人,还要学?逗谁呢你。”
手里拿的对讲机响了起来,于澈放在嘴边回复了一声收到,又大步往后台走了,边走还转身看了一眼程妄,“第五排三座,给你留的位置。”
演讲比赛的主题有五个,选手随机抽取,之后会有一小段时间准备,最后就是四分钟的即兴演讲。
所有选手都被安排在了休息室。孟虞是第十个,在五号选手上台以后,她被叫去抽签。她抽到的主题是:青春。
一个老套,但是永远不会过时的主题。
这样的主题其实看似好讲,实际难度大。讲得大了,就显得空洞,讲得小了,又是千篇一律的东西在那弯弯绕绕。要抒情,也要有实际的;要扣题,也要不走寻常路。
孟虞思考了一下,突然想到了什么,拿起纸笔迅速写下了几个要点,排好了顺序,又记录了几个关键词。
白色草稿纸不一会就铺得半满,留白处,她写下了一个句子:
We are forever young as we chase the light.(逐光的我们永远年轻。)
孟虞看着这个句子,勾起了唇。
程妄坐在椅子上也不玩手机,双手环抱胸前,倒也是真的有在认真听。
等到孟虞出场的时候,程妄稍微调整了一下坐姿,但也和听前面的选手演讲时的神情别无两样。
孟虞站在舞台的中央,聚光灯一瞬间打亮,台下的光也暗了下去,只能隐隐看到观众和评委的轮廓。
她很高,有一米六八,身材纤瘦,穿着一身休闲西装,利落又出挑。
“Hello, everyone. Today my topic is ……”
孟虞的声音清晰,发音又准,节奏时快时慢,张弛有度,配上手上的动作和自然的面部表情,整个人自信又发光。
主题是青春,前面已经有两个选手抽到了。
但是她讲的和前面的选手不一样,她讲的不是要珍惜青春的时光,不是说青春有多美好,而是通过生活中的小事为出发点,讲——永远青春。
无关年龄,而关心境的青春。
等到要收尾的时候,她垂下眼眸,笑着停顿了一下。再度抬眼,笑容明艳,“Once I heard a sentence touching me, and I would like to share with you.”
“——We are forever young as we chase the light.”
(我曾听过一句触动我的话,我想与诸位分享之——逐光的我们永远年轻。)
“Thank you for listening.”
孟虞结束了演讲,朝着台下鞠了一躬。掌声雷动。
耀眼的聚光灯被关上,但为孟虞亮起的几分钟已然让她感到一种充实和满足。
她直起身的那一刻,场内四周的灯也亮起。
孟虞一眼就对上观众席的程妄,瞳孔微缩,心跳怦然,清亮的眼睛光彩流溢。
程妄的唇浅勾,为她鼓掌。
孟虞下了台,心底的浪潮却依旧翻涌,势头渐涨,拍打暗礁。她没想到程妄就在台下。
下台以后,她碰到了于澈。
于澈笑着和她打招呼,“嗨,阿虞,好久不见啊。你的演讲很精彩哦。”
孟虞看着于澈手里拿着对讲机,还挂着工作牌,知悉他为什么在后台,回了一个笑,“谢谢,学长辛苦了。”
于澈摆手,“不辛苦不辛苦。结果应该明天晚上能出来,提前祝你收获好成绩!”
“谢谢。”孟虞轻点了一下头。
“行,那我先去忙了哈。”
“嗯。”
会场后门,孟虞倚在栏杆上,低着头扣手指。
她现在有点害怕。因为她演讲里的最后一句话,就来自程妄。
第5章 Crush
爱恋万分青涩
五年前的盛夏,9月19日。
常宜在偏南方,夏天比较热,又闷又燥,树上的蝉鸣起伏,更让人的心难以安静。
那时候孟虞刚上初三,就读于常宜十中的初中部。
常宜十中的初中部和高中部两块地连在一起,中间有一个连通的空中天桥。
孟虞是英语课带表,她初中的英语就好,深受英语老师喜欢。那天她临时被英语老师叫去到高中部的教务处交一份文件。
路过空中天桥以后就是高中部的礼堂。
孟虞经过礼堂的时候,里面正在进行高一的开学典礼。礼堂侧门半开,一道清澈且沉稳自在的声音隐隐传来,应该是在进行一个开学演讲。
那道声音很干净,像是被冰过的盐汽水,会让人觉得耳朵冒泡,也让人浮躁的内心沉静了几分。
孟虞笔直的路线有所改变——她被这道声音吸引了。
她站在半开的侧门前,片头望向里面。
台下的灯光全都是灭的,唯有台上的灯光通明耀眼,一个身穿白衬衫、黑裤子的少年站在舞台上,手里拿着话筒。
他身姿挺拔,站在舞台上的姿态从容淡定,见不到一点紧张的样子。
孟虞的视线轻而易举地被舞台上的少年吸引。
舞台背后的数字大屏是红色的背景,配上镶金的大字:环节四——优秀学生代表程妄英语演讲。右上角还写着:开学典礼暨军训总结大会。
孟虞不自觉中做了一件于她而言大胆的事。不再满足于门缝中的狭窄视线,她轻轻推开有一定重量的实木门,侧着身进去,靠墙站在阴影中,手里的文件抱在手中,紧紧攥着。
程妄的演讲全程很流利,语速不算特别快,也没有特意用一些生僻的单词,让人感到很舒适,讲的主题也很励志,符合“开学典礼”这样正式的场合。
那时候的孟虞成绩并不好,偏科严重,但是英语很好,因此也很容易听懂程妄讲的内容。
不同于以往听过让人乏味犯困的演讲,程妄的演讲精彩到让人一刻也不想错过。
孟虞站在没有光的角落,眼神定定地落在程妄的身上,眼里的光越来越亮,心也怦怦直跳,心跳的声音清晰有力。
那是孟虞的第一次心动。
看完他的演讲以后,孟虞看了一眼手上的表,溜出礼堂,加快脚步去送文件。
外面的温度比礼堂高很多,孟虞稍微跑了跑,额角就出了很多的汗。等到她停在高中部教务处门口的时候,她调整一下微喘的呼吸,再走进去,脑子里还是刚刚程妄演讲的画面。
等到她回来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两个人,个子都很高。
孟虞认出来其中一个是刚刚演讲的程妄。他比在舞台上收敛且沉稳的模样更多了一份随性,散漫。
站在他旁边的男生开口,“你就这么溜出来了?”
程妄淡淡地“嗯”了一声,语气拽拽的,“不然呢?继续听那个无聊的开学典礼吗?”
男生哼笑一声,“六还是程哥六。刚刚的演讲,啧,估计要迷倒台下一大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