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房太大了,他既然带她来,就有必要帮她找到合适用来消磨时间的有趣书籍。
陆远词从小在意大利长大,几乎拥有一切绅士的技能,出于尊重他站在盛晚的身后避免她仰视自己的背影。
可他微微垂眸,就能看见女人线条极美的肩颈。
高高的马尾下是天鹅颈,皮肤白皙的近乎通透。
陆远词有一瞬间的失神。
然而在意识到之后,他有些匆忙的收敛了自己的眼神——避免盛晚随时可能会回头的可能性。
他怕吓到她。
盛晚还沉浸在他刚刚的问题里,笑着回答:“悬疑小说。”
陆远词沉思半晌,便在书房第二层的架子上拿下一本书递给她:“看这本吧。”
是聚斯金德的《香水》,德国小说。
盛晚之前在学校内的图书馆看见过这本书,但始终没有翻开看过。
“好看吗?”她忍不住问了陆远词一个很朴实的问题。
男人看着女孩儿懵懂的模样,点了点头:“还行。”
打发时间肯定是足够的,因为这本悬疑惊悚小说写的足够引人入胜。
果然,盛晚看了就停不下来,一直在书房内停留很久很久,直到靳予打电话找她。
“啊,才看了四分之一。”女孩儿看着包装精致的书皮,有些遗憾:“还没看完呢……”
“没关系。”陆远词淡淡道:“你可以拿回去看。”
“真的呀。”盛晚有些惊喜。
“嗯。”陆远词顿了下:“记得换回来就好。”
用一本书,保证了一回下次的见面。
盛晚对于成年人无意间布置的陷阱浑然未觉,只是纯粹的感谢。
“陆大哥,谢谢你。”那时她对陆远词的称呼规矩又生分:“我会尽早看完还给你的。”
盛晚是个守承诺的人,三天后,她独自来陆家老宅拜访,为的就是还这本书。
陆远词依旧是在书房招待的她。
看着女孩儿递过来的书,他垂下眼睛状似不经意的问:“觉得这本书怎么样?”
“很精彩,作者每一处的用词都让人很有画面感。”盛晚笑了笑:“我看完之后发现这小说改编成了电影,还去看了看。”
但很显然,电影没有小说好看。
因为《香水》是讲述天生嗅觉嫉妒灵敏的怪胎男主杀害九个女孩儿就为了制造一瓶绝世香水的故事,文字能明确表达出来嗅觉的形容,但电影画面却很难,只能靠气氛,靠烘托。
作者在小说里面描写的‘体香’和‘异香’,真的让盛晚印象嫉妒深刻。
“诱使男主这神经病犯罪的开端是卖李子的少女,男主觉得她身上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清香……”
盛晚看完之后有很多观后感,不自觉的就和陆远词讨论起来了:“你觉得真的会有这种人吗?还是只是男主的臆想?”
毕竟这小说男主是个神经病的。
但作者一开始描写的那个卖李子的少女,寥寥几笔,却实在是很动人。
陆远词当时没明确回答她。
因为他也不知道是否有那种天生带着体香的人,不确定的事情,他向来不会去盲目地回答别人。
直到后来,他才能肯定的说世界上是有这样的人的。
盛晚就是这样的人。
她皮肤又软又白,身上总有种淡淡的香气。
一开始陆远词以为是她喷了香水的缘故,可后来问过,她说自己从来不喷香水。
“我不喷香水的。”盛晚解释的时候小鼻子都皱了起来:“一闻香水的味道就头疼,除了拍摄香水广告的时候有要求,其他时候都不喷。”
因此也省了一笔钱。
香水同样是收割女人金钱的利器,只是她不喜欢。
因为她的回答,陆远词才能真正确定她身上就是散发着自然的体香。
洗过澡后,馥郁的味道更甚。
就像熟透了的饱满果子,由内而外的散发出一股香甜味。
交往的五年他们常常睡在一起,陆远词闻到这股馥郁香气就会无比安心。
因为他知道这是属于盛晚的味道。
但如果有一天,盛晚不属于他了呢?
陆远词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像香水里的男主一样偏激,为了保留住盛晚的香味而毁掉她。
那是神经病一样的想法,但碰到她,他似乎总会忍不住变成神经病。
把女人从沙发抱到卧室去的一路,他内心都在思考‘自己究竟能疯到什么地步’的这个问题。
可想不到答案,也只能狼狈的轻笑一声。
-
六月初,盛晚和程鸢一起参加了大学同学的婚礼。
其实她和大学的同学大多都没有什么联系,以她现在出门又很有可能被认出来的状态也不太适合去参加婚礼那样的场面。
但这次没办法,结婚的是她曾经的室友,大学时玩儿的超级好的朋友赵琳琳。
程鸢偷笑,给出建议:“要不你带着口罩参加吧,也只能这样了。”
带着口罩可以说自己感冒,倒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盛晚想来想去,也只能这样。
但她考虑到了全程戴口罩可能不够礼貌这点,去参加婚礼那天还特意早到了一会儿,先去了趟新娘的化妆间。
“呀,晚晚。”赵琳琳见到是她,连忙让化妆师等人都先出去了,惊喜万分:“你真的来啦,啊啊啊啊我好有面子!”
“喂喂喂。”程鸢有些不满:“敢情你完全无视我啦?”
“哼。”赵琳琳鄙视的笑:“死相……”
三个人打闹了一番,盛晚拿出自己准备的结婚礼物。
“怎么可能不来?”她笑道:“我又不是什么大明星,要真的是特别出名,高低得给你婚礼上唱一首歌助助兴什么的。”
她说的是大实话,以她现在的水平,在娱乐圈里顶多就是个三十八线。
但盛晚也知道,真正的三十八线鲜少有她背后的靠山罢了。
寒暄过后,盛晚重新戴上口罩和程鸢回了宴会厅。
赵琳琳的头纱还没带,唇妆也得补补,她们总不能因为闲聊耽误了新娘子的婚礼进度。
赵琳琳结婚的对象是他们的大学同学冯晨,大家都是认识的老熟人了。
他正在宴会厅门口招待客人,见到盛晚和程鸢就连忙应了声来,笑道:“两位贵客,坐第一桌吧。”
他们结婚自然是请了不少大学同学的,毕竟那时候互相玩儿的朋友都是一个圈子的,两个人又都是性格比较开朗的好人缘。
集中起来,竟然足足有三桌。
盛晚和程鸢对这样的安排没什么异议,从善如流地走过去。
去了打个照面,有不少都是前段时间刚刚聚会过的一批人。
“鸢鸢,晚晚。”有和她们相熟的姐妹显然是被赵琳琳打过招呼,已经给她们留了位置,连忙招呼:“坐这里。”
盛晚能感觉到不少人的视线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毕竟比起上次聚会,她这次算是又‘出名’了一点。
但她也没感觉到有什么冒犯。
将心比心,要是她参加婚礼,遇到当明星的老同学,怕是也会多看几眼。
人类最基本的好奇心理罢了。
盛晚没管那些目光,淡定地坐下。
都是成年人,也不会有人真的冒犯到在不熟悉的情况下过来和她寒暄什么,她坐在位置上安静的摆弄手机,还是比较自在的。
但很快周边就开始不消停。
盛晚坐下大概五分钟左右,旁边本来空着的位置就有人落座。
伴随而来的还有一股淡淡的男士古龙水的香气,她下意识的皱了皱眉。
“晚晚。”还没偏头,就听到熟悉的温和声音:“好久不见。”
盛晚脊背僵硬了一瞬间,还是侧过脸轻轻点头:“嗯。”
既然带着口罩,自然也就不用假惺惺的微笑了。
其实在来之前,盛晚就已经做好会遇到靳予的准备,而且赵琳琳提前和她打过招呼了。
毕竟新郎官冯晨,在上大学的时候和靳予是很好的朋友。
说起来他们那时候的交际圈真的是重叠,而且靳予性格好,和谁都能做到交情不差的地步。
所以,也没什么好意外的。
淡淡的打过招呼,盛晚就移开目光,注意力重新回到自己的手机上。
她甚至没有对他选择坐在她旁边这个位置上来评价什么,只是全然的不在意。
靳予悄悄地看了一眼女人精致的眉骨,有些失落。
第40章 陆远词就是她的特权
婚礼的流程走得很快,按部就班的新人登台,宣誓,然后播放一些煽情交往片段,父母上台讲过话就是敬酒环节了。
盛晚露个面就算用不着待太久,她和旁边的程鸢交代了一声,趁着新人敬酒之前悄悄离开。
她的身份较为特殊这样做大家都能理解,至于程鸢,还是得留下帮帮忙的。
因为是出来参加婚礼,事先并不知道几点会结束,盛晚也就没麻烦平日里接送她的司机,自己开车过来的。
她口罩和装饰用的眼镜框戴的严严实实,从宴会厅电梯下到b2。
无人的停车场里,高跟鞋踩在地上的声音格外清脆。
盛晚稍稍有一点路痴的属性,方向感不好,即便特意记下来自己把车停在哪个区域,在乌漆麻黑的停车场里寻找也有些费劲。
更别说开的还是白色的车,停车场里一水常规款的白车。
她秀气的眉头皱了皱,正弯腰看车牌号,身后就打下一道白光,同时伴随着刺耳的喇叭声——
“小心!”盛晚还没来得及反应,细细的手腕就被人从旁抓住。
“呀!”她吓了一跳,细高跟毫无防备的卡在了条纹的井盖里——
疼的盛晚眼泪瞬间冒出来了。
旁边按着喇叭的车跟催命似的,擦过她裙摆呼啸而过。
“没事吧。”刚刚拉着她躲开车子的靳予见她疼得直不起腰,连忙同样弯腰下去轻声问:“是崴到脚了?”
“……没事。”盛晚强行把眼角的湿润憋回去,咬着牙在心里把刚才那辆破车车主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了一遍。
然后她抬头,有些不解的看着突然出现的靳予:“你怎么在这儿?”
靳予脸上闪过一丝不自在。
这样的神情盛晚看着并不陌生,曾经交往过几年,她当然知道这是他心虚时下意识的模样。
难道……他是在跟着自己?
盛晚身上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下意识的想甩开他抓着自己手臂的手。
“别动。”靳予低声说:“你脚受伤了。”
……
盛晚自己当然能感觉出来她脚腕一抻一抻的疼,只是,她不想让靳予扶着。
“没事。”盛晚勉强装作没事人的模样:“放开我。”
说着,坚定的把自己手腕从靳予手中扯了出来。
她甚至拖着高跟鞋后退了两步,十足十泾渭分明的模样。
靳予微微怔了片刻,随后勉强笑笑,扯了个谎。
“和新郎新娘都打过招呼了,敬酒环节就有些没必要,所以先离开了。”他轻声道:“只是恰巧和你一起提前走。”
如果这样能让盛晚稍稍自在一点,他可以说这个没有必要的谎。
但其实,盛晚并没有很在意。
她配合的点了点头,唇角微抬:“那你忙,我去找车子。”
经过上次的见面,她实在不想和靳予有什么过多的交集。
况且,分手分的不体面的前任本就不该再有什么交集。
“你的脚……”靳予却依旧挡在她面前:“肿了。”
刚刚那下崴得不轻,盛晚本来纤细的脚踝很明显的肿起了一片。
在这样的情形下,他显然不能放着她不管。
“没事。”盛晚摇了摇头:“能走。”
就算不能,她也没法张口要他帮忙。
“你的脚不知道会不会有别的情况,伤到骨头都是有可能的。”靳予叹了口气:“晚晚,这个时候就别逞强了。”
“看在老同学的份上,让我送你回去。”
“不用……”
靳予打断她,笑意有些明显的难堪:“你怕我对你图谋不轨么?”
盛晚被噎的说不出话来。
她当然不会这么认为,可靳予都用贬低自身的方式来询问她了,她也没办法再拒绝。
“你送我回北海岸就好。”盛晚只得客气地笑了笑:“麻烦了。”
她如今每个生疏的动作,语言,都像是一把刀子扎在靳予心上。
千疮百孔,也麻木了。
“好。”靳予没有多问,非常绅士的伸出自己的手臂让盛晚搭着,然后慢慢的陪着她找到了车子。
等扶着她坐稳在副驾驶上,他才绕到驾驶座开车。
“真的不会太麻烦你么?”盛晚还是觉得有些不妥,抿了抿唇:“你自己的车怎么办?”
“没关系。”靳予笑了笑,回答的很自然:“到时候在开回来取就行了。”
他想要帮忙的态度十分坚定,盛晚也实在不好意思继续拒绝了。
况且,她的脚现在也是真的开不了车。
许是看出来盛晚的防备意识很重,开车送她回去的一路,靳予也并未主动和她攀谈什么。
只是余光瞄到她的脚,却还是忍不住皱了皱眉——她皮肤白的清透,脚踝又纤细,因此肿起来格外的明显,刺眼。
靳予忍不住问:“真的不用去医院么?”
“不用。”盛晚摇头:“没什么事。”
其实她脚疼的很厉害,但她明白作为公众人物不能随随便便去医院的这个道理。
或许她只是个三十八线没有狗仔跟着,但就算有一个人拍到她去医院,都会添油加醋的把她去骨科的事实渲染成别的。
盛晚多少有点当明星的自觉性,不打算去冒这个险。
况且,陆远词那边有私人医生。
她心里盘算过后轻松了些,拧开瓶子喝了口水,红润的唇瓣上覆上一层晶莹。
靳予不小心瞄到,修长的喉结微微滚动。
随后他很快意识到自己在想什么,颇为自嘲的笑了声,连忙移开视线。
北海岸的大平层是一梯一户,电梯直达家门口。
盛晚被靳予扶到楼道里上了电梯,接下来回到家就没那么费劲了。
她不自觉的‘嘶哈嘶哈’,单腿绷着到了沙发旁边,踉跄着坐下的时候差点叫出声——是真的疼,她都怀疑自己脚踝是不是脱臼了。
盛晚看着自己肿成萝卜的脚腕,秀眉皱得紧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