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城。”孟燃看着城池上方书写的两个大字,再看看周围巍峨厚实的城墙,墙面上镶嵌着几颗土黄色的妖魔珠,用作防御。
进了城镇,赶车的刘三便开口说道,“今夜我们要宿在城中,明日去下一个城池,后日再过一个城池,傍晚的时候应该也就能到金银城了。”
“两位若是没有相熟的客栈,我便带两位去我熟悉的那家,他们家客栈里有一方会冒着热水的池子,可以泡澡去除旅途的疲惫。”
孟燃一听,这不就是温泉?
没想到来这个世界还能泡上温泉,她便开口道,“就去那家,麻烦你带路了。”
刘三笑道,“谈什么麻烦不麻烦的。很多客人会觉得我推荐的客栈是在宰他们的钱,不愿意去,宁愿自己在城里面找,找到的价钱贵不说,还没有那么干净。两位既然能信任我,我也挺高兴的。”
说完,他便驾着马车来到了他推荐的那家客栈。
客栈似乎是在靠近出城中的地方,建的挺大的,占地面积不小,而且还是一栋三层的木制塔楼,去到那里,还需要过一座木桥。
木桥下流水潺潺,借着光线还能看见清澈的水中偶尔游过几条金色的锦鲤。
木制的客栈外挂着十几盏红灯笼,映照着整座塔楼都是红彤彤的,看起来十分亮堂,也很有味道。
一进客栈院子里,刘三便告知了自己明日辰时在楼下等着他们一起出发,如果想在城中游玩几日也可以明日晚点下来,这样他就知道了,等到要出发的时候,可以跟客栈掌柜说一下,客栈掌柜的就会通知他了。
孟燃点头应下,带着头戴幕笠的魏祁,一起进了客栈大门。
这个客栈可比他们在镇子上住的那家要豪华大的多,人也很多。
虽然是傍晚了,但是一楼大堂内还有很多人在用餐闲谈,也有对着窗户饮茶观景的。
这个客栈窗外对着刚刚他们过桥时的那条小河,景色也十分不错。
一进来,就有个身穿花衣服的女子走了过来,她身上的衣服格外花俏,好像把所有的颜色都几种在了这件衣服上,她盘着发髻,看起来年纪大约有四十岁左右,面上带笑,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看着十分亲切。
“二位客官是打尖住店,还是用餐?”她话语亲切自然,语气客气,听着并无不妥。
但她一靠近,孟燃身上就猛地僵住了。
因为脑海中随着她走过来而闪过了一个声音。
她惊讶了一下,但面上很快就压了下去,让人毫无察觉。
除了她身旁的魏祁。
魏祁似有所觉,戴着幕笠的头转向她这边,问道,“怎么了?”
孟燃摇摇头,没回答他的话,而是看向了老板娘,开口说道,“麻烦老板娘,我们打尖住店,两间上房。”
那老板娘似乎看也没看魏祁手上那把黑剑上的妖魔珠,似乎毫不在意他们是不是猎妖人,听见她的要求,便转身对着柜台后面算账的店小二说道,“带两位客官去二楼上房。”
又回头对着孟燃笑道,“二位请,跟着店小二去就可以了。”
说完,她又自顾自地去招呼其他的客人了。
一楼大堂的客人似乎都认识她,有的还叫她花娘,偶尔和她说笑几句,她都应付的大方得体。
若不是自己身上的那颗乳白色妖魔珠告诉她,眼前这个花娘是妖魔的话,她绝对看不出来。
跟着店小二去了二楼的客房,又问了问可以泡澡的池子在那里,店小二回答说,可以去一楼左侧那里,有专门的人接待。有的人会专门奔着这个温泉池子来,所以都会统一安排在一楼接待。
又劳烦店小二等下送两份饭菜来,就转身进了魏祁的屋子。
一进来,魏祁就又问道,“可是那个花娘有什么不妥?刚刚你身子都僵硬了。”
孟燃摇摇头,叹道,“那个花娘不是人类,是个妖魔。”
她也没想到,这妖魔胆子这么大,竟然在这么大的城池里开客栈,每日迎来送往,生意还好的不得了。
虽然老板娘是妖魔,但是那个店小二不是,是正儿八经的人类。
一开始,她还以为被那个刘三骗了,但是一想也不太可能,这个客栈里人这么多,不可能只骗她一个人。
所以,她打算不动声色,先观察看看,反正他们也只是住一个晚上。
再说这个妖魔看起来也没有做什么坏事,只是开个客栈而已,她虽然是猎妖人,但也是被迫做的猎妖人,若是没有阻挡她的路,她也不必去费工夫斩杀妖魔。
这个世界的妖魔那么多,若看到一个就斩杀一个,岂不累死她。
她感觉这个花娘好像也没那么坏,她身上没有那种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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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经过心守村和西丘镇几次接触妖魔的经验来看,她对妖魔也有了一些自己的心得。
有些妖魔吃人,身上的气息不同,而花娘给她的感觉不坏,不像是那种吃人的妖魔。
而且,对方也肯定看见了魏祁身上带着的拿把黑色长剑上面镶嵌的妖魔珠了,肯定知道他们是猎妖人,但对方毫无反应,也不动声色。
既然如此,那她也当作不知情吧。
魏祁对于花娘是否是妖魔并不感兴趣,甚至都不觉得惊讶,在看出来孟燃并没有想要斩杀花娘的想法后,只是微微地挑了挑眉头。
又和魏祁沟通了几句,将想法都告诉了他,两人都决定不动声色,也不揭穿对方。
对此,魏祁还说了句,“是阿燃心善。”
孟燃对这彩虹屁一脸羞愧,“这不是心善的问题,这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闲聊了一会儿,也困乏了,心中对客栈有很多疑问,便决定不去一楼泡那个温泉池子。
反正,一夜而已,很快就过去了,她也不想多生事端,朋友和温泉比起来,还是朋友更重要,尽早去金银城找到她的朋友比较好。
夜晚,两人各自在房中安睡。
孟燃本来睡的很是香甜,但脑海中突然闪过了什么,打断了她的美梦。
她睁开朦胧的睡眼,侧耳去倾听,门外的动静。
魏祁的房间就在她的房间对面,这里的房屋包括门扉都是木制的,其实隔音很差。
刚刚那颗乳白色的妖魔珠在睡梦中提醒她有人在撬魏祁的房门,她一下子就醒了过来。
仔细听听,确实是能听见一些细微的动静。
她正打算起床,去把那几个毛贼赶走,却听见门外一个好听的声音响起。
带着一丝朦胧的睡意,“谁呀,半夜不睡觉,扰人清梦。”
门外那几个小贼嘀嘀咕咕说了几句什么,然后一阵悉悉索索后就没了声音。
怀里的妖魔珠告诉她,那三个小毛贼已经退走了。
这时,一串脚步声也离她的房门也越来越近了,似乎手上还提着用来照明的灯笼。
看着门上被灯笼映照出来的影子,那身形,应该是那个花娘。
花娘似乎是来查看一下,见到没有什么异常,打着哈气扭着腰肢又回去了。
她竟然是来赶走那几个小毛贼的?
这真是她见过最‘善’的妖魔了,在人类的地界开客栈不说,还会维护客栈内的治安。
孟燃感慨了一会儿,后面一直都很安静,那几个小贼似乎也放弃了,再也没有上来过,她也胡思乱想着逐渐进入了梦乡。
一夜无事,平安过去了。
孟燃半夜被人吵醒,后半夜又胡思乱想着,这一夜睡得极差。
早上便连着打了好几个哈气,和魏祁一起坐到了一楼大堂,吃着小二端上来的早餐。
一边吃着,一边百无聊赖的等着刘三来。
这时,花娘端着几个小菜走了过来,见到他们就开口笑着说道,“两位昨夜没休息好吧,是小店的不是,竟然放进来了几个小毛贼。这两道是小店的招牌小菜,我亲手做的,两位尝尝,就当是昨夜没有让二位休息好的赔偿。”
孟燃没想到,这人虽然是妖魔,却比人类还要懂得人情世故,昨夜的事情她也不隐瞒,直接就说了出来,还做足了礼仪来赔礼道歉。
她瞌睡都不打了,精神了一下,看着她道,“不怪老板娘,我们也没丢东西,已经很好了。不过可惜的是,昨晚太累了,没有去体验一下贵店的温泉池子,实在是可惜。”
“客人若是觉得可惜,可以再住一晚,一楼的温泉池子是本店的特色,不少客人都是慕名而来的。那泉水温热不烫人,还有疗养的功效。而且本店每日清理换水,也很干净,客人可以再此放松身心最好不过了。”花娘开口道。
孟燃摇摇头,一脸可惜之色,说道,“可惜,我们有要事要去做,来不及享受了。只能等下次路过这里的时候,来试试了,老板娘届时再给我们点优惠吧。”
花娘咯咯笑道,“那是自然,遇见大度的客人也是本店的荣幸。”
孟燃知道她说的是自己不计较她店里出了毛贼的事情。
正聊着,刘三也一步踏进了客栈里,看着在一旁吃着早饭的孟燃、魏祁二人,便赶紧过来打招呼,“没想到二位起的这么早,昨夜休息的可还好。”
花娘显然也认识这个刘三,插嘴道,“是我的不是,昨夜放进来了几个小贼,打扰了两位贵客的休息。”
孟燃摇摇头,“没关系,这都是小事情。昨夜也很不错了,有惊无险,也没有丢东西,还要感谢花娘昨夜赶跑了那几人,后半夜我们才能睡的安稳。”
刘三这才知道了事情的原委,正想开口说几句什么,孟燃和魏祁也吃好了早饭,站了起来。
孟燃说道,“天色也不早了,我们现在就出发吧,心里有急事,路上也没办法好好享受。”
花娘点头,命店小二拿过来了一个包袱,递给了孟燃说道,“这是我亲手做的几样馋嘴小食,客人在路途上无聊了可以尝尝看。”
孟燃觉得这花娘虽然是个妖魔,但是却比人类还会做生意,此时送的送别礼也不是什么贵重物品,却很得人心,至少她的好感是有的。
至于说这妖魔做的食物能不能吃,甚至说会不会毒害他们,孟燃丝毫不担心。
如果真的是这样,这客栈估计也开不了这么大,客人还这么多了。
更何况,若是真的要害他们的话,估计昨晚就可以对他们下手了,但她却赶跑了那几个小毛贼不说,一大早还拿着东西过来赔礼道歉。
不得不说,孟燃真的觉得就算花娘是妖魔,也没有什么关系,人有好坏之分,兴许妖魔也是有的。
她也不推辞,收下了花娘的饯别礼,就带着魏祁重新踏上了去金银城的路。
又经过了两日的奔波,终于在天黑之前到达了金银城。
在经过昆城之后,在后面路过的两座城池时,所住的客栈都是正经人类所开设的,也没有什么异常。
对于昆城花娘开设的客栈,孟燃还问了刘三一些事情,了解了不少。
刘三说道,“花娘在那里开了好几年的客栈了,我这匹角马还是从她那里买来的,本来我也没那么多银钱可以买的,还是她好心愿意赊账给我,我才买得起,这几年渐渐生意也做起来了,那些买角马的账款也都还清了。我就没见过比花娘心肠还好的人了。”
“前几年,田间大旱,粮食歉收,路上多了很多灾民,她就买了很多的粮食,一直在城门口施粥,这一施粥就是一年,直到官府出面收拢了灾民,她才停手。所以,昆城的百姓都很敬重她。”
又问及那个客栈安全问题的时候,刘三也是拍着胸脯说,“别的我不知道,这事情我熟悉,有一年我拉的客人也住在花娘的客栈里,遇上了妖魔吃人的事情,客栈里的一个客人被妖魔吃了,镇妖司查了许久也没查出来,恰巧花娘在外采买食材的时候,发现了隐藏在人群里的妖魔,镇妖司根据花娘的线索抓到了那个妖魔,就地处死了。从那以后,这家客栈再也没出过什么事情了,像二位昨夜碰到的小偷小摸的事情也是少有的,但也没丢什么东西不是吗?”
看来这花娘确实是不同于一般的妖魔。
此事就此揭过,暂且不提。
话说两人来到金银城,在金银城外排队进城的时候,孟燃就不禁对着远处那面用金子砌成的城墙,感叹道,“难怪叫金银城呢。”
这金银城的城墙都是用金子融化后的金汁裹着外墙的,上面镶嵌了几百颗颜色各不同的妖魔珠,看着就十分有钱,可惜天太黑了,仔细看也看不清楚。
这样用金子裹着城墙,也不怕有人半夜缺钱来偷吗?
刘三给出的解释是,“谁敢碰这个城墙,这墙面上镶嵌不知多少妖魔珠,怕是刚碰到城墙,就能被吸干了。”
孟燃想了想,觉得也是,那些妖魔珠镶嵌在上面也不是摆设。但也由此可以看出,那些昂贵的妖魔珠还有金子砌成的城墙,无一不显示着,这座金银城有多么的富豪。
其实从城的名字就能看出来,金银城,这是一个充满了小钱钱的味道的名字。
金银城是大城池,在离城墙还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出来了,这座城池比他们前面几天经过的城池要大很多,而且来往进出城池的人也很多。
他们来的晚,排在了进城队伍的末尾,此时虽然已经傍晚,但进城的人还是不少。城和镇不同,这里的城若是进出接需要路引,但是镇子不用,甚至不会限制商队还有人口的往来。
排队入城的人分成了两队,一队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另一队是商队队伍,此时,明显的商队队伍要短一些,虽然商队都是人多马车多,但好像速度要比他们这一队要快很多。
但很可惜,他们不属于商队,只能在人多的这一普通人的队伍排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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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从那些商队中可以看出来,角马这种被驯化后用来拉车的妖魔在这里是很常见的,原本在西丘镇上很难见到,而在这里很多商队都有好几匹带着嘴套的角马在拉着车,车上装着比人都高好多的货物,角马的拉货能力确实也比普通的马匹高出很多。
“啊!妖魔吃人了!吃人了!快逃啊!”这时,前方似乎发生了骚乱,有人在大喊着往后方跑过来。
孟燃看了看天色。此时天已经快黑了,确实是妖魔比较容易出现的逢魔时刻。
她并未多想,一个翻身便跃下了马车,从护身符里掏出光剑来,朝着前方呼喊的声音奔去。
离着他们的马车不远的地方,似乎是一匹角马在横冲直撞,周围也围了很多穿着粗布衣衫的伙计,一个劲儿地扑上去,想要制服住失控的角马。
角马原本是淡蓝色的皮肤,但这匹失控的角马却是红色的皮肤,眼睛猩红,若不是带着嘴套,恐怕早就吊着人了。
这匹角马原本可能也是拉人或者拉货的,它的身上还有着没卸下来的马鞍缰绳之类的东西,周围那群人都在努力的拉着缰绳,来阻止角马的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