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随便喝什么都行。”严均成见她几缕头发垂在肩膀,自然而然地伸手为她捋在耳后,“别点芒果就行,他小时候吃这个过敏。”
“好。你呢?喝什么?”
严均成意有所指地说:“我跟你喝一杯就好。”
他本来也不爱喝这种甜的。
尝一口就行了。
郑晚横他一眼,戏谑道:“严总什么时候这样节俭了?”
“没办法。”严均成一本正经地说,“才结婚,要养家。”
郑晚用手肘轻轻撞他胸膛。
他离她更近,任由她这般动作,继续同她说笑。
他们的举动再正常不过。既没有牵手拥抱,更没有旁若无人的亲昵,但站在玻璃窗之外的郑思韵跟严煜仍然呆了好几秒,顶着烈日也没反应过来,怎么就!那么巧呢!!
“还进去吗?”郑思韵一脸平静地问。
严煜抬手,装模作样地低头查找,“我怀疑我身上装了雷达。”
不然为什么又一次撞上?
这一次倒也没什么,人的耐受力也会一点一点地提升。毕竟在婚礼上,他已经亲眼见到叔叔亲吻了婶婶的脸颊,幸好只是亲吻脸颊。
邓莫宁当时还非常失望地跟他咬耳朵,干嘛这样含蓄,老房子着火难道就不值得来一个法式热吻吗?
他试图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沉默了许久,恨不得把邓莫宁的脑子按进水里好好洗一洗。
郑思韵跟他对视一眼,很默契地同时转身溜了,就当没有来过这里。
别问,问就是纯情少男少女见不得别人这样甜蜜地谈恋爱!
第91章
严均成是一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
至少当他学会看时间开始,无论是上学还是后来工作,他就从来没有迟到过一次。
他跟郑晚回到办公室时,正好是两点整。
郑思韵跟严煜正盘腿坐在地毯上,专心致志地拼积木,拼城堡需要足够的时间跟耐心。
两人偶尔会发生小争吵,郑思韵觉得严煜碍手碍脚,严煜认为郑思韵太独断专横,都不听他的建议……
“郑思韵,除了我没人会这样让着你!”严煜忍耐再忍耐,他可是治熊孩子的天下第一能手,却在郑思韵面前只能甘拜下风。
“哦,什么时候世界上只剩你一个人了?”郑思韵不客气地反击,“除了你没人了?”
“你们自己挑,看看想喝哪杯。”
郑晚走过去,将杯饮品放在桌上,无奈地打断他们。这两个孩子就是,关系很好,但又喜欢斗嘴,每次吵了以后又跟没事一样继续一起玩。
郑思韵抬眸看了一眼,伸手拿了那杯红豆牛奶冰。
“女士优先。”严煜做了个请的姿势,“婶婶,您挑,剩下那杯就是我的。”
郑晚拿起一杯柠檬绿茶。
她也没那么爱喝甜的,只不过夏天这样炎热,偶尔试一试这些饮品也很解渴。
严煜也不跟她客气,用吸管戳开奶茶,一口气喝了半杯。
郑晚便坐在沙发上,看他们拼积木,正在这时,她放在一边的手机振动几下。
还好只是振动,没有打扰到两个小的,看了眼手机,是坐在不远处貌似认真工作的某个人发来的消息:【我也渴。】
她不打算理会。
不惯他这坏毛病,每次点喝的,他总说他不爱喝,结果又要喝她买的。
他却不依不饶:【渴。】
见两个小的没注意到她,她才低头回复:【你桌上有杯子,杯子里有水。】
他:【水没味道。】
实在是被他缠得烦了,她起身,担心手机频繁地振动会吵到两个孩子。
很好,思韵跟严煜没有朝她这边多看一眼。
她拎着那杯柠檬绿茶来到他办公桌前,跟做贼似地递给他,用眼神催促他赶紧喝。
他被逗笑,还是乖乖低头喝了一口,他说喝一口就绝不会贪心,仿佛这只是他充电的一种方式。
心满意足后,他又投入到了工作中去。办公室里并不算安静,偶尔他会声音低沉地讲电话,偶尔会在键盘上敲几下。
郑思韵跟严煜也会小声地讨论、争执。
这几道声音对于郑晚来说,是很安心的催眠曲。她这段时间也很忙,每天也是早出晚归,她本来坐在沙发上是想看看还有没有合适的商铺,谁知道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还是严均成拿着毯子过来,郑思韵跟严煜才发现这件事。
郑思韵都很想笑。
叔叔真的很关心妈妈啊。
殊不知这是严均成的习惯,从未改变过。以前念书的时候,大部分学生都被学业压得喘不过气来,即便下课只是十分钟,也要用来补眠,他总会时不时地抬头往她所在的方向看一眼。
天气冷的时候,他会将外套披在她身上。
现在也一样,工作再繁忙,只要她出现在他的视线所及之处,他都会下意识地去找寻她。
……
成源集团下午的茶水间也很热闹。
几个人一边泡咖啡一边压低声音闲聊:“听说今天有人在电梯里碰到了严总的女儿跟侄子。他们应该是放暑假了吧?”
“我平等地嫉妒每一个还拥有寒暑假的人!”
“我也看到了。说实话,跟他们一对比,我感觉自己灰头土脸,太年轻了,仔细想想,如果跟公司有足够的缘分,搞不好以后他们还是咱们的领导呢。”
“哈哈哈那咱们不就是看着未来老板长大的那一波人?”
“等等,他们今年多少岁来着?好像十五还是十六……”另一个人掐着手指算了算,“算大学四年,再算出国,等他们来公司,可能就是十年后的事了,我等得起!”
有这个话题,再配上咖啡,下午也变得有意思了。
……
暑假还未结束的东城,依然算得上是大热的旅游城市。这段时间,郑晚跟严均成也不会在外面吃饭,一来天气炎热,二来哪哪都是人,路况也不怎么好,于是今天晚上也还是回了澜亭吃饭。
郑思韵跟严煜鬼主意多,早早地就跟李金说好了,晚……
上不吃家常菜,也不吃大餐。
在庭院搭了个露营用的帐篷,还安排了烧烤架子――幸好澜亭足够大,蚊虫格外多的盛夏,也不知道全能的管家李金用了什么法子,他们坐在庭院中竟然也没有蚊子。
这是一个惬意的晚上。
郑思韵见妈妈跟叔叔在碰杯喝酒,心痒难耐,给了严煜一个眼神。
严煜很不想接收她的讯号,装作天线失灵,他回避跟她对视。
郑思韵气得去踢他,他灵敏地躲开,还很得意地冲她咧嘴一笑。
“思韵你在干嘛?”
郑晚酒量见长,她一般不在外面喝酒,最近也只是偶尔兴致来了,会跟严均成小酌几杯。
这也是他们夫妻情趣,在都不那么忙、气氛也足够好的时候,他会开一瓶酒,跟她坐在房间碰杯。
微醺的状态实在太过美妙。
尤其是爱人还在身边。
郑思韵见妈妈注意到自己,赶忙举手,小声撒娇,“妈,能不能让我们也喝一点点?”
她比了个手势,眨眨眼,“真的只要一点点就好!”
严煜立刻跟她划清界限,义正言辞地说:“妹妹,没有我们,只有你,我不想,我喝橙汁就好。”
郑思韵:“?”
她瞪了严煜一眼。
严均成属于比较惯孩子的那类家长。一般来说,只要思韵跟他提了,她就算要天上的星星,恐怕他都要致电相关人士看如何能办到,他正要点头答应,郑晚抢先拒绝:“这个不行,你才十六岁,不能喝酒。”
“那好吧。”
郑思韵撅撅嘴,却也不试图胡搅蛮缠,她知道这一招对妈妈没用。
严均成这才出声:“等成年吧,到时候我酒窖里的酒随便你喝。”
两个大人喝酒,碰杯的时候相视一笑。
两个小的捧着果汁,都默契地移开视线抬头看天空。
今晚月色真好。
-
郑思韵高一开学报到这天,严均成跟郑都暂时地放下了手中的工作送她。
从澜亭开车前往郑思韵所在的四中,今天各个高中都开学,比起寻常的工作日路况更堵。
导航上这一小段路红得发紫。
郑没有怒路症,严均成即便有,面上也不曾表露半分,在感情以外的事情上,他从不轻易失态,更别说动怒、发火。
不过她了解他,看他无意识地握紧了方向盘,显而易见,一旁车道试图加塞的那辆车还是影响到了他原本愉快的心情。
如果思韵不在后座,她会握住他的手。
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她偏头看向车窗外,柔声道:“看,前面是我们以前的高中,好像除了大门加宽,其他的变化都不大。”
东城寸土寸金,公立学校不会轻易搬迁,也不会大面积整修,看起来竟然跟二十年前也没太大区别。
郑思韵赶忙凑到另一边看:“这么巧吗?从家里到我学校居然还会经过你们的母校。”
严均成的神色肉眼可见地缓和了不少。
“确实是。”他说。
郑莞尔:“还以为你不记得这边了。”
“怎么会。”
已经有默契的继父跟继女异口同声道。
郑思韵偷笑。
连她都知道,高中那年对叔叔意味着什么,叔叔怎么会忘记。
于是,这几乎考验人心态的一段路,车内的气氛却无比轻松,就像回到了刚出门时。
郑思韵叽叽喳喳的问高中的一些事,尽管她对高中以及大学都不陌生,但她还是感到雀跃。
她要念的不是上辈子的学校。
她也会认识新的同学朋友,开始一段全新的人生。
窗外,绿化带隔开了主干路跟自行车车道。
严均成不经意地往外面一扫,余光瞥见有穿着白色短袖的少年骑着自行车而过。
很奇怪,他好像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
那个他没有想到自己会进入全新的旅程,而一转眼,他已经爱了她这么多年!
第92章
很早前,严均成就发现了一个事实,在绝对的实力面前,缺点也能成为优点。
他是家中的第二个孩子,在他出生的年代,计划生育仍然管控得十分严格。
严母体型本就偏瘦,怀孕初期各种反应折腾得她几度都后悔留下这个孩子,东城的冬天来得早,在腹部隆起时,她可以穿很厚的棉袄大衣遮挡,就这样一路掩藏,直到生产前竟然也没几个人发现。
为数不多的知情人自然也不会对外宣扬。
可是家里多一个婴儿,这又怎么能瞒得住?于是,严父做主,忍痛将才出生不过两天的小儿子送到了亲戚家。
严均成的童年便是这样度过。
大舅二舅姨妈家,堂叔堂伯家几经辗转。在他上小学前,他见父母的次数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亲戚们对他都很好。
严父严母对这个小儿子亏欠多,心里也着实疼爱。
省吃俭用都给他买好的衣服、好的奶粉,如果说小儿子要吃他们的肉,他们也毫不犹豫割了给他,然而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也要考虑现实,更要为孩子以后做打算。
寄养在自家兄弟姐妹家里,严父严母也一百个不愿意,可他们也不得不这样做。
人生就是这样,有舍必有得,有得必有失,当夫妻俩终于能将儿子接回来时,他已经快六岁。
严均成早慧。
亲戚之间无人不夸,严父严母更是喜不自胜。虽然没有上过幼儿园,可严均成早早地就学会了认字。
早慧也就意味着到六岁这个年龄时,很多事情他都已经懂了。
他跟父母并不亲近。
严父严母心里也苦,但也知道这是没办法强求的事。如果再给他们重来的机会,他们也会这样做,只能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来弥补儿子。
一家四口平日里在外人看来也其乐融融。
尤其是当严均成上小学表现出过人的天赋以后,严父严母几乎将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他身上。
严均成也没有辜负他们的期待,从他上学的那一天开始,他永远都是第一名。
曾经严均成的性格被别人称之为孤僻。
之后这些人又说他是性格沉稳。
很有意思。
严均成不
爱结交朋友,更不爱处理与自己无关的琐碎杂事,因此高一刚入学时,班主任习惯性地要钦点第一名为班长或者学习委员时,他冷淡拒绝。
什么时候发现自己身上也有着普通男生的劣根性的呢?
高一下学期文理分科。
那天教室很吵,他也不受影响,低头看书,两个女生经过他的座位,他嗅到了一股淡淡的芬芳。
他嗅觉正常,闻过很多种味道。
这个气息,也并没有特别到令人难忘,也许是这道题费了他不少脑细胞,破天荒地,他抬眸想要休憩片刻,跟这馥郁气息的主人四目相对。
明明是两个女生,明明靠得也不算近,但他莫名其妙地认定她是这味道的主人。
郑晚怔了一怔,还以为是自己说话的声音吵到了这位年级有名的学霸,下意识地噤声。
高一上学期的压力还没那么大,女生们聚在一起也喜欢讨论哪个男生长得更好。
严均成总是榜上有名,除了学霸的光环以外,他的身高,他的长相乃至于他的独来独往,都足够惹人注目。
不过,也仅仅只是这样。
这时候学生们普遍都含蓄。女生偷偷看一眼有好感的男生,男生故意在女生面前大声嚷嚷,这才是他们那个时候的主旋律。
对于严均成来说,他首先认识的是郑晚身上的味道,再抬头看到的才是她的脸。
漂亮、美丽这样的词汇用在她身上,他也没有意见。
性子也高傲的男生,厌恶于与只知道评价女生相貌美丑的同性为伍。
尽管她的确很美。
真正注意到她,是因为一出聒噪的事件。
正如男生之间会因为打球时一言不合而拳脚相加,女生之间也会因为一些情绪而发生争执,郑晚的好朋友薛妮精心制作的歌词本被人撕了。
薛妮哭得伤心难过。
其他女生都来安慰她,有的递纸巾,有的跟着骂人。
只有一个人蹲下来,默不作声地将地上的纸片全都捡起来。
“不好意思。”
严均成听到她的声音,抬起头来。
她抿了抿唇,轻声说:“有纸片在里边,能帮我捡一下吗?”