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给偏执——奇渔【完结】
时间:2023-05-03 14:40:01

  [好。]靳予的消息回得很快,就好像守在手机前等着一样,快到让盛晚微微一怔——
  [给你造成困扰了么?]
  是熟悉的那个靳予,无论做什么都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被尊重感,彬彬有礼,哪怕有时候他确实是给人造成困扰了,也让人不舍得责怪他。
  但对于盛晚而言,那都是从前了。
  她不咸不淡地掀起眼皮,回了两个字:[是的。]
  [靳予:那就不送了^]
  [靳予:小晚,能和老朋友一起吃顿饭吗?]
  老朋友?靳予也能算得上她的老朋友么?
  盛晚轻轻把手机屏幕扣在桌面上,没回。
  解决完了被人送花的这个问题,她就有点想把靳予直接删了,但好像……不太好,颇有种用完就扔的感觉。
  可是盛晚可一丁点都没有要吃回头草的意思,把靳予放在微信列表里又有什么用呢?
  除了让她觉得别扭以外,一点用都没有。
  盛晚正有些头疼的皱眉思索着,一时间没有听清沈向向在旁边问:“晚姐,这花其实就是陆总送的吧?跟你玩情调?”
  她心烦意乱,没听清,也就‘嗯’了一声。
  哇靠,沈向向在心里轻轻地赞了一声谢先生够浪漫的。
  于是今天这花也没扔。
  可就这么一束花,一个误会,还带来了一些蝴蝶效应。
  收工后走出摄影棚,意外地看见陆远词那辆显眼的宾利——而他本人比车还要吸睛的多。
  男人穿着驼色的经典款大衣,双手插兜靠在车门上,身材修长而清瘦,仿佛某个高奢男装海报上走出来的模特。
  寒风里凌厉精致的线条轮廓被蒙了一层薄薄的雾霾,也可能是未散尽的烟,但那高挺的眉骨,鼻梁还是如此明显,而且好像……更有味道了。
  陆远词等人的时候不习惯玩手机,就静静地等,时不时地抬眸看一圈周围。
  正好看到刚从台阶上走下来的盛晚。
  她在冬日冷空气里的小脸愈发的白,漆黑得眉目英气而明艳,有一种唇红齿白的清丽。
  盛晚笑着问他:“你怎么过来了?”
  她知道陆远词工作起来有时比那二十四小时连轴转的医生还要忙,最夸张的一次连着三天没合眼,所以对于他鲜少和自己约会这种事她都不会计较,更别说下班接不接她这个问题了,
  况且,他实在不是那种会时常来接女朋友的人。
  “今天不忙。”陆远词笑笑,言简意赅地回答,然后就侧身帮着盛晚拉开车门:“上车吧。”
  等着她上了车,他才转身走到另一边重新上车。
  系安全带的时候,余光瞄到盛晚降下车窗和她的助理道别。
  “你和方简直接休息吧,明后两天的行程直接发我就行。”盛晚歪了歪头:“对了,我是不是明天没行程来着?”
  她在记这些东西上记性一向算不上好。
  “晚姐,明天没有,后天有拍摄,祝你度过美妙的休息日哦。”沈向向偷偷瞄了一眼陆远词雕刻般的侧脸,轻笑着调侃道。
  盛晚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皮。”
  “对了晚姐,还有这个。”沈向向把手里拎着的花从车窗递给她,眨了眨眼:“别忘记人家的好意啊!”
  “……”
  小丫头自认为机智的说完拔腿就走,殊不知给盛晚扔了一个烂摊子。
  她怎么也没想到这送了一周多的花,会因为一个误会直接被怼到陆远词眼前了。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盛晚感觉车内温度降低了不少,她下意识地搓了搓自己的手臂。
  “这花……”她张了张口,觉得还是没法交代是谁送的,便只是笑笑:“还挺好看的吧?”
  说着,细长的手指揪了两片娇嫩的花瓣。
  陆远词捏着方向盘的指骨紧了紧,白皙的手背青筋毕露,他像是强行压抑着什么情绪,声音很冷:“你还是很喜欢睡莲?”
  还是?她什么时候和他说过自己喜欢睡莲啊?
  盛晚一怔,意外地眨了眨眼:“只是觉得好看而已。”
  好看,而已。
  陆远词冷笑,仗着摄影棚回去市区路上的车少,他没顾交通规则,直接把车违停在了空空如也的路边。
  下一秒,车窗降下来后的冷风吹得盛晚还来不及喊冷,怀里的捧花就被人扔了出去。
  “你——”
  盛晚下意识地看向车窗外被扔到路边成了‘破烂孤魂’的花,十分意外陆远词会做出这样的事:“你干什么?”
  他一向沉稳又绅士,虽然不爱说话,有点冷,但几乎就没有情绪失控的时候。
  现在的陆远词,比起之前的‘机械’状态反而更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他看着她的眼底暗得厉害,夹杂着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浓稠的化不开。
  盛晚就是十分不理解,为什么一束花会让他这么失控。
  鬼使神差的,她就想到樊姨在老宅时说的话——
  “那一池子的莲花都是二少爷下水去拔掉的。”
  “他在池子里泡了半宿,人都被冻坏了。”
  “你,”盛晚试探着问:“你就这么讨厌睡莲吗?”
  讨厌到一眼都不想看?
  “是。”陆远词冷冰冰地回答,又讽刺地问:“你很舍不得?”
  ……
  她有什么好舍不得的?
  陆远词的口气让盛晚不舒服极了,秀眉皱起:“你什么态度?”
  “我态度怎么了?”陆远词冷笑:“不舍得,你就去捡回来。”
  这人的重点怎么还在那束破花上面?盛晚气笑了,被宠惯了的那股子娇蛮劲儿也上来了,轻抬下巴:“我凭什么要去捡?”
  “你扔掉我的花,应该帮我捡回来。”
  ‘我的花’这三个字不知道刺激到了陆远词哪根神经,他瞳孔微缩,拳头不受控制的锤在方向盘上,密闭的车厢内顿时响起尖锐刺耳的鸣笛声——
  “陆远词!”盛晚忍无可忍地吼:“你干什么,想打人么?”
  她声音虽大,却无半分的畏惧,像是笃定了男人不可能对她怎么样。
  陆远词侧头看她,黑灰色的眼睛里像是有跳跃的火焰。
  隐忍着千言万语的厚重压迫,灼得人生疼。
  “你自己发疯吧。”盛晚受不了这种注视,只觉得莫名其妙,并不想奉陪。
  她抿了抿唇角,拎起自己的背包就要下车:“我走。”
  结果‘咔嗒’一下落锁的声音,隔绝了她的念头。
  盛晚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你放我下去吧。”
  为了避免不理智的吵架氛围延续下去,暂时分开不是最好的选择吗?
  “你不用走。”陆远词修长的喉结滚动,清澈的嗓子都哑了,他把车钥匙塞到盛晚手里,动作几乎狼狈:“我走。”
  确实应该先分开,但这地方不好打车,所以他下车。
  盛晚隔着车窗看着陆远词修长的身影快步离开,精致的眉毛皱得更紧。
  从摄影棚回去的路是五环外,偏郊区的地界儿空泛,一条条路都没太多出租,不好打车走。
  但陆远词也没有拿手机联系人的意思,就在寒风里漫无目的地走。
  冬日里凛冽的风吹散了脑子里不少焦躁的情绪,他知道自己今天是失控了,犯病了,可他控制不住。
  一看到那捧睡莲,虽然没有卡片没有署名,但陆远词就知道是谁送的。
  除了靳予,不会有别人送这种花来。
  陆远词第一次见到盛晚就是在老宅后院的山水湖边,莲花很适合养在池子里,耐活又美观,老宅里当然也种了不少。
  小姑娘在那儿吟诗,看着满池子莲花的眼睛惊艳又羡慕。
  鬼使神差的,默默地把她的喜好记了下来。
  陆远词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花花草草,但自那以后,他跟着盛晚一起喜欢睡莲,后院的池子里也只种这一种花。
  和她在一起后,他像一个兴奋的毛头小子,弄了一批最名贵的睡莲种子‘万维莎’亲自在后院的水池里种植,一连几天人在冰凉的池子里也不嫌冷嫌累,反倒有无穷精力似的。
  陆家人何时见过陆远词这般少年意气的模样?当时都惊讶了好一阵。
  等那批万维莎开花后,满池的红黄相间的鲜艳火色,给人的视觉冲击力无比惊艳。
  陆远词迫不及待地带着盛晚来老宅,让她赏花。
  小姑娘确实是喜欢睡莲的,她情绪不高郁郁寡欢,可看到一池子的惊艳景色,眼睛里的光芒骗不了人。
  陆远词觉得很欣慰,因为他觉得这束光是自己养出来的。
  只可惜,他后来不小心听到了盛晚和樊姨的对话——
  “树小姐很喜欢睡莲?”
  “是啊,很喜欢。”女孩儿纤细的身影倚在光线斑驳的长廊柱子上,像一株弱不禁风的丁香,她那时候确实经常生病,但唇角的笑容却温柔又明媚:“睡莲是最适合和金鱼生活在一起的植物。”
  金鱼,靳予。
  那一瞬间,站在阴影里的陆远词清晰地体会到了什么叫作‘万箭穿心’的滋味。
  他看着那片火红的睡莲,心脏也像是被烧焦了,麻麻木木的疼,而女孩儿唇角的笑意,让他知道自己就是个笑话。
  盛晚喜欢睡莲,只是因为靳予罢了。
  陆远词觉得自己难得摸到一个她的喜好,巴巴凑上去讨好的姿态……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特别像一只哈巴狗。
  他意识到了一个很让人心凉的事实,那就是盛晚可能再也不会像喜欢靳予那样喜欢别人了。
  自己是个替代品,这池子睡莲是替代品上赶着弄出来给人留念想的。
  隔天,陆远词就把那些万维莎都毁了。
  和当初种植的时候一样,他亲自下水,一株株拔掉这些念想。
第14章 所有盛极一时的宠溺都像是镜花水月
  这次的不欢而散让盛晚怒中火烧,她把陆远词的车一路从郊区的摄影棚开回市区,直接联系了江杞修。
  后者跑出公司过来接车的时候,满眼都是意外:“盛小姐……陆总呢?”
  陆总?呵,她管他个鬼。
  盛晚冷笑,压根懒得回答这个问题也不关心陆远词现在在哪儿,直接把车钥匙扔给江杞修。
  随后,她戴上墨镜围上围巾,毫不犹豫地扬长而去。
  江杞修看到她的态度就知道不妙,内心暗叫不好,连忙跟了上去:“盛小姐,你…你到办公室等等陆总吧。”
  “我为什么要等他?”盛晚停住脚步。
  她尽量让自己不要迁怒于无辜,侧眸看着江杞修,冷冷道:“告诉你,我就是和他分道扬镳开车回来的。”
  “……”
  盛晚围巾后的声音有些瓮声瓮气,戴着墨镜也看不太清楚表情,但这句话就说的凉飕飕的。
  显得事态很严重的样子。
  江杞修眼看着盛晚纤细的背影渐渐走远,连忙掏出手机联系陆远词。
  盛晚这次是真的气大发了,她可以忍受陆远词平日里不爱说话的冷漠,也可以忍受他在床第之间有点粗暴的方式。
  可就算他们的关系有点不平等也不是写在明面上的,陆远词凭什么像今天这样对待自己?
  就因为那么一束花,他翻脸比翻书还快,甚至把她扔在郊区的摄影棚外自己走……盛晚是真的有些委屈了。
  她没回陆远词给她安排的各处房子,也没回自己家里,而是直接开车去了程鸢那儿。
  程鸢的男友庄知越最近去外地出差了,她那有地儿住。
  盛晚上门的时候,程鸢正在敷面膜,见到是她有些诧异地眨了眨眼。
  “你怎么来了?”因为面膜的缘故,她声音有些僵硬。
  “我家金主爸爸给我放假。”盛晚自嘲地笑了声,轻描淡写地解释:“就来找你玩咯。”
  虽然和陆远词闹得很不愉快,但她还不至于把这种感情私事到处说。
  “好耶。”因为是灯光昏暗的缘故,程鸢也没看到盛晚的脸色不对,欢呼一声撕掉面膜就去洗脸了。
  她站在洗手间,还不忘朗声问:“晚晚,你明天没通告么?”
  “明天没有,后天有个广告拍摄。”盛晚坐在沙发上玩手机,随口回答:“所以明天可以陪你呆一天哦。”
  “陪我待一天?别逗我了。”程鸢从洗手间跑出来,盯着一张鸡蛋似的光滑脸蛋扑到盛晚身上,调皮地蹭来蹭去:“你这工作狂好不容易闲下来一天还能分给我?你们家陆先生还不得把我宰了。”
  盛晚很想说些什么,但欲言又止了一下,还是忍了。
  “陆先生出差了。”她勉强笑笑,落在沙发抱着上的眼神有些放空:“抓不着我。”
  说谎有的时候是给自己找面子。
  这点,连她盛晚也不可避免。
  夜里和程鸢睡在一张床上,盛晚并不算踏实。
  其实这张柔软的大床是1.8x2的尺寸,三个人睡都足够了,但她还是娇气的觉得枕边人的呼吸频率和过往不同。
  大概是因为这五年来,她只习惯了自己睡或者和陆远词一起睡。
  莫名其妙的惆怅爬上心头,盛晚索性从床上起来,穿着拖鞋走到阳台。
  秋末的夜里很冷,迫使她不得不在真丝睡裙外搭上一条大披肩来御寒,但纤细笔直的小腿依然露在外面,一层一层的起鸡皮疙瘩。
  盛晚却仿佛对这冷风没知觉一样,她站在高处,漂亮的瞳孔呆呆地看着窗外的夜景。
  滨市是一座不夜城,如今已是深夜,却依旧灯火通明。
  她是个能熬夜的,偶尔通告多的时候还会通宵忙工作的事情……但陆远词不是。
  陆远词是豪门标准的继承人,活的像是一个机器,例如,那种分秒不差的欧式古典钟表。
  低调,奢华,永远准时而确准。
  如果说他完美的人生里会有什么偏差可能会影响他这座钟表的走字,大概也就是自己了。
  他生活规律,非不得已绝不会熬夜,此刻应该早就睡了吧?
  所以……才连一个电话都没有。
  盛晚看着一排未接来电和微信未读信息里也没有‘陆先生’的名字,不由得咬了咬唇。
  她觉得自己有些委屈。
  明明是陆远词莫名其妙的发火,看起来还那么吓人…就像是要打人似的,结果他还拿着架子摆谱不肯主动联系她。
  难道成她的错了么?盛晚越想越气,只道男人这个东西都是不靠谱的。
  所有盛极一时的宠溺都像是镜花水月,她不能把‘依靠’这个情绪寄托在别人的身上。
  在这个世界上,能够依靠的人只有自己。
  想通了这一点,对于陆远词是否联系自己,是否主动道歉这些情绪,盛晚就也不觉得那么耿耿于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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