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她妈是豪门大佬的白月光——林绵绵【完结+番外】
时间:2023-05-09 23:13:19

  她接通,那头传来温和的声音:“郑晚,刚才小王跟我说,你有事找我,是什么事?”
  “恩,有点事想问问你。不知道你现在方便讲电话吗?”
  “要不这样,我们见面谈?”何清源说,“正好我现在也在你店里附近。”
  郑晚答应,两人约了在附近的一家咖啡厅碰面,她又给老板打了电话,请了两个小时的事假。
  何清源果然很快赶来,他们两个人还从来没有单独碰面过,何清源却很自在,点了咖啡后,双手交握,淡笑着说道:
  “不瞒你说,我等你这通电话等了几天了。老严的脾气你知道,要是我主动联系你,他可能要找我干一架。以前我跟他打架就没赢过,现在哪敢轻易招惹他。”
  郑晚也感觉自在,跟何清源聊天,也不需要试探又试探。
  她倒是能理解为什么严均成能跟何清源成为至交好友,实在是这样的人圆滑却也坦坦荡荡。
  “那我会拦着他。”她笑,“何总,其实……”
  何清源抬手,“别这样客气,我这听了还害怕。”
  郑晚略一思忖,学着何太太称呼严均成那般,叫了一声,“老何。”
  “对,就这样。”何清源抚掌,“不然我总觉得你在嘲讽我。”
  “我本来还不确定的,但殷恺这几天都没回我电话跟消息,我就差不多猜到了。”郑晚平静地问,“是他出手了,是吧?”
  何清源虽然早就猜得到她也不是一般人,但见她这样平和地猜中事件的核心,心里仍然忍不住赞叹一声。
  果然,在这个世界上,最了解老严的人还是她。
  何清源颔首,虽然知道她不会误会,却还是基于朋友的心解释一句,“你放心,他不是那种人,他没有用卑鄙的手段对付殷先生,未来也不会。”
  “我知道。”郑晚说,“他不是那样的人,就算真的很讨厌对方,也都是在明面上来。”
  他讨厌一个人,喜欢一个人,通常都不会掩饰。
  不会去做他不屑做的事。
  何清源莫名感到欣慰。尽管他也猜得到,这两人之间不会有令人一头雾水的误会,但听郑晚语气笃定地相信老严的人品,他仍然欣慰。
  “他不欠我什么,更不欠别人什么。”她说,“我也不会要求他对我身边的亲戚朋友无微不至,这不是他的责任,无论是什么原因,我不愿意他吃亏,即便他不在意,我也不愿意。”
  “放心。”何清源安慰她,“就算老严偶尔发疯想做赔本的生意,这不是还有我?殷先生的那个项目我跟老严都认真地研究过了,他确实有想法也有才华,就是运气不太好,为人也比较理想主义。
  我跟老严说到底本质还是商人,不是慈善家,商人重利,是的,我说这句话也是想告诉你,殷先生他也是一个商人。”
  郑晚面色自若地说:“我懂。你们都是商人,我却不是,我不想让他因为我而吃亏,既然你们站在商人的角度认为殷恺的项目有投资的前景,那这件事也就到此为止了,我也不方便再过多干涉。”
  何清源也点头,他本来以为今天少不了会跟郑晚谈一谈严均成的执念跟心事,但聊到这里,他也觉得没那个必要了。
  郑晚未必不懂,她太清楚老严要的是什么,其实说白了,这两口子对彼此的心思都心知肚明,与其说是暗中较量,更不如说是夫妻情趣。
  “对了,老何,我想托你帮忙办件事。”郑晚侧身,拉开包袋拉链,从里面拿出一沓又一沓的现金摆在桌上,往他手边一推,“本来我是想给他转账,现在想想也没那个必要,麻烦你帮我转交给殷恺,他应该都懂,我想,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他今后都不会再联系我了。本来这几年我们就没有联络。”
  何清源懂了,接了过来,“我会转交给殷先生。”
  “谢谢。”
  郑晚知道,殷恺他也有他的难处,如果不是实在没法子,他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跟选择。事已至此,谁也不想让局面变得更糟糕。
  让何清源将钱转交给殷恺这一行为,她相信严均成懂,殷恺也懂。
  “客气了。”
  何清源按捺不住好奇心,问她,“你打算怎么做?”
  郑晚笑了笑,轻声说,“日子还长,这些事情也不用着急。毕竟我们已经领证,也不可能轻易就离……”
  何清源忍俊不禁,“你可别说那两个字,老严听不得。我上次提一句,如果眼神可以杀人,我现在已经在等着投胎了。”
  -
  下班的严均成跟郑思韵在楼下碰到。
  两人一起上楼,刚走到门口,一股药材味扑鼻而来。
  听到声响,郑晚从厨房里出来,轻描淡写地扫了他们一眼,“回来了?”
  郑思韵皱了皱鼻子,“妈,您在煮什么啊?”
  “凉茶。”郑晚特意盛了一碗出来,放在桌上,“你叔叔最近浮躁上火,这也是我跟你卢姨要的清火方子,听说特别管用,喝一碗下去什么火都能给降下去。”
  郑思韵看着那黑乎乎的一碗凉茶,不由得咂舌。
  她以前上火的时候也喝过这样的凉茶,跟加多宝王老吉可完全不一样,这个苦到怀疑人生,不过效果也确实非常好,一碗见效。
  “来吧。”郑晚笑眯眯地看着严均成,“我花了好长时间给你煮的,赶紧喝了,喝了就好了,听话。”
  严均成慢慢地挪了过去。
  在她的目光中,在郑思韵宛如看英雄一般的眼神中,平静地端起那只碗,面不改色地将一碗凉茶喝个干净。
  郑晚满意,接过那只空碗回厨房。
  郑思韵一脸佩服地看着严均成,只见继父连眉毛都没皱一下,好像喝的只是没味道的温开水。
  “叔叔……”她不免怀疑,试探着问道:“这个不苦吗?”
  严均成面带一丝笑意,淡声回:“不苦,挺甜的。”
  郑思韵纳闷。
  难道跟她之前喝的凉茶不一样?
  她跟严煜还有邓莫宁这作妖二人组呆久了,竟然也染上了不该有的好奇,溜进了厨房,在妈妈含笑的注视下,浅尝了一口这凉茶,刚入口,苦得她几乎五官都皱到一块儿,赶忙吐出来,连喝好几口水,嘴巴里那股苦味才散去。
  叔叔竟然还说甜?
  甜??
  她强烈怀疑,叔叔的味觉出现了问题!!
第71章
  苦到舌根发麻的凉茶,叔叔竟然还说甜。
  郑思韵再看看妈妈眼中的笑意,自然也品出了一丝不对劲来。她本来就不是迟钝的人,这几个月以来,她还从来没见妈妈跟叔叔闹过矛盾,两人之间的幸福跟默契骗不了人,用神仙眷侣这个词来形容也不算太夸张。
  于是,她谨慎地向严煜打听:【问你一件事,跟叔叔有关的。】
  严煜秒回:【大小姐,请讲,在下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郑思韵看他文绉绉地讲话就头疼。
  自从邓莫宁称呼她为「侠女」以后,不知怎么回事,竟然勾起了严煜的武侠瘾,这段时间又一头扎进了快意江湖的小说中,导致他现在说话文不文、古不古的。
  好友刘桐还悄悄问她,你哥哥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呢?
  郑思韵无视这中二到极点的回答:【叔叔他是不是很喜欢吃苦瓜?】
  严煜:【怎会如此!大小姐从哪听来的莫须有传言?】
  郑思韵:【再不好好讲话就拉黑。】
  严煜:【谁说叔叔喜欢吃苦瓜?反正我没见过他吃苦瓜,我们家里饭桌上也从来没出现过这道菜,怎么?】
  郑思韵:【没事,就是问问。】
  严煜的八卦雷达一向警觉。
  事关叔叔的八卦,他更加不可能轻易放过,不停地发来消息追问。
  郑思韵被他烦得没有办法了,只好分享了这一趣事。
  严煜:【有没有可能,是你的味觉有问题呢?它也许就是很甜?】
  郑思韵:【要不我给你装一瓶,明天你尝尝?/微笑.jpg】
  严煜:【okok!】
  严煜:【究竟是苦还是甜,本少侠明天亲自揭晓。】
  郑思韵果断关了跟他的聊天对话框,完全丧失了探索兴致。从抽屉里拿出今天从书店买的试卷,沉下心来,专心致志地在题海遨游。
  ……
  郑晚倚着洗手间的门,笑意盈盈地看着严均成进行晚上的第三道刷牙。
  面不改色喝掉一碗凉茶的男人,嘴上说着甜,却等思韵回了房间后,漱口刷牙――只为了维持继父的脸面跟尊严。
  严均成淡定地将牙刷跟漱口杯放好。
  洗手台上,摆放着三个颜色不已的漱口杯。
  “不是说很甜?”郑晚故意揶揄他。
  严均成依然语调平缓地说瞎话:“就是因为甜,所以才要多刷几次,我怕蛀牙。”
  “你以为你几岁小孩,还蛀牙?”郑晚心里的那点气,看着他吃苦非说甜的模样,终于尽数散去,她这个人的确偏心,明知道他的心思不可理喻,却还是很难硬气心肠一板一眼地去解决这件事。
  严均成凑到她面前来,带着牙膏的气息。
  这牙膏是郑思韵买的,荔枝味道浓郁,仿佛置身于夏天。
  “你检查检查。”他说。
  郑晚懒得理会他,白了他一眼,回了主卧室。
  她是无比耐心包容的妈妈,哪怕在女儿思韵最调皮捣蛋的年纪,她也很少发火,不会用「你再这样不乖妈妈就不喜欢你」这样的方式让孩子听话,她给了孩子绝对的安全感,所以,在郑思韵还懵懵懂懂的年纪时便有足够的底气对季方礼说,不管我是乖孩子还是不听话的孩子,我妈妈都会爱我!
  季方礼艳羡不已。
  不只是他,没有拥有过这样爱意的人都会羡慕。
  郑晚对思韵是这样,对她爱的人都是这样。
  郑思韵在很小的时候就写过一篇跟妈妈有关的作文。
  【有一次,我不小心打碎了妈妈最喜欢的杯子。我就像流浪的小狗一样,偷偷地躲在门后,看看妈妈脸上有没有讨厌的神情。】
  严均成刷牙、洗脸、洗过澡,也洗去了一身火气。
  头发也没吹,静静地站在门口。
  他本身就高大,立在一边,遮挡住客厅的光线钻进卧室――即便如此,他的气息也一点一点地充斥而来。
  坐在床上看书的郑晚都不用余光去扫,便轻易地感受到了他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妈妈没有讨厌我!我有点高兴,我鼓起勇气踏出一步,像小蜗牛一样,慢慢挪到了妈妈面前。】
  郑晚见不得他一直当门神,抬起眼眸跟他对视。
  严均成抬脚,进来,暗沉的眼眸盯着她不放,似乎是在打量着什么,伸手将门关好。
  他若无其事地走到床边,坐下。
  【我以为妈妈会批评我,但妈妈没有,她摸了摸我的脑袋,还对我笑。】
  郑晚无奈地将书本合上,“怎么又不吹头发。我妈说老了会头疼。”
  严均成果断低头,往她面前凑,还甩了一下。
  头发上的水珠也飞到了她脸上,她觉得好笑,伸手去推他的头,“没见过你这样的懒鬼。”
  【我开心得不得了!我悄悄地在心里跟我自己说,妈妈,对不起,我错了,不过如果我下次不小心又打碎了被子,请您不要讨厌我,还像现在这样对我笑,好不好?】
  郑晚还是给严均成擦干了头发。
  他好像很高兴,她抬脚去踢他,他也不恼,耍无赖地将她抱得更紧。
  -
  第二天,郑思韵带了瓶凉茶出门。
  邓莫宁请吃午饭,地点离她家还不算近,本来看着地址她就觉得熟悉,等来到这一片后,她才想起来,这里是简姨上班的地方。
  上辈子她就经常来这边找简姨,随着季方礼后来越来越有少东家的派头,也很少有人知道他有一个小姨,简姨非常低调,不出席季家举办的任何宴会,也不接受季家给的钱财。
  后来,就算季方礼自己赚了钱,简姨也没有如他所愿退休,她还是窝在这小公司里,一呆就是十来年,那个公司规模不大,人际关系也很简单,就连老板都不知道自己公司里的员工竟然是博兆少东家的亲小姨。
  简姨在这里也是自得其乐。
  郑思韵才想着「不知道今天能不能碰到简姨」,下一秒,她竟然看到了一道非常熟悉的身影。
  怎么是他?
  正想追过去,一股力道将她拉住。
  她急忙回头,似乎又长高了一些的严煜扯着她羽绒服的帽子不放,一张俊脸上挂着懒怠神情:“走错路啦,餐厅在那条路,你往这边冲什么?”
  “烦死了,放开!”
  严煜这才松手。
  郑思韵来不及整理衣服,又追上去,严煜紧跟其后,“你干嘛啊,都跟你说了,餐厅不往这边走。”
  “看到个熟人,感觉不对。”
  郑思韵压低了声音,目光警惕地盯着那道身影。严煜本身就是鸡飞狗跳的性子,一见这阵……
  仗,立马来了兴致――直觉告诉他,肯定有很精彩的事!
  一路走走停停。
  终于来到了一栋写字楼前,郑思韵没再追上去,反而停下脚步,一脸狐疑。
  “你追的那个人是谁啊?”严煜好奇问道。
  郑思韵也没想瞒着他,她了解他的性子,他今天软磨硬泡也得从她口中撬出真话来,与其听他不停聒噪,还不如一开始就交待。
  “季方礼的司机。”
  严煜原本兴致勃勃的脸,一听这话,顿时拉得老长,“你不是说全天下男的死绝了你都不会喜欢他吗?”
  “……”郑思韵见他又要抓狂,又要化身为严老师跟她讲课,抢在他口吐芬芳之前开口:
  “是的,我没忘记,我就是奇怪,怎么他会来这边。简姨,也就是季方礼小姨上班的公司就在这栋写字楼里。”
  严煜眨了眨眼:“所以呢?”
  “所以很奇怪啊!”
  在郑思韵看来,这一切就是有猫腻。
  上辈子这个司机跟了季方礼很多年,从他回季家开始,就一直是这个司机接送他,后来他用惯了也不愿意再换。
  也许这个司机出现在这里纯属巧合,但她既然看到了,既然内心都产生了一丝怀疑,她为什么不去证实一番?
  即便只是满足一下好奇心,她也该上前。
  郑思韵又小跑追上去。
  严煜气得叉腰,却也没办法,只能跟上去――他倒是要看看,到底是真的有奇怪之处,还是她阳奉阴违、口是心非、欺骗哥哥。
  两个人又进了写字楼,这栋写字楼比较旧,即便闲杂人等也能正常进出。
  不巧的是,他们没赶上电梯,郑思韵抬起头,看着那层层上升的数字,直到电梯的数字停留在11楼时,她内心的疑惑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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